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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上 第 1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1 Chronicles 1

导论

一、家谱,兼附历史与地理注释 - 历代志上 1-9章

为要显明以色列各支派祖先与地上万民之间的联系,《历代志上》1章按《创世记》的记载,列举了从亚当到洪水,以及洪水以后直到亚伯拉罕和他众子的上古世代;2-8章记下了以色列民十二支派的祖先,以及十二支派中最重要的诸家族;最后,9章列出耶路撒冷先前居民的名单,并给出扫罗王的家谱。因此,对以色列各支派和各家族的列举,构成了本书这第一部分内容的主体;至于上古时代和以色列早期各家族、各支派的回顾,乃是引言;关于耶路撒冷居民和扫罗王家族的资料,则成为结语,并转入随后历史性的叙述。

现在,我们若看一看以色列诸支派家谱排列的次序,即: (a) 犹大家族和大卫家的家谱,历代志上 2:1-4:23;(b) 西缅支派的家谱,并附其居住地的记述,历代志上 4:24-43;(c) 约旦河东诸支派,即流便、迦得和玛拿西半支派,历代志上 5章;(d) 利未支派,即祭司与利未人,历代志上 6:1-66;(e) 其余诸支派,即以萨迦、便雅悯、拿弗他利、约旦河西的玛拿西、以法莲和亚设,历代志上 7章;以及便雅悯尚存的一些家族并扫罗家,历代志上 8章,便立刻可见,这种安排乃是从两个彼此紧密相关的观点来看待这些支派的结果。一方面,顾及各支派按其祖先出生次序而取得的历史地位,以及借着神的应许和引导所得到的地位;另一方面,也顾及他们所得产业的地理位置。

决定性的主要还是对各支派历史地位和重要性的考量;这一点从历代志上 5:1-2 关于流便家谱的引言中可以清楚看出:流便原是以色列的长子,但因污秽父亲的床,他的长子名分归给了约瑟的子孙,虽然在家谱册上他们并未因此被特别记为长子;与此同时,又叙述说犹大反倒在弟兄中得了权势,并且那统治以色列的君王是从犹大而出。因此,犹大被置于诸支派之首,因为神从这支派中拣选了治理祂百姓的王;西缅紧接其后,因为他们的产业是在犹大支派境内。然后是长子流便,随后是迦得和玛拿西半支派,因为他们与流便一同在约旦河那边得了产业。按年龄说,流便之后本该是利未,然后其余支派依次而来。然而,其余支派的排列,即以萨迦、便雅悯、拿弗他利、玛拿西、以法莲、亚设,再一次便雅悯,并不是由历史观点,也不是由地理观点所决定的,而大概是编年史作者在其所用文献中现成地见到这种次序;从所有这些地理和地形名单的性质,我们有理由这样推断。

因为如果我们更仔细地考察这些名单的性质,就会发现它们在内容上处处并不完全,在计划与编排上也很零碎。内容的不完全表现在:但和西布伦支派的家谱完全没有给出;对拿弗他利只提到其众子(历代志上 7:13);对约旦河东的玛拿西半支派,我们只有一些宗族首领的名字(注:这里或可顺便留意作者对 Geschlecht、Vaterhaus 与 Familie 这几个词的用法,以及英文译法。正如他在后文所说,Geschlechter 是支派中较大的分支,追溯其渊源至十二族长之子;Väterhäuser 是由他们的孙子或曾孙所形成的较小分支;Familien 则是 Väterhäuser 的组成部分。

作者对这些词的用法略有摇摆;但在这一语境中,Geschlecht 一律译作“家族”,Väterhaus 译作“父家”,Familie 译作“家户”,Familiengruppen 译作“有亲属关系的家户群”。- 英译者注)(历代志上 5:24);即便在犹大、利未、便雅悯这些相对较为丰富的名单中,也不过只列出这些支派中若干显要家族的家谱而已。在犹大,所给的几乎只限于法勒斯的后裔,历代志上 2:5-4:20,以及关于示拉家的一些零星记述;在利未,所提到的只限于亚伦大祭司一系的世代承接、革顺、哥辖、米拉利的一些后裔,以及掌管歌唱事奉的三位利未人希幔、亚萨、以探;至于便雅悯,我们也只得到三个家族的家谱,以及住在基遍的扫罗家谱。

然而,当我们把注意力转向这些家谱名单所覆盖的范围时,这些登记的不完整就更加明显:只有大卫王室和以利亚撒大祭司家系的家谱,一直延伸到巴比伦被掳时期,甚至又超过那时若干代;其余的都只在很短的时期内记载世代承接。再者,就其计划与编排而言,这些家谱不但极不对称,而且往往是零碎的。在犹大支派中,除大卫后裔之外,历代志上 3章,又在历代志上 2章和 4:1-23 给出了两份彼此独立的犹大家族家谱。利未人的两份家谱也是如此:历代志上 6章的名单与历代志上 5:27-41 的名单有惊人的差异,因为在历代志上 6:16、6:20、6:43、6:62,利未的长子被称为 Gershom,而在历代志上 6:1、23:6 以及摩西五经中,却称为 Gershon。除此之外,在历代志上 6:35-38 还有一段残片,列出亚伦若干后裔的名字,而这些人在历代志上 5:29-41 中已经一直列举到巴比伦被掳。便雅悯的家谱中,扫罗家也被录入两次,即历代志上 8:29-40 和 9:35-44。

其余各支派的家谱在整体上缺漏得更为严重。有些不过是列出一些家族或宗族首领的名字,并提及其居住地,例如西缅的家谱,历代志上 4:24-43;流便、迦得、玛拿西半支派的家谱,历代志上 5:1-24;以及以法莲,历代志上 7:28-29。另一些只给出各父家中能打仗之人的数目,如以萨迦、便雅悯、亚设的家谱,历代志上 7:2-5、7:7-11、7:40。最后,即使较长的犹大和便雅悯家谱,历代志上 4:1-20 和 8章,也只是一些松散排列的残片,只告诉我们某些人的少数后裔之名,却未说明他们在这些支派较大分支中的家谱关系。

由此便足以证明,这些登记和名单并非都出自一部更大型的家谱历史著作,而是从各种古老的家谱名单拼集而成;这些名单是某些宗族和家族在被掳中保存并携带出去、直到归回祖宗之地时仍保存下来的。编年史作者把他所能获得的一切,不论完整还是残缺,都照其原状收录进自己的作品中。我们在任何地方都看不到人为安排或把各种名单熔为一体的痕迹。

现在,当我们想起《历代志》是在以斯拉时代写成的,并且直到那时为止,全体百姓中大体上只有犹大、利未、便雅悯诸支派的家户和家族归回迦南,那么,《历代志》中这三个支派的登记稍为详尽一些,而其余支派只给出与被掳前情形有关的零碎资料,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1-4节 从亚当到挪亚及其众子族长的名单。 - 从创造到洪水这上古世界的十位族长,以及挪亚的三个儿子,按《创世记》第5章列出,只是并列摆放,毫无连接词;作者假定读者已经从《创世记》知道,前十个名字表示一代接一代的世系,而最后三个则相反,是弟兄的名字。

第5-23节 从挪亚众子而出的民族和族类。- 这些是按《创世记》第10章的万民表列举的;但作者省略了开头与结尾的说明(创世记 10:1、10:21、10:32),也省去了关于宁录在巴别建立国度,以及雅弗后裔和闪后裔在各自居住地分布的历史记述(创世记 10:5、10:9-12、10:18-20、10:30、10:31)。

其余差异,一部分是拼写上的,例如历代志上 1:5 的 תּבּת 对应创世记 10:2 的 תּוּבל,历代志上 1:9 的 רעמא 对应创世记 10:7 的 רעמה;一部分出于抄写错误,例如历代志上 1:6 的 דּיפת 对应创世记 10:3 的 ריפת,反之历代志上 1:7 的 רודנים 对应创世记 10:4 的 דּדנים,在这里无法确知哪一种形式才是原始而正确的;最后,还有一些是同一名称不同发音或不同形式所致,例如历代志上 1:7 的 תּרשׁישׁה 对应创世记 10:4 的 תּרשׁישׁ,表示方向的 aa 音渐渐与名称融合为一词;历代志上 1:11 的 לוּדּיּים 对应创世记 10:13 的 לוּדים,正如阿摩司书 9:7 中有 כּוּשׁיּים 对应 כּוּשׁים;历代志上 1:22 的 עיבל 对应创世记 10:28 的 עובל,而七十士译本也有 Εὐάλ;以及历代志上 1:17 的 משׁך 对应创世记 10:23 的 משׁ,这最后一个差异至今仍未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因为在诗篇 120:5 中,משׁך 与 קדר 一同被用来指阿拉伯部族。

最后,在历代志上 1:17 里,创世记 10:23 中 עוּץ 之前的 ארם וּבני 被省略了;原因就在于,如同对挪亚三个儿子一样,在历代志上 1:4 并未说明他们彼此的关系;同样,对于由闪而出的诸民,乌斯、户勒等名与亚兰之间的关系,也被视为读者已从《创世记》知道。关于省去 ארם וּבני 的其他解释都不大可信。

这个由闪、含、雅弗而出的七十一位人物和部族的登记,是取自《创世记》第10章,这一点毫无疑问;因为不仅这些名字,除了上面提到的少数变化以外,与《创世记》第10章的名单完全相合,而且两份名单的计划和形式也完全一样。在历代志上 1:5-9,中间各段如同创世记 10:2-7 一样,用 וּבני 连接;从历代志上 1:10 起,则如创世记 10:8 一样,用 ילד;历代志上 1:17 又如创世记 10:22 一样,用 בּני;历代志上 1:18 用 ילד,1:19 用 ילּד,正如创世记 10:24、10:25。关于这些名字的历史和地理解释,已在《创世记》第10章注释中给出。

按 Bertheau 的说法,由挪亚众子而出的民族共有七十个,其中雅弗后裔十四个,含后裔三十个,闪后裔二十六个。他之所以得出这个数字,是因为他把宁录排除在外,不把他列为含的儿子;反过来,他却把亚法撒、沙拉、希伯、法勒、约坍这些明明是人名的,硬当作民族名称,这与《创世记》相反,因为按《创世记》,这五个名字所指的乃是个人,即他拉族与约坍族诸民的祖先,这些民族是由希伯经法勒和约坍而出的。

第24-27节 从闪到亚伯拉罕的族长。 - 这些名字再次只是按《创世记》11:10-26 简单地依次排列,而省略了他们生子以前和生子以后年龄的记载。对于他拉的儿子,只提到亚伯兰,没有提他的兄弟;并加上亚伯兰就是亚伯拉罕这一说明,为的是指出给读者看:他就是《创世记》中众所周知的蒙拣选之民的始祖(参历代志上 1:27)。

第28-34节 亚伯拉罕的众子。 - 在历代志上 1:28,只有以撒和以实玛利这样被提出;以撒在前,因为他是应许之子。接着,在历代志上 1:29-31 记以实玛利的后裔,并注明以实玛利是长子;在历代志上 1:32 和 1:33 记基土拉的众子;最后在历代志上 1:34 记以撒的两个儿子。历代志上 1:29-33 以实玛利(希伯来文 Yishma'el)的后代(תּולדות)之名,与创世记 25:12-15 相符,并已在那里得到解释。历代志上 1:32 也是如此:亚伯拉罕由基土拉所生的十三个后裔,六个儿子、七个孙子,与创世记 25:1-4 相合(参那处注释);只是创世记 25:3 中提到、由基土拉之孙底但而出的诸族未被列入。Bertheau 因此错误地推断说,编年史作者大概在他所用的摩西五经抄本中没有找到这些名字。其实省略的原因是:在《创世记》中,并未列出曾孙本人,而只提到由孙子们而出的诸族;而编年史作者只想列举儿子和孙子。基土拉被称为 פּילגשׁ,是照创世记 25:6,在那里基土拉和夏甲都这样称呼。

历代志上 1:34 以撒的两个儿子。以撒在历代志上 1:28 已经与以实玛利一同作为亚伯兰的儿子被提到。但这里在继续亚伯拉罕的家谱之前,先说明亚伯拉罕生以撒,正如创世记 25:19 用同样的话引出亚伯拉罕之子以撒的后代一样。因此,那关于亚伯拉罕借着夏甲和基土拉所生后裔的名单(历代志上 1:28-33)取自创世记 25章,这本来就极可能,现在更成为确定无疑的事。

第35-42节 以扫和西珥的后裔。 - 摘自创世记 36:1-30历代志上 1:35 以扫的五个儿子,与创世记 36:4 以下所记他在迦南地由三个妻子所生的完全相同。יעוּשׁ 是创世记 36:5(旁注写法)中的 יעישׁ 的另一形式。

历代志上 1:36-37 以扫的孙子们。在历代志上 1:36,先列出他儿子以利法的五个儿子,如同创世记 36:11 一样,因为 צפי 只是 צפו(《创世记》)的另一形式。接着这五个名字之后,又加上 ועמלק ותמנע,“亭纳和亚玛力”;而我们从创世记 36:12 得知,亭纳是以利法的妾,给他生了亚玛力。因此,《历代志》中加上亭纳与亚玛力这两个名字,不过是一种简略写法;作者完全可以这样做,因为读者已从《创世记》知道以扫的后裔。再者,亭纳这个名字的形式本身(阴性形式)也应当足以防止某些现代解经家产生误解,以为亭纳也是以利法的儿子。这样,以扫借着以利法共有六个孙子,而在创世记 36:12 中,这六人都被记作亚大的儿子;亚大是以扫的妻子,也是以利法的母亲。(参创世记 36:12 注释,那里已否定把亭纳变成以利法之子的误解。)

历代志上 1:37 以扫借着巴实抹所生的儿子流珥,有四个儿子,他们的名字与创世记 36:13 相符。这十个(6+4)以扫的孙子,加上他借着亚何利巴玛所生的三个儿子(耶乌施、雅兰、可拉,创世记 36:35),就是以扫后裔十三个支派的创立者。在创世记 36:15,他们被称为 עשׂו בּני אלּוּפי,即以扫子孙中的族长(φύλαρχοι),也就是以东人的族长;并且在创世记 36:15-19 又逐一重述。(注:因此,Bertheau 那种错误说法,即“按《创世记》,以东民族也分为十二支派,来自以利法的五个支派,来自流珥的四个支派,以及直接归于以扫妻子亚何利巴玛的三个支派。又明确说亚玛力与这十二支派的联系很松散,因为他只是以利法妾所生的儿子”,必须加以纠正。

因为无论《历代志》还是《创世记》,都不知道什么以东人的十二支派;两卷书都明确提到以扫的十三个孙辈,而按《创世记》的叙述,这十三个孙辈正是以东民族的十三位族长,是按以扫的三个妻子分组的,所以这十三个家族可以归并为三个部族。亚玛力在《创世记》中也绝非只是松散地与其他支派相连;相反,他不仅在创世记 36:12 中被列入亚大的儿子之数,大概因为亭纳之于以扫的妻子亚大,正如夏甲之于撒拉一样;并且在创世记 36:16 中,他也被算在以利法众子的族长之中。

因此,《创世记》列出的不是以利法的五个支派,而是六个;编年史作者也没有像 Bertheau 进一步所说那样“完全抹去那种十二分的结构”,因为所有成为族长的以扫儿孙十三人全都被引入;所省略的只有 עשׂו בּני אלּוּפי 这个称号,因为在以扫后裔的家谱式列举中,这称号并非必要。)

历代志上 1:38-42 当以扫和他的后裔在西珥山定居以后,他们逐渐征服了当地原有居民,并与之融合成为一民。因此,在创世记 36:20-30 中,记载了西珥地原住民的诸族长;而在本章中,历代志上 1:38 也列出这七个 שׂעיר בּני 的名字,并在历代志上 1:39-42 列出他们的儿子们(十八个男子和一个女子亭纳),其中只省略了创世记 36:25 也提到的亚拿之女亚何利巴玛。除了几点无关紧要之处,名字都相符合,而那些差异已在《创世记》注释中讨论过。

这样,以扫及其后裔迁入之后,西珥山居民共有二十个支派,由同样数目的族长统辖;其中十三个是以东人,属以扫家;七个是西珥人,在《历代志》中称为 שׂעיר בּני,在《创世记》中则称为 חרי,即穴居人、当地居民,也就是原住民。若综观历代志上 1:28-42 所列亚伯拉罕全部后裔,我们看到其中包括: (a) 他的儿子以实玛利和以撒,以及以撒的儿子以色列和以扫(共4人);(b) 以实玛利的儿子们,或由以实玛利而出的诸族(12个名字);(c) 基土拉的儿孙(13个人或族长);(d) 出于以扫的十三位族长;(e) 西珥的七位族长,以及西珥的十八个孙辈和一个孙女(26人)。这样总共是六十八个人名;若再加上基土拉和以利法的妾亭纳,才达到七十人。

但这七十绝不可算作七十个支派;Bertheau 却凭着离奇的计算和数字错误得出了这个结论。(注:《历代志》并不支持这种看法,这从 Bertheau 对“七十支派”的算法就看得出来:由以实玛利出 12;由基土拉出 13;由以撒出 2;由以扫出 5个儿子和以利法的7个孙辈〔其中把亭纳,历代志上 1:36,也算在内〕,以及流珥的4个孙辈,共16;由西珥出 7个儿子,再由这些儿子出20个后裔,共27;总和便成70。但经文只提到西珥另外19个后裔,所以由西珥而出的只有26人,于是总数其实是 12+13+2+16+26=69。再者,我们还必须反对他算法中的其他几点:(1) 任意把亭纳变成以扫的孙辈;(2) 任意把以扫和以色列〔即雅各〕算上,却不把以实玛利算上。

若离开他的众子,以扫本身能算一个民族的始祖吗?倘若编年史作者真有 Bertheau 所归给他的那种意图,要把传统承下来的名单凑成圆整而有象征意义的70这个数字,那么他在历代志上 1:33 就绝不会省去由底但而出的三个民族〔创世记 25:3〕,因为只要把这些名字加上,就能毫不费力地凑成70。)

Bertheau 由此建立其假说:正如挪亚家族的三个分支分成七十个民族(正如我们先前已见,这并不成立),亚伯拉罕家族的三个分支也分成七十个支派;并在此又看见一个显著迹象,“说明即使在编年史作者时代,人们也试图借着数字,把从古代传下来的名字名单整理出秩序与一致性。”

第43-50节 以色列设立王权以前以东的诸王。 - 这是对创世记 36:31-39 的逐字重述;只是省去了创世记 36:32 的引言“在以东作王的是”,因为有了标题之后这句话已属多余;又在历代志上 1:50 关于巴勒哈南之死的记述中,省去了“亚革波的儿子”(创世记 36:39),因为即便在《创世记》中,记述其他王去世时,也没有重复已死之王父亲的名字。除此之外,这里称为 Hadad 的王(46节以下)和称为 פּעי 的城(50节),在《创世记》中则是 Hadar(创世记 36:35 以下)和 פּעוּ(创世记 36:39)。前一种差异出于抄写错误,后一种则出于不同发音。

不过,有一个稍微重要一些的差别,就是在创世记 36:39 中,并未提到最后那位王的死,因为在摩西时代他还活着;而在《历代志》中,反过来,不但对他也加上了 הדד ויּמת,因为在编写《历代志》时他早已死去,并且在《创世记》中紧接引言 שׁמות alum ואלּה 之后的那些族长所属地区名单,这里却借着 ויּהיוּ 与诸王名单连接起来,即“哈达死了,于是以东有族长。”这也许可以理解为:在编年史作者看来,最后一位王死后,族长统治便取代了王权;但这种解释并非必要。这个连续的 ו 也可以只是表达思想上的承接,逻辑上把诸族长的记述接在诸王之后;或者表示除了诸王以外,还有能治理土地和人民的各族长。随后名单的内容要求我们这样来理解 ויּהיוּ。

第51-54节 以东的诸族长。 - 这些名字与创世记 36:40-43 相符,但《创世记》的标题和结语与《历代志》的却大不相同。这里的标题是“以东的诸族长是”,结语是“这些是以东的诸族长”;照此自然会得出结论,以为所给的十一个名字是诸族长本人的专名。但其中出现了两个女子的名字,亭纳和亚何利巴玛,又有一些显然是族名的名字,如亚利亚、比嫩、提幔、米比萨,这与那种解释绝不能相容。

如果我们比较《创世记》中该名单的标题和结语,就会发现前者说的是“以东诸族长的名字,照着他们的住处,……照着他们的名号”;后者说的是“以东诸族长,照着他们在所得之地的住处。”那里已经毫不含糊地表明,所列举的不是人的名字,而是诸族长居住地的名字,这些地方通常是按他们来命名的。因此,我们必须译作“亭纳的族长,亚利亚的族长”等等;当然,其中有女子名字并不足为奇,因为地方既可以按女子的名字命名,也可以按男子的名字命名。

而且,只提到十一个居住地,而以扫的十三个儿孙却被称为族长,这也并不更难理解。因为随着时间推移,族长的数目可能减少;或者在较大的地区内,也可能有两个族长同住。编年史作者既然显然也把这份名单取自《创世记》,因为名字完全相同,就完全可以假定读者已经从那卷书中知道此事,因此他可以放心地简略标题,而不至于引起误解;尤其是他这里所列举的并不是以扫的 אלּוּפי,而是以东的 אלּוּפי,因为“以东”已经成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