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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 第 2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Mark 2

第1节 过了些日子,耶稣又进了迦百农;人听见他在房子里。这件事,正如在马太福音9:1所说,看来按时间次序,是紧接着医治长大麻风的人(可1:40-45)之后发生的。耶稣又进了迦百农(“自己的城”见太9:1);人听见他在房子里,无疑就是西门彼得的家(可1:29)。

第2节 就有许多人聚集,甚至连门前都没有空地;耶稣就对他们讲道。立刻有许多人聚集,甚至连门口都容不下了。这是马可生动描写中的一笔。毫无疑问,这一次因为事情发生在向他提供信息之人的家门口,这些细节就是那位蒙尊荣门徒鲜活的回忆。耶稣就对他们讲道,就是在屋里讲;但外面拥挤的众人无疑也都听见了。若他像平常那样走到外面去,那瘫子的信心就不会有这样的机会显明出来。路加福音(路5:17)又补充了这场景中一件极重要的事:“有一天,耶稣教训人,有法利赛人和教法师在旁边坐着,他们是从加利利各乡村、犹太和耶路撒冷来的。”这是到那时为止,对我们主日益增长之影响力所作的最高见证,也表明全国的宗教领袖越来越觉得,必须对他作出某种明确判断。“主的能力与耶稣同在,使他能医治病人”或“主的能力有效地运行,使他医治他们”,就是那些被带到他面前的病人。所以,接下来要描述的神迹,不过是当时许多神迹中最荣耀、最值得记载的一件;而使它如此特别的,无疑是其中所显明的信心,以及紧接在前、宣告病人罪得赦免的话。

第3节 有人带着一个瘫子来见耶稣,是四个人抬来的。他们来到他那里,就是来到他所在的房子前,带着一个瘫子来,“躺在床上”(太9:2),是四个人抬来的;这是只有马可记下的生动细节。

第4节 因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稣所在的房顶拆了;既拆通了,就把瘫子所躺卧的褥子缒下来。因为拥挤,他们不能挨近他;或者照路加所说,“因人多,寻不出法子抬进去”,于是他们“上了房顶”,就是东方房屋常见的平顶或露台。然后他们把耶稣所在之处的房顶拆开,既拆通了,就把瘫子所躺卧的床褥放了下来。路加说,他们“从瓦间把他连褥子缒到当中,正在耶稣面前”。他们全部的目的,就是要把病人带到耶稣面前;既然通常的方法因围绕耶稣的众人而行不通,他们就采用这里所描述的非常办法,并且成功了。关于这事是怎样做成的,人曾提出几种解释;但除非我们知道那房屋精确的布局,以及耶稣讲道的位置,是否是在建筑物围成的四方院子里,而彼得的房子乃是其中之一,或是在有走廊与凉棚覆盖的廊下,否则不可能准确确定过程。不过有一点很清楚:这两种记载都出自目击者。

第5节 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小子,你的罪赦了。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值得注意的是,三卷福音都称耶稣所看见的是“他们的信心”。病人自己有信心,这是我们从耶稣当众宣告他罪得赦免这件事上知道的;而我们本来很容易以为,那四位朋友只是出于慈爱,顺着这可怜受苦者的迫切恳求,把他抬到耶稣那里来。但这里我们知道,不但抬他的人与他有同样的信心,而且耶稣留意到,这是一种不肯被拦阻的信心,是胜过一切困难的得胜信心。这正是他常常留意、每逢看见就必标记出来,并且对那些从他有所求的人丰丰富富赏赐的信心。于是他对瘫子说:“小子”(太9:2又作“放心吧”),“你的罪赦了。”我们的译者加上“be”一词,也许是要表达“是”或“已经”,正如路加福音中的用法。因为这不是命令罪离开,而是带着权柄宣告这人作为信徒已蒙赦免的状态。然而,既然法利赛人明白主这话是在施行赦罪,而耶稣不仅承认他们这样理解是对的,还把全部论证建立在这一点的正确性之上,我们就必须把这句话看作是王者式的宣告:这人的赦免是由那位本有权柄施行赦免者所宣告的。若低于这一前提,这样的说话方式就无法成立。(参看路7:41等注释。)

第6节 有几个文士坐在那里,心里议论说:那里有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路5:21),“坐在那里”,就是那些犹太宗教领袖;正如路加已经告诉我们,他们是“从加利利、犹太各乡村,并耶路撒冷”来的,要观察这位奇妙的人,不过他们并不是抱着受教的心,虽然此时他们那恶毒和杀人的心还没有显露出来;他们“心里议论”。

第7节 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僭妄的话呢?除了神一位之外,谁能赦罪呢?他们这第二个问题说出了一条重大真理。(参赛43:25弥7:18出34:6-7等。)至于第一个问题,也并非全然不自然,虽然用在我们主身上却是毫无根据的。一个人看起来不过像他们中间的一个,竟然宣称自己有权柄、有能力赦罪,他们初听之下,不能不觉得极其骇人;而且除非他拿出无可抗拒的证据来支持这宣称,否则他们也没有义务认真衡量这要求是否值得一听。因此,我们的主就把他们当作有权利要求这种证据的人来对待,并且给了他们证据;同时也责备他们草率,对他下了严厉的结论。

第8节 耶稣心中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就说:你们心里为什么这样议论呢?耶稣立刻心里知道他们里面这样议论,就对他们说:你们心里为什么这样议论?或者照马太所说:“你们为什么心里怀着恶念呢?”

第9节 或对瘫子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样容易呢?对瘫子说:“你的罪赦了”,或者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样容易呢?意思是说:命令疾病离开,岂不是和吩咐罪得除去一样吗?那么,若我行了你们看得见的这一件,你们就当知道,那看不见的另一件我也已经行了。

第10节 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是说,赦罪的权能住在这人的位格里,并且当他在地上与你们同住同行的时候,由他施行出来。“就对瘫子说:”

第11节 我吩咐你: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我吩咐你: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叫他拿起那张轻便的褥子,走回家去,是要证明这医治已经完全。

第12节 那人就起来,立刻拿着褥子,当众人面前出去了,以致众人都惊奇,归荣耀与神,说: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那人就立刻起来,拿着褥子。班格尔说:“何等甘美的话!褥子曾经抬着这人;如今这人抬着褥子。”他就在众人面前出去;借着这举动向众人宣告,他们惊奇的眼目随着他从人群中挤出去,那位能行这样荣耀医治神迹的,确实“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以致众人都惊奇,归荣耀与神,说:“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也就是“从未这样见过”,或照我们的说法,“从没见过这样的事”。路加福音(路5:26)说:“我们今日看见非常的事了”,既指所行的神迹,也指人用口宣告罪得赦免。

马太福音(太9:8)则说:“众人就都惊奇,归荣耀与神,因为他将这样的权柄赐给人。”他们对赦罪的权柄本身并不稀奇,稀奇的是一个看起来与他们无异的人,竟然拥有这样的权柄。评注:(1)那四个人把病人带到大医生面前,岂不是一件蒙福的事吗?如今岂不是仍可用许多方式做同样的事吗?而且耶稣所留意的,不只是病人的信心,也是抬他之人的信心,这岂不极其鼓舞人吗?(2)这些有信心、抬着瘫子的人所显出的非常决心,给我们何等教训,叫我们无论为自己,还是为我们所爱的人到耶稣面前,都不要让任何拦阻挡住我们的路!(3)主耶稣至高的神性,在这里何等明亮地显出来:他作为地上的人子,竟有赦罪的权柄与能力;而这权柄他先宣示,后又证明自己确实拥有。

那些在场观看的宗教领袖听见人用口说出本是只有神才能说的话时,心里充满半压抑的惊惧;若再联系耶稣所给他们的凭据,证明他这宣称是公正的,这场景所提供的基督神圣荣耀之证据,就更加完满了。(4)如果人子甚至在地上、在他卑微的深处时,都有赦罪的权柄,那么如今他已经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我们还会怀疑他“拯救到底的能力”吗?

第13-17节 耶稣又出到海边去,众人都就了他来,他便教训他们。关于这段解释,请参看马太福音9:9-13的注释。

第18-22节 当下,约翰的门徒和法利赛人禁食;他们来问耶稣说:约翰的门徒和法利赛人的门徒禁食,你的门徒倒不禁食,这是为什么呢?关于这段解释,请参看路加福音5:33-39的注释。

第23-28节 耶稣当安息日从麦地经过;他门徒行路的时候,掐了麦穗。关于这段解释,请参看马太福音12:1-8的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