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耶和华如此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你们要为我造何等的殿宇呢?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这最后一章是以赛亚关于末后日子之预言的总括,因此其思想与前文相似。“天是我的座位……你们要为我造何等的殿宇呢?”同样的意思曾在几种情形中表达出来:首先,在石殿奉献之时,用来作为一种预防性的保留,表明神虽屈尊承认地上的殿为祂的殿,却并非好像祂会被空间所局限一样(王上8:27);其次,是论到圣灵的殿(徒7:48-49);最后,这里是论到千禧年之殿(赛2:2-3;结43:4;结43:7)。“哪里”不如译作:“你们所建造的这殿算什么呢?这又是什么可作我安息之处的地方呢?”(Vitringa)。武加大译本、七十士译本、迦勒底译本、阿拉伯译本和叙利亚译本都如此。
第2节 耶和华说: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这一切就都存在了;但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就都存在了”,即都是我所造的。或可作绝对陈述:万有之所以成为受造之物,因此都属于我这位创造主(耶柔米)。“但我所看顾的”即我所眷顾、所垂顾的。“虚心的”即谦卑的人(赛57:15)。“因我话而战兢的”,如约西亚那样,因此被主“垂听”;因为“你的心里敬服,在耶和华面前自卑,听见我指着这地和其上居民所说的话”(王下22:11;22:19);又如以斯拉周围的百姓那样(拉9:4)。心灵里的属灵圣殿,虽不取代外在敬拜之处,却是神最喜悦居住的所在(约14:23)。在天上的终极状态里,将“不再有殿”,因为“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21:22)。
第3节 宰牛,好像杀人;献羊羔,好像打折狗项;献供物,好像献猪血;烧乳香,好像称颂偶像。这样的等人拣选自己的道路,心里喜悦自己可憎恶的事。“宰牛,好像杀人。”神连恶人的祭物也厌恶(赛1:11;箴15:8;28:9)。“好像”二字,Lowth认为可以省略,译作“宰牛之后便杀人”,如结23:39;但希伯来文中省略“好像”,反而更加强了比较的力量。异教徒常献人祭。“献羊羔,好像打折狗项”,按犹太律法这是可憎的事(申23:18);或许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狗在埃及受崇敬。经文不以“献祭”这个词来尊荣这种可憎之事,而是用卑贱的话说“打折狗项”(出13:13;34:20)。狗作为不洁之物,常与猪并列(太7:6;彼后2:22)。“献供物,好像献猪血”:“供物”是无血的素祭(minchah),与“猪血”形成对照(赛65:4)。“烧乳香”(希伯来文mazkkir,出于zakar),即“献上作为记念的祭”(利2:2)。“好像称颂偶像”……“他们拣选自己的道路”,与赛66:4前两句相对:“他们既拣选自己的道路……我也必拣选迷惑他们的事。”
第4节 我也必拣选迷惑他们的事,使他们所惧怕的临到他们;因为我呼唤,无人答应;我说话,他们不听从;反倒行我眼中看为恶的,拣选我所不喜悦的。“我也必拣选迷惑他们的事”(帖后2:11),与“他们自己的道路”相呼应(赛66:3;参箴1:31)。不过,希伯来文ta‘alulim也可指烦扰、灾祸,这与平行句中的“惧怕”更为相合。“我必拣选他们的灾祸”,就是我必拣选那些他们原以为藉着“自己的道路”可以逃避的灾祸。然而七十士译本支持英文译法,武加大译本和叙利亚译本也如此;迦勒底译本作“他们的毁灭”。大意很可能是:“我也必拣选”,即藉着我司法性的报应,任凭他们承受他们自己所拣选、使自己受迷惑之行为的刑罚。“使他们所惧怕的临到他们”,就是那些他们惧怕、并为求避免而行拜偶像之“可憎恶事”(赛66:3)所要躲避的事。“因为我呼唤,无人答应”,参赛65:12;65:24;耶7:13。“反倒行我眼中看为恶的,拣选我所不喜悦的”,他们不但行恶,而且是刻意拣选去行(罗1:32)。他们“拣选我所不喜悦的”,因此“我也必拣选”他们所不喜悦的,就是他们最想避免的“灾祸”和“惧怕”。“在我眼前”,参赛65:3。
第5节 你们因耶和华言语战兢的人,当听他的话:你们的弟兄,就是恨恶你们、因我名赶逐你们的,曾说:愿耶和华得荣耀,使我们得见你们的喜乐;但蒙羞的究竟是他们。“你们因他的话战兢的人”,就是赛66:2所说的那些人,即犹太人中信主的少数。“你们的弟兄,就是恨恶你们、因我名赶逐你们的”,即把你们逐出会堂,好像你们污秽,不配与他们一同敬拜(赛65:5)。基督第一次在世时也是如此(太10:22;约9:22;9:34-35;16:2;15:21);末后的时候也必如此,那时信的人仍是少数(路18:8)。“曾说:愿耶和华得荣耀”,是逼迫者讥诮的挑战,好像他们加害于你们是出于为神热心。“愿耶和华显出荣耀来”,就是藉着显明自己站在你们一边;这与平行句“他却显现使你们喜乐”相符,如赛5:19。比较赛28:15;57:4。基督在十字架上时,人也是这样对祂说(太27:42-43)。“他却显现使你们喜乐”,赐给你们“喜乐”,代替你们所受的“羞辱”(赛25:8-9)。
第6节 有喧哗的声音出于城中,有声音出于殿中,是耶和华向仇敌施行报应的声音。有喧哗的声音出于城中,有声音出于殿中,有耶和华的声音向祂的仇敌施行报应。神要从耶路撒冷和祂的“殿”中向仇敌报仇(结43:1-8;亚12:2-3;14:3;14:19-21)。本节骤然的语气表明,神突然毁灭城外敌对的外邦大军;正如赛66:5论到不信的犹太人被震惊羞愧一样。“喧哗的声音”,即主大有响声的声音(诗68:33;29:3-9;帖前4:16)。
第7节 锡安未曾劬劳就生产,疼痛未到,就生出男孩。她,就是锡安。她未曾劬劳就生产。她人数的增加和福乐的兴盛,将忽然而至,远超人所料,且不伴随痛苦的努力(赛54:1;54:4-5)。“疼痛未到,就生出男孩。”这与旧约教会和现今基督教会生出“男孩子”时所经历的阵痛形成对比(启12:2;12:5)。在东方,生男孩是特别喜乐之事,生女孩则不然;所以这里是指复兴后的犹太教会有刚强如男子的儿子。单数是集合用法,代表复数;或者说,许多儿子在弥赛亚里被看作一个整体,因为那时祂要显明为他们惟一的代表元首。
第8节 国岂能一日而生?民岂能一时而产?因为锡安一劬劳,便生下儿女。谁曾听见这样的事?谁曾看见这样的事呢?“国岂能一日而生?”为使平行更整齐,不如译作:“一国之民岂能在一日之间被生出来呢?”希伯来动词因此用阳性,因为“地”虽是阴性名词,却在此代指其中的人民(Lowth)。若照英文译法,则意为:地里的出产是渐渐长成的,不会在一日之间完成(可4:28)。“民岂能一时而产?”在这里,以色列有别于列国通常渐进的成长,而是一下子成熟起来。“因为”,不如译作:“岂有一国一时而生,竟因锡安一劬劳便生下儿女呢?”(Maurer)
第9节 耶和华说:我既使她临产,岂不使她生产呢?你的神说:我既使人生产,岂能使子宫关闭呢?“我既使人生产,岂能使子宫关闭呢?”不如译作:“我这使人怀胎的,岂会拦阻生产呢?”(Lowth)(赛37:3;何13:13);意即:我既已开始恢复以色列的工作,岂不完成呢?(撒上3:12;罗11:1;腓1:6)。“关闭”,参启3:7-8。
第10节 你们爱慕耶路撒冷的,都要与她一同欢喜快乐;你们为她悲哀的,都要与她一同大大欢喜。你们爱耶路撒冷的……为她悲哀的,都要与她一同欢喜(诗102:14;102:17;102:20;122:6)。
第11节 使你们在她安慰的怀中吃奶得饱,使你们从她丰盛的荣耀中挤奶而出,得享肥甘。使你们吃奶(赛60:5;60:16;61:6;49:23)。“从她丰盛的荣耀中挤奶而出,得享肥甘”(希伯来文miziyz),即“她丰裕所发出的如光线般流涌之物”;也就是从她丰满乳房中喷出的奶流,如光线般涌出,与平行句“她安慰的怀”相呼应;出自ziyz,意为活动、放射(Gesenius)。
第12节 耶和华如此说:我要使平安延及她,好像江河;使列国的荣耀延及她,如同涨溢的河。那时你们要吃奶,必蒙抱在肋旁,摇弄在膝上。“我要使平安延及她,好像江河”,即我要使平安(昌盛)转向她,如同改道的江河(Gesenius),以致漫过她并完全遮盖她(赛48:18)。“使列国的荣耀延及她,如同涨溢的河”,如尼罗河泛滥,使全埃及得肥沃一样。“必蒙抱在肋旁,摇弄在膝上”(参赛60:4)。“她……她”若“你们”指犹太人,则应译作“你们必被抱在他们的肋旁,摇弄在他们的膝上”,就是被外邦人抱着,如赛49:22;而“你也必吃万国的奶”(赛60:16)也是指犹太人领受外邦的财富。不过英文译法也很通顺:犹太人和一切爱耶和华的外邦人(赛66:10)都要像孩子一样从她吃奶,并被她如母亲般怀抱。
第13节 母亲怎样安慰儿子,我就照样安慰你们;你们也必在耶路撒冷得安慰。“母亲怎样安慰儿子”(赛49:15)。“安慰”(赛40:1-2)。
第14节 你们看见,就心中快乐;你们的骨头必得滋润像嫩草一样;而且耶和华的手向祂仆人所行的必被人知道,祂也要向仇敌发恼恨。“你们的骨头必得滋润像嫩草一样。”你们的“骨头”曾因神烈怒的“火”而“枯干”(哀1:13),却要重新活起来(箴3:8;15:30;结37:1等)。“像嫩草一样”,就是当他们“被接在自己的橄榄树上”的时候(罗11:15-24)。“耶和华的手向祂仆人所行的必被人知道”,即明显地显明在他们身上,帮助他们。
第15节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车辇像旋风,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备。“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赛9:5;诗50:3;哈3:5;帖后1:8;彼后3:7)。“车辇像旋风”(耶4:13)。“以烈怒施行报应”,希伯来文别处多有“止息怒气”之意(伯9:13;诗78:38)。Maurer在这里也如此理解:祂不用别的来平息怒气,只用烈怒;除非将祂一切炽烈的忿怒倾倒出来,否则祂的忿怒不得满足。然而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迦勒底译本、阿拉伯译本和叙利亚译本都支持英文译法。“烈怒”即“灼热的焚烧”(Lowth),与平行句中的“火焰”相对。
第16节 因为耶和华在一切有血气的人身上,必以火与刀施行审判;被耶和华所杀的必多。“耶和华必以火与刀审判一切有血气的”,即“耶和华要用火判决争讼,也要用祂的刀向一切有血气的施行判决。”希伯来文的平行与词序都要求这样翻译(赛65:12)。“一切有血气的”,即一切成为祂忿怒对象的人。敬虔的人却要被主隐藏在安全之处,远离审判现场(赛26:20-21;诗31:20;帖前4:16-17)。
第17节 那些分别为圣、洁净自己的,进入园内,跟从那在其中的一个,吃猪肉和可憎之物,并老鼠的,必一同灭绝;这是耶和华说的。“那些分别为圣……进入园内”,希伯来文和七十士译本都要求译作“为进入园中而自洁”;就是为在那里献祭(Maurer)。武加大译本、迦勒底译本、阿拉伯译本和叙利亚译本则支持英文译法。“跟从那在其中的一个”,不如译作“跟从一个”,即某个偶像,出于轻蔑,先知不直呼其名(Maurer)。Vitringa等人认为希伯来文“一”Achad是那神的名字,在叙利亚称为Adad,意为“独一者”(参徒17:23“未识之神”),即至高神(Macrobius,《Saturnal.》1:23)。那偶像的能力用斜射如太阳照地的光线来表示。Gesenius译作“跟从一个人”,即带领其余众人行圣礼的祭司。 “在其中”,即在园中(参赛65:3-4)。“吃……老鼠”,按律法为不洁之物(利11:29),因为在异教中它是偶像(见赛37:36注;撒上6:4)。可译作“田鼠”或“睡鼠”(Bochart)。法利赛人那种自义的洁净,以及一切徒具形式的人,都包括在同一咒诅之下;这里只是借以赛亚时代盛行的偶像崇拜语言来描写他们。
第18节 我知道他们的行为和他们的意念;时候将到,我必聚集万国万族;他们都必来,看见我的荣耀。“我知道”中的“知道”在希伯来文中并无明文。更好是把这句话理解为顿住法:在威吓中,常故意留下空白,使受威吓的人因良心有罪而自己补足其意:“至于我……他们的行为和他们的意念”,意思是“我必刑罚”(Maurer)。“时候将到,我必……”就是“那时候到了,我必……” “聚集万国”,是聚集他们来攻击耶路撒冷,届时不敬虔的犹太人要灭亡;然后主最终要为耶路撒冷争战,抵挡那些列国;而余剩的人(赛66:19)要“看见神的荣耀”(亚12:8-9;14:1-3;14:9)。“万族”,即语言各异的民族;这些语言因罪在巴别被变乱,但在基督里又要重新合而为一(但7:14;番3:9;启7:9-10)。
第19节 我要在他们中间设立记号,逃脱的我要差到列国去,就是到他施、普勒、拉弓的路德、土巴、雅完,并素来没有听见我名声、没有看见我荣耀辽远的海岛;他们必将我的荣耀传扬在列国中。“在他们中间设立记号”,即在高处立起旌旗,指示四散被掳的犹太流亡者聚集之地,好预备他们归回本土(赛5:26;11:12;62:10)。“逃脱的”,就是神所保留下来的外邦余民(参赛66:18;亚14:16),他们要向各自的民族作宣教者。赛2:2-3;弥5:7;亚14:16-19所描绘的重点,不是犹太人去作外邦人的宣教士,而是外邦人上耶路撒冷去学习主的道。不过,后者也许预设前者,即外邦人来到耶路撒冷向锡安的王致敬,是由于借着犹太人以及他们本族外邦宣教士的工作,外邦人先得了归信。
事实上,众多外邦国家中,也只有代表能亲自到耶路撒冷来。“他施”,即西方西班牙的他施;但王上9:26;22:48;代下9:21;20:36中的他施,则必须是印度洋上的另一处,可由红海到达。Sir Emerson Tennent认为那是锡兰的加勒角,过去三个世纪一直是那些海域的贸易中心。“普勒”,在非洲东部及北部;很可能就是尼罗河中的腓莱岛,埃及人称之为Pilak,即边界地区,因为它位于埃及与古实之间(Bochart)。七十士译本作Phud;这或Phut大概才是这里正确的读法,因为Pul别处未见。比较鸿3:9:“古实和埃及……弗人和路比族。”从上下文看,显然指的是靠近埃及的非洲民族(参结27:10;30:5;38:5),也许就是利比亚。
纪念碑上所谓“九弓之民”(Petu或Napetu)也许相当于Phut;或者是Topet或努比亚,即弓箭之地。“路德”,是非洲的路德人:埃及西边含族的一支(创10:13;代上1:11);路低人是麦西之子(即埃及之后裔);他们是以善射著称的古实民族(耶46:9),曾为推罗和埃及充当雇佣兵(结27:10;30:5)。此外,还有闪族的路德(创10:22;代上1:17),小亚细亚的吕底亚人就是由他而来。埃及的碑文向我们展示了主前十三、十四、十五世纪住在美索不达米亚附近的“Ruten”或“Luden”民族,他们后来迁入小亚细亚。“土巴”,即小亚细亚、高加索以南、黑海与亚拉腊之间的提巴利尼斯人;或即约瑟夫所说的伊比利亚人,就是里海与黑海之间、今格鲁吉亚一带的人。耶柔米则认为是意大利。
武加大译本和迦勒底译本也这样理解,并将“普勒”译作非洲。圣经中常把米设与他们并列;亚述铭文中也显示他们是一个分布广泛的图兰民族。“雅完”,即希腊人;称作爱奥尼亚人,包括雅完所有后裔,无论在希腊本土还是小亚细亚(创10:2-4)。土巴和雅完都是雅弗的儿子。“他们必将我的荣耀传扬在列国中”(玛1:11)。
第20节 他们必从万国中将你们的弟兄带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或骑马,或坐车,或坐轿,或骑骡子,或骑快兽,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好像以色列人用洁净的器皿盛供物奉到耶和华的殿中一样。“他们”,即外邦人(赛66:19)。“必从万国中将你们的弟兄带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或骑马,或坐车,或坐轿,或骑骡子。”外邦人要把犹太人带回圣地(赛49:22)。这不可能只是指犹太人进入基督教会,因为那样的进入是凭着信,不是骑着“马、轿子、骡子”而来(Houbigant)。“供物”是祭祀的比喻,如罗15:16。“马”,犹太人自己用得不多;这里描写外邦人用他们自己的交通方式“带”犹太人来到耶路撒冷。“车”,东方商队中不常见,所以应译作“运载工具”,即抬着走的,而不是轮车。“轿”,是富人所用的有盖肩舆。“快兽”,即驿使所骑的牲口,也就是单峰驼;希伯来文kirkaroth出自kaarar,意为跳跃、奔腾,因其跳跃般的动作,常借音乐使之更快(Bochart)。较贫穷的妇女则坐在横搭于驼背两旁的筐中(Horsley)。
第21节 耶和华说:我也必从他们中间取人为祭司,为利未人。“从他们中间”,即从外邦人中间。“为祭司,为利未人”,是指属灵的敬拜;他们将享有直接亲近神的权利,而这原是从前只有圣殿执事才有的(彼前2:9;启1:6)。
第22节 耶和华说: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后裔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长存。“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赛65:17-18;彼后3:13;启21:1)。
第23节 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气的必来在我面前下拜;这是耶和华说的。“每逢月朔”,直译是“每逢新月到它自己的新月时”,即每个月在它自己的时候(亚14:16)。“每逢安息日”,因此安息日在地上是永远有其义务性的。“凡有血气的必来下拜”(诗65:2;72:11)。“在我面前”,即在耶路撒冷(耶3:16-17)。
第24节 他们必出去观看那些违背我人的尸首;因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凡有血气的都必憎恶他们。“他们必出去观看”,如同以色列人观看倒毙在红海边的埃及人尸首一样(出14:30;参赛26:14-19;诗58:10;49:14;玛4:1-3)。“那些违背我人的尸首”(赛66:16),就是在耶路撒冷附近末后的大战中被主杀戮的人(亚12:2-9;14:2-4);这是所有罪人最终灭亡的预表。“因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可9:44;9:46;9:48),这是地狱的形象,取自欣嫩子谷中那些未埋葬的尸体;欣嫩子谷在耶路撒冷南边,后来“革亨那”即地狱一词便由此而来。那里常有不灭之火焚烧丢弃的污秽物(赛30:33)。敬虔的人看到神向恶人施报,并因此心满意足,这与真实的爱并不相违(启14:10)。那时,敬虔的人因对罪的圣洁憎恶,并因维护神公义而发热心,就会在心意上完全与神一致(撒上16:1)。这正构成他们与神的合一和团契(约17:21;17:23)。
评语:人所能建造、最蒙神悦纳的殿,不是别的,乃是“痛悔并因祂话而战兢的灵”。人在现今这不完全的状态中所建立的一切别的殿,都不过是暂时性的,直到那从神而降的天上之城临到;在那里不再有殿,因为“主神全能者和羔羊就是城的殿”。形式主义,以及对外在礼仪的一丝不苟的遵守,对于那些“拣选自己的”败坏“道路”而不肯走主圣洁之道的人,毫无益处。神必按他们所行的报应他们;祂也要“拣选”任凭他们陷在自己的“迷惑”中,正如他们曾“拣选”了祂所不喜悦的事。另一方面,那些怀着儿女般爱与敬畏、恭敬地因“神的话”而“战兢”的人,虽然因此为主的缘故被人恨恶、讥笑、赶逐,却必不久看见主显现,使他们喜乐,并使他们的仇敌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