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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记下 第 24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2 Samuel 24

第1节 耶和华又向以色列人发怒,就激动大卫,使他吩咐人去数点以色列和犹大的人数。耶和华又向以色列人发怒,就激动大卫……“又”这字使我们回想到先前他忿怒的征兆,就是那场长久的饥荒,曾严厉地鞭打这国(撒母耳记下21:1);看来当时全国仍盛行某种严重的罪,以致必须再次施行神的审判。神固然不能试探人(雅各书1:13),但圣经常把祂仅仅容许发生的事描写成祂所行的;因此在这里,祂是因收回祂扶持并约束的恩典,而容许大卫陷入试探。要注意,“激动”前面的“他”是被不当地加进去的。[Wayaacet (H5496) 没有主格];而这动词有刺激、煽动之意,且常含恶意,所以意思似乎是:大卫被煽动去采取这项措施,或是由于某位大臣的催逼,那恶劣影响在枢密议会中占了上风;或是由于某种属世而不圣洁的情欲建议,在他心中取得了支配地位。

第2节 王对跟随他的元帅约押说:“你去走遍以色列众支派,从但直到别是巴,数点百姓,我好知道百姓的数目。”王对约押说……“你去走遍以色列众支派……数点百姓……”这命令是交给约押的;约押虽然通常不受宗教顾忌约束,却仍强烈陈明(见历代志上21:3注释)此举的罪与危险,并竭力用各种论据劝王放弃这打算。圣史没有记下他和其他显要官员在大卫议会中提出的反对意见;但经文明说,他们都被王刚愎不移的决心压倒了。

第3-4节 约押对王说:“愿耶和华你的神使这百姓比现在加增百倍,使我主我王亲眼得见;我主我王为何喜悦行这事呢?” JFB对这几节没有注释。

第5节 他们过了约旦河,在迦得谷中城的右边亚罗珥安营,又往雅谢去。他们过了约旦河,在迦得河谷中城的右边亚罗珥安营,又往雅谢去。他们过了约旦河。这次普查先在希伯来王国的东部地区进行;看来约押还带着一支军队同行,或是为协助这项繁难的工作,或是为震慑可能表现出迟疑或反对的百姓。迦得河谷,[bªtowk (H8432) hanachal (H5158) ha-Gaad (H1410),意即“在迦得溪谷当中”],即亚嫩河(Wady Mojib)。这河流长约六十英里,夏季几乎常常干涸,但明显可见冬天曾被急流冲刷的痕迹(见申命记2:36注释)。又往雅谢去,或作雅谢(民数记32:1;32:3;约书亚记13:1。[七十士译本作 Iazeer,基列附近的一座城。])他们就在这一带安下第一个营。

第6节 随后他们到了基列,又到了他停合示地;又到了但雅安,绕到西顿。他停合示地究竟指何处,历来有各种猜测。照字面看,最可能的意思是“新近取得的低地”,即扫罗所征服的夏甲人之地(历代志上5:10)。另有人把这词译作“何示的低地”。[七十士译本作:eis geen Thabasoon hee estin Adasai;亚历山大型本作:eis geen ethaoon adasai;Thenius竭力将其译为“进入巴珊地,就是以得来。”] Porter说:“‘他停合示地’显然是约旦河上游谷地的一部分,大概就是现今所谓 Ard el-Huleh,位于黑门山西麓深处。”他们从摩押登陆后,行程是向北到基列,再从基列到他停合示地,到但雅安;然后横越全国到西顿,沿西海岸南下到基遍人的城邑,再到王国南端,最后回到耶路撒冷。这样,他们就在九个月零二十天内完成了十个支派的人口普查(因为利未和便雅悯没有被数点,见历代志上21:6;并且二十岁以下的人也被略去)。

第7-8节 又到了推罗的保障,并希未人和迦南人的各城;又到犹大南方的别是巴。JFB对这几节没有注释。

第9节 约押将百姓的总数奏告于王:以色列有拿刀的勇士八十万;犹大有五十万人。约押将百姓的总数奏告于王。这里所记的数目,与历代志上21:5相比,相差三十万。但这差异只是表面的,很容易调和。因为(见历代志上27:1-34)有十二班将军按月统领,负责保卫王身,每班有二万四千人,共成二十八万八千人的军队;另有同章所述十二支派十二位首领的随从一万二千人,两者合起来正是三十万。这些人在本书中没有算进去,因为他们是王常备民兵,正在实际服役;但历代志上21:5把他们算入其余的人中,说“以色列众人共有一百一十万”。而撒母耳书作者只数那八十万,并没有说“以色列众人”,只是简单说“以色列有……”等等。还要注意,除上述军队之外,在非利士边境还有一支三万人的观察部队(由撒母耳记下6:1可见);看来撒母耳书作者把这三万人算入犹大的五十万人之内。但历代志作者只记四十七万,所给的是犹大支派本身的人数,不包括这三万人,因为他们并不全属于犹大支派,所以他不像说“以色列众人”那样说“犹大众人”,只说“犹大人”。这样,两处记载便可以调和(Davidson)。

第10节 大卫数点百姓以后,就心中自责,对耶和华说:“我行这事大有罪了。耶和华啊,求你除掉仆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大卫心中自责……大卫对耶和华说:“我有罪了……”数点百姓这行为本身并不一定有罪,因为摩西曾两次奉神明确的命令这样做。但大卫不仅没有这样的命令或认可,反而是出于与以色列受托之君身份不相称、甚至与国家体制原则相违背的动机而行此事:出于骄傲和虚荣,出于自恃而不倚靠神,尤其是出于野心勃勃的征服计划;为推进这些计划,他决意强迫百姓服兵役,并查明是否能集结足够庞大的军队,以承担他所筹划事业的规模。这是对国家体制的破坏,是对民众自由的侵犯,也违背了神所定的政策,即要以色列继续作分别出来的子民(Michaelis,《Commentary》卷3,第22、23页)。

约瑟夫在《古史》7卷13章1节中还提出大卫数点百姓之罪的另一因素:他忽略了神的一条律例,明明规定数点百姓时,每人应当为圣所缴纳半舍客勒的人头税(出埃及记30:12)。不过,约瑟夫这说法究竟多大程度上正确,颇可怀疑;因为有理由认为这半舍客勒只是在第一次普查时为建造会幕筹款而征收。再者,如果这税在后世一直延续,以致大卫在这次新普查中有责任征收,那么也可以合理推想他会收取。无论如何,史家的沉默并不能证明这税被省略或忽视了。直到神借着所差遣的先知向他说话,大卫才真正看见自己罪的严重性。

第11节 大卫早晨起来,耶和华的话临到先知迦得,就是大卫的先见,说:耶和华的话临到先知迦得……说……

第12节 “你去告诉大卫,耶和华如此说:我有三样灾,随你选择一样,我好降与你。”耶和华如此说:“我有三样灾,随你选择一样……”在尼布甲尼撒、伯沙撒等人的事例中,神采取了有效手段来使他们的骄傲降卑。他们无疑更愿意受别种惩罚,而不是实际临到他们的那一种;但他们不像大卫这样,并没有被允许选择。要注意两种情形的不同,也要注意为何在这里允许选择。大卫尚未被允许选择,主也尚未借先知宣告那三样审判之前,他自己已经转向主,说:“现在求你除掉仆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他已经看见自己的错误,为此悔改,并谦卑地再归向神;于是出于怜悯,神才准他作此选择。

第13节 迦得来到大卫那里,告诉他说:“你愿意国中有七年饥荒吗?是在你敌人追赶你时,你逃避他们三个月呢?是在你国中有三日瘟疫呢?现在你要揣摩思想,我好回覆那差我来的。” JFB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14节 大卫对迦得说:“我甚为难;我愿落在耶和华手里,因为他有丰盛的怜悯;我不愿落在人的手里。”大卫说……“我甚为难。”他这样说实在不为过,因为这刑罚苦到极处。七年饥荒、三个月战争、或三日瘟疫,都是摆在他面前可怕的抉择。这三样都直接而有力地足以压低他的骄傲,并削弱他对人的能力和资源之信赖,而这正是他犯罪政策的起因与动力。“我们愿落在耶和华手里。”他对自己罪的强烈感受,使他甘心接受所宣告的惩罚,尽管看来过于严厉。他选择瘟疫,所依据的是一个正确的原则。在瘟疫中,他和百姓一样都暴露在危险之下,这本是公义且应当的;而在战争和饥荒中,他拥有远胜过百姓的保护手段。此外,这也显出他基于长久经历而对神良善的信赖。

第15节 于是耶和华降瘟疫与以色列人,自早晨到所定的时候;从但直到别是巴,民间死了七万人。于是耶和华降瘟疫与以色列人,从那天早晨,就是迦得来见大卫的时候,直到三日结束。民间从但直到别是巴死了七万人。全国必定陷入何等可怕的恐慌!在这三天三夜里,大卫必经受何等惨痛的煎熬!全地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病院。就这样,他那些遍及社会各阶层的大批臣民在悲惨中被挪去,这位刚愎自用、虚荣自夸、倚仗人口众多的君王,其骄傲便被深深压伤了。

第16节 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要灭城的时候,耶和华后悔,不降这灾,对灭民的天使说:“够了,住手吧!”那时耶和华的使者在耶布斯人亚劳拿的禾场那里。当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要毁灭它的时候,瘟疫似乎已从国土两端爆发,并以巨大的步伐从各处推进,直到要把猛烈的攻击集中在耶路撒冷。耶和华后悔,不降这灾。圣经常把神停止继续一项已经开始施行的行动描写为“后悔”。祂对那灭民的天使说:“够了,住手吧。”这位施行毁灭的天使当时正盘旋在摩利亚山上,在下方京城居民头上挥舞着致命的刀剑;就在此时,主发出了叫他住手的命令。这样的显现必定极其可怖。有些人把这段记述解释成一场可怕瘟疫的强烈而高度诗意的描写,说它以如此骇人的速度像镰刀一样割倒百姓,并坚持认为“耶和华的使者”不过像荷马笔下阿波罗向希腊人射箭,引发瘟疫那样的形象化说法。

但在一段朴素、未经修饰的散文叙述中引入如此大胆的诗性修辞,是极不可能的;而且,把“耶和华的使者”作为有智慧、超乎人类的行动者来提及,不仅与古代教会中神施行作为的一般风格相符,也与这整段醒目的记载非常一致,所以除非人的心思先存一种反对一切超自然事件的理论偏见,否则就不会怀疑这位使者干预的真实性。另一些人又说,希伯来人中流行一种看法,以为天使主管某些疾病,因此人们习惯把某种疾病,特别是恶性的疾病,称作“耶和华的使者”。但这种关于天使的观念是在被掳之后才盛行的,丝毫没有证据证明大卫早期他们就持这种看法。这观念是从外族征服者那里来的,并在他们从被掳之地归回时带入巴勒斯坦(详见历代志上21:1-30注释)。

第17节 大卫看见那击杀百姓的天使,就对耶和华说:“我犯了罪,行了恶;但这群羊作了什么呢?愿你的手攻击我和我的父家。”大卫说(或作:早已说过)……“我犯了罪……但这群羊作了什么呢?”数点百姓的罪责完全在大卫本人身上。然而,无论在政治身体还是自然身体中,头若受苦,肢体也一同受苦;并且,虽然大卫的罪是直接原因,但当时全国罪恶的大大增多(撒母耳记下24:1)也激起了耶和华的怒气。

第18节 当日迦得来见大卫,对他说:“你上去,在耶布斯人亚劳拿的禾场上为耶和华筑一座坛。”亚劳拿,或作阿珥楠(历代志上21:18),是耶布斯人,属于古代居民之一;显然他已归信真宗教,所以仍保有自己的房屋和产业。他住在摩利亚山上,就是后来建造圣殿的地方(历代志下3:1);但那时这山还没有围起来。

第19-20节 大卫就照着迦得的话,遵着耶和华所吩咐的上去了。JFB对这几节没有注释。

第21节 亚劳拿说:“我主我王为何来到仆人这里呢?”大卫说:“我要向你买这禾场,为耶和华筑一座坛,使瘟疫在民间止住。”要向你买这禾场,为耶和华筑一座坛,使瘟疫在民间止住。显然瘟疫是在坛筑成并献祭以后才止住的,所以撒母耳记下24:16所叙述的是预先概述。在献这祭以前,他已经看见那施行毁灭的天使,也已经献上代求的祷告(撒母耳记下24:17)。这是赎罪性的祭;而他之所以获准在摩利亚山上献这祭,一方面是神怜悯地顾念他害怕前往基遍(历代志上21:29-30),另一方面则是预表将来会幕迁移到此,并在那里建造圣殿(历代志下3:1)。

第22节 亚劳拿对大卫说:“我主我王看着怎样好,就拿去献上吧!看哪,这里有牛可以作燔祭,有打粮的器具和套牛的轭可以当柴烧。” JFB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23节 亚劳拿把这一切都像王一样给了王。亚劳拿又对王说:“愿耶和华你的神悦纳你。”亚劳拿像王一样,[‘Arawªnaah (H728) hamelek (H4428)],即亚劳拿王;他大概是古代耶布斯人的世袭首领。亚劳拿对王说:“愿耶和华你的神悦纳你。”亚劳拿的举动,不但显出慷慨的性情和对大卫及其百姓在这危急关头的深切同情,而且这句敬虔祝愿也使人推想,他已经成为信仰上的归信者。

第24节 王对亚劳拿说:“不然,我必要按着价值向你买;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献给耶和华我的神。”大卫就用五十舍客勒银子买了那禾场与牛。“不然,我必要按着价值向你买。”这里所提的价银,就是五十舍客勒银子,约合五英镑,只是为那禾场、牛和木器付的;而历代志上21:25所记更大的数额,是后来为整座山所付的,因为大卫在那里预备建造圣殿。

第25节 大卫在那里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献燔祭和平安祭。这样,耶和华垂听国民所求,瘟疫在以色列人中就止住了。大卫……献燔祭和平安祭。这里似乎有两次献祭:第一次是赎罪祭,第二次是为瘟疫止息而献的感谢祭(见历代志上21:26注释)。燔祭无论在哪里都可以不经祭司而献上;至于平安祭,虽然从某些经文(如撒母耳记上11:15)以及本处看来,似乎非利未的以色列人也能献上,但这些经文若仔细考察,并不能支持这样的结论。

[在本段中,七十士译本于撒母耳记下24:25末“和平安祭”之后,有一段值得注意的增文:Kai prosetheeken Saloomoon epi to thusiasteerion ep' eschatoo, hoti mikron een en prootois,意为“所罗门后来又在这坛上加添,因为起初它还小。”] “七十士译本所给本节前半,也许可以作为插句,指向后来在那里固定献祭之事。然而从历代志更完整的记载可以确定,当大卫看见耶和华悦纳他的祭物时,他就明白这里就是神所定为设立敬拜的地方,因此他偏离通常规则时,所顾忌的就少了。就我自己而言,我倾向于认为平安祭的献上,是指大卫从那时起便把敬拜固定在那里,正如七十士译本所增补的,所罗门后来继续如此。

不过,即使别人不这样理解这经文,有一点却毫无争议,就是平安祭若不把属于神的那一分献在祂自己的居所,就绝不可能完全。也许在私人平安祭中,敬拜者可以在那里吃自己所得的那一分,然后再把神的那一分送到会幕去。无论如何,这一例是唯一明确可判定的在圣所之外献平安祭的事例,而且正是在那个地方,从此以后平安祭总要在那里献上”(《Israel after the Flesh》, 第1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