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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 第 1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2 Chronicles 1

历代志下 1:1 大卫的儿子所罗门国位坚固;耶和华他的神与他同在,使他甚为尊大。JFB对本节无注释。

历代志下 1:2 所罗门晓谕以色列众人,就是千夫长、百夫长、审判官、首领与族长都来。所罗门晓谕以色列众人,就是那些随后所列明的首领或主要官员,都被召来,陪同他们的君王参加一次庄严的宗教行列。这事发生的时间是在所罗门作王第二年;举行圣礼之处选在基遍的丘坛,因为会幕以及与国家敬拜有关的一切古旧器具都安放在那里。撒督是当时供职的大祭司(代上16:39)。诚然,约柜已经被迁移,安放在大卫在耶路撒冷为它所搭的新帐幕里;但那设在“耶和华会幕前”的铜坛,就是律法所规定用来献燔祭的坛,却仍在基遍。虽然大卫因特别的事件和神同在的记号,被引导在亚劳拿的禾场上献祭,所罗门却认为自己的本分,是在法律所指定的地方“会幕前”,并在比撒列于旷野凭巧工所造、素来沿用的坛上献祭(出38:1)。

历代志下 1:3-5 所罗门和会众都往基遍的丘坛去;因为神的会幕,就是耶和华仆人摩西在旷野所造的,都在那里。JFB对这些经文无注释。

历代志下 1:6 所罗门上到耶和华面前会幕的铜坛那里,献一千燔祭。献一千燔祭。这次全燔祭当然是借着祭司的手所献上的。在这全国性的庄严场合,这祭物的规模与献祭者的尊位是相称的。

历代志下 1:7 当夜,神向所罗门显现,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那夜神向所罗门显现。参看列王纪上 3:5 的注释。

历代志下 1:8-10 所罗门对神说:你曾向我父大卫大施怜悯,使我接续他作王。JFB对这些经文无注释。

历代志下 1:11 神对所罗门说:我已立你作我民的王;你既有这心,并不求资财、丰富、尊荣,也不求灭绝那恨你之人的性命,又不求大寿数,只求智慧聪明好判断我的民。你没有求资财、丰富。[这些词看似同义,其实含义有别;“资财”一般指财富,而“丰富”这个较晚期的希伯来词,则指宝石、贵重物品、财宝以及所进贡的银钱。]

历代志下 1:12-13 我必赐你智慧聪明,也必赐你资财、丰富、尊荣;在你以前的列王都没有这样,在你以后也必没有这样的。JFB对这些经文无注释。

历代志下 1:14 所罗门聚集战车马兵,有一千四百辆战车、一万二千马兵,安置在屯车的城邑和耶路撒冷,就是王那里。所罗门聚集战车马兵。他对马匹的爱好超过以色列历代君王,无论在他以前还是以后,都无人能及。他的马队共有一千四百辆战车和一万二千匹马。这本是被禁止的放纵,不论视之为奢华的工具,还是权势的工具。然而,他从埃及输入马匹,并不只是为自己使用。他所建立的大规模马政机构,不仅是为炫耀,也是为牟利。埃及所产的马极受珍视;从古迹看来,它们与阿拉伯马一样优良,但体型更大、力量更强,因此很适合驾车。这些战车轻便,却构造紧密坚固,并无弹簧。根据历代志下 1:17 所列一辆车和一匹马的价格,可见战车价值是一匹马的四倍。

一匹马值一百五十舍客勒;若按每舍客勒约二先令三便士或二先令六便士计算,总价约为十七镑二先令,或十八镑十五先令。一辆战车值六百舍客勒,即约六十八镑九先令,或七十五镑;而埃及战车通常由两匹马牵引,所以一辆车连同一对马约值一百一十二英镑。叙利亚人喜爱埃及的马种,而他们若要把这种马输入本国,只能经由犹大,因此所罗门很早就看出这项贸易可得的商业利益,并建立了垄断。他的代理人或经纪人在埃及的市场或集会上买马,然后把马带到“屯车的城邑”,就是他在国境边界所设立的仓储和马厩,如伯玛迦博,即“战车之家”,以及哈洗苏撒,即“马的村庄”(书19:5王上10:28)。

历代志下 1:15 王在耶路撒冷使金银多如石头,香柏木多如高原的桑树。王在耶路撒冷使金银多如石头。这还不包括他父亲大卫所积聚并遗留给他的巨额财宝。所罗门巨大的财富来源,无疑主要在于他的商业投机。因为身为君王,他拥有从事贸易的优势,也享有进入贸易的便利,远远超过任何臣民。他的船只航行远方海岸,满载各地的黄金和珍宝而归。金银的增多,对这位神权政治下的君王而言,与马匹的增多一样,都是被禁止的(申17:16-17)。

历代志下 1:16 所罗门的马是从埃及带来的,还有细麻纱;王的商人一群一群按着定价买来。细麻纱,[miqweh],意为“聚集”或“群集”;这个词在别处从未表示“细麻纱”。王的商人一群一群按着定价买来。奇怪的是,在一段前后都描述大规模从埃及输入马匹和战车的上下文中,竟出现这样一句似乎毫不相干的话。这种插入会使人怀疑本段经文在传抄中是否发生错乱;然而,如果这些词可以作另一种解释,并且更符合叙述的脉络,就无须如此怀疑。[若按现今希伯来文本中的 miqweh 一词,Gesenius 以及 Keil 都将这句话解释为:“王的商队(或商旅)从埃及按价带来一队或一串马。”武加大译本把 Qowah 当作专名,译作“马是从哥亚带给所罗门的”(该地已不可考)。

Thenius 在其《注释》中提出另一种译法,既不同于前二者,也是根据七十士译本而来。该译本的经文(参王上10:28)作:‘所罗门的马匹出口,也是从埃及和特哥亚而来;王的商人从特哥亚按价买来。’七十士译本如何得到“从特哥亚”这一读法呢?Thenius 推测,他们所依据的希伯来抄本作 mi-Tqowach,因此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王的贸易代理人从提哥亚成群买来马匹,并按价购得。从埃及马市把牲畜带入巴勒斯坦的古道,是经别是巴并经过提哥亚。这些马由埃及的马贩带到后者这个既定的集散地,再交给所罗门的代理人照管。在此例中,七十士译本的见解分量很重,因为他们翻译本段时,无疑受到他们对这种大宗贸易运作方式之了解的影响。]

历代志下 1:17 他们从埃及买来的车,每辆价银六百舍客勒;马每匹一百五十舍客勒。赫人的诸王和亚兰诸王所买的车马,也是按这价值经他们手买来的。为赫人的诸王买来。这个强大族群的一支,在被逐出巴勒斯坦后,定居在黎巴嫩以北,并在那里取得了与叙利亚人相邻的大量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