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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书 第 1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1 Timothy 1

第1节 提摩太前书 1:1 保罗,奉我们救主神和我们的盼望基督耶稣之命,作基督耶稣使徒的。 作基督耶稣使徒的:属乎他,作他的仆人。保罗在公函中这样表明自己的身份;但在私人书信(腓利门书)中,则称自己是“基督耶稣被囚的人”。奉神的命:指神带着权柄的吩咐,也指神的差派。在较早的书信中,保罗说“奉神旨意”;这里这句话表明,他作使徒乃是加在他身上的必然责任,并非可自由选择的事。同样的说法也见于罗马书16:26的颂荣。我们救主神:指父神(提前2:3;4:10;路1:47提后1:9多1:3;2:10;3:4;犹25);这是犹太人敬虔用语,源自旧约(参诗106:21)。我们的盼望:就是我们盼望的对象、实质和根基(西1:27多1:2;2:13)。

第2节 提摩太前书 1:2 写信给那因信主作我真儿子的提摩太。愿恩典、怜悯、平安,从父神和我们主基督耶稣归与你。 我真儿子:即“真实的儿子”(参徒16:1林前4:14-17)。见“导论”。怜悯:这是保罗写给提摩太时,在通常“恩典归与你们,平安”(罗1:7林前1:3等)之外另加上的。加拉太书6:16也有“平安怜悯”的说法。加拉太书与教牧书信之间有若干相似之处(见“导论”);也许因为保罗在那封信和这里一样,都以纠正假师傅为主要目的,尤其是纠正他们对律法的正当与错误用法(提前1:9);也可能因为加拉太书与教牧书信都是保罗亲笔写的。“怜悯”是向可怜之人所施的温柔恩典;一个人亲身经历了这种怜悯,就特别适合承担事奉。关于保罗自己,可参提前1:13-14、16;林前7:25林后4:1来2:17。他对众教会不用“怜悯”一词,因为怜悯在其丰满意义上已经临到他们;但对一位个人的传道人而言,仍不断需要新鲜的怜悯。他越年长,越深切感到自己需要“怜悯”。“恩典”对应人的罪;“怜悯”对应人的苦况。神向有罪的人施恩典;向可怜的人施怜悯(Trench)。基督耶稣:一些抄本次序作“基督耶稣”。在教牧书信中,“基督”常在“耶稣”之前,为要强调旧约弥赛亚应许在耶稣身上的实现;提摩太对此本来就很熟悉(提后3:15)。

第3节 提摩太前书 1:3 我往马其顿去的时候,曾劝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 提摩太在以弗所对教会的监督,是代使徒暂时代理的职分。后来,当先前亲自监督众教会的使徒去世后,以弗所和(多1:5)革哩底这类地方,在主持使徒缺席时所设立的这种监督职分,就成了常设制度。这些监督最初的称号是“使者”(启1:20)。我曾劝你仍住:保罗原意是要接着说“我如今仍然劝你”,但这句话直到提前1:18才在意义上接续完成,而不是形式上完整说出。在以弗所:保罗在使徒行传20:25对以弗所长老说:“我知道你们以后都不得再见我的面了。”若这封信确如诸多论据所支持(见“导论”),是在保罗第一次被囚之后写的,那么他的预言意思并不是他绝不会再到以弗所(本节正表明他后来确曾去过),而是说“你们众人都不得再见我的面”。本节很难与Birks的理论相容,就是保罗并未真正到过以弗所,只是在其附近(参提前3:14;4:13)。我曾劝:这是温和的措辞,不是出于使徒权威下命令,而是对同工提摩太的恳求。那几个人:略带轻蔑意味(加2:12;犹4)(Ellicott)。不可传异教:就是不要传我所未教导的道(加1:6-9)。保罗多年前预先所发的警告(徒20:29-30),如今正在应验(参提前6:3)。

第4节 提摩太前书 1:4 也不可听从荒渺无凭的话语和无穷的家谱;这等事只生辩论,并不发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荒渺无凭的话语:指初期诺斯底派关于天使起源和繁衍的传说,如同歌罗西那边所见的(西2:18-23)。更确切说,是“犹太人的荒渺言语”(多1:14)。“世俗和老妇荒渺的话”(提前4:7提后4:4)也是此类。家谱:不单是犹太人常见的、追溯自己出自列祖的家谱,保罗不会把那类东西归入“荒渺的话”;这里更像是诺斯底派关于灵体、永世、流出的谱系(Alford)。特土良《驳瓦伦廷派》第3章和爱任纽《序言》也如此理解。这里的犹太主义者一面坚持摩西律法的约束力,一面又掺入一种神智式的禁欲倾向,自称看见律法中比别人更深的奥秘。当时已有诺斯底主义的种子,虽然还不是使徒后时代那种成熟形态。

这正形成了犹太教与诺斯底主义之间的过渡。“无穷”表明其冗长而无益(参多3:9)。圣经用“永世的王”(希腊文如此,提前1:17)来对抗他们所谓的“永世”;愿荣耀归给那位直到永永远远的主。“永世”一词当时也许尚未在严格的诺斯底技术意义上使用;但“独一的神”(提前1:17)已经预先用他们自己的措辞驳倒后来诺斯底派的观念。辩论:指思辨性的争论(徒25:20),不是实际的应用;只产生好奇的议论。这等事:可译“正因为这些事”(提前6:4提后2:14,23)。“虚浮的话”(提前1:6-7),正是那些自称“律法师”的人的特征。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有抄本作“敬虔的造就”,但较可靠的抄本作“神的经纶”,即那出于神、临到人的福音安排(林前9:17),而这安排的要素就是信,而不是“辩论”(参提前1:5结尾)。

Conybeare译作“神的管家职分”。他因此推断,以弗所的假师傅是长老;这与使徒行传20:30林前4:1-2的预言相合。

第5节 提摩太前书 1:5 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但:与那不能造就人的教训(提前1:3-4)形成对比。总归:就是目标。命令:原文与提前1:3、1:18同字,意为“嘱咐”;这里也包括“神的经纶”这福音(见提前1:4、11注),这是交托给提摩太、使他可以用来嘱咐群羊之教训的总纲和实质。爱:即LOVE,是律法与福音共同的总和与终点;福音在其中成全了律法的精神与一切实质内容(罗13:10)。根基是信(提前1:4),终点是爱(提前1:14多3:15);而“辩论”只会生出争竞(提后2:23)。从:如泉源一般涌流出来。清洁的心:借着信得洁净(路10:27徒15:9提后2:22彼前1:22)。心是情感与想象的中心。

无亏的良心:借着对基督纯正的信而从罪咎中得洁净(徒23:1提前3:9提后1:3彼前3:16,21来13:18)。约翰用“心”的地方,保罗常用“良心”。在保罗那里,悟性是良心的所在,心是爱的所在(Bengel)。无亏的良心与纯正的信心并行;坏良心则与坏信心并行(参来9:9,14)。良心有三重作用:道德律的见证者、审判者、以及情感(McCosh载于Ellicott)。无伪的信心:不是假冒、也不是不结果子的,乃是借着爱运行的信心(加5:6)。“无伪”也用来形容“爱”(罗12:9)、弟兄之爱(彼前1:22)以及从上头来的智慧(雅3:17)。若没有“无亏的良心”,那信心就是虚假的。

假师傅使人离开有爱心、能运行、真实的信心,而转向无益的思辨“辩论”(提前1:4);他们正好相反,是“心地坏了的人”(提前6:5)、“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提前4:2)、“污秽不信的”(多1:15)、“在真道上是可废弃的”(提后3:8);参来3:12

第6节 提摩太前书 1:6 有人偏离这些,反去讲虚浮的话。 这些:就是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和无伪的信心,这些乃是爱的泉源。偏离:原文是“失了准头”,就是没有射中当追求的“目标”,即“爱”。同字在提前6:21提后2:18译作“偏离真道”。他们不以正确目标为准,以致得着“爱”,反倒“转向”(提前5:15提后4:4来12:13)虚浮的话,即对律法和家谱的空谈(提前1:7多1:10;3:9;6:20)。当属神的事没有按真理来讨论时,这就是最大的“虚空”(罗1:21)(Bengel)。

第7节 提摩太前书 1:7 想要作教法师,却不明白自己所讲说的、所论定的。 这就是他们“虚浮的话”的样本。想要:就是“想作”、并非真是。律法:指犹太律法(多1:14;3:9)。加拉太书和罗马书中的犹太主义者,主张称义必须靠行律法,来反对福音的恩典;而这里的犹太主义者则把附加在律法上的“荒渺言语”掺进去,既败坏真理,也败坏道德。他们的错误不在于坚持律法有约束力,而在于无知地滥用律法,以荒诞且不道德的解释歪曲它。不明白自己所讲说的、所论定的:就是他们既不明白自己强烈断言的内容,也不明白自己所断言之事的对象。

第8节 提摩太前书 1:8 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我们知道:如罗3:19;7:14,是大家承认的原则。律法原是好的:与神道德上的良善相一致。只要人:首先指教师,其次也指每个基督徒。用得合宜:就是在福音经纶中放在合法的位置上使用;不是把它当作义人取得比单靠福音更高完全的途径(多1:14),“这正是假师傅歪曲它的用法,他们把虚构的解释附加在福音之上”;而是用来唤醒不敬虔者的罪感(提前1:9-10;参罗7:7-12加3:21)。

第9节 提摩太前书 1:9 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 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原文意为“制定、颁布”。义人是凭信站在基督的义中,得着归算的称义,并借着圣灵把这义放在里面,得以成圣;因此在司法意义上不再受律法定罪。至于成圣,律法本身并不给人内在能力。Alford说义人在道德上也“不需要律法”,这就说得太过了。诚然,一个已经称义的人越被圣灵引导,就越不需要外在规条(罗6:14加5:18,23)。但因为他往往没有完全顺服内住的圣灵,所以在道德上仍需要外在的律法来向他显明自己的罪和神的要求。十诫之所以不能定基督徒的罪,不是因为它们对他没有权柄,而是因为基督已经作我们的中保,替我们成全了律法(罗10:4)。不法:偏重被动的无法无天。不服:偏重主动的悖逆,即不顺服、任意妄为的人(多1:6,10)。“不法和不服”是公然敌挡律法的人;“不虔诚和犯罪的”是对赐律法之神没有敬畏、且公开犯罪的人,对应前两条诫命;“不圣洁和恋世俗的”是内里污秽,或说亵渎的人,是应当被排除在圣所之外的人,对应第三、第四条诫命;“弑父母的”(出21:15利20:9),这里与其译作极少见的“弑亲者”,不如译作“打父母的”,对应第五条诫命;“杀人的”对应第六条诫命。

第10节 提摩太前书 1:10 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行淫的:对应第七条诫命。抢人口的:即贩卖奴隶的人,是对第八条诫命最严重的侵犯。偷人的财物,与偷人的自由相比,还算轻微。基督教并未直接以革命方式攻击奴隶制度;它的目标不是用暴力推翻现存秩序;但它教导的原则,必然会在基督教自然发展的地方动摇并推翻奴隶制度(太7:12)。说谎话的、起假誓的:对应第九条诫命。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是把第十条诫命从最宽广的角度包括进来。保罗没有特别详述,因为他的目的在于指出那些更粗鄙、外显的违法形式;而第十条诫命极其属灵,保罗自己正是借此对罪,尤其是“贪心”这种最细微的形式,有了深刻知觉(罗7:7)。

保罗的论证是:这些自命为律法师的人,一面夸口说借律法可得更高完全,实际上却从福音的高处跌落,落到那些粗鄙“不法之徒”的层面;律法原是为这样的人设立的,不是为信徒设立的。实际经验表明,那些拘泥律法、把律法当作道德成全途径的人,反倒最容易从律法的道德要求中跌落。福音的恩典才是称义和成圣惟一真实的途径。正道:原文意为健康、属灵上有益处的(提前6:3提后1:13;4:3;多1:13;2:2),与病态、败坏(提前6:4的“患病”;提后2:17的“毒疮”)相对;正因为教牧书信时代已经出现这些不健康的症状,所以这里首次频繁使用“纯正”“健全”之类词语。

第11节 提摩太前书 1:11 这是照着可称颂之神交托我荣耀福音说的。 照着荣耀的福音(罗2:16):基督徒脱离律法,不再把律法当作成圣者,也不把律法当作称义者(提前1:9-10),这与那显明可称颂之神荣耀的福音完全一致。福音彰显神的“荣耀”(罗9:23弗1:17;3:16):一方面,神借着基督的义,在不靠“律法”的情形下把信的人算为义(提前1:9);另一方面,又把那使人憎恶罪恶的义赐给人,而这些罪正是提前1:9-10所列、律法所针对的。“可称颂的”一词同时表明神的不朽与自有的喜乐。那位至高、可称颂者,正是一切福音之福的源头;圣经仅在这里和提前6:15把这词用于神;这与律法之下的人所受的咒诅(提前1:9加3:10)形成鲜明对比。交托我:希腊文语序特别强调“交托给我”;这与那些没有福音托付、却擅自承担律法教训的人形成对比(提前1:7-8多1:3)。

第12节 提摩太前书 1:12 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 福音职分被交托给他这件尊荣的事,引出了这段插话,回顾他从前是怎样的人;那时的他并不比上面那些不法之徒更好(提前1:13;参提前1:9-10),直到我们主的恩典(提前1:14)临到他。感谢:原文是“我怀着感谢之心”(参林前15:9弗3:8)。保罗每次提到神对自己的怜悯,总会自然爆发出感恩。给我力量的:原文意为“把能力放在我里面”。这个词除保罗书信外,只见于使徒行传9:22;这正是不经意间显出的保罗与其同伴路加之间的巧合。人本性上对善是“软弱无力”的(罗5:6);归信则使人得着属灵的能力。因他以我有忠心:即基督在他预定的先见中如此看待我(林前7:25);其证明就是他派我服事他。派我服事他:不如译作“按着他主权恩典的旨意,任命我进入职分”(参帖前5:9徒20:24)。在管家的要求上,忠心是必须具备的品格(林前4:1-2)。

第13节 提摩太前书 1:13 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我从前是:可作“尽管我从前是”。亵渎神的(徒26:9-11):是对神而言。逼迫人的(加1:13):是对邻舍而言。侮慢人的:即蛮横凌辱人的人,不仅伤害人,还加上羞辱(罗1:30)。这种针对神、邻舍和自己三方面的关系,在保罗书信中常见(提前1:5,9,14多2:12)。我还蒙了怜悯:原文可直译“我被施了怜悯”。神的怜悯与保罗自己的不配,在此形成最尖锐的对比(Ellicott)。保罗心中最突出的感受,就是这怜悯。最深经历怜悯的人,最能向人施怜悯(来5:2-3)。因我是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他的无知仍是有罪的,因为若他正确寻求,本可以知道;但这总比明知故犯、敌挡真光之罪轻。

他的无知并不能成为蒙怜悯的凭据,却使他落在神怜悯可施行的范围之内。因此,这既成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求(路23:34),也被使徒们用来说明犹太人之罪中尚有可减轻的一面,从而为悔改开启盼望之门,也说明了像这样一个罪人为何仍可能成为怜悯的对象(徒3:17罗10:2)。积极蒙怜悯的根据,完全在于神的怜悯本身(多3:5)。而无知的根源则在于不信,这本身就是罪。不过,为律法发错热心,与明知故犯地敌挡神的灵之间,仍有区别(太12:24-32路11:52)。

第14节 提摩太前书 1:14 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 并且:原文更可译“但”。不只是向我施了怜悯,而且还如此。恩:就是提前1:13所说使我蒙怜悯的恩。格外丰盛:原文是“极其洋溢”“大大超过”。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0)。有信心:即与“之前的不信”(提前1:13)相对。爱心:与他从前对信徒的残暴相对;他曾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在基督里:基督既是这信与爱的领域,也是其源头,信与爱都由他流向我们。

第15节 提摩太前书 1:15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可信的:值得人全然相信,因为说这话的“神”自己是信实的,必守他的话(林前1:9帖前5:24帖后3:3启21:5;22:6)。“这话是可信的”这一公式,只见于教牧书信(提前4:9提后2:11多3:8)。希腊文直译是“可信的是这话”。新约先知受感而说的话,与旧约圣经同有权威,在基督徒中被当作公认的真理;不久之后,这些话也被写入新约圣经。约翰写给同一间教会,就是以弗所(七教会之一)时,也记下同样的说法(启21:5;22:6;参王上10:6)。十分可佩服:即值得全然接纳,不但人人都当领受,而且要用灵魂的一切官能,包括理智与内心,一同来领受。

保罗不像那些假师傅(提前1:7),他明白自己所说、所断言的是什么;他用基督拯救的大而朴素的真理,驳斥他们晦涩而不切实际的思辨(林前1:18-28)。接纳:不只是理智上的接受,更是像接受恩赐那样,欢欢喜喜地把它接到心里;即信心拥抱并据有福音的应许(徒2:41)。基督:指所应许的弥赛亚。耶稣:指已经显明出来的那一位(Bengel)。降世:因为这个世界满了罪(约1:29;16:28;罗5:12;约壹2:2);这也表明他先存。为要拯救罪人:连像扫罗这样突出的罪人也在其中。他这个例子在罪之深重和怜悯之浩大上,都是无与伦比的;那位赞同杀死头一个殉道者司提反的人,竟然成了继承司提反工作的人!

“虔诚的人”把司提反埋葬了;而“按着律法虔诚的人”亚拿尼亚(徒8:2;22:12)又把扫罗,就是司提反的继承者,带进了教会。我是:不只是“我从前是”(参林前15:9弗3:8路18:13)。对每个信徒来说,自己的罪总是比别人的更显重大,因为别人之罪他不可能像自己的罪那样知道得透彻。罪魁:与提前1:16同一希腊字,也可在两处都译作“最前头的”。既然他尚且蒙了怜悯,一切愿意来到基督面前的人也都有怜悯可得(路19:10)。

第16节 提摩太前书 1:16 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 然而:是把他自己明知有罪的光景,与神向他所施恩慈怜悯相对照。在我这罪魁身上:即“在我的事例中”。既然我在罪上是“最前头的”(提前1:15),神也使我成为蒙怜悯的“最前头的”样本。显明:原文中动词为中间语态,含有“为着显出他自己的荣耀”之意(弗2:7)。一切的忍耐:原文是“他全部的忍耐”,即他如何长久忍耐我这个逼迫者。作榜样:原文含有“雏形”“预表性的样本”之意(参林前10:6,11),为要使最重的罪人也确信:他们来到基督面前,不会被拒绝,因为连扫罗都蒙了怜悯。对任何别的人,都不需要比临到我身上的更大的恒久忍耐了。大卫也曾把自己在大罪之后所得的赦免,当作鼓励别的罪人来寻求赦免的样本(诗32:5-6)。从字面讲,是一个“素描”或“轮廓”,以后要在每个人的经历中被“填满”。信他:信心是安息在他身上,以他为惟一根基。得永生:这是信心始终注目的终极目标(多1:2)。

第17节 提摩太前书 1:17 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这是对前面那简洁而优美之福音宣告的恰当结尾;保罗自己的经历就是这福音活生生的样本。颂荣是从亲身经历恩典的感受中流出来的(Bengel)。永世的君王:直译是“众世代的王”。七十士译本也有类似表达,如“主必作王,直到世世代代,并且超过一切世代”(出15:18;参诗145:13边注)。“永生”(提前1:16)这个念头,自然引出“永世的王”。这也对应后面的“永永远远”,直译是“直到众世代的众世代”,即由无数世代所构成的无尽世代。不能朽坏:有抄本作“不死的”,但更好的抄本作“不能朽坏的”(参罗1:23)。不能看见(提前6:16出33:20约1:18西1:15来11:27)。独一的神:有些抄本无“智慧”一词;“智慧”多半是从罗16:27混入的(参犹25;提前6:15诗86:10约5:44希腊文)。尊贵、荣耀:在颂荣中,只有这里和启5:13如此并列。永永远远:对不信的人而言,永恒是可怕的;但对那些确信恩典的人而言,这却是喜乐的思想(提前1:16)(Bengel)。

第18节 提摩太前书 1:18 我儿提摩太啊,我照从前指着你的预言,将这命令交托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这里恢复到提前1:3的话题。“我曾劝你……要嘱咐”到这里才在意义上作结,虽然不是形式上完整接句。这命令:就是“叫你可以打那美好的仗”,也就是忠心完成你作为基督徒和传道人的呼召,而这呼召的一项职分,就是“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提前1:3)。本节是全段一般性的结论;提前1:3-11是直接的嘱咐;1:12-16是保罗权柄的根据;1:18-19则重申先前吩咐的实质(Ellicott)。交托:如同交付神圣托管之物(提前6:20提后2:2),为的是你听道的人得益处。

照从前指着你的预言:即那些关于你将来热心与成功的预言,是你受按立时藉着先知所说的(提前4:14;大概是藉着西拉,就是保罗的同伴和“先知”,以及其他人,徒15:32)。这样的预言,加上提摩太从路司得和以哥念两间教会所得的好名声,引动保罗收他作同工;路司得是他归信之地,而他在众长老之下,很可能已经作过“众教会的使者”(林后8:23徒14:21,23;16:2)。可比较使徒行传13:1-3中与按手有关的类似预言;也见11:28;21:10-11;参林前12:10;14:1;弗4:11使徒行传20:28更明确说,圣灵立以弗所的长老作监督。罗马的革利免在《哥林多人前书》中说,使徒们习惯“凭圣灵试验”人,也就是藉着分辨的能力来拣选各教会的监督和执事。

亚历山大的革利免也说,在以弗所附近诸教会中,监督是藉着圣灵对约翰的启示而被指明受按立的。因此:原文更近“在这些预言中”,好像以这些预言作你的军装。打仗:不只是一次“争战”(提前6:12提后4:7),而是整场战役,即“那美好的军旅”。

第19节 提摩太前书 1:19 常存信心和无亏的良心。有人丢弃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 常存:就是紧紧持守“信心”和“无亏的良心”(提前1:5),不像“有些人”那样把它丢掉。信心如同宝贵的酒,良心如同承装它的洁净器皿(Bengel)。失去无亏的良心,就会导致真道的船破坏。未悔改、未蒙赦免的罪之自觉,会杀死信心的嫩芽(Wiesinger)。有人丢弃良心:这里“这”是单数,指的是“良心”,不包括“信心”。丢弃:是故意的动作,即“推开”“甩掉”。他们把良心当作烦人的警告者,硬把它从自己身边推开(徒13:46希腊文)。良心本不情愿离开,却被主人厌烦其催逼,坚持要保留罪,于是不惜失去良心。一个人不可能同时与罪和良心都保持和好。船破坏:真道好比他们声称已经登上的船,而“无亏的良心”则是船的锚。古教会常把信心的道路比作航海。希腊文并不一定表明他们曾真实拥有信心后才把它毁坏,而是说,那些丢弃无亏良心的人,“在这信仰上遭遇船破”。

第20节 提摩太前书 1:20 其中有许米乃和亚力山大;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使他们受责罚,就不再谤渎了。许米乃:很可能就是提后2:17-18所提的那位许米乃。虽然他曾被“交给撒但”了,但后来似乎又被恢复到教会中,之后再次搅扰教会。撒但是一切在教会外之人的主(徒26:18),也是在神司法许可下,执行忿怒于悖逆者身上的工具(林前5:5林后12:7弗4:27)。保罗虽远在罗马,仍以使徒身份宣告开除教籍的判决,要在以弗所执行(太18:17-18)。这种判决不仅在属灵层面生效,也可能伴随着身体上的惩治,比如疾病之类,为的是使被逐者悔改。“亚力山大”大概就是那位铜匠亚力山大,就是后来保罗再到以弗所时“多多地害”他的那个人。

把他交给撒但,乃是因他敌挡使徒(提后4:14-15);至于许米乃,则是因为他说“复活的事已过了”,并且丢弃良心,以致在真道上遭了船破(提前1:19)。若一个人的宗教信仰不能改善他的道德生活,那么他的道德缺陷终必败坏他的信仰。雨从天上降下时本是洁净的;若盛在污秽的器皿里,就不会继续洁净(Whately博士)。他也可能就是使徒行传19:33所提、在以弗所暴乱中被犹太人推出来对付保罗的那个犹太人亚力山大。使他们受责罚:不是“可以受责罚”,而是判决的效力至今仍在,因为这刑罚尚未撤销。受责罚:原文是“受管教、受训练”,也就是藉着惩治与苦难而学会。谤渎:指他们的行为和教训与自己的信仰告白不相称,于是就亵渎了神和基督(罗2:23-24雅2:7)。

使徒既然具有无误性,所以能施行这种带着神迹性身体惩治的司法性逐出教会(林后10:8);但这并不表示今日会错的传道人也有同样权力。今日教会所拥有的,不过是把生活败坏、臭名昭著的人排除在教会相交之外的权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