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历代志上 第 2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1 Chronicles 2

第1节 以色列的儿子是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西布伦。 这些都是以色列的儿子。他十二个儿子的名字被列举出来,并不顾次序。

第2节 但、约瑟、便雅悯、拿弗他利、迦得、亚设。 本节JFB无注释。

第3节 犹大的儿子是珥、俄南、示拉;这三人是迦南人书亚的女儿给他生的。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使他死了。 犹大的儿子。先列举他的后代,因为长子的权利和特权已经转归于他(创世记49:8),并且弥赛亚要从他的支派中出来。

第4-5节 犹大的儿妇她玛给他生了法勒斯和谢拉。犹大共有五个儿子。 这几节JFB无注释。

第6节 谢拉的儿子是心利、以探、希幔、甲各、大拉,共五人。 心利、以探、希幔、甲各、大拉。这五人在这里被说成是谢拉的儿子,也就是以斯拉的儿子,因此他们被称为以斯拉人(列王纪上4:31)。在那里他们被称为“玛曷的儿子”;但这不应看作专名,而应按通称理解为“音乐、舞蹈等之子”。他们卓越的聪明与学识的传统名声一直流传到所罗门时代,成为衡量那位君王更高智慧的比较标准。犹太作者说,在寄居埃及期间,他们在本族人中被尊为先知。

第7节 迦米的儿子是亚干,就是连累以色列的那人;他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 迦米的儿子。他是心利的儿子,或作撒底,正如约书亚记7:1所称。亚干,或作亚甲(约书亚记7:1)。这里这样变换名字的形式很有恰当,因为亚甲的意思就是“连累人的”。

第8-12节 以探的儿子是亚撒利雅。 这几节JFB无注释。

第13节 耶西生长子以利押,次子亚比拿达,三子示米亚。 示米亚,[Shim`aa'(H8092),或Shim`aah(H8093)(撒母耳记下13:3;13:32),或Shamaah(H8048)(撒母耳记上16:9;17:13)。]

第14节 四子拿坦业,五子拉代。 拉代,[Raday(H7288)]。以瓦尔德《历史》3:266认为他与利伊(列王纪上1:8)是同一人,即所罗门登基时大卫仍存活的两个兄弟之一。但这种认定极其可疑。

第15节 六子阿鲜,七子大卫。 大卫是第七个。既然从撒母耳记上16:10和17:12看来,耶西有八个儿子,那么这里提到大卫是他父亲的第七个儿子,就推想其中一个在幼年早逝,没有留下后裔。

第16节 他们的姊妹是洗鲁雅和亚比该。洗鲁雅的儿子是亚比筛、约押、亚撒黑,共三人。 他们的姊妹是洗鲁雅和亚比该。这里是按母系提到这些儿子,这表明在犹太人中,有时父系完全不被考虑;喜马拉雅山许多地方以及许多拉惹的宫廷中,如特拉凡哥尔等地,也有这种情形(Joseph Wolff,《Missionary Labours》, p.493)。

第17节 亚比该生亚玛撒;亚玛撒的父亲是以实玛利人益帖。 以实玛利人益帖,参撒母耳记下17:25。那里称他为以色列人以特拉;而在大卫早年,似乎没有理由特别把某人标明为以色列人。较为可能的是应当采用七十士译本所根据的读法,称他为“耶斯列人益特拉”。一个人迁居别的支派,或女子嫁到本支派以外,在当时已足够少见而特别,所以才特别说明亚比该嫁给了一个耶斯列人。

第18节 希斯仑的儿子迦勒从妻子阿苏巴和耶略生了儿女;她的儿子是耶设、朔吧、押顿。 希斯仑的儿子迦勒。关于这个人的记载,在我们的译本中似乎有些混乱。历代志上2:19说他是户珥的父亲,而2:50却称他为“户珥的儿子”。后面那处经文中的词语在抄写时被颠倒了,应读作“迦勒的儿子户珥”。“从妻子阿苏巴和耶略生了儿女。”前者是他的正妻,耶略似乎是次妻,是这里所列这些儿子的母亲。正妻死后,他又娶了以法他,并由她生了户珥。

第19-20节 阿苏巴死了以后,迦勒又娶以法他;她给他生了户珥。 这几节JFB无注释。

第21节 后来希斯仑与基列之父玛吉的女儿同房;那时他娶她时已六十岁,她给他生了西割。 希斯仑……基列之父玛吉的女儿,也就是那城的首领;那城及其周围土地无疑是玛吉的产业,所以他极想有一个男性继承人。玛吉是约瑟的孙子。玛吉的妻子属于玛拿西支派(民数记26:29)。

第22节 西割生睚珥;睚珥在基列地有二十三座城。 睚珥在基列地有二十三座城。他是西割的儿子、希斯仑的孙子,因此属于犹大支派;但因着母系出身,在民数记32:41申命记3:14中,他被称为“玛拿西的子孙”。这一称呼表明,他凭着祖母的权利在那支派中承受产业;换句话说,因为他母系并收养他的曾祖父是玛拿西的儿子玛吉,而睚珥承受了他的产业,就成了他合法的代表。因此经文明白说这确是如此,因为“哈倭特睚珥”这一村落群,就是因他英勇爱国的功绩而在那个支派中分给他的。不过,这件事发生在那条律法(民数记34:1-29)颁布之前,那律法规定女继承人必须嫁给本支派的人。但睚珥这个例子表明,若一个男人在别的支派中得了产业,律法要求他彻底并入那个支派,作为借以承受产业之家族的代表。他被接纳进玛拿西支派;若不是本节经文补充了民数记那处经文所没有说明的内容,人们绝不会想到他并非天然就是“玛拿西的子孙”。

第23节 后来基述人和亚兰人夺了睚珥的城邑,并基纳和其乡村,共六十个;这都是基列之父玛吉之子的。 他夺取了,更应作“他曾夺取了”。这句话是在说明他何以取得如此广大的领土:他是凭征服前占有者的权利而得着的。基纳这地方及其周围村庄,是睚珥手下的一位官长挪巴奉他之命攻取得来的(民数记32:1-2)。这都是玛吉子孙的产业。睚珥也包括在内,因为他借着婚姻并居住在基列,已经与玛拿西支派完全认同了。

第24节 希斯仑死在迦勒以法他以后,他妻子亚比雅给他生了提哥亚之祖亚书珥。 迦勒以法他,这名字是由丈夫和妻子的名字合并而成(历代志上2:19),一般认为就是后来称作伯利恒以法他的地方。提哥亚之祖亚书珥(撒母耳记下14:2-4)。称他为“父”,要么因为他是这城最初的建立者,要么也许因为他是这城的统治者。

第25-30节 希斯仑长子耶拉篾的儿子是长子兰、布拿、阿连、阿鲜、亚希雅。 这几节JFB无注释。

第31节 亚巴音的儿子是示示。示示的儿子是示珊。示珊的儿子是亚来。 示珊的儿子是亚来,[bªneey(H1121)],“儿子们”,即后裔。

第32-33节 沙买兄弟雅大的儿子是益帖、约拿单;益帖死了,没有儿子。 这几节JFB无注释。

第34节 示珊没有儿子,只有女儿。示珊有一个仆人,是埃及人,名叫耶哈。 示珊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可能是他死时没有儿子存活,或他的家中本来就全是女儿;其中亚来(历代志上2:31)就是一位,因为接下来要提到的家庭关系,她被特别提出来。朱尼乌斯和特雷梅利乌斯都采纳这种看法。沃尔及A. Hervey勋爵则认为亚来就是历代志上2:36中的亚太,即示珊女儿的儿子、撒拔的祖父。第三种猜想是,亚来是耶哈受割礼后所得的希伯来名字,意思是“我的弟兄”['ach(H251)liy(H3807a)],表示他被接纳进以色列家中,这是女婿被当作儿子计算的一个例子(详见A. Hervey勋爵《Genealogies》, p.34)。

第35节 示珊将女儿给了仆人耶哈为妻;她就给他生了亚太。 示珊将女儿给了仆人耶哈为妻。在东方国家,把家中服事的外族奴仆收纳并娶进家族,并非罕见或异常之事。不过,有些人,如米海利斯,认为这种婚配不被摩西律法认可。但这种反对并无充分根据,因为犹太人的历史中有不少外邦归信者也以同样方式在以色列中得着产业;毫无疑问,耶哈此前已弃绝他故土埃及卑贱的偶像崇拜,而归信了犹太人的信仰。这样一来,在法律上就没有困难。作为外族奴仆,他在别的支派没有产业,不会因这桩婚事损害任何产业;而他娶示珊的女儿,不但使他被接纳进犹大支派,也使他成为家业的继承人。

第36-41节 亚太生拿单;拿单生撒拔。 这几节JFB无注释。

第42节 耶拉篾兄弟迦勒的儿子是长子米沙;米沙是西弗之祖。玛利沙的儿子是希伯仑之祖。 迦勒的儿子,参历代志上2:18;2:25。这里提到的这些儿子,是他与第三位妻子所生的。

第43-48节 希伯仑的儿子是可拉、他普亚、利肯、示玛。 这几节JFB无注释。

第49节 又生了玛得幔拿之祖沙亚弗、玛基比拿和基比亚之祖示法。迦勒的女儿是押撒。 又生了玛得幔拿之祖沙亚弗、玛基比拿和基比亚之祖示法;迦勒的女儿是押撒。我们从约书亚记15:16得知,那个探子迦勒有一个名叫押撒的女儿;而照这份家谱记录,还有一位更早两代的迦勒,或作基路拜(历代志上2:9),也有一个名叫押撒的女儿。Hervey勋爵似乎认为这里的谱系混乱,因此怀疑早期那位迦勒是否存在。然而,本段经文中似乎有两条不同的家谱连续地被追溯下来,一条是耶拉篾兄弟迦勒的家谱,另一条是户珥之子迦勒的家谱;后者从前者而出,这在历代志上2:19以及2:50中都有提及。迦勒的出身相当模糊;有人提出强有力的论据,证明他是外族人,后来与户珥家联结,并因在犹大支派境内得了地业,而被列入犹大的家谱中(见约书亚记15:13注)。不过,Hervey勋爵坚持认为只有一位迦勒,即耶拉篾的兄弟迦勒(历代志上2:42),他被说明是押撒的父亲(历代志上2:49);而他认为历代志上2:50更印证了这一结论,因为那节仿佛是前面记述的总结,把迦勒描述为户珥的儿子。

第50节 这些都是以法他长子户珥之子迦勒的儿子:基列耶琳之祖朔巴。 基列耶琳之祖朔巴,也就是建立者。

第51节 伯利恒之祖萨玛、伯迦得之祖哈勒。 萨玛,或作撒门(路得记4:20-21),是犹大子孙首领拿顺的儿子,也是伯利恒的建立者或首领。肯尼科特认为萨玛和撒门是两个人。但这种意见没有根据。更大的困难在于这家谱在这里与历代志上2:11所记似乎很不相同,以致令人以为那里的萨玛是另一个人。但若参看“生”这个词的解释(历代志上1:1),就会明白,这里并不是说萨玛是迦勒字面的儿子,因此两处经文其实并无矛盾。伯迦得之祖哈勒。这是迦勒的第三位后裔。他是犹大一座城的建立者或统治者。Porter认为此城是低地的基低拉(约书亚记15:36);Grove则认为是极南方的基低[七十士译本:Arim pateer Bethgedoor]。

第52节 基列耶琳之祖朔巴有儿子哈罗以和一半米努哈人。 本节JFB无注释。

第53节 基列耶琳的诸族是益帖人、布特人、舒玛人、密来人;从这些族中又生出琐拉人和以实陶人。 基列耶琳的诸族:益帖人,[ha-Yitriy(H3505),益帖人];布特人,[wªha-Puwtiy(H6336),布特人];舒玛人,[wªha-Shumaatiy(H8126),舒玛人];密来人,[wªha-Mishraa`iy(H4954),密来人]。这四个家族或人口支系,从他们原来的居地基列耶琳迁出,在附近殖民建立小城或村庄。后来从后两支中逐渐发展出琐拉和以实陶这两座新城。

第54节 萨玛的子孙是伯利恒人、尼陀法人、亚他绿伯约押家的一半、米努哈人一半、琐利人。 萨玛的子孙:伯利恒人和尼陀法人。希伯来文是单数“尼陀法”,似乎在伯利恒附近。亚他绿伯约押家,[‘ATrowt-Beeyt-Yow'aab(H5854),“约押家的冠冕”,犹大的一座城;七十士译本:Atarooth oikon Iooab]。还有一半米努哈人,[ha-Maanachtiy(H2680),米努哈人;七十士译本:heemisu tees Malathi;亚历山大抄本:tees Manath];另一半在历代志上2:52中被说成出于朔巴。所指的地方现已不可考。琐利人,地方也不可考[七十士译本:Eesari]。

第55节 住雅比斯众文士家的特拉人、示米押人、苏甲人,都是基尼人利甲家之祖哈末所生的。 众文士之家,可能是民政官员,也可能是圣职人员;他们出于基尼人,这里被列在犹大支派中,并非因他们是其后裔,而是因他们住在犹大境内,并在某种程度上与其百姓融合。雅比斯,是犹大的一处地方(历代志上4:9)。“从哈末而来的基尼人”,即那些定居在犹大的基尼人,因此与另一支住在玛拿西的基尼人分别出来(士师记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