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完成了他为护卫并充实圣城所承担的工作之后,就回到他主人王那里;王显然不愿长期没有他在身边,如尼希米记13:6所示。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又获准回到耶路撒冷,去纠正弊端,清除他离开期间潜入的一些败坏;他在改革若干滥用之事上非常积极,这一章就记载了这些事。1. 他把杂族人,尤其是摩押人和亚扪人,从以色列中赶出去,见尼希米记13:1-3;他又特别愤慨地把多比雅从他在圣殿院内所得的住处逐出,见尼希米记13:4-9。2. 他使祭司和利未人的供养比从前更稳固,见尼希米记13:10-14。3. 他制止了对安息日的亵渎,并设法使人按当尽的本分守安息日为圣,见尼希米记13:15-22。4. 他遏止了娶外邦女子这一日益增长的祸害,见尼希米记13:23-31。
尼希米记 第 13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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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s 1-9
1 当日,他们在百姓面前诵读摩西律法书,书上写着亚扪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会;2 因为他们没有拿食物和水来迎接以色列人,反倒雇了巴兰来咒诅他们;然而我们的神却使那咒诅变为祝福。3 众人听见这律法,就把一切杂族的人从以色列中分别出来。4 在这以前,管理我们神殿中库房的祭司以利亚实与多比雅结亲;5 他为多比雅预备了一间大屋子,从前那里原是存放素祭、乳香、器皿,以及照命令给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并祭司当得之物,就是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的地方。6 那时我不在耶路撒冷,因为巴比伦王亚达薛西三十二年,我回到王那里;过了些日子,我又从王那里请假回来。7 我到了耶路撒冷,才知道以利亚实为多比雅在神殿院内预备屋子所行的恶事。8 我甚为忧愁,就把多比雅的一切家具都从屋里抛出去。9 随后我吩咐人洁净这些屋子,又把神殿的器皿和素祭、乳香搬回去。
以色列的尊荣,也是他们圣洁得以最大保全之处,就在于他们是归神为特的子民,因此他们当保守自己,不与列国搀杂,也不可容让外邦人与他们混合。这里我们看见:
1. 有一条这样的律法,恰在那日当着百姓的面被诵读出来,如尼希米记13:1所记;看来这是在城墙奉献之日,因为他们把诵读神的话与祷告、赞美一并进行。虽然后面所提到的其他弊端,过了很久才由尼希米运用权柄加以纠正,但关于杂族之人的问题,似乎当时百姓自己就能处理,因为尼希米记13:3似乎就是这样说明的。也可能这是多年后对那一日的周年纪念,所以才说“当日”。他们发现律法规定,亚扪人和摩押人不可归化,不可在他们中间定居,也不可与他们联合,见尼希米记13:1。所给出的理由是,他们曾恶待神的以色列人,见尼希米记13:2;他们不仅没有向他们表示起码的善意,反而图谋毁灭他们,而以色列人不但没有伤害他们,且还曾明令不可伤害他们。这条律法及其理由见申命记23:3-5。
2. 百姓立刻顺从了这律法,见尼希米记13:3。由此可见公开诵读神的话有何等益处;人若认真听从,它就使我们认识罪与本分、善与恶,并指明我们错在何处。我们若因这显明而受感动,与自己素来依附的一切恶事分离,这发现才真正使我们得益处。他们“把一切杂族的人从以色列中分别出来”;这些人古时已成了他们的网罗,因为“闲杂人大起贪欲”,见民数记11:4。这些寄居者被赶出去,因为他们是僭居者,也是危险的存在。
3. 这里特别提到多比雅的事;他是亚扪人,史家在叙述这条律法及其理由时,很可能心中就想到他,见尼希米记13:1-2。因为他对以色列怀有与他祖先同样的仇恨,满有亚扪人的灵,从他对尼希米的恼怒可见一斑,见尼希米记2:10,也从他对尼希米工作的阻挠可见,见尼希米记4:7-8。请注意:
(1) 大祭司以利亚实竟卑劣地让这多比雅住进圣殿院内。第一,他与多比雅结亲,见尼希米记13:4,先是借婚姻,后是借交情。他的孙子娶了参巴拉的女儿,见尼希米记13:28。很可能他家中还有别人与多比雅家通婚。令人诧异的是,大祭司竟把这种联姻看作家族的荣耀,并以此自夸,其实这恰恰是他最大的羞辱,是他理当羞愧的事。律法明明规定,大祭司只能娶本民中的女子,否则就是“在民中辱没后裔”,见利未记21:14-15。以利亚实竟与一个亚扪人,一个“仆人”结亲,并以此自夸,也许因为此人聪明俊雅,被人称赞为体面人物,见尼希米记6:19;这实在是对他分别为圣冠冕的极大轻慢,简直是不该传到迦特、也不该宣扬在亚实基伦街上的丑事。第二,既然结了亲,就必然熟识。多比雅是个事务繁多的人,常有机会到耶路撒冷来,我怀疑并无善意。
以利亚实喜爱这个新亲家,乐于与他作伴,就想让他住得尽可能近。他在自己位于圣殿院内的住处还嫌没有一间足够体面的房间给他,于是把几间原作仓房的小屋拆去隔断,合成一间大屋,作多比雅的华室,见尼希米记13:5。这实在可悲:其一,亚扪人多比雅竟在以色列中受尊待,得隆重接待;其二,大祭司本该教导百姓律法、为他们树立好榜样,却反倒违背律法,利用自己监管圣殿库房的权力来招待他;其三,他竟让他住在神殿的院内,仿佛公然与神对抗,这几乎等同于古时恶王在其中设立偶像;亚扪人本不可以“入会”,难道最坏最卑劣的亚扪人反倒要被请进圣殿、在其中受宠吗?其四,他竟把圣殿中储存之物搬出去给他腾地方,使这些物品面临失落、浪费、侵吞的危险,尽管它们原是“祭司所得的分”,而这一切不过是为了讨好多比雅。
这样他就“败坏了利未的圣约”,正如玛拉基在那时所责备的。难怪尼希米在13:6补充说:“那时我不在耶路撒冷。”若他在场,大祭司决不敢如此行。那撒稗子的嫉妒者最知道趁着“人睡觉”或仆人不在时下手,见马太福音13:25;金牛犊也是在摩西上山时造出来的。
(2) 尼希米这位省长何等勇敢地把他和他的一切都赶了出去,并使那些房屋恢复正用。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听见那些为此忧伤的善人告诉他,他们的大祭司竟与他们的大仇敌亲密往来,他就“甚为忧愁”,见尼希米记13:7-8,因为神的殿竟被这样亵渎,神的仇敌竟被这样奉承和信任,而神的事业竟被本该作其护卫者和拥护者的人出卖。对一个善人、一个好官来说,没有什么比看见神殿的仆役行恶更叫人忧愁了。尼希米有权柄,也愿为神使用这权柄。第一,多比雅必须被赶出去。他不怕得罪多比雅,不怕他的怨恨,也不怕以利亚实的不满;他也不因这事属大祭司权限之内就推辞干预,反倒像一个热心向善的人一样,把这个闯入者逐出去,将他一切家具都抛出去。他并没有据为己有,只是扔出去,使那时大概不在场的多比雅将来回来时,在那里再无可供他居住的便利。
我们的救主也是这样洁净圣殿,使“祷告的殿”不致成了“贼窝”。同样,那些想把罪从心里这活殿中赶出去的人,也必须把罪的一切家当和为它预备的一切供应都扔出去,使它赤裸、挨饿,除掉一切作为私欲食物和燃料的东西;这实际上就是治死它。第二,要把圣殿的储物重新搬回,并把“神殿的器皿”放回原处;但这些房屋必须先用洁净的水洒净,因为它们已被玷污。照样,当人借着悔改把罪从心里赶出去时,也当凭信心把基督的宝血应用在心里,然后让神之灵的各样恩典充满其中,以预备行各样善工。
Verses 10-14
10 我见利未人所当得的分没有给他们,所以供职的利未人和歌唱的都各奔自己的田地去了。11 我就斥责官长,说:“神的殿为何被撇弃呢?”于是我招聚利未人,使他们各站本位。12 那时,犹大众人就把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库房。13 我派示利米雅祭司、文士撒督和利未人毗大雅管理库房;在他们之下又有撒刻的儿子、玛他尼的孙子哈难;因为这些人素来忠信,他们的职责是分给自己的弟兄。14 我的神啊,求你因这事记念我,不要涂抹我为我神的殿与其中职任所行的善。
这是尼希米所纠正的另一项弊端。
1. 利未人受了亏欠。这就是问题所在:他们“所当得的分没有给他们”,见尼希米记13:10。也许多比雅占据库房时,连其中储存之物也一并占了去,并在以利亚实的纵容下据为己用。这里埋怨的不是百姓没有收集这些物品,而是没有交给利未人;而利未人又十分谦和,没有为此争取,因为“利未人和歌唱的都各奔自己的田地去了”。这可以作为两种解释的理由。其一,说明为什么供给被扣留:利未人不在岗位上;本该在圣殿服事时,他们却在乡间的农田里,因此百姓不大愿意供给他们。传道人若得不到应有的鼓励,就当反省自己是否因疏忽本职,而在所受的轻看上也有责任。其二,更可能是说明尼希米为什么很快察觉他们的供给被截留,因为他发现他们不在岗位上。“歌唱的人在哪里呢?”尼希米问,“他们为何不按职任来赞美神?”答案是:“他们各自回乡下的产业去了,要靠自己的土地养活自己和家人,因为他们的职分不足以维持生活。”羞耻的供养会造成羞耻的职事。工人被忽视,工作就被忽视。不久前,给歌唱之人发放所定俸禄的事还安排得很好,见尼希米记12:47;然而因无人持续看顾,很快就又失效了。
2. 尼希米把责任归在官长身上,因为他们本应确保利未人尽忠职守,并在这方面得到一切应有的鼓励。基督徒官长也当如此,运用权柄督促传道人尽本分,也督促百姓尽本分。尼希米先从官长着手,叫他们交账:“神的殿为何被撇弃呢?”见尼希米记13:11。利未人为何竟因缺乏供养而离开?你们为何没有留意并加以防止?百姓“离弃了利未人”,而这本是明令禁止的,见申命记12:19;14:27;于是利未人也离开了他们在神殿中的岗位。无论是传道人、百姓,还是官长,若离弃宗教及其事奉,或不尽所能使人持守其中,都要交很重的账。
3. 他没有迟延,立刻把分散的利未人带回“他们的地方”,重新安置在“他们的岗位”上,见尼希米记13:11。利未人在田间,正如所谓“神职人员混迹市井”,是离了本位。神的殿才是他当在之处,应当在那里看见他。许多懈怠的人,若有人提醒督促,本可以做得好得多。“要对亚基布说:务要谨慎,尽你从主所受的职分。”
4. 他也要求百姓把十分之一带来,见尼希米记13:12。他的热心激发了他们的热心;他们看见利未人重新尽职,就不好意思再拖欠工价,便诚实并甘心地送来。教会中的工作做得越好,教会应得之物也越容易得到供应。
5. 他又设法确保利未人的津贴得到公正而及时的发放。于是设立专人管理此事,见尼希米记13:13;这些人都是“素来忠信”的,也就是在先前交托给他们的事务上已经证明自己可靠,因此“得了美好的地步”,见提摩太前书3:13。人应当先受试验,然后才受信托;先在小事上被试验,再在大事上被托付。他们的职责是收纳和分发,按时按分地分给弟兄们。
6. 既然从这些受益的人那里没有报偿,甚至也不知是否连一句感谢都没有,尼希米便仰望神作他的报赏者,见尼希米记13:14:“我的神啊,求你因这事记念我。”尼希米是个常常发出敬虔短祷的人;凡事他都仰望神,把自己和自己的事务交托给神。第一,他在这里满有安慰和满足地回顾自己为神的殿和其中职任所做的事;想到自己在复兴并扶持本国的信仰、纠正其中的错失上曾略尽绵力,他就感到喜乐。凡向神仆人施恩的人,这恩也必归到自己怀中,成为他们内里隐秘的喜乐,不只是因为行得好,更是因为行了善,向多人行善,向灵魂行善。第二,他把这事交由神来记念,不是出于骄傲,也不是夸耀自己所做的,更不是把这些看作自己的义,仿佛叫神欠了他的债;乃是谦卑地向神申诉自己所行之事中的正直与诚意,并凭信心盼望神绝不会不公义,以致“忘记你们所作的工和你们为他名所显的爱心”,见希伯来书6:10。请看他祈求时多么谦卑。他只求说:“记念我”,并不说“报答我”;他说“不要涂抹我的善行”,并不说“把它们宣扬出来,记录下来”。然而他确实得了报偿,他的善行也确实被记录了,因为神所作的超过我们所求所想。请注意,那些“为神的殿和其中职任”所行的事,就是为扶持并鼓励信仰而行的事,都是善行。其中既有公义,也有敬虔;神必定记念,绝不涂抹,这样的事决不会失去赏赐。
Verses 15-22
15 那些日子,我在犹大看见有人在安息日踹酒榨,搬运禾捆,驮在驴上,又把酒、葡萄、无花果和各样担子在安息日运进耶路撒冷;他们卖食物的那日,我就警戒他们。16 又有推罗人住在那里,把鱼和各样货物运来,在安息日卖给犹大人,甚至在耶路撒冷卖。17 我就斥责犹大的贵胄,说:“你们所行的这是什么恶事,竟亵渎安息日呢?18 你们的列祖岂不是这样行,以致我们的神使这一切灾祸临到我们和这城吗?如今你们还亵渎安息日,使忿怒更多临到以色列。”19 安息日前耶路撒冷城门将近黄昏的时候,我就吩咐人关门,并且嘱咐在安息日过去以前不要开门;我又派几个仆人守在城门口,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担什么担子进来。20 于是商人和贩卖各样货物的,一两次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21 我就警戒他们,说:“你们为何在城墙外住宿呢?若再这样,我必下手拿办你们。”从此以后,他们在安息日就不再来了。22 我又吩咐利未人洁净自己,并来守城门,使安息日分别为圣。我的神啊,求你也因这事记念我,照你的大怜悯怜恤我。
这里又记载尼希米积极推动那蒙福改革的一个例子。他恢复了安息日的分别为圣,维护了第四条诫命的权威;这实在是为神的殿和其中职任所行的一件善事,因为若圣日被忽视、被视为无物,那么一切圣工被轻忽也就不足为奇了。这里有:
1. 对滥用之事的抗议。安息日的律法本来极其严厉,也被反复强调,这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当安息日被践踏时,信仰就绝不会居于王位之上。但尼希米发觉,就连在犹大这等蒙赐安息日为记号的人中间,这律法也被可悲地破坏了。他亲眼所见,就是对他的举报。官长若真有心尽好本分,就会尽可能“亲眼去看”,并“仔细查究”,找出恶事所在。令他极为忧伤的是,连在耶路撒冷这圣城中,那刚刚奉献给神的地方,安息日这圣日也被普遍亵渎。第一,农夫在这一天踹酒榨、运回谷物,见尼希米记13:15;尽管律法明明吩咐,甚至在耕种和收割的时候,也当在安息日休息,见出埃及记34:21,因为人在那些时节更容易放纵自己,以为神会容许。第二,搬运的人把“各样担子”驮在驴上,毫无顾忌;然而律法特别规定牲畜也要休息,见申命记5:14,并且人“在安息日不可担什么担子”,见耶利米书17:21。第三,叫卖的小贩、挑担的商人和零售商,就是那贸易闻名的推罗城的人,在安息日“贩卖各样货物”,见尼希米记13:16;而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人竟如此缺乏恩典,居然向他们购买,因而助长他们把我们天父的日子变为做买卖的日子,这与第四条诫命禁止“作各样的工”完全相反。难怪这个民族在信仰上全面衰败、风俗败坏,因为他们“离弃圣所”并且“亵渎安息日”。
2. 对此的改革。凡为神的荣耀发热心的人,都不能忍受看见他的安息日被亵渎。请看这位善人如何有条不紊地为安息日发热心。
第一,他“警戒”那些亵渎安息日的人,见尼希米记13:15,又见13:21。他不但表明自己不赞成,也努力使他们知道这是一项大罪,并把神话语对此的见证指给他们看。在未揭明其中罪恶以前,他不愿先施行惩罚。
第二,他就此与官长理论,责问犹大的贵胄,并与他们争辩,见尼希米记13:17。最尊贵的人也不应高到一个地步,以致执行责备职分的人不能指出他们的过错;而且,大人物更应首先被责备,因为他们对别人影响很大。
(1) 他把这罪归在他们身上:“是你们这样行。”他们固然没有亲自扛谷、卖鱼,但其一,他们纵容那些这样做的人,没有运用自己的权力加以制止,因此自己也有罪,正如那些佩剑却徒然的官长一样;其二,他们在别的方面作了坏榜样。若贵胄在安息日放纵自己去娱乐、闲访、空谈,那么城里乡间做生意的人就会以自己从事世务更为合理为由来亵渎安息日。别人因我们的榜样而犯的罪,我们也要为之负责。
(2) 他指出这是一件恶事,的确如此,因为它源于对神和对自己灵魂的极大轻慢。
(3) 他又与他们讲明其中的道理,见尼希米记13:18,说明违犯安息日正是神降灾于他们的诸罪之一;若他们不以此为戒,反倒重蹈覆辙,就有理由预期更大的审判:“你们亵渎安息日,使忿怒更多临到以色列。”正如以斯拉所说:“我们若再违背你的命令,你岂不向我们发怒,直到灭绝我们吗?”见以斯拉记9:14。
第三,他又设法防止安息日被亵渎,因为他的目标只是改革。若能使他们改正,他就不愿惩罚;即使要惩罚,也不过是为着使他们改正。这给官长立下榜样,叫他们善于约束,审慎地使用嚼环和辔头,免得非用鞭打不可。(1) 他吩咐从安息日前一晚到安息日后一早都要关闭耶路撒冷的城门,并派自己的仆人去看守,因为他们的谨慎、勇敢和诚实是他可以信赖的,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或在前一夜太晚、后一早太早把担子运进来,免得侵占了安息日的时间,见尼希米记13:19。凡是进圣殿院中敬拜的人,无疑仍可出入;但凡是来做买卖的,都不得入内;他们只好“住宿在城外”,见尼希米记13:20,想必他们在那里巴望安息日快些过去,好叫他们卖粮。(2) 他又威吓那些带货到城门、硬要进入的人,告诉他们若再来,他必定下手拿办他们,见尼希米记13:21;这就使他们不敢再来。请注意,若改革者肯拿出决心,打破恶习往往能比他们想象中做成更多。被纵容的罪恶确实胆大妄为,会藐视劝告和责备;但当官长使自己成为罪恶的威吓时,它也会变得胆怯。“王坐在审判的位上,以眼目驱散诸恶。”
(3) 他又吩咐利未人要顾念安息日当如何分别为圣,首先要洁净自己,以便给百姓作好榜样;并且要有一部分人“来守城门”,见尼希米记13:22。因为他和他的仆人不久就要回到朝廷,他愿把这职责留给能够继续持守的人,使安息日不仅在他在场时,就是在他离开后,也仍可被分别为圣。官长和传道人若联手同工,在这事及别的事上,就更有望出现改革。尼希米在这事上的勇气、热心和谨慎,被记下来是为叫我们效法;并且我们有理由相信他所带来的医治是持久的,因为到了我们救主的时代,我们看见犹太人在安息日礼仪性的遵守上反倒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过于拘泥。
4. 他以一段祷告结束这件事,见尼希米记13:22,其中请注意:(1) 他的祈求:“记念我”,正如十字架上的强盗说“主啊,求你记念我”,这样就够了。神向我们所怀的意念极其宝贵,见诗篇40:5。他又加上:“怜恤我。”他丝毫没有以为自己所做的事按严格公义本该得赏,反倒恳切求神“怜恤”他;正如耶利米所求:“不要在你的恒久忍耐中把我取去”,“不要在怒中责罚我”,“不要使我惊惶”。请注意,最好的圣徒即使作最好的事,也仍然需要蒙怜悯地宽容;因为“世上没有只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2) 他的根据是:“照你丰盛的怜悯。”请注意,我们来到神面前时所当依靠的是神的怜悯,而不是自己任何功德。
Verses 23-31
23 那些日子,我也见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24 他们的儿女说话一半是亚实突的话,不会说犹大的话,只会照着各族的话说。25 我就责备他们,咒诅他们,打了其中几个人,又拔下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指着神起誓说:“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们的儿子或自己娶他们的女儿。”26 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些事上犯罪吗?在多国中没有一个王像他,他是神所爱的,神也立他作全以色列的王;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27 如今你们竟还要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得罪我们的神吗?我们岂可听从你们呢?28 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孙子、耶何耶大的一个儿子,竟作了和伦人参巴拉的女婿,因此我把他赶逐离开我。29 我的神啊,求你记念他们,因为他们玷污了祭司的职分,并玷污祭司和利未人的圣约。30 这样,我洁净他们,使他们离绝一切外邦人,又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各尽其职;31 我又派定献柴的日期和初熟土产。我的神啊,求你记念我,施恩与我。
这里又给我们看见尼希米一件敬虔热心的事,就是要洁净他的同胞,使他们作神特有的子民;这是他运用权柄所追求的目标,并不是为着使自己富足。请看:
1. 他们怎样借着娶外邦女子败坏了自己。以斯拉的时候,这事已经受过指责,也曾大力改革,见以斯拉记9:1-10;但污鬼被赶出去以后,若不严加看守,它还会再回来,这里正是如此。虽然在以斯拉的时候,那些娶外邦女子的人被迫休妻,家庭中难免因此产生烦扰和混乱,但别人并没有因此受警戒。人总是倾向于所禁止之事。尼希米像一位好官长一样,查问他所辖之人的家庭状况,为要纠正其中不妥之处,好借着医治源头来医治水流。第一,他查问他们娶的是什么地方的妻子,发现许多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见尼希米记13:23;这或是因为他们喜爱异域之物,或是因为他们希望借这些联姻使自己强盛富足。
看神怎样借先知责备这事,见玛拉基书2:11:“犹大人行事诡诈”,违背了与神所立的约,就是以斯拉时代针对这件事所立的约;他借着“娶事奉外邦神之人的女子”为妻,就“亵渎了主所喜爱的圣洁”。第二,他与这些孩子交谈,发现他们原是“外邦女子所生的儿女”,因为他们的“口音显露他们”。这些孩子跟着母亲长大,从母亲、乳母和仆人那里学说话,以致他们不会说犹大的语言,或者根本不会说,或者说得不熟练、不纯正,只会“一半说亚实突的话”,或亚扪话,或摩押话,各按他们母亲所属之地的语言。请注意:(1) 孩子在幼年时,从母亲那里学到许多东西;他们很容易效法母亲。(2) 若父母任何一方不好,败坏的本性就会使儿女倾向于效法那不好的一方,这也是基督徒不该负不相配之轭的一个充分理由。
(3) 教养儿女时,应特别留心约束他们的舌头,不要让他们学亚实突的话,就是任何不敬虔、不洁净、败坏人的言语。
2. 尼希米发现这败坏蔓延得如此厉害以后,采取了什么措施来清除它。
第一,他指出其中的邪恶,也表明自己有责任对此作见证。他并不是故意找他们的把柄;但这是一项官长应当惩治的罪恶,他绝不可视而不见,见尼希米记13:27:“难道我们要听从你们那些想粉饰、辩解这事的人吗?不,这是恶,是大恶;娶外邦女子是得罪我们的神,我们必须尽力制止。你们恳求不要与你们的妻子分离,但我们不能听从,因为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方法能洗净我们的罪责并防止传染。”(1) 他引用一条诫命,证明这事本身就是大罪,并叫他们照这条诫命起誓:“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这话取自申命记7:3。我们要挽回人离开罪恶,就必须在诫命这面镜子中把罪的可憎显给他们看。
(2) 他又引用一个先例,说明这罪带来的恶果极其严重,因此政府必须加以纠正,见尼希米记13:26:“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些事上犯罪吗?”伟大而善良之人的跌倒被记录下来,正是要我们从中受警戒,躲避那使他们跌倒的试探。所罗门以智慧闻名,在这方面列国无王可比;然而当他娶了外邦女子之后,他的智慧并不能保守他脱离她们的网罗,反倒离开了他,使他行了极其愚昧的事。他本是神所爱的,但娶外邦女子使他失去了神的喜悦,几乎熄灭了他灵魂中恩典的圣火;他本统治全以色列,但此事竟导致他十二个支派中失去了十个。你们辩称自己虽然娶外邦女子,仍能保守以色列人的纯正;但所罗门自己尚且不能,“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所以,那“自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尤其当他竟奔向这样的悬崖时更是如此。
第二,他强烈表明自己对此极其不悦,好唤醒他们正确认识这罪恶的严重性:“他与他们争辩”,见尼希米记13:25。他们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他就指出他们的借口何等轻浮,并严厉地与他们理论。驳倒他们之后,他就“咒诅他们”,就是宣告神的审判要临到他们,指出他们的罪该受什么刑罚。随后他又从中挑出几个比别人更顽梗、适合作为鉴戒的人来,“打了他们”,就是按律法吩咐有司责打他们,见申命记25:2-3;又加上一种更羞辱的记号,就是“拔下他们的头发”,或可理解为剪掉、剃掉他们的头发。也许他们曾以头发为荣,所以他把头发弄掉,使他们形容受损、心里谦卑、蒙羞受辱;这实际上是在他们身上打上羞耻的记号,至少一时如此。以斯拉在类似情形中,是因圣洁的忧伤为罪拔自己的头发;尼希米则因对罪人的圣洁愤怒而拔他们的头发。由此可见,智慧、良善而有用的人,其性情各不相同;同一位圣灵所赐的,不但恩赐不同,连恩典的表现也各有不同。
第三,他强令他们不可再娶这样的妻子,并把他们已经娶来的分别开来:“他洁净他们,使他们离绝一切外邦人”,男女都是如此,见尼希米记13:30;又叫他们起誓,保证再不这样行,见尼希米记13:25。这样,他尽了一切方法和手段,要制止这祸患,防止他们在这病症上再次复发。
第四,他特别照看祭司的家,使他们不至于背负这污点和罪责。他查出大祭司家族的一支,就是他一个孙子,竟娶了那个臭名昭著的犹太人仇敌参巴拉的女儿为妻,见尼希米记2:10;4:1;如此一来,实际上就是把自己的利益与撒玛利亚人缠在一起,见尼希米记13:28。一个人在本分和利害上竟与神和国家公认的仇敌为友,这样的人对神和对国家还有多少爱呢?看来这个年轻祭司不肯休妻,因此尼希米就“把他赶逐离开我”,剥夺他的职分,贬黜他,使他永远失去作祭司的资格。约瑟夫说,这个被逐出的祭司名叫玛拿西;尼希米把他赶走后,他就投奔岳父参巴拉,参巴拉为他在基利心山上建了一座像耶路撒冷那样的殿,并应许让他作其中的大祭司;这样便为撒玛利亚人的主张奠定了根基,这种主张一直延续到我们救主的时代。约翰福音4:20说:“我们的祖宗在这山上礼拜。”尼希米既把这个已丧失祭司尊荣的人逐出去,就再次安置“祭司和利未人各尽其职”,见尼希米记13:30。对他们来说,除掉一个玷污他们身份的人并非损失;没有他,工作反而会做得更好。犹大出去以后,基督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见约翰福音13:30-31。
这里还记载尼希米在这事上的祷告。(1) 他祷告说:“我的神啊,求你记念他们!”见尼希米记13:29。“主啊,求你使他们知罪并回转,使他们记起自己该成为什么、该做什么,好叫他们醒悟过来。”或者也可以理解为:“求你记念他们的罪,向他们追讨。”若按此理解,这祷告就是预言神要记念并追讨他们的罪。那些玷污祭司职分的人,就是藐视神的人,也必被轻看。也许他们人数太多、势力太大,尼希米自己无法对付,于是他说:“主啊,求你亲自对付他们;求你亲手接管这工作。”(2) 他祷告说:“我的神啊,求你记念我!”见尼希米记13:31。为公众所作的最好服事,有时也会被受益的人忘记,见传道书9:15;因此尼希米把报偿交给神,认定神是自己的报酬者,这样他就毫不怀疑自己必得美好的报答。我们的祈求若归纳起来,这几乎可以作总纲:我们得幸福,所需要的无非就是这一句,“我的神啊,求你记念我,施恩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