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节 神对祭司的责备;对恶祭司的审判。主前400年。6 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若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若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这是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的。祭司啊,你们藐视我的名。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7 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却说:我们在何事上污秽你呢?因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8 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为恶吗?你献给你的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9 现在我请你们恳求神,他好施恩与我们。这妄献的事既由你们经手,他岂能看你们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10 甚愿你们中间有一人关上殿门,免得你们徒然在我坛上烧火。万军之耶和华说:我不喜悦你们,也不从你们手中收纳供物。
11 万军之耶和华说: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12 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13 你们又说:这些事何等烦琐!并嗤之以鼻。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呢?这是耶和华说的。14 行诡诈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许愿却用有残疾的献给主,这人是可咒诅的;因为我是大君王。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先知在这里奉特别的使命,向祭司追究责任;虽然他们自己原是被设立来追究百姓责任的人。神家中的治理者当知道,在他们之上还有一位,要为他们治理不善与他们算账。
“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祭司啊!”玛拉基书1:6;玛拉基书1:6。神对不忠心的传道人必有话说;那些替神向百姓说话的人,理当先听并留心神对他们自己所说的话,好叫他们首先救自己,否则怎能帮助救那些听他们的人呢?这里对祭司所发出的责备是严厉的,毫无疑问也是公正的,因为他们亵渎了神交托给他们的圣物;若这竟是祭司的罪,我们就有理由担心百姓也同样有份于这罪。所以,对祭司所说的话,也是对众人说的;不但如此,也是对我们说的,因为我们身为基督徒,自称不但是神的子民,也是归给他的祭司。这里要注意: 一. 神向他们所要求的是什么,以及他为何有充分理由这样要求他们(玛拉基书1:6;玛拉基书1:6):“儿子尊敬父亲”,因为他是父亲;这律法在神写于西奈山以前,早已由天性写在儿女心里。
不但如此,“仆人”虽然对主人的义务不是出于天性,而是出于自愿的约定,却也认为尊敬主人、留心听从他的命令、忠于他的利益,是自己的本分。儿女和仆人都尊重父母和主人;若不如此,人人都会责备他们,连他们自己的良心也不能不责备他们;家庭的秩序借此得以维持,这也是家庭的美丽和益处。但这些作神儿女、作神仆人的祭司,却不敬畏也不尊荣他。他们在百姓面前原是“父亲”和“主人”,也盼望人如此称呼他们(士师记18:19;马太福音22:7;马太福音22:10),并像对待父亲和主人那样敬重顺服他们;可是他们却忘记了天上的父和主,也忘记了自己对他所当尽的本分。我们各人都可以把这里加在祭司身上的责备,加在自己身上。注意,1. 我们每一个人都当把神看作我们的父和主,也把自己看作他的儿女和仆人。
2. 我们既与神有父与主的关系,就更有力地约束我们去敬畏并尊荣他。若我们尚且尊敬敬畏肉身的父,更何况我们灵魂的父和主呢?希伯来书12:9。3. 即便是那些承认神为父为主的人,对他竟如此少有敬畏和尊荣,这实在是应当合理抱怨并哀叹的事。“他的尊荣在哪里?他的敬畏在哪里?” 二. 祭司对神所施加的轻慢是什么。
1. 一般来说,对他们的控告就是这样:第一,他们藐视神的名;他们身为祭司,因常与神的名打交道,反倒生出轻慢;他们借此只想为自己和自己的名赢得敬重,神的名在他们眼中却微不足道。神的名,就是他借以显明自己的这一切,也就是他的道和他的条例;他们轻看这些,把自己本当高举的反而贬低了。难怪当他们自己藐视时,也就做出使别人轻看神名的事,叫“耶和华的祭物”也被人厌恶,正如以利的儿子所做的那样。第二,他们“亵渎”神的名,玛拉基书1:12;玛拉基书1:12。他们“污秽”这名,玛拉基书1:7;玛拉基书1:7。他们不但不看重圣物,还滥用圣物,把圣物扭曲来服事最卑劣、最可憎的目的,就是他们自己的骄傲、贪婪和奢华。没有什么比亵渎神的名更能惹动神的怒气,因为他的名本是圣而可畏的。
我们的确不能玷污他的本体,因为他毫无玷污;但我们却能亵渎他的名,而最亵渎他名的,莫过于祭司的恶行,因为他们的职责本是尊荣这名。这就是对他们提出的一般控告。对此他们竟辩称“无罪”,还要神举证,证明这控告属实;这就在他们大胆的不敬虔之外,又加上了放肆的无礼:“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玛拉基书1:6;玛拉基书1:6)又说:“我们在何事上污秽你呢?”玛拉基书1:7;玛拉基书1:7。骄傲的罪人受责备时,常常这样坚持自辩。
这些祭司极其可怕地亵渎了圣物,然而却像那淫妇一样,说自己“并没有行恶”;也许是因为他们对自己太不留心,不记得、也不反省自己的行为;或者是因为他们对神的律法太无知,以为其中并无害处,自己所做的不能算作藐视神的名;或者是因为他们太无神,竟以为即便自己知道自己的罪,神却不知道;又或者是因为他们对神和他的先知满了轻蔑,竟以戏弄严肃而公正的责备为荣,把它当作笑谈轻轻带过。他们或者嘲笑这责备,如同藐视它、硬着心敌挡它的人;或者把它一笑置之,如同定意不让这责备摸着自己、甚至不肯显出被触动的人。无论怎样理解,他们的辩护本身就是他们的罪;他们在自称为义时,自己的舌头反倒定了自己的罪;他们所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正证明他们骄傲乖僻。
若他们是出于谦卑、真想更具体地知道自己在哪些地方得罪了神而发问,这本可以表明他们悔改,也能给人盼望他们会改正;但他们如此带着轻蔑和公然抗拒神的话来发问,就显出他们的心“专定行恶”。注意,罪人苦心想驳倒自己内心的定罪,终究是在毁灭自己;但他们必发现“踢刺是难的”。
2. 单凭这一般性的控告,已足以定他们的罪,也足以驳回他们轻浮的辩词;但神不仅要得胜,而且要显为清楚,在审判时显为公义,所以他非常具体地指出他们究竟在何事上藐视了他的名,究竟把怎样的轻慢加在他身上。正如从前他控告他们拜偶像一样,如今他控告他们亵渎,就吩咐他们“看你谷中的路”,并且“知道你所行的”,耶利米书2:23。
第一,他们在所说的话上藐视神的名,因为他们对神的制度抱着极低的看法:“你们心里这样说,也许当祭司们背着百姓、酒席相聚时也说出来:‘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玛拉基书1:7;玛拉基书1:7);又说(玛拉基书1:12;玛拉基书1:12):“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不必比别的桌子更受尊重。”他们所讥讽的,或者是殿里的桌子,就是摆陈设饼的桌子;因为他们不明白其中的奥秘,就轻看它,以为不过是件无意义的东西。更可能这里所说的桌子是指燔祭坛,因为在那里,神、他的祭司和他的百姓仿佛一同在祭物上坐席,以表明相交的友谊。可是他们竟认为这桌子是可藐视的。
从前,在迷信盛行的日子里,人们因拿它与外邦偶像的祭坛比较,就觉得它可藐视,于是把它挪开,给新式样的祭坛腾地方(列王纪下16:14;列王纪下16:15);如今他们又把它与自己的桌子以及达官显贵的桌子相比,认为它可藐视:“其上的出产,就是它的食物,也是可藐视的。”在坛前供职的人,本应靠坛生活;但他们却抱怨自己生活贫穷卑微,为着坛上的出产和食物去服事坛,实在不值得,因为那些东西太平常,总是老一套;没有珍馐,没有花样,没有精致的菜肴。
不但如此,那些归给神的祭物部分,就是血和脂油,他们也轻看,觉得不值得神为此设下那么多律例;他们会问:“焚烧脂油、倾倒血,何必这样大费周章呢?”注意,那些藐视宗教事务的人,虽然宗教事务本极其尊贵,却认为不值得费力;那些藐视宗教益处的人,虽然宗教益处极其宝贵,却认为不值得为之劳苦;这样的人,正是在大大亵渎并污秽神的名。那些漫不经心地忽略圣礼的人,那些来到圣礼面前却轻慢无敬、离开时毫无改善也毫无关切的人,实际上就是在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其中既无能力,也无价值,既无尊荣,也无安慰。” 第二,他们在所行的事上藐视神的名;这与他们所说的话完全一致,也是从那些话流出来的。败坏的原则和观念,是苦毒的根,结出败坏行为的茵陈和苦胆。
他们既把主的桌子和坛看作可藐视的,于是:1. 他们认为无论什么都可以拿来作祭物,哪怕再粗劣、再卑贱;他们不但没有像本当那样把最好的带来,反而挑出最差的,就是那种既不适合拿去卖、也不适合摆在自己桌上的,拿来献在神的坛上。
每次献祭,都当同献“调油的细面”为素祭;他们却献上“污秽的食物”(玛拉基书1:7;玛拉基书1:7),粗劣的饼、仆人吃的饼,也许还是干硬发霉的,或者是用麦子的下脚料做的;他们认为这样的东西,拿来在坛上焚烧也够好了,因为若是更好的,他们就会说:“何必这样枉费呢?”至于他们所献的牲畜,律法明明规定,献祭之物不可有残疾;他们却献上“瞎眼的、瘸腿的、有病的”(玛拉基书1:8;玛拉基书1:8),又献上(玛拉基书1:13;玛拉基书1:13)“被撕裂的、瘸腿的、有病的”,就是那种快要自己死掉的。他们眼里只看到祭物被烧掉,就辩称:若那东西还有别的用处,烧掉岂不可惜?百姓还算多少知道自己的本分,仍愿意带祭物来;他们不敢完全省略这项职责,却带来虚浮的供物,以最差的献上,既戏弄神,也欺骗自己。
至于祭司,本应教导他们做得更好,却因若拒绝这些祭物,百姓可能干脆什么都不带来,他们就会失去自己的分,所以他们顾自己利益过于顾神的尊荣,竟把明知神不悦纳的也接过来献上。有些人认为玛拉基书1:8;玛拉基书1:8,是接续祭司在玛拉基书1:7;玛拉基书1:7 所说亵渎的话,就是他们对百姓说:“你们若献瞎眼的为祭,这不为恶;献瘸腿的和有病的,这也不为恶。”注意,把瞎眼的、瘸腿的、被撕裂的、有病的献给神为祭,无论人自己觉得是不是恶,都是极其邪恶的事。
若我们对神的敬拜出于无知,没有悟性,就是把瞎眼的献为祭;若我们敬拜时漫不经心,不加思想,若我们在其中冷淡、迟钝、死沉,就是把有病的献上;若我们只停留在外面的身体操练,而不叫心也参与其中,就是把瘸腿的献上;若我们容让虚妄的念头和分心的事住在里面,就是把被撕裂的献上。“这不为恶吗?”这岂不是对神极大的冒犯、对自己灵魂极大的亏害吗?难道书本没有告诉我们,甚至我们自己的心没有告诉我们,“这是恶”吗?因为神既是至善的,就当得着我们最好的事奉。2. 他们除了得报酬的工作以外,别的什么都不肯做。祭司愿意献上送到坛前来的祭物,因为他们能从中得分;但至于殿里别的事奉,若没有特别的报酬附带,他们就一步也不肯走,一手也不肯伸;这就是他们普遍的心态,玛拉基书1:10;玛拉基书1:10。
“你们中间竟没有一人肯白白关门,也没有人肯白白在我坛上点火。”若叫他做一点最小的服事,他就会问:我能得什么报酬?他们什么都不肯白做,全都是“各人求自己的利益,从自己的境界”,以赛亚书56:11。注意,虽然神曾定规他的仆人在今世当得适当的供养,但那些惟独为工价才肯作工、带着雇工心态的人,并不是神所悦纳的仆人。3. 他们把工作看成十足的苦差(玛拉基书1:13;玛拉基书1:13):“你们又说:这些事何等烦琐!”祭司和百姓都这样想,认为神加给他们的任务太重;百姓抱怨预备祭物的花费,祭司抱怨献祭的劳苦;他们觉得主的节期来得太频繁,自己被迫太常、太久地待在耶和华的院中;祭司又觉得按规定在近坛和吃圣物时须先洁净自己,是加在他们身上的严厉苦修。
他们认为职分的责任劳碌麻烦,所以“嗤之以鼻”,觉得这不合理,仿佛神待他们太苛刻;他们虽然做了,却是勉强地、带着不情愿去做。神为自己的律法辩明时曾说,他并没有“使你服劳,也没有因乳香使你厌烦”,以赛亚书43:23;“我在何事上使你厌烦?”弥迦书6:3。可是他们自己邪恶的心使这事成了重担;他们像多益一样,是“留在耶和华面前”的人,宁可去别的任何地方。注意,那些厌烦神的事奉和敬拜、并嗤之以鼻的人,是同时大大亏负神,也大大亏负自己。三. 注意神如何与他们辩论、讲明此事,好使他们知罪并谦卑下来。1. 他们会这样冒犯地上的君王吗?他们敢这样做吗?
“你们把瘸腿的、有病的献给神;如今献给你的省长吧”(玛拉基书1:8;玛拉基书1:8),无论是作贡物,还是在求他施恩时当作礼物,或是为答谢已蒙的恩惠而献上,“他岂喜悦你呢?”或者更确切地说,他岂不把这看作对他的侮辱吗?注意,那些在宗教敬拜职责上轻慢、不恭的人,应当想一想:把自己不屑于献给省长的东西献给神,是何等羞耻;对礼节和世俗规矩竟比对宗教律法还更在意,怕粗鲁竟胜过怕亵渎。2. 他们怎能想象这样的祭物会蒙神喜悦,或能达到献祭的目的呢?“主说: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这祭物呢?”玛拉基书1:13;玛拉基书1:13。你们有什么理由以为,我会看不出来这冒犯,或者看出来却不追究,容让人违犯我自己的律法呢?
不,玛拉基书1:10;玛拉基书1:10,“我不喜悦你们”,所以“我也不从你们手中收纳供物”,收纳这样的供物。若神不喜悦献祭的人,若这人不在称义的地位上,若他没有成圣,神就不收纳他的祭物。神先看中亚伯,然后才看中他的祭。注意,我们若要蒙神悦纳,单单所做之事在事情本身上是好的,还不够;我们必须从正确的原则出发,以正确的方式去做,并归向正确的目的。古时已有这条原则(创世记4:7):“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吗?”如今,若我们不蒙神悦纳,我们敬拜他就全然徒劳,尽都白费;不但如此,若失去神的悦纳,我们便是全然灭亡,直到永远。所以,那些为了在宗教上省费用,却失去了宗教一切目的的人,是与自己做了极坏的交易;他们以为这样走捷径,结果却一事无成。
那些把“无论或住或离,都要讨主的喜悦”当作最高志向的人,本当如此,也绝不敢把“被撕裂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祭。3. 当他们在献祭上这样冒犯神时,又怎能期望自己为百姓代求,会在神面前有力量呢?有人把玛拉基书1:9;玛拉基书1:9 理解为带有讽刺的话:“现在,如果你们还肯尽祭司的本分,站在破口中间,止住你们所见即将倾倒在我们身上的神的审判,那么,我请你们恳求神施恩与我们,并施恩于我们几乎被蝗虫和蚂蚱吞吃净尽的地。”这一点可见于玛拉基书3:11;玛拉基书3:11。“如今试试看,你们在施恩宝座前究竟有多少分量;用这分量求神除去这灾,因为‘这事既由你们经手’,是你们惹动神降下这灾。但你们既继续这样亵渎他的圣物,‘他岂能看你们的情面’或垂听你们的祷告呢?
不能,你们断不能说动他把这灾除去。”因为“我们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4. 神配得他们这样待他吗?绝不是;他已经丰丰富富地供养他们,也在他们的工作上给了足够的鼓励,本可叫他们欢欢喜喜、尽心尽意地服事他。所以有人把玛拉基书1:10;玛拉基书1:10 理解为:“你们中间谁肯白白关门,或白白点火呢?不,神并不是要你们白白服事他;你们已得了好的供养,也还要得着;就是一杯为尊荣神而给出的凉水,也绝不会失去赏赐。”注意,想到我们不断从神领受,并且顺服本身就带来现今的赏赐,更加重了我们向神尽本分时的懒惰和吝啬。四. 他呼召他们为自己亵渎他圣名的罪悔改。
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玛拉基书1:9;玛拉基书1:9:“现在,我请你们恳求神施恩与我们。”你们要因自己的罪自卑,向神大声求赦免,并以信心和火热的祷告,来补足你们祭物在价值和分量上的亏欠;因为你们如今所受护理中的一切责备,“都是由你们而来”。注意,那些因自己的罪帮助点起火来的人,就更当借着悔改、祷告和个人生活的改正,努力帮助把火扑灭。我们必须看见神的审判有多少是“由我们而来”的,并因此被唤醒,殷切求他转回施怜悯;若我们不走这条路,又怎能想他会看我们的情面呢?五. 他宣告自己的决意:既要保守自己名的荣耀,也要追讨那些亵渎这名的人。那些轻慢神和宗教、想把圣事压低的人,当知道:
1. 他们绝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纵然他们贬低律法、使之显得可藐视,神却仍要尊大自己的律法,使之得荣耀;因为(玛拉基书1:11;玛拉基书1:11)“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也许有人会说:“如果这些都不是神所悦纳的敬拜者,那他岂不是根本没有敬拜者了吗?”仿佛神若不勉强接受他们的服事,就再没有人事奉他了;那么,“他为自己的大名怎么办呢?”这件事不用人替他担心;纵然“以色列”不忠心,“没有聚集”,神仍必得荣耀。
即便这些祭司惹动他拆毁礼仪制度,废掉那“诫命的律法”,就是那不能使近前来的人得完全的制度,到头来他也丝毫不吃亏;因为:第一,他要引进并建立一种属灵的敬拜方式,代替他们所亵渎的那些属肉体的条例:“必有香献给神的名”(就是祷告和赞美,诗篇141:2;启示录8:3),代替公牛山羊的血和脂油;而且这将是一种“洁净的供物”,不仅洁净脱离祭司实践中的败坏,也脱离制度本身那仅属外表身体操练的成分;这些制度被称为“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希伯来书9:10。当那时辰来到,真敬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敬拜他时,这香就献上了,这洁净的供物也就献上了。
第二,他不再只在犹太人中间、就是在世界一隅的一个小民族中受敬拜和服事,而要在“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的“各处”,就是世界每一个角落受敬拜和服事;“必有香献给他的名”;列国都要受教作门徒,都要述说神奇妙的作为,也要用各人的本乡话听见这些事。这清楚预言了恩典国度中的那场巨大变革:外邦人从前是“外人和客旅”,如今却成了“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来到施恩宝座前蒙接纳,正如犹太人从前一样。这句话两次说出(因为这事确定无疑):“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而先前他只是在犹大“为人所认识”,并且“他的名在以色列为大”,诗篇76:1。神的名必要向他们宣告,这宣告必要被接受、被相信;并且外邦中必有人比犹太人,甚至比这些祭司自己,更好地尊大神、荣耀神的名。
2. 他们也绝不会免受刑罚,玛拉基书1:14;玛拉基书1:14。这里宣告了那些像这些祭司一样行的人所当受的刑罚,因为对他们的判语,也是对一切这样的人所发的判语。注意,第一,对那些亵慢、疏忽敬拜之人的描述:他们“向主许愿,却把有残疾的献上为祭”,明明“群中有公羊”。神厚厚赐福给他们,他们手里有上好的,可以用来服事并尊荣他;他们却拿最差的来搪塞他,还以为那对他已经够好了,这正显出他们向神何等忘恩。固然,这首先是百姓的罪;但祭司对它视而不见,甚至纵容他们。我们看见律法中有所区别:有些东西“可以献为甘心祭”,却“不可还愿”,利未记22:23。可是祭司明明知道神不悦纳,自己却仍然接受,假装比神更宽容;将来神绝不会因此谢他们。
第二,这样的敬拜者所得的品格:他们是“行诡诈的”;他们向神行事虚假诡诈,在神面前装假;他们许愿时好像要尊荣神,可到履行的时候,却如此羞辱他,以至于“不许愿倒好过许了愿却这样偿还”;但这样的人不要自己欺哄自己,因为“神是轻慢不得的”。那些以为能欺骗神的人,最终只会发现,他们给自己的灵魂设下了定罪的骗局。假冒为善的人是诡诈的人,而他们终究会成为自欺的人,因而也成为自我毁灭的人。第三,加在他们身上的刑罚:“他是可咒诅的”;他们原指望得福,最终却要遇见咒诅,就是照着所记审判而来的神忿怒的记号。第四,这刑罚的理由是:“因为我是大君王,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所以我要追讨那些把我当作与他们一样的人来对待我的人;“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所以我绝不容我的名在我自己百姓中反成为可藐视的。
外邦人虽然拜偶像,对他们的神所表示的敬重,反倒超过犹太人对他们自己的神,就是独一又真又活的神所表示的敬重。注意,思想到神普世的主权,以及这主权被普世承认,就应当拦阻我们在他事奉中的一切不敬不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