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4节
26“只是牲畜中头生的,本来就是耶和华的头生,谁也不可再将它分别为圣;无论是牛是羊,都是耶和华的。27 若是不洁净的牲畜,就要按你所估的价赎回,并加上五分之一;若不赎回,就要照你所估的价卖了。28 但一切永献之物,就是人从自己所有的,无论人、牲畜,或他承受为业的田地,永献给耶和华的,都不可卖,也不可赎;凡永献的都是归耶和华至圣的。29 凡从人中永献的,都不可赎,必要被治死。30 地上所有的十分之一,无论是地上的种子,还是树上的果子,都是耶和华的,是归耶和华为圣的。31 人若要赎回自己十分之一的什么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32 至于牛群羊群中一切从杖下经过的,每第十只都要归耶和华为圣。33 不可查问是好是坏,也不可更换;若一定更换,所更换的和原来的都要成为圣,不可赎回。”34 这就是耶和华在西奈山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诫命。
这里有:
一、一项警告,告诉人不可拿将物分别为圣归主这件事当儿戏,以致把任何头生的也再分别给主,因为按律法那原本就已经是主的了,见利未记 27:26;利未记 27:26。一般的愿,其内容虽可能是我们先前本来就当尽的义务,如圣约中的承诺;但特别的愿却应当是指我们在那样的情形和分量上原先并未负有明确义务之事。关于不洁净牲畜头生的律法(利未记 27:27;利未记 27:27),与前面利未记 27:11;利未记 27:12 所说的是一样的。
二、这里把永献之物或永献的人,与仅仅分别为圣之物或人区分开来。1. 永献之物是归主至圣的,既不能归回,也不可转让,见利未记 27:28;利未记 27:28。它们与那些称为至圣的祭物性质相同,除祭司自己以外,别人都不可触碰。这类物与其他分别为圣之物的不同,在于许愿时用语不同。若有人把某物献给神,并以严肃的咒诅约束自己,永不将其转作他用,那么这就是永献之物。2. 永献的人要被治死,见利未记 27:29;利未记 27:29。这并不是说父母或主人有权这样把儿女或仆人献去受死;这里必是指以色列公开的仇敌,就是那些因神的命定或会众的判决而被永献的人,如那七个不可与之立约的民族。特别是耶利哥城,就是这样被永献的,见约书亚记 6:17。雅比基列的居民因违背那对不去米斯巴之人所宣告的咒诅而被杀,见士师记 21:9;士师记 21:10。有人认为,耶弗他把自己的女儿当作不可赎回的永献之人而献上,是因为没有正确理解这条律法真正的用意。
三、关于十一奉献的律法。律法颁布以前,为事奉神而献上十一已存在,这从亚伯拉罕献上十一(创世记 14:20)和雅各应许献上十一(创世记 28:22)可见。这里规定:1. 他们要把一切增产,就是五谷、树木和牲畜的十分之一献上,见利未记 27:30;利未记 27:32。凡他们从神得益处的出产,只要属于可纳十一之物,都要以十分之一尊荣神。这样,他们承认神是土地的主人,是果实的赐予者,而他们自己只是他的佃户,是依靠他的人。这样,他们为自己所享受的丰盛向神献上感谢,也祈求他继续施恩保守。我们一般都被教导要“以财物尊荣耶和华”(箴言 3:9);特别是要扶持供养主的仆人,并且乐意与他们分享,见加拉太书 6:6;哥林多前书 9:11。至于还有什么方式能比神古时亲自设立的十分之一更合宜、更公平,我实在看不出来。2. 一经标作十一的,就不可更改,即便为了换成更好的也不可(利未记 27:33;利未记 27:33),因为那标定它的杖是由护理引导的。即便它不是最好的,神也会悦纳;即便它是最好的,人也不可因此吝惜,因为它是从杖下经过而被定下的。3. 不可赎回,除非主人为赎它另加五分之一,见利未记 27:31;利未记 27:31。若人因偏爱被标作十一的那一份,胜过其余的增产,那么为这种偏爱付出代价,也是合理的。
四、利未记 27:34 似乎是对整卷书的总结:“这些就是耶和华在西奈山借着摩西为以色列人所吩咐的诫命。”这些诫命中,许多是道德性的,具有永久约束力;另一些虽然是礼仪性的,是犹太制度所特有的,却仍有属灵意义,并且对我们也有教益,因为我们得了钥匙,得以进入其中所含的奥秘;借着这些制度,“福音也曾传给我们,像传给他们一样”(希伯来书 4:2)。总而言之,我们有理由称颂神,因为“我们并不是来到西奈山”(希伯来书 12:18)。1. 我们不在律法的“黑暗影儿”之下,而是享受福音清楚的光,这光向我们显明“基督是律法的总结,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马书 10:4)。我们借着一位中保与神和好的教义,不再被燔祭烟雾所遮蔽,而是在“基督并他钉十字架”的知识中得以明朗。
2. 我们不在律法和其中属肉体条例的“重轭”之下(使徒称之为希伯来书 9:10 所说的那些条例),这些条例原是加在人身上,直到更新的时候;这是“他们和他们祖宗所不能负的轭”(使徒行传 15:10)。我们乃是在福音甘甜而容易的制度之下;福音宣告,那些“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父”的,才是真正敬拜的人;他们唯独借着基督,并奉他的名敬拜,因为他是我们的祭司、圣殿、祭坛、祭物、洁净和一切。所以,不要以为我们既不再受礼仪上的洁净、节期和供物约束,就只需拿出一点关心、时间和花费来尊荣神便够了。不,倒要叫我们的心因向他献上甘心祭而更加宽广,因圣洁的爱与喜乐而更加炽热,并且在思想的认真与意图的诚实上更加投入。
“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以更加欢然和谦卑信靠的心敬拜神,仍旧说:“因耶稣基督,愿颂赞归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