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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第 1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本卷书从献祭的律例开始,其中最古老的是燔祭;本章中,神就这事指示摩西。这里规定了这类祭该如何献上。1. 若是牛群中的公牛犊,见利未记1:3-9。2. 若是羊群中的绵羊或山羊,即公羊羔或公山羊羔,见利未记1:10-13。3. 若是斑鸠或雏鸽,见利未记1:14-17。无论所献之物本身价值高低,只要人按这些律例,存正直的心献上,就必蒙神悦纳。

Verses 1-2

1 主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2 “你晓谕以色列人,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给主,要从牛群羊群中献牲畜为供物。”

请注意:1. 这里先假定人会愿意向主献供物。仅凭自然之光,人也会以某种方式尊荣造他的主,并向他这位主表示敬拜。启示宗教以自然宗教为古老而早期的制度;因为人类堕落之后,人就藉着献祭来荣耀神,这含蓄地承认:他们作为受造物,一切都从神而得;他们作为罪人,又已把一切都向神丧失了。一个深深觉悟自己倚赖神、并有罪咎的良心,必乐意带着“千千的公羊”来到神面前,见弥迦书6:6-7。2. 神也作了规定,免得人放纵自己的幻想,在献祭的事上凭空发明、妄自设想,致使他们口称尊荣神,实际上却羞辱神,做出与他不相称的事。因此,一切都要按一定的规则,合乎庄重体统地进行,好叫这些祭一方面最充分地表明基督在日期满足时所要献上的那大赎罪祭,另一方面也表明信徒每日当献上的属灵感谢祭。

3. 神藉着摩西把这些律法赐给以色列;再没有什么比这句话更常重复了:“主晓谕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神本可以像颁布十诫那样,亲自对以色列人说;但他选择藉着摩西传达,因为他们曾要求他不要再亲自向他们说话;并且他定意使摩西比众先知更成为基督的预表,因为神在这末后的日子要藉着基督对我们说话,见希伯来书1:2。神藉别的先知向百姓传信息,却藉摩西赐下律法;因此,摩西适合作那一位的预表,就是父已将一切审判交给他的那位。再者,神圣启示的宝贝总要放在瓦器里,为要试验我们的信心,并叫那能力的卓越显明是出于神。4. 神是从会幕中对他说话的。示迦拿一进入这新的居所,表明神悦纳所成就的事,神便从施恩座那里与摩西说话;摩西站在幔子外,或者更准确地说,站在门口,只听见声音。

很可能他当时就把所听见的写下来,免得后来复述时出错,或因记忆失误而遗漏。会幕被设立,是作神与以色列相交之处;在那里,他们向神事奉,神也向他们启示他的旨意。照样,如今我们藉着圣言和祷告,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见使徒行传6:4。我们向神说话时,也当渴望听见神向我们说话,并把他乐意对我们说话看作极大的恩惠。主呼叫摩西,不是要他近前来,因为在那样的制度之下,连摩西也必须保持距离;乃是要他留心听所要说的话。犹太批评家告诉我们,希伯来文“呼叫”一词中有一个字母比寻常小,暗示神是以微小柔和的声音说话。道德律是在烈火烧着的山上,伴着雷轰闪电,令人惊惧地赐下;但补救性的祭祀之律,却是从施恩座那里更温和地赐下,因为这预表福音的恩典,就是赐生命与平安的职事。

Verses 3-9

3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要在会幕门口、在主面前甘心乐意地献上。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这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5 他要在主面前宰公牛;亚伦的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6 他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7 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8 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头和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9 但燔祭牲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净;祭司要把这一切都烧在坛上,作为燔祭,作为火祭,献与主为馨香之祭。”

若一个人富有,也负担得起,人们自然会认为,他要用牛群中较大的牲畜献燔祭,以此尊荣神。凡思想神乃至善者,必立意把自己最好的献给神;否则就没有将当归于他名的荣耀归给他。现在,若有人决意宰一头公牛,不是为宴请家人朋友,乃是为献给他的神作祭,就必须虔诚遵守以下条例:1. 所献的牲畜必须是公的、没有残疾、并且是他草场中最好的。既然这是专为尊荣那位全然完全的主而设,就当在本类中尽可能完全。这表明基督这位受死之祭里面完全的力量与纯洁,也表明基督徒作为献给神的活祭,所当有的心灵真诚与生活无可指摘。不过,按字面说,在基督耶稣里并不分男和女;我们身体上任何天然的缺陷,也不会拦阻我们蒙神悦纳;真正拦阻人的,乃是罪引进灵魂里的道德缺陷和败坏。2. 物主必须甘心献上。

凡宗教中的事,要讨神喜悦,就不可出于别的勉强,只可出于爱。神悦纳甘心的民,也悦纳乐意奉献的人。安斯沃思等人将这话理解的,不是献祭的原则,而是献祭的目的:“要使他在主面前蒙恩悦纳而献上。”也就是说,人献祭时要把这作为自己的目的,目光坚定地注视这一点,就是要蒙主悦纳。唯有那些在一切敬虔事奉中真诚渴慕并以此为目标的人,才会得蒙悦纳,见哥林多后书5:9。3. 祭物必须献在会幕门口,就是铜燔祭坛所在之处,那坛使礼物成圣,不可在别处献上。他必须在门口献,表明自己不配进入,也承认罪人若不藉着祭牲,就不能进入与神的圣约和交通之中;但他也必须在会幕这里献上,以表示即便在这样个人性的事奉中,他也与以色列全会众相交。4. 献祭的人必须按手在祭牲头上,见利未记1:4

犹太拉比说:“他必须尽力用双手按在牲畜的两角中间。”这表明:(1) 他将自己对这牲畜的一切权利和利益,实际地、借着手的交付,转归给神,把它献给神使用。(2) 他承认自己本该死;若神要求,他也愿为服事神的荣耀、得着神的恩宠而死。(3) 他倚靠这祭牲,因为它是那大祭的设立性预表,将来我们众人的罪孽都要归在那大祭之上。有人认为,使徒所说“按手之礼”的教训(希伯来书6:2),就是指祭祀,尤其是这仪式的奥秘意义,它预表福音性的信心。献祭者把手按在祭牲头上,是表明他盼望并希望这祭“得蒙悦纳,可以为他赎罪”。

燔祭不像赎罪祭那样针对某一项具体的罪,但它仍是为一般意义上的罪赎罪;因此,那按手在燔祭牲头上的人,应当承认自己“该做的没有做,不该做的反倒做了”,并祈求:虽然他自己该死,愿这祭牲的死可以蒙神接纳,作他罪咎的赎价。5. 祭牲要由祭司或利未人宰杀,在主面前,就是以敬虔敬拜的方式,并以神和他的荣耀为念。这表明我们的主耶稣要将自己的魂,就是生命,献为赎罪祭。弥赛亚君王必须像祭物一样被剪除,“却不是为自己”,见但以理书9:26。这也表明,对基督徒这活祭而言,那兽性的部分必须被治死;肉体和其败坏的情欲私欲,以及一切单属动物性生命的欲念,都必须被钉十字架。6. 祭司要“把血洒在坛上”(利未记1:5);因为血就是生命,正是这血为人的生命赎罪。

这表明我们的主耶稣流血时,直接而实际地顾念要满足父神的公义,并维护他所受损的尊荣;他“将自己无瑕无疵地献给神”。这也表明,藉着信心,耶稣基督的血洒在我们良心上,使我们的良心得安抚、得洁净,见彼得前书1:2希伯来书10:22。7. 这牲畜要剥皮,整齐地切开,按屠夫的手法分成各关节和块子;然后这些块子连同头和脂油一起烧在坛上,腿和脏腑则先洗净,见利未记1:6-9。有人也许会说:“这浪费究竟有什么意义?这些上好的肉,本可以给穷人,让他们饥饿的家人吃很久,为什么却全烧成灰呢?”但神的旨意就是如此;我们不可反对,也不可挑剔。若这些东西是照神的命令,为尊荣神、并表明属灵福分而焚烧,那么它们就比作为人的食物更被妥善使用,也更达到了受造的目的。凡为神花费的,我们总不可看为失丧。

焚烧祭牲,表明基督所受的剧烈苦难,也表明基督徒应当以虔诚的情感,如同圣火一般,把自己的全人,包括灵、魂、体,都献给神。8. 这祭被称为“馨香的火祭”,或“献与主为安息香气的祭”。肉被烧本身并不好闻;但这祭作为顺服神命令的行动,又作为基督的预表,便蒙神喜悦:神与献祭者和好,并且亲自喜悦这和好。他在这些恩典的设立中得享安息与舒畅,正如起初在创造之工中一样(出埃及记31:17),并因之欢喜,见诗篇104:31。基督将自己献给神,被称为“馨香之气”(以弗所书5:2);而基督徒的属灵祭,也被称为“藉着基督蒙神悦纳”,见彼得前书2:5

Verses 10-17

10 “他的供物若是出于羊群,无论是绵羊是山羊,作燔祭,就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牲畜。11 要在坛的北边、在主面前宰它;亚伦的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12 要把祭牲切成块子,连头和脂油,祭司都要摆在坛上火的柴上。13 但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要把这一切带来,烧在坛上;这是燔祭,是火祭,是献与主为馨香之祭。14 人奉给主的燔祭,若是鸟类,就要献斑鸠或雏鸽为供物。15 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揪下鸟头来,把它烧在坛上;鸟的血要挤在坛的旁边。16 又要把鸟的嗉囊和脏物除掉,丢在坛的东边倒灰的地方。17 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只是不可分成两半;祭司要把它烧在坛上,在火上的柴上;这是燔祭,是火祭,是献与主为馨香之祭。”

这里记载了关于羊群中和鸟类燔祭的律例。那些家境中等、不能轻易献公牛的人,可以献一只绵羊或山羊;而那些连这个也负担不起的人,若献一只斑鸠或雏鸽,也必蒙神悦纳。因为神在他的律法、在他的福音、也在他的护理中,都顾念贫穷人。值得注意的是,被拣选来作祭牲的,都是最温顺柔和、无害无攻击性的生物,为要预表基督里面的纯真与温柔,也教导基督徒应有的纯真与温柔。这里给出了以下指示:1. 关于羊群中的燔祭,见利未记1:10。处理的方式与公牛的燔祭大致相同;只是这里特别规定,祭牲要“在坛的北边”宰杀。虽然只在这里提到,但很可能前面的祭和其他祭也都应照此办理。也许坛的北边空地最大,祭司更便于转动祭牲。

古人曾说,“美好的天气出于北方”,又说“北风驱散雨云”;藉着这些祭,神忿怒的风暴被驱散,神面光的照耀得以获得,这比最明朗美好的天气更可喜悦。2. 关于鸟类的燔祭。必须是斑鸠,若是斑鸠,犹太人说“必须是老斑鸠”;或者是鸽子,若是鸽子,就必须是雏鸽。凡人桌上最蒙喜爱的,也该带到神的坛前。在献这些鸟类时:(1) 鸟头必须被揪下来。有些人说要“完全揪下”;另一些人认为只是掐伤,足以致死,却仍让头连在身体上。但更可能的是必须完全分开,因为鸟头要先被焚烧。(2) 血要“挤在坛的旁边”。(3) 嗉囊和羽毛要丢在粪堆那里。(4) 鸟身要剖开,撒上盐,然后烧在坛上。

犹太人说:“这种献鸟的祭,是祭司最难执行的服事之一。”这为要教导那些办理圣事的人,对穷人的救恩要像对富人的救恩一样殷勤;也教导人,穷人的服事若出于正直的心,与富人的服事一样蒙神悦纳,因为神乃是“照人所有的”,并不是“照人所无的”来悦纳,见哥林多后书8:12。这里说穷人的斑鸠或雏鸽,也是“馨香的火祭”,与有角有蹄的公牛或壮牛所献的一样。尽管如此,“尽心爱神,并爱人如己”,终究“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得多”,见马可福音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