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节
地业的分配 主前574年
1“以下是众支派的名字:从北端起,经希特伦路口直到哈马口,至哈萨以难,在大马士革边界以北、靠近哈马地界之处;从东到西,这一段归但。2 挨着但的地界,从东到西,归亚设。3 挨着亚设的地界,从东到西,归拿弗他利。4 挨着拿弗他利的地界,从东到西,归玛拿西。5 挨着玛拿西的地界,从东到西,归以法莲。6 挨着以法莲的地界,从东到西,归流便。7 挨着流便的地界,从东到西,归犹大。8 挨着犹大的地界,从东到西,你们所当献的供地,宽二万五千,长与各分地相同,从东到西;圣所要在其中。9 你们献给主的供地,长二万五千,宽一万。10 这圣供地要归祭司:北长二万五千,西宽一万,东宽一万,南长二万五千;主的圣所要在其中。
11 这地要归撒督子孙中分别为圣的祭司,就是那些遵守我所吩咐的;当以色列人走迷、利未人也走迷的时候,他们却没有走迷。12 这从所献之地分别出来的分,要归他们为至圣,靠近利未人的地界。13 利未人所得的地,要与祭司的地界相对,长二万五千,宽一万;全长二万五千,宽一万。14 这地不可卖,不可换,也不可转让这地中初熟之物,因为这是归主为圣的。15 剩下宽五千、与那二万五千相对的地,要作俗地,归城居住,并作郊野;城要在其中。16 城的尺寸乃是:北面四千五百,南面四千五百,东面四千五百,西面四千五百。17 城的郊野,北二百五十,南二百五十,东二百五十,西二百五十。18 靠着圣供地所剩余的地,东一万,西一万;这地要与圣供地相对,其中所出的土产要给服事那城的人作食物。
19 服事那城的人,要从以色列各支派中出来。20 全部供地是二万五千乘二万五千;你们要献上方形的圣供地,并连城的地业一同献上。21 其余的地要归王子,在圣供地和城的地业两旁;东边靠着供地二万五千直到东界,西边靠着供地二万五千直到西界,都与各支派的分地相对,归王子;圣供地和殿的圣所要在其中。22 并且从利未人的地业和城的地业中间,就是在王子之地的中间,位于犹大边界和便雅悯边界之间的,都要归王子。23 至于其余的支派,从东到西,归便雅悯。24 挨着便雅悯的地界,从东到西,归西缅。25 挨着西缅的地界,从东到西,归以萨迦。26 挨着以萨迦的地界,从东到西,归西布伦。27 挨着西布伦的地界,从东到西,归迦得。28 挨着迦得的地界,在南边向南,地界要从他玛到加低斯米利巴水,直到大海边的小河。
29 这就是你们要拈阄分给以色列各支派为业之地;这些就是他们的分,主耶和华说。30 城北面的出口如下,共四千五百肘。”
这里用一种极简明快捷的方法,把这地分给十二支派,不像约书亚时代分迦南那样繁琐曲折;因为分配属灵和属天的福分时,不像分配今生福分那样容易引起埋怨纷争。神给工人各人一钱银子时,那些心里不平的人,很快就被这句话止住了:“难道我不可随我的意思用我自己的吗?”这里各支派所得也是这样均等。
在这地的分配中,我们可以注意:1. 这与约书亚时代分地很不相同,也不按他们出生的次序,也不按雅各或摩西祝福的次序。这里西缅不再是“我要使他们分居在雅各家里”,西布伦也不再是“停船的海口”;这清楚表明,这段经文与其按字面理解,不如按属灵意义理解,虽然其中奥秘对我们仍多隐藏。在福音时代,旧事已过,“看哪,都变成新的了”;神的以色列被安排在一种新的秩序中。2. 但支派在第一次分迦南地时是最后得地的(约书亚记19:40),这里却最先得地(以西结书48:1)。正如福音里所说,后来的将要在前(马太福音19:30)。神在施行祂的恩典时,不一定照祂在护理中安排事务的方法行事。但如今但所得之地,大约就在他先前只有一座城的地方,位于北方、大马士革边界上,离圣所最远,因为这支派曾转向拜偶像。
3. 那被亚述王掳去的十个支派,和后来被掳到巴比伦的两个支派,在这异象之地中都各有分地。有人认为,这应验于那些与犹大和便雅悯一同归回的人和家族,我们在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中确实看到不少实例;也很可能后来又有许多人陆续归回,只是没有记载。犹太人既与他们一同得着加利利及其他原属十支派的地,他们便一同享用。格老秀斯说,若十支派像“犹大和便雅悯的族长,并祭司利未人”(以斯拉记1:5)那样悔改归向神,他们也必像这两支派一样蒙恩;但他们因罪失去了这荣耀预言中的益处。无论如何,我们相信,这预言原本所要成就的,是福音教会的建立与扩展,以及一切真以色列人在新圣约特权中稳妥甘甜的安居;在那里,对众人有足够的,对各人也有足够的。
4. 这异象中的分地,每支派都由神亲自指定其分;因为福音从来不是要拆毁产业的篱笆,把一切都归为公有。初代基督徒凡物公用(使徒行传2:44),那是出于爱心,不是出于法定权利;福音中许多教训都预设各人知道自己的产业。我们不仅要承认神手中为我们指定的分,也要安然顺服,并且以之为美,相信那是最适合我们的。“他为我们选择产业”(诗篇47:4)。5. 各支派彼此相连。一个支派的边界旁,就是另一个支派的分地;整齐排列,如同拱门中的石头,彼此固定、彼此坚固、彼此嵌合。“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这预表福音治理之下众教会与众圣徒的相交;他们虽然众多,却原为一体,应当在圣洁的爱与彼此扶助中联合。
6. 流便原先的地业远在约旦河外,如今却挨近犹大,并且离圣所只隔一个支派;因为他曾经所蒙的羞辱,就是那句“你必不得居首”的责备,到这时已渐渐消退。一个人或一个民族曾经受的羞辱,不应永远记念,终究该被仁慈地忘记。7. 圣所设在他们中间。北边有七个支派,南边有利未人、王子的地、城的地,以及另外五个支派,所以圣所正如其所当在的那样,位于全国中心,使其良善的影响流布全地,并成为他们合一的中心。那些彼此最远的支派,也能在那里相会,彼此认识,相交团契。同一教区或同一会众中的人,虽然分散,平常也许没有别的机会彼此相识,但若定期一同敬拜神,他们的心便当在圣爱中彼此联结。8. 圣所在哪里,祭司就在哪里:“这圣供地要归祭司”(以西结书48:10)。
一方面,这表示对传道人的尊荣与安慰,因为为他们供应生活所分别出来的,被算为“归主的圣供物”;另一方面,这也说明他们的责任:既然他们被设立并蒙供养,是为服事圣所,就当“专心以此为事”,住在他们所服事之处。靠祭坛生活的,就必须在祭坛前服事,不可只取工价,把工作推给别人;若他们不住近祭坛,又怎能服事他们赖以生活的祭坛呢?9. 那些在试炼时期证明自己忠于神的祭司,才得着祭司在这些地中的分(以西结书48:11):“这地要归撒督的子孙。”显然,他们在某个关键时刻曾特别显出忠心;当以色列人和其他利未人走迷的时候,他们却没有走迷。神必尊荣那些在普遍背道时仍守住正直的人,并为他们预备特别的恩惠。逆流而上的人,最终必发现这样做是值得的。10. 分派给圣所服事者的地,绝不可转让。
它性质上如同“这地中初熟之物”,所以“归主为圣”;祭司和利未人虽然享有其使用权,也作为产业归他们和他们的后裔承受,但他们不可“卖,也不可换”(以西结书48:14)。把献给神的东西转作别用,就是亵渎圣物。11. 分给城和郊野的地,被称为“俗地”(以西结书48:15),或“公用之地”;并不是说这城不像别的城那样为圣,因为主在那里;但与圣所相比,它就是俗地。然而可悲的是,按最坏的意义说,这句话对于大城常常也是真的;即便像这城一样靠近圣所的大城,也常成了俗而不圣的地方,这实在应当深深哀叹。从前就有这样的控诉:“亵渎的事出于耶路撒冷,流行遍地。”(耶利米书23:15)12. 这城被造得四方四正,郊野也在四围平均展开,正如第一次分地时利未人的城一样(以西结书48:16-17)。
这既从未在任何城市中按字面应验,就表明它应当从属灵上理解,为着显明福音教会这“永生神的城”的美丽与稳固;这城是照着神的智慧和旨意建立的,并因祂的应许而坚固不动摇。13. 从前耶路撒冷的居民主要是犹大和便雅悯人,因为那城在他们支派之内;如今这座首城却不在任何一个支派的专属地业中,而是“服事那城的人,要从以色列各支派中出来”(以西结书48:19)。因为众人的眼目都注视这城,全国各地,甚至列国的人都要来到这里,所以必须从以色列众支派中选出最杰出的人来治理并服事这城。住在城里的人被说成是服事这城,因为无论我们在哪里,都应当按自己的能力,设法使自己对所在之处有益。他们从各支派来到城里,不是为图安逸、享受宴乐,乃是为服事这城,在那里尽其所能行善;这样做,也会对乡间产生良好影响。
14. 那些在城中办理公事的人,如同在圣所中办理圣职的人一样,都有安排,要得着尊荣而舒适的供养;有土地分派给他们,“其出产要给服事那城的人作食物”(以西结书48:18)。谁当兵自备粮饷呢?治理国家的官长,正如服事教会的传道人一样,在尽职时都应当得着应有的鼓励和支持;“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15. 王子也有适合其尊贵地位的地业(以西结书48:21);这事我们在前面已经看过(以西结书45:1-25)。他安置在圣所旁边,那里有以色列的法柜见证;又安置在城旁边,那里有“审判的宝座”,使他可以保护这两方面,并监督两方面的本分都被谨慎忠心地执行;在这事上,他是神的用人,为全体会众得益处。基督是教会的君王,四围护卫教会,为它设立保障;更进一步说,祂自己就是遮蔽教会一切荣耀的保障,并以祂的恩惠环绕它。
16. 犹大在圣所一边最近,便雅悯在另一边、在众支派中离圣所最近;这份尊荣保留给那些当其余十支派偏离大卫家和耶路撒冷圣殿时,仍忠于这两者的人。奸诈和背道之罪,悔改后得蒙赦免,固然已是恩典;但恒久和忠诚,却必得赏赐和高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