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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 第 1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引言 约翰一书。 第一章。 这里论到:为基督的位格与卓越所作的见证,见约翰一书 1:1-2;对这事的认识使我们与神和基督相交,并得着喜乐,见约翰一书 1:3-4;对神的描述,见约翰一书 1:5;因此我们当如何行,见约翰一书 1:6;如此行的益处,见约翰一书 1:7;得赦免的道路,见约翰一书 1:9;否认自己有罪之恶,见约翰一书 1:8-10

Verses 1-4

第1-4节 使徒的见证。主后80年。“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亲眼看见、所注视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向我们显现出来的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也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的喜乐充足。” 使徒省略了自己的名字和身分(希伯来书的作者也是如此),或是出于谦卑,或是愿意基督徒读者受所写之事本身的光辉与分量所影响,而不是受作者名字的推荐所左右。因此他这样开始: 一、先说明中保的位格或性情。他是福音最重大的主题,是我们信心和盼望的根基与对象,也是把我们联于神的纽带和黏合剂。

他应当被人充分认识;这里这样描绘他:1. 他是“生命之道”(约翰一书 1:1)。在福音书里,这两个名称是分开的:先称他为“道”(约翰福音 1:1),后来又称他为“生命”,这也表明他是理性的生命。“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 1:4),在功效上和对象上都是如此。这里二者合而为一:“生命之道”,就是赐生命的道。既然他是“道”,就表明他是某一位的道;那一位就是神,就是父。他是“神的道”,由此表明他确实是从父而出,正如话语从说话者而出一样,虽然方式并不相同。但他不是单纯发出的声音,不是空洞的 logos prophorikos,而是活的道:“生命之道”,就是活泼的道;并且,1. 他是永远的生命。他的存有显出他的卓越。他从亘古就有;因此按圣经的说法,他是必然的、本质的、非受造的生命。

使徒所说的是他“向前”的永恒性,也就是“从亘古而有”,这从他被说成在起初就有、并且从起初就有,可以明显看出;那时他与父同在,在向我们显现以前,甚至在一切受造之物被造以前就是如此,正如约翰福音 1:2-3 所说。这样,他就是永生父那永恒、活泼、理性的道。3. 他又是“已经显现的生命”(约翰一书 1:2),是在肉身中显现、向我们显现。那永远的生命取了必死的形体,披戴了肉与血,就是完整的人性,于是住在我们中间,与我们来往(约翰福音 1:14)。这是何等的俯就与恩慈:那永远的生命(就是具有永恒本质生命的一位)竟来探访必死的人,为他们取得永远的生命,并且将这生命赐给他们!二、使徒和他的弟兄们对于中保在这世上同人同住、与人来往,拥有证据和定罪式的确据。

关于他真实住在这里,以及他借着显现所显明之位格的卓越和尊荣,都有充分证明。“生命”、“生命之道”、“永远的生命”本身是不能被看见、不能被摸着的;但那显现出来的生命却可以,并且确实被看见、被摸着了。这生命披上了肉身,取了卑微人性的状态和样式,因此就以可感知的方式证明了它在这里的存在和作为。神圣的生命,就是成了肉身的道,把自己呈现在使徒们的感官之前,并借此显明自己。1. 对他们的耳朵而言:“我们所听见的”(约翰一书 1:1,3)。这生命取了口舌,为要说出生命的话。使徒们不仅听见有关他的事,也亲自听见他说话。他们跟随他的职事有三年多之久,听他公开讲道,也听他私下解经(因为他在家里给他们讲解),并且被那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之讲论者的话语所吸引。神圣的道既使用耳朵,耳朵就当献给生命之道。

那些将要在世上作他代表和效法者的人,亲自熟悉他的服事,也是合宜的。2. 对他们的眼睛而言:“我们亲眼所看见的”(约翰一书 1:1-3)。这道成为可见的,不单被听见,也被看见;在公开场合被看见,在私下里被看见,从远处被看见,也在最近处被看见,这或许正含在“亲眼”一语中,就是尽眼睛所能作的一切观察。我们看见他活着并施行职事,看见他在山上变像,看见他挂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成为尸首;又看见他从坟墓里回来,从死人中复活。使徒必须既作耳闻的见证人,也作目击的见证人。因此,“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他复活的见证”(使徒行传 1:21-22)。“我们也曾亲眼见过他的威荣”(彼得后书 1:16)。

3. 对他们里面的感觉,就是对心灵的眼睛而言;因为下一句也可能这样解释:“我们所注视过的。”这可与前面“亲眼看见”有所区别,也可能相当于使徒在福音书中所说的(约翰福音 1:14):“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etheasametha,就是从父而来的独生子的荣光。这个词不只是指眼睛直接所见的对象,更指人从所见之事理性推断出来的内容。“我们对这生命之道所充分辨明、默想、观看,并深切认识到的,现在报告给你们。”感官应当作心思的提供者。4. 对他们的手和触觉而言:“我们的手也摸过这生命之道。”这显然是指主从死里复活之后,向使徒们充分证明他身体的真实、实在、坚实和有机性。当他把手和肋旁给他们看时,很可能也准他们摸他;至少,他知道多马的不信,也知道他曾宣称,若不亲自找到并摸到他受死之伤痕的地方,就绝不相信。

因此,下次聚集时,主就在众人面前召多马来,满足他那不信所发出的求证;别的门徒大概也这样做了。“我们的手摸过这生命之道。”那不可见的生命和道,并不轻看感官的见证。感官在其本位和范围中,是神所设立、也是主基督所使用来教导我们的手段。主尽可能顾及使徒们一切的感官,好叫他们向世人作见证时更有权威。若有人把这一切都解释成听见福音,就失去了这里所提多样感觉的分别,也失去了这些说法本身以及此处反复强调它们的原因:“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约翰一书 1:3)。使徒们在这样长久而多方面运用感官的经历中,不可能受骗。感官必须服事理性和判断,理性和判断又必须服事人接受主耶稣基督和他的福音。归根到底,拒绝基督教启示,就是拒绝感官本身。

“耶稣责备他们不信,心里刚硬,因为他们不信那些在他复活以后看见他的人”(马可福音 16:14)。三、使徒郑重宣告并证明这些基督教真理和教义的根据与证据。使徒把这些确据公之于众,为使我们得满足:“我们又作见证,又传给你们”(约翰一书 1:2)。“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约翰一书 1:3)。使徒理当向门徒公开带领他们的证据,以及催促他们在世上宣讲和传播基督教教义的理由。智慧和正直都要求他们证明,他们带给世人的不是私人幻想,也不是巧妙编造的虚构故事。明显的真理会开启他们的口,迫使他们公开承认:“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使徒行传 4:20)。门徒也应当对自己所领受之制度的真实性有充分把握。他们应当看见自己神圣信仰的证据。

它不怕光照,也不怕最审慎的考察;它足以给人的心思和良心带来理性的确信和坚固的把握。“我愿你们晓得,我为你们和老底嘉人,并一切没有与我面对面见过的人,是何等尽心竭力,要叫他们的心得安慰,因爱心彼此联络,以致丰丰富富地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能真知道神的奥秘,就是父与基督”(歌罗西书 2:1-2)。四、使徒提出并坚持这信仰纲要和其所附证据摘要的理由。这理由有两方面:1. 为使相信的人得以进入与使徒同样的福乐:“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也与我们相交”(约翰一书 1:3)。使徒所说的不是个人性的交往,也不是同在一间教会中共同行政的关系,而是即使彼此相距很远也仍可有的相交。这是与天上有分,并享受从天而来、又导向天上的福分。

“我们这样宣告、这样作证,是要叫你们与我们同享特权和福乐。”有福音心肠的人,就是因福音恩典而得福的人,也热切愿别人同得福乐。由此我们也看见,在神全教会中贯穿着一种交通或相交。虽有个人上的分别和特殊之处,但从最高的使徒到最低微的信徒,众圣徒都有一种共同的交通,就是共同有分于特权和尊荣。既然他们有同样宝贵的信心,也就有同样宝贵的应许使这信心得荣,并有同样宝贵的福分和荣耀充满这些应许。

如今,为叫信徒羡慕这种相交,激励他们持守那使人得此相交的信心,也为使徒表明他们爱门徒、愿帮助门徒与他们一同有此相交,他们就指出这相交是什么、又在哪里:“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我们与父、并与父的儿子相交(正如约翰二书 1:3 对他特别强调的称呼),表现在我们与他们有福的关系中,在我们从他们领受属天福分上,也在我们与他们属灵的来往中。我们如今与神和主基督已有这样超自然的交往,这乃是将来在天上荣耀中与他们永远同住、享受他们的预尝和凭据。可见福音启示的目标,是把我们远远提升,超越罪恶和世界,带我们进入与父和子的有福交通。又可见那永远的生命为何成了肉身,是为要借着与父并他自己相交,把我们带进永远的生命。

凡没有与父和他儿子耶稣基督有属灵而有福之交通的人,都远远低于基督信仰与制度的尊严、功用和目的而活。2. 为使信徒在圣洁的喜乐中被扩充并更进一步:“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的喜乐充足”(约翰一书 1:4)。福音的施行,严格说来,不是惧怕、忧伤和惊骇的施行,而是平安和喜乐的施行。震恐与惊惶适合西奈山;欢腾与喜乐却适合锡安山,因为在那里有“永恒的道、永远的生命”在我们的肉身中显现。基督教信仰的奥秘,本就是直接为叫世人得喜乐而设。永恒的儿子来寻找并拯救我们,应当使我们喜乐;他为我们的罪成就了完全的赎罪,应当使我们喜乐;他胜过了罪、死亡和地狱,应当使我们喜乐;他如今活着,在父面前作我们的代求者和辩护者,应当使我们喜乐;他还要再来,使那些恒心到底的信徒得以完全并得荣耀,也应当使我们喜乐。

因此,凡没有被属灵喜乐充满的人,都是活得低于基督启示的功用和目的。信徒应当因自己与神有福的关系而欢喜,因为他们是神的儿女和后嗣,是他所爱、所收纳的;也应当因自己与父的儿子有福的关系而欢喜,因为他们是他所爱之身体的肢体,并与他同作后嗣;又当因罪得赦免、本性成圣、位分被收纳,以及盼望从天上再来的主和元首显现时所要启示的恩典与荣耀而欢喜。若他们在圣洁的信心中得坚固,该是何等欢喜!“门徒满心喜乐,又被圣灵充满”(使徒行传 13:52)。

Verses 5-7

第5-7节 使徒的见证。主后80年。“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就是: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我们若说自己与他相交,却仍行在黑暗里,就是说谎,不行真理了;我们若行在光中,像他在光中一样,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基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使徒既已说明福音作者的真实与尊荣,就从他那里带来一项信息或报告;由此必须引出一个合宜的结论,供一切信教者,就是一切自称接受这荣耀福音的人,来思想并受责备。一、这里是使徒郑重宣称从主耶稣而来的信息或报告:“我们从他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就是这样”(约翰一书 1:5),这里的“他”就是他的儿子耶稣基督。正如主耶稣是使徒直接的差遣者,在前文中他也是主要论及的人,并且“他”这个代词最近所能指向的先行词也正是他。

使徒和使徒性的传道人乃是主耶稣的使者;他们的尊荣,也是他们首要所追求的,就是把主的心意和信息带给世界和众教会。主耶稣现今的智慧安排,就是借着与我们一样的人把他的信息传给我们。那位曾取了人性者,也愿尊荣瓦器。使徒的志向,就是被看为忠心,并且忠心传达他们所领受的差遣和信息。他们所领受的,便殷勤地传递出去:“我们从他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就是这样。”从生命之道、从永恒之道而来的信息,我们本当欢然接受;如今这一项信息就是这样,关系到我们所当事奉之神的本性,也关系到我们所当切慕与之有一切蒙恩交通的那一位:“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约翰一书 1:5)这报告宣告了神圣本性的卓越。凡光所能向我们表明的一切美善与完全,都在他里面。他是自有活动、非复合的灵性、纯洁、智慧、圣洁和荣耀。

并且,这种卓越与完全是绝对而丰满的;在他里面没有任何缺欠或不完全,没有任何异于绝对卓越、或与之相反的掺杂,也没有丝毫改变,或衰败的可能:“在他毫无黑暗。”(约翰一书 1:5)或者,这报告也可以更直接地指向通常所谓神本性的道德完全,就是我们当效法的,或更直接影响我们福音生活的那些方面。这样,它就包含神的圣洁、他本性与旨意的绝对纯净、他透彻的知识(尤其是对人心的洞察)、他的忌邪与公义,这些都如极其明亮炽烈的火焰一般。向这黑暗的世界,把伟大的神表明为纯净完全的光,实在是合宜的。

最能向我们开启这位不可测度之神的名和本性的,就是主耶稣:“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基督教启示的特权,就是把关于蒙福之神最崇高、最庄严、最相称的说明带给我们;这说明最合乎理性的光,也最合乎理性所能证明的内容;最合乎我们四围宏伟的受造之工,也最合乎那位作世界至高管理者、统治者和审判者的本性与职分。还有什么话,能比“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更能包含并概括这一切完全呢?二、从这信息和报告中,当引出一个公正的结论,叫一切宗教自称者,就是一切自称接受这福音的人,可以因此被思想并受责备。

这个结论分为两方面:1. 为了定那些与神并无真实相交之人的罪:“我们若说自己与他相交,却仍行在黑暗里,就是说谎,不行真理了。”圣经所说的“行”,乃是安排和塑造道德生活的进程与行为,也就是那一切受神律法约束的生活。“行在黑暗里”,就是照着与我们圣洁信仰基本原则相违背的无知、谬误和错误行为而生活行事。如今,确有人在宗教上自称有很高的造诣和享受,自称与神相交;然而他们的生活却不敬虔、不道德、不洁净。对于这样的人,使徒毫不犹豫地指出:“他们是说谎的,并不行真理。”他们是在诬蔑神,因为神绝不与不圣洁的灵魂有属天的交通或来往。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交呢?他们也在欺骗自己,或是对自己说谎,因为他们并没有从神而来的这种交通,也没有到神面前的这种通达。

他们的认信和实行都没有真理;或者说,他们的生活实践本身就揭穿了他们的认信和自夸,显明其愚妄和虚假。2. 为了定近乎神之人的案,并因此使他们得安慰:“我们若行在光中,像他在光中一样,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基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正如蒙福的神是永恒无限的光,中保也从他而来,是世界的光,基督教制度就是在我们这个领域中显现、照耀下界的大光体。人在心灵和行为上与这光相符,就证明他与神有交通。这样行的人表明他们认识神,领受了神的灵,并且神圣的印记或形像已经刻在他们的灵魂上。“于是我们就彼此相交”,他们与我们,我们与他们,并且双方都与神相交,领受他赐给我们的蒙福或使人得福的交通。

而其中一项使人得福的交通,就是他儿子的血,就是他的死,已经应用在我们身上,或归算给我们:“他儿子耶稣基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那永远的生命、永恒的儿子取了肉与血,于是成了耶稣基督。耶稣基督为我们流血,或说,他死了,为要用自己的血洗净我们的罪。他的血应用在我们身上,就除去我们一切罪的罪责,无论原罪或本罪,内住的罪或所犯的罪;因此,我们在神眼前得以站立为义。不但如此,他的血也为我们取得那些圣洁的影响力,使罪越来越被制伏,直到完全废除(加拉太书 3:13-14)。

Verses 8-10

第8-10节 认罪与赦免。主后80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这里,一、使徒既已假定,就是那些有这属天交通的人,也仍然有罪,现在就进一步证明这个假定;他的做法是指出否认这一点会带来可怕的后果,这包括两方面:1.“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一书 1:8)我们必须谨防在否认或为自己的罪开脱时自欺。我们越看见自己的罪,就越会珍视并重看那医治之法。

若我们否认自己的罪,“真理不在我们心里”,这可以指那与此种否认相反的事实真理不在我们里面(因为我们否认自己的罪,就是说谎);也可以指宗教的真理不在我们里面。基督教乃是罪人的宗教,是那些犯过罪、并且罪在他们里面仍有某种程度存留之人的宗教。基督徒的生活,是持续悔改、为罪自卑并治死罪的生活,是不断信靠救赎主、为他感恩并爱他的生活,也是怀着充满盼望与喜乐、等候荣耀救赎之日的生活;到那日,信徒将被完全并最终宣告无罪,罪也要永远被废除。2.“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一书 1:10)否认自己的罪,不但欺骗自己,也羞辱了神,等于挑战他的真实。神已经大量地为世人的罪作了见证,也对世人的罪作了见证。

“耶和华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因为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创世记 8:21)。不过,神也借着预备一项充足有效、历世历代都需要的赎罪祭,为世界持续存在的罪和罪性作了见证;并且借着要求信徒不断认自己的罪、凭信心求助于那祭牲之血,也为信徒本身持续存在的罪性作了见证。因此,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或如今已经不再犯罪,“神的道就不在我们里面”,不在我们的心思中,使我们对它有应有的认识;也不在我们的心里,对我们产生应有的实际影响。二、使徒接着教导信徒,如何在持续赦免自己之罪的路上行。这里有:1. 为此所当尽的本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约翰一书 1:9)带着悔意地承认并认自己的罪,是信徒当作的事,也是他从罪责中得释放的途径。2. 在这本分上的鼓励,以及蒙福结局的保证。

这根据于神的真实、公义和怜悯;信徒正是向这位神如此认罪:“他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 1:9)神对他的圣约和话语是信实的,因为他在其中已经应许,要赦免那些悔改、相信并认罪的人。他对自己和自己的荣耀也是公义的,因为他已经预备了这样的祭,使他的公义在罪人得称义的事上得以显明。他对自己的儿子也是公义的,因为他不仅差遣儿子来成就这样的事奉,也曾应许他:凡借着他而来的,都必因他的缘故得蒙赦免。“因认识我的义仆,许多人必因他得称义”(以赛亚书 53:11)。他也是宽仁有恩典的;因此,他必赦免那忧伤痛悔之认罪者的一切罪,洗净他一切不义的罪责,并且在适当的时候,把他从罪的权势和实际行出来的罪中拯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