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士师记》第21章引言 本章记述:以色列人平静下来以后,认真反思先前所发生的事,就甚觉忧伤,大大哀叹便雅悯的处境,特别为那仅存的一些男子当如何娶妻、使这支派得以重新建立而忧虑,见士师记 21:1。于是他们为这些人预备妻子,一部分取自雅比基列,因为那里的居民没有上到米斯巴赴会,所以他们击杀了那里的人,无论男女老幼,只留下四百个处女,将她们给了便雅悯人,见士师记 21:8;另一部分则取自示罗的女子,是在那里的年度节期中掳来的,因为前面的数目还不够;对此事他们也就默许了,见士师记 21:16-25。
第1节 那时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就是他们在那里聚集、战争尚未开始的时候;那是在他们听见那利未人叙述此事以后,这事把他们带到了那里;又是在他们差遣使者到便雅悯,要求交出在基比亚行这恶事的人以后;并且是在他们看出便雅悯不肯听从他们的要求,反而预备与他们争战以后。于是,当他们决意毁灭基比亚,并毁灭一切出人帮助他们作战的城邑,连其中所有居民,无论男女老幼,都要灭尽的时候,他们就起誓,表示要把那些剩下来的人当作外邦人看待,不与他们通婚,如下所说:说,我们都不可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因为那些如此卑劣地凌辱利未人妻子的人,以及那些保护并袒护他们的人,都配不得有妻子。
第2节 百姓来到神的殿,……不是像他尔根、七十士译本和别的译本所说,是到伯特利城去,乃是到示罗去,因为帐幕和约柜都在那里;这应当是指军兵在彻底毁灭便雅悯人之后来到那里。因此我们读到示罗的营,见士师记 21:12。他们来到这里,不是那么为了欢喜快乐、为终于得胜而献上感谢,倒是为了哀叹便雅悯支派的不幸处境,并求问谋略与建议,思想怎样补救他们的损失:他们坐在神面前直到晚上;禁食祷告,而不是设宴欢乐:放声痛哭;不单是为那四万名被杀的以色列人,至少不只是为此,更是为了便雅悯支派眼看要灭绝,正如下文所说。
第3节 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就是耶和华,独一永活的真神,自有永有者,永恒不变,全能无所不在,是全以色列、即以色列十二支派的神,是他们立约的神与父;他曾以如此特殊而恩慈的方式向他们施恩,这是他未曾向别国所行的,因此他们盼望他仍以慈爱眷顾他们,容许他们以如下方式向他陈情:为何以色列中有这样的事发生呢?亚巴巴内尔认为,这是表达他们对前两次战役中阵亡的四万以色列人的忧虑;但这显然是指下文所说的情形:就是今日以色列中缺了一个支派。意思是指便雅悯支派几乎全然灭绝,只剩下六百人,而这六百人又没有妻子来延续此支派;因此,除非能为此有所预备,不久以后这支派就必全然断绝。对此他们深感忧虑,因为他们起先立前述誓言时,并非有意要将其灭绝;但如今在护理的安排之下,事情已到了这地步,若找不出办法救济它,它就必灭亡,而他们的誓言似乎又排除了这样的办法;这就使他们陷入极大的困惑。
第4节 次日,百姓清早起来,……就是在他们禁食祷告之后,并且当前处境深深印在他们心上以后,他们清晨起来从事敬拜与宗教操练,盼望在尽本分的路上,他们所困扰的难题能够得以除去:在那里筑了一座坛;若这地方是伯特利,正如金基所论证的,那么雅各先前曾在那里筑过坛;但历经这么多年,那坛可能已经毁坏了。若这里是示罗,那么帐幕和主的坛原本就在那儿;所以这话要么是指修理那坛,若它已毁坏的话,但这不太可能,因为那坛不久前才用过,见士师记 20:26;要么是指另筑一坛,而在帐幕那里这样做也并非不合法,尤其在所需献祭数量很大的情况下,现在极可能就是如此,正如圣殿奉献时一样,见列王纪上 8:64。虽然上述那位作者认为,“筑坛”在许多地方只是表示寻求主;但这里已经说明了筑坛的用途:献燔祭和平安祭;既是为他们在进行这场战争中所犯的罪献上赎罪,也为所得的胜利献上感谢,并祈求神继续赐下新的恩惠。
第5节 以色列人彼此说,……就是在他们献完祭、仍聚集在示罗的时候:以色列各支派中,谁没有同会众上到耶和华这里来呢?这是指他们被召聚到米斯巴,一同商议利未人妾的事,正如以下所显明的:因为他们曾起了大誓;是以极其庄严可畏的方式,并且附带咒诅,正如那关于不给便雅悯人娶妻的誓言一样,见士师记 21:18,所针对的是那没有上到耶和华面前、到米斯巴来的人:这不是指那些没有出去攻打便雅悯的人,也不是指每一个没有前来商议此事的个人,而是指任何没有差派适当代表或应派人数来参与此事的城邑:他必要被治死;这道命令是随召令一同发出的,好叫他们更留意这事。
第6节 以色列人为他们的弟兄便雅悯后悔,……并不是后悔与他们争战,好像他们的缘由不正当;乃是后悔向他们施行得太严厉,特别是杀灭了他们的妇女和孩子,并且后果将极其严重,尤其是整个支派可能因此解体:于是说,今日以色列中少了一个支派;意思是说,这事极有可能发生,或至少危险极大。
第7节 我们当怎样为余剩的人办理妻子呢?……由此以及后文所记,看来他们知道那藏在临门磐石的六百人:因为我们已经指着耶和华起誓;他尔根作“指着主的话”,而这样的誓言在他们看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即便使自己受亏损,也要遵守:说,我们都不将我们的女儿给他们为妻;正如士师记 21:1 所说。因此,他们不是要与外邦人通婚,而这是被禁止的;就是要废掉自己的誓;否则,这支派不久便会绝灭。这就是他们所不能克服的难处,也是他们所求问的内容。
第8节 他们又说,以色列众支派中哪一个没有上到米斯巴,到耶和华这里来呢?……提出这问题,不但是要按他们所起的誓将查出来有罪的人治死,见士师记 21:5,也是作为给幸存的便雅悯人寻找妻子的一种办法;因为这些人既没有到米斯巴去,自然也就没有起誓说不把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所以可以从他们中间把女子给便雅悯人,而不算违背誓言:看哪,没有一个人从雅比基列来到营里赴会;有人因这问题指出了这一点,于是便引发后文所说的调查。这城在基列地,因此得名,在约但河东边;阿德里科米乌斯把它置于玛拿西半支派之地;耶柔米说,在他那时候,这是一座村庄,离彼拉城六码里,位于往基拉撒去的山上。
第9节 于是百姓被数点,……为要知道谁来了,谁没有来,特别是要知道雅比基列的居民是否来到,因为有人控告他们:看哪,那里没有一个雅比基列的居民;因为到这时,已经来的人还没有回家;他们都先到示罗来,向主尽他们当尽的敬拜。既然在活着的人中找不到他们,也就显然他们不在被杀的人中;而且很可能在他们出战之前就已点过名,他们并不在那份名册上。
第10节 会众就从他们中间差派一万二千大能的勇士,……就是从军队中差去的人。武加大拉丁译本只作一万人;但他尔根、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阿拉伯译本和约瑟夫都与希伯来文本一致。按邦廷的说法,这支军队所前往之地离示罗有五十二英里:并吩咐他们说;这是他们出发时所得的命令:你们去用刀击杀雅比基列的居民,连妇女带孩子一并杀了;看来这是照着他们所起的誓,见士师记 21:5。
第11节 你们当这样行,……这是他们所吩咐必须执行的:要将一切男子尽行杀灭;无论老少,已婚未婚,都不留一个:并一切与男子同寝过的女子;无论合法或不合法,无论已婚或未婚,只要与男子同寝过的,都要杀灭。
第12节 他们在雅比基列的居民中,遇见了四百个年轻的处女,……也可作“童女处女”;就是年轻而又仍是处女的女子:她们没有与男子同寝,未曾认识男人:这大概是凭她们的年龄、未婚身分和众人的口碑来判断的,除非认为她们曾受有经验的妇人查验;但她们为何没有被视为同样应当照誓言处死,实在不易说明;也许他们认为情势所迫,可以作为理由;或是他们求问主以后,得了主的特别许可;无论如何,事情就是如此:他们把这些女子带到迦南地的示罗营里;这里特别指出,是因为雅比基列并不在迦南地,而是在巴珊王噩的地;只有约但河这边才算迦南地,而示罗就在其中,她们就是被带到那里去的。这也表明,以色列百姓或军队在战后前来献祭之处,不是伯特利城,而是示罗。
第13节 全会众就打发人去见便雅悯人,……就是差遣使者去请他们来,劝他们来到自己这里:他们在临门磐石那里;就是那六百个藏在其中洞里的男子,以色列人已经知道了他们的下落:向他们宣告和睦;就是宣布与他们和好,向他们保证平安,让他们知道以色列人并无恶意,好叫他们可以放心前来,并且会被友善接纳、受到保护。
第14节 当时便雅悯人就回来,……这六百个便雅悯人随着使者同时回到以色列人那里,相信了他们所给的和平与安全的保证:以色列人就把他们从雅比基列的女子中所存活的给他们为妻;他们这样做,认为自己并没有违背誓言,因为他们虽然起誓说不把自己的女儿给他们,却没有起誓说不可把别人的女儿给他们;此外,雅比基列的人在起誓时并不在米斯巴,因此他们并未起此誓,所以尽管有那誓言,他们的女儿仍可嫁给便雅悯人:还是不够他们用;因为妻子的数目还不够他们所有人分配。他们共有六百人,而雅比基列居民的女儿只有四百个,所以还差两百个。亚巴巴内尔对我们译作“这样”的那个词作不同解释,译作“按理”,如民数记 27:7,并将其意思解释为:把雅比基列的女子留下来并嫁出去,这在公理与审判上并不是正当之举;只是因为百姓为便雅悯后悔,所以才这样做,正如下一节所说。
第15节 百姓为便雅悯后悔,……因为他们把便雅悯所有的妇女都杀了,又没有从雅比基列的女子中多留一些下来,以致不足以给便雅悯人作妻子:因为耶和华使以色列支派中有了破口;就是几乎毁掉了其中一个支派。因为虽然这事是以色列人所行的,却也是在神的许可之下,照着他的旨意,并借着他统管万有的护理而成的。
第16节 会中的长老说,……既然事实如此,他们的妻子数目不足,就不得不再次商议,考虑另一个办法来为他们预备;这提议是由百姓的长老提出的,他们不但年长,也有职分:我们当怎样为余剩的人办理妻子呢?就是那另外两百个还没有妻子的人:因为便雅悯中的妇女都灭尽了;所以在那里无妻可得。至于那些上到米斯巴来的以色列人,就是以色列众支派的人,他们又曾郑重起誓,不把自己的女儿给他们,因此要为他们预备妻子,实在是件很困难的事。
第17节 他们又说,便雅悯逃脱的人必须承受产业,……“逃脱的人”就是在临门磐石的那六百人;其中四百人已经得了妻子,另外两百人还没有。既然便雅悯支派曾按拈阄分得产业,那产业就归这支派,也只归这支派;如今按权利说,这产业就转归这六百人,也只归他们。因此,必须设法增加他们的人数,使他们能够占有自己依法当得的产业,重建城邑,耕种土地,修理葡萄园和橄榄园,享受他们产业的一切益处:免得以色列中涂抹了一个支派;乃是要保全众支派的完整数目,以及各支派按雅各和摩西的预言,并由约书亚拈阄分配所得的产业。
第18节 只是,我们不能把我们的女儿给他们为妻,……尽管他们的处境如此急迫绝望:因为以色列人曾起誓说,给便雅悯人妻子的,必受咒诅;见士师记 21:1,因此他们若不违背誓言,就不能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所以必须另想办法帮助他们。
第19节 他们又说,……就是那些同坐议事的长老,在商议这件事、考虑怎样帮助他们的弟兄便雅悯人,好保全他们的支派不至灭亡时所说的话:看哪,在示罗每年有耶和华的节期;那时帐幕在那里,以色列的男丁一年三次必须到主面前朝见;这就是其中之一,这从它被称作“耶和华的节期”就可以清楚看出;因此不可能是为贸易往来而设的民间节日或集市。有人认为这是逾越节,但极可能是住棚节,亚巴巴内尔也是这样认为;在犹太著作中,这节期特别就被称为“那节”。一年中守这节的时候,正值土产收藏完毕,因此是大大欢乐的时候;又因为在这节期中宣读律法,尤其是取水浇奠十分隆重,所以有话说,从未见过取水欢乐的人,就从未见过一生中的欢乐;那时常伴随着吹管、跳舞和歌唱。
金基所记的一件事颇为奇怪,他说这节期可能是以上节期中的一个,也可能是赎罪日;他说,按拉比的话,以色列的女子在那日惯常出去在葡萄园中跳舞。
可是,虽然那日在利未记 23:1 也被列在节期之中,本质上却是禁食日,如使徒行传 27:9 所称,而且其上禁止一切欢宴喜乐的表示;至于他所说的那些拉比的话可以在哪里找到,他却没有说明:那地方是在伯特利北边;我们正确地补上了“那地方”几个字,因为这里的意思不是描述示罗的位置,那本是众所周知的,而是指示罗附近某个地方,在这节期中,示罗的女子常在那里跳舞:在从伯特利上示剑去的大路东边;这地方位于一条从伯特利通往示剑的公共大道东侧:并在利波拿的南边;芒德雷尔先生认为,这地方就是现在名叫凯恩利班的地方,它位于一条美丽山谷的东边,而在山谷对面西边有一个同名村庄;这两个地方,无论是凯恩还是那村庄,其一都被认为是士师记 21:19 所提到的利波拿,因为无论名称还是位置都相当吻合。
第20节 因此,他们吩咐便雅悯人,……就是这支派中那两百个没有妻子的男子;长老们既是会众中的长老,见士师记 21:16,就凭着权柄这样对他们说:你们去埋伏在葡萄园里;这葡萄园可能属于示罗,也可能属于利波拿;利波拿或许就是密西拿著作中以美酒著称的伯拉班。他们说,产酒次佳之处是伯提玛和伯拉班;我怀疑伯提玛就是伯临门,与这些人所藏身的临门磐石相近。此时正值葡萄收成刚过,葡萄树枝叶繁茂,人可以更好地藏在其下;葡萄既已摘去,园中无人,他们便可以安全地埋伏,得着遮掩。
第21节 你们观看,看哪,若示罗的女子出来跳舞,……正如她们在这节期中素常所行的;不是与男子一同跳,乃是她们自己跳,这样更容易被掳去。虽然这节期规定各地必须来朝见的是男丁,女子若愿意也可以来;毫无疑问,至少邻近地方有许多女子会来。然而,示罗的女子,也就是住在帐幕所在之地的这些女子,总是以各种喜乐的表示参加这节期,其中就包括跳舞;这跳舞也像米利暗和以色列妇女的情形一样,是属灵和宗教喜乐的表达,见出埃及记 15:20;在后来的时代,最虔诚的人在这节期里也常这样表达他们的喜乐。现在,这两百个埋伏在葡萄园里的男子,葡萄园靠近这些处女届时跳舞的那块田地,他们要留意观察,等这些女子从城里来到那里并开始这样的活动时:你们就从葡萄园里出来,各人抢一个示罗的女子为妻,往便雅悯地去;他们得到指示,要趁着这些女子正在跳舞,自以为安全、毫不提防骚扰与危险之时,一齐冲出来;并且各人只可抢一个,不可多取,然后立刻带着她们回本支派去。
第22节 将来若她们的父亲或弟兄到我们这里来控告,……为了这掳掠他们女儿或姐妹的事,或要起诉这些人,请求把他们召来,由百姓的长老依法审判,定他们所行之事的罪;又或者要因此再与他们开战:我们就对他们说,为我们的缘故,求你们施恩待他们;就是为长老的缘故,因为是长老建议他们这样做的;或是为我们以色列人的缘故,也就是为你们和我们的缘故,因为我们待他们过于严厉,在战争中用力过猛,以致他们现在所做的事成了必要,否则以色列中就要失去一个支派:因为在争战的时候,我们没有给他们各人留下妻子;这里或者是指与便雅悯人的战事,他们在盛怒之下几乎灭绝了所有妇女,以致余下的人无妻可娶,而这正是他们如今所后悔的;或者是指与雅比基列的战事,他们没有留下足够多的女子,只留了四百个处女,而男子却有六百个;但前一种解释似乎更好:至于你们,你们这时候并不是给了他们,所以不算有罪;意思是说,如果他们因自己所起“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的誓而心中不安,那么其实不必因此受扰,因为她们不是你们“给”他们的,而是这些人用强力“抢”去的;这正是这些长老所设想出来、用以避免违背誓言的方案。
他们预备这样说,为要安慰他们,使他们放心。还可以再补充别的理由,例如,这些女子所嫁的是自己的弟兄,不是外人;所嫁的也不是卑微之人,乃是拥有广大产业的人,因为便雅悯全支派的产业都已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她们的女儿将成为后世这个支派子孙最初的母亲。
第23节 便雅悯人就这样行,……他们去埋伏在葡萄园里,等示罗的女子出来跳舞时,就冲上去:按着他们的数目抢去妻子;就是两百个人,各得一妻,并不多取;因为虽然那时容许多妻制,而且若说有任何时候显得必要、似乎可以原谅,现在大概就是了;但无论长老还是便雅悯人,都没有容许这样做:就是从那些跳舞的女子中,抓住谁就带走谁;罗慕路斯在竞技和表演中掳掠萨宾女子之事,许多作者都有记载;还有麦西尼人亚里士多美尼从舞蹈中的斯巴达少女中掳走十五人的事,有时也被视为与此相类的例子,并借此事来为之辩护,尤其是罗慕路斯的事:他们便回到自己的产业那里;这六百个便雅悯人带着妻子回到本支派,也就是他们按拈阄所得的产业;他们既是唯一幸存者,就对全地都有权利:又重修城邑,住在其中;随着时间推移,他们重建了以色列人在最近战事中焚毁的城邑,并随着后代增多,再次有人居住。犹太作者还说,到了后世,他们又像从前一样获准与别支派通婚,因为那誓言只约束那些当时在米斯巴的人;他们指出,那誓言只说“我们中间不可有人”,并没有说“我们的儿子不可有人”,因此他们的儿子仍可以把妻子给便雅悯人,所以这支派后来又渐渐繁盛起来。
第24节 那时以色列人从那里离开,各归本支派、本宗族去了,……战争既已结束,且为了保存造成这场战争并在其中遭受极大痛苦的便雅悯支派,事情也已尽可能妥当地安排好了;于是那些在米斯巴聚集、而又没有在战争中阵亡的以色列人,就回到各自的地方,回到自己的妻子儿女和各人的职业事务中去:他们从那里出去,各归自己的产业;就是按拈阄分给他们的田地和产业,各人都有其合法权利。
第25节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没有最高的治理者,因为约书亚已经死了,而以色列中还没有兴起士师;因为本书最后五章所记的一切事,都是发生在约书亚死后、士师时期开始之前:各人任意而行;因为无人约束他,也无人因此惩治他;这就解释了所记载的许多恶事,如米迦和但人的拜偶像,利未人妾所受的卑劣凌辱,以色列人待他们弟兄便雅悯人所表现的极端严酷,杀戮雅比基列的居民,以及掳掠示罗女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