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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书 第 1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1 Timothy 1

引言

提摩太前书第1章引言

本章中,在题署和问安之后,使徒既劝提摩太仍住在以弗所,就说明他的目的,是要他制止那里的假教师,并描述这些人;随后他叙述自己使徒职分的由来,也讲到自己的归信,为要鼓励罪人,并归荣耀于神的恩典;最后以劝勉提摩太在基督徒的争战中恒久坚定、忍耐到底作结。题署和问安见于《提摩太前书》1:1,形式大致如常;当他往马其顿去的时候,他要提摩太仍留在以弗所,目的在于约束那些假教师,不叫他们传讲他们所传的教训;那些教训与福音相违,是荒渺、无益、不能造就人的,见《提摩太前书》1:3。因为这些人虽然想作律法师,却偏离并失落了律法总归的目的,就是因信而发出的爱,这是由于他们不明白律法,见《提摩太前书》1:5。

并不是说律法本身不好,福音的执事对此很清楚;使徒这样说,是为预先堵住人对他们的反对,免得有人说他们把律法当作无用而废弃;其实他们所责备的是对律法的滥用,因为律法是为某些人设立的,不是为另一些人设立的;而律法与福音纯正的教义之间本有一致之处,见《提摩太前书》1:8。这就引出使徒接着论到基督如何呼召他作传道的人,如何使他具备资格,并将这职分托付给他,为此他献上感谢,见《提摩太前书》1:12。为要进一步显明神先使他归信、后又立他作传道人的恩典,他提到自己归信以前的景况,说明自己曾是何等可憎的罪人,也说明神在这事上向他所施的是何等丰盛的恩典,见《提摩太前书》1:13。

又恐怕他自己的例子显得奇特、令人难信,他便指出,这正是福音的总纲:基督到世上来,为要拯救罪魁,而他自己正是这样的人,见《提摩太前书》1:15。不但如此,主在他身上施行归信的目的,还在于借着向他所显出的长久忍耐,叫别人也因此受鼓舞,信靠基督,见《提摩太前书》1:16。然后,因着这一切临到他的恩典,他把尊贵和荣耀归给神,见《提摩太前书》1:17;并重新嘱咐提摩太,要勇敢地与那些假教师争战;想到从前指着他说的预言,这就更应激励他,见《提摩太前书》1:18;又要持守信心和无亏的良心,而有些自称信主的人已经丢弃了这些;其中的例子就是许米乃和腓理徒,见《提摩太前书》1:19。

第1节

《提摩太前书》1:1 奉我们救主神和我们的盼望基督耶稣之命,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

“保罗,耶稣基督的使徒”,他的名字提摩太十分熟悉,也极其亲爱;他的使徒职分,提摩太同样熟知。这里提起这职分,与其说是为了提摩太,不如说是为了别人,使本书信所传达的内容带着应有的分量和权柄,叫人郑重领受。关于他的名字与职分,可参前文。接着说他是怎样进入这职分的:不是出于自己,也不是借着人,乃是“照着神的命令”;就是照着神的设立和旨意,神借此将他分别出来归于这职分,这分别甚至是从永恒里就有的,这与《以弗所书》1:1所说神的旨意或定旨是同一回事;或者也可以指圣灵赐给教会的命令,要把他和巴拿巴分别出来,作传道的工,见《使徒行传》13:2。这里这命令称为“我们救主神”的命令;这里所指的是父神。

提到他这个称号,是要表明使徒所奉差遣去执行的使命,以及他职分主要所关切的事,乃是救恩的事,要向世人宣扬并说明这救恩;也要显明父神在这工作中的关切:他定意这救恩,拣选他的百姓得着这救恩,又定意借着他的儿子拯救他们,并设立他的儿子成为他们的救恩;他以无限的智慧拟定这救恩的计划,差遣他的儿子进入世界去成就它;他又差遣他的仆人去宣讲这福音,并差遣他的灵将这救恩启示并施用在他所拣选之人的心里;他也用自己的大能保守他们直到得着这救恩,并最终使他们完全进入其中。所以,“救主神”这个称号极其适合父神;《提多书》3:4也把这称号归给他;当然,这称号更常归给他的儿子耶稣基督,而此处却把二者区别开来。因为接下来说:“和我们的盼望主耶稣基督”;他既是得救与永生之盼望这恩典的创始者,也是这盼望的根基和基础。

人的盼望不该放在属地的享乐或任何外在之物上;不该放在出身的特权、肉身的血统、宗教教育、道德和礼貌、遵行摩西律法的道德礼或礼仪礼上;也不该放在口头承认基督,或仅仅外在顺服他的礼仪上;真正的盼望应当在基督自己里面。借着他所流的血,人有充分理由盼望罪得赦免;借着他所成全并白白归算给人的义,人有充分理由盼望称义;既然救恩只在他里面,不在别处,而且已由他完全成就,并且这救恩是为极恶的罪人预备的,又全然出于白白的恩典,所以人也有充分理由盼望借着他得救;凡信他的人都必享受这救恩。至于永生,人盼望的对象也是它;而在基督里面,人有充足理由盼望永生,因为永生在他里面,也出于他的赐予;他的恩典使人有资格得着永生,他的义也使人有权利承受永生;他以他百姓的名义持有这永生,为他们预备,并最终领他们进入其中。

孔普鲁腾斯版作:“父和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埃提阿伯译本也作:“神和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

第2节

《提摩太前书》1:2 写信给那因信主作我真儿子的提摩太:愿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和我们主基督耶稣归与你。

“写信给那在信仰上作我真儿子的提摩太”,不是按肉身说,不是按自然的生育,乃是在基督的信仰里属灵的意义上说。提摩太与使徒并无肉身的亲属关系,虽然有些人这样猜测;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属灵的。使徒也并非严格意义上提摩太属灵的父亲,或他归信的工具,因为使徒初次遇见提摩太时,提摩太已经是归信的人,是基督的门徒,而且弟兄们都称赞他,见《使徒行传》16:1。但使徒称他为“儿子”,或者因为他年纪尚轻,是个青年人;或者因为使徒爱他,所以武加大拉丁译本作“亲爱的儿子”;更可能是因为使徒更充分地把真道教导了他,他也像儿子与父亲一同在基督的福音里服事。这里也可以译作“在信仰里真实的儿子”或“纯正的儿子”,以区别于名义上的基督徒、形式主义的承认者和假冒为善的人。提摩太是真基督徒,是真信徒,也是诚恳正直承认并传讲基督信仰的人,同样也是被神的灵真正重生的人。

“愿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和我们主耶稣基督归与你”;阿拉伯译本作“和主耶稣基督,我们的主”。这样的问安形式与使徒其他书信大体相同,只是这里加上了“怜悯”。他祝愿提摩太得“恩惠”,可以指神向他重新显明爱与白白的恩宠,也可以指他里面恩典的增长,以及圣灵恩赐在他身上的加增;他说“怜悯”,可以指神借着基督赦罪的怜悯重新施行在他身上,也可以指他在传道职分中所需的一切帮助与成效,以及在各样试炼和操练之下所蒙的一切扶持和援助,并末日所蒙的怜悯,或我们主耶稣基督那引到永生的怜悯;至于“平安”,则可以指借着基督宝血而来的良心平安,以及一切属时间的、属灵的和永恒的昌盛。而这一切既同样从基督求来,也从父神求来,这就证明我们的主具有真正的神性。

第3节

《提摩太前书》1:3 我往马其顿去的时候,曾劝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

“我劝你仍住在以弗所”,看来当时提摩太正在那里,是使徒把他留在那里的;使徒也要他继续留在那里。“当我往马其顿去的时候”;这不是指他第一次去马其顿,因为那时提摩太与他同行,见《使徒行传》16:3;在《使徒行传》20:3中,提摩太似乎也仍与他同行。所以这里也许是指路加没有记载的另一次行程。“好嘱咐几个人,不可传异样的教训”;就是不可传讲与基督及其使徒的教训不同的道理,不可传与使徒在以弗所所传、圣徒在那里所领受的不同的道理,不可传与真理的圣经不相合、也不合乎敬虔的道理;因为凡其他的教训,都必是各样古怪、偏离的教训。使徒这里所说的“异教”,主要也许是指靠行律法称义的教义。看来在这个地方有些教师是使徒所怀疑的,或者他听说他们已经开始在信仰的教义上有所创新,因此他要提摩太再留一段时间,好作这些人的约束者,嘱咐他们不要引进新的教训;因为要嘱咐的只是“几个人”,并不是那里所有的教师。有人把这里解释为指听众,把话译作“叫他们不要跟从别样的教训”;但最好还是理解为指教师。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都像我们这样译。

第4节

《提摩太前书》1:4 也不可听从荒渺无凭的话语和无穷的家谱;这等事只生辩论,并不发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

“也不可听从荒渺无凭的话语”,就是老妇荒渺的话,见《提摩太前书》4:7;或犹太人的荒渺传说,见《提多书》1:14;凡不真实的都包括在内;即便其中有真实成分,只要是空洞、虚妄、琐碎、无益的,也都在其内。“和无穷的家谱”;这不是指外邦人的神谱系,如《神谱》所列诸神,或犹太卡巴拉树中的十个西弗罗特,或诺斯底派与瓦伦廷派所谓彼此流出的诸永世体,有些人曾这样理解;这里所指的,乃是犹太人公私两种家谱,他们保存这些家谱,以表明自己属哪一支派,或证明自己是祭司、利未人之类;而这类事情无穷无尽,常常引起问题和争辩。由于多次被掳和分散,他们对分辨自己的支派和家族已经相当困难。犹太人从巴比伦被掳归回时,以斯拉曾在这方面作过一些整理。

据说a:“从巴比伦上来的有十种家谱(或十类有谱系的人):祭司、利未人、以色列人、亵渎者(或虽出于祭司却不配作祭司者)、归信者、自由人(获释的奴仆)、私生子、尼提宁人或基遍人、父亲不明的人,以及在街上拾来的孩子。”以斯拉把这些人这样分辨着带上耶路撒冷,为的是使公会得以照管,并保持界限;但这些人常常彼此混杂,因而引起争端;有时由于偏私或惧怕,这种混杂还被默许。b“拉比约哈难说:指着圣殿起誓,这事原在我们手中,(注释说:就是查明以色列地中的非法家族,)但我能怎样呢?因为看哪,这世代的大人物都隐藏起来了(或说都不纯净了)。他与拉比以撒意见相同;拉比以撒说:那隐藏的家族,就让它隐藏吧。

亚拜又说:我们按传统学到,有一个策利法家的家族,在约旦河外;有一个锡安之子(有名望、有权柄的人)凭自己的权势把它隔绝开来(宣布其为非法)。后来又有另一个家族,他凭自己的权势使它接近(或判为合法)。再后来还有一个家族,智慧人却不愿把它揭露出来。”由此可见,这类事中有多少人为操作,也就知道为问题和争辩埋下了怎样的根基。关于这些公私家谱,可参《提多书》1:14以下;还可以加上拉比便雅悯c所说,他时代有一些犹太人是利甲族,人数甚多,有一位大卫家的首领统辖他们;他说,他们有一本家谱册,和“问题的摘录”;我几乎愿把这话译作“一串串的问题”,这些都存于被掳之民的首领那里;这就与使徒这里所说的话极其相近。再者,据说希律为了掩盖自己出身卑微,焚烧了公共档案中一切家谱文书d;这样一来,要查清真相就更困难了。

对于这本家谱书,也就是公家的那一本丢失,犹太人表示极大的惋惜;因为他们说e:“自从家谱书被隐藏起来以后,智慧人的力量就衰弱了,他们眼中的光也昏暗了。马尔祖特拉说,在亚悉与亚悉之间(就是《历代志上》8:38与《历代志上》9:44之间),需要四百驮骆驼所载的注释。”可见这事何等错综复杂、何等无穷无尽。如今,犹太化的基督徒或许更加热衷于这类家谱问题,因为犹太人向来并至今仍期待,在弥赛亚的日子里,这一切都要被整顿清楚。迈蒙尼德说f:“在弥赛亚王的日子里,当他的国建立,全以色列都归集到他那里时,他们都要按家谱登记;他要借着圣灵,照着他的话这样作,正如《玛拉基书》3:3所说:他必洁净利未人。

他要说:这是有家谱可考的祭司,这是有家谱可考的利未人;凡与以色列无关的人,他都要赶出去,正如《以斯拉记》2:63所说。由此你可以知道,借着圣灵,那些自称并宣告自己家谱的人都要被登记;而他不会按别的,只会按支派来登记以色列人,因为他要表明这个属于某支派,那个属于某支派;但他不会说某人是私生子,某人是奴仆;因为事情将会这样:那隐晦的家族,仍旧隐晦。”或者,这里也可能是指他们对传统来源所作的谱系追溯,就是他们把传统从摩西传到约书亚,从约书亚传到长老,从长老传到先知,从先知传到大会堂的人,再从一个教师传到另一个教师g;若要一路追究下去,乃是无穷、冗长、令人疲倦的事。

“这等事只生辩论”;长老的遗传及其谱系追溯,正会产生这些;《塔木德》充满了博士们围绕这些事提出的问题、辩论、争执与裁断。“并不发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而后者才是讲道、听道和交谈的主要目的。这可以译作“敬虔的造就”或“神的造就”;因为这是神所作成、所悦纳,并按着他的话而有的造就;或者是灵魂被建造成神居所,并在信心和圣洁上,以及在各样恩典的增长中,被建立起来。这造就是在“信上”的,不但在信心这恩典上,也是借着信仰的教义;圣徒可以在这教义上彼此建立,借着神仆人忠心地传讲,众人便得造就。至于那些荒渺的故事和家谱争论,却是无益且不能造就人的。

使徒并不是一概定罪所有家谱,例如旧约及福音书中的家谱,也不是禁止一切对家谱的查考和研究;在某些情况下,正确厘清这些事很有重要性和价值;他所责备的,乃是前面提到的那些私人而无益的家谱。有些抄本作“神的经纶,这经纶是在信上”;意思是恩典奥秘的安排,这些奥秘包含在信仰的教义中,忠心的管家应当料理的是这些,而不是那些只会引出问题、争吵和纷争的荒渺话语与家谱。a《米示拿·Kiddnshin》4章1节。b《巴比伦塔木德·Kiddushin》71页1;《耶路撒冷塔木德·Kiddushin》65页3。c《Massaot》83页。d 优西比乌《教会史》1卷7章。e《巴比伦塔木德·Pesachim》62页2。f《Hilchot Melacim》12章3节。g《先贤录》1章1节等。

第5节

《提摩太前书》1:5 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

“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里的“命令”,可以指给提摩太的吩咐,或交托给他的责任;参《提摩太前书》1:18,就是禁止人传别样的教训,并避开荒渺的话语和无穷的家谱;这命令的目的和设计,是要培植和平,维持并保障弟兄相爱的关系,因为一旦不同的教训被引进并被接受,弟兄之爱就难以长久;同时,也要促进敬虔的造就,而这造就是借着爱来完成的,因为爱能造就人;反之,推测性的观念、荒诞的故事、家谱上的争辩和纷争,却极大阻碍这造就。或者,这“命令”也可以指福音的职事,《提摩太前书》6:14也这样称呼它,因为这是基督吩咐传道人去执行的;而这职事的目的,是使人顺服真道,或者说得着那借着爱运行的信心,叫人信靠基督,爱主,爱他的真理、典章、百姓与道路。更可能的解释,则是指道德律,因为使徒在下面几节确实谈论律法;律法的目的、总纲、实质、成全与完全,就是爱神并彼此相爱;参《马太福音》22:36。

这“爱”若是正确的,乃是“从清洁的心”发出的;这样清洁的心,人天然并没有,因为各人的心本来都是污秽的;人也不能凭本性之力,或凭自己所作的任何事,把心弄洁净。有些人自以为洁净,在别人看来也似乎洁净,然而仍未从污秽中得洁净,内里仍满了各样的污秽;不过也确有一些人有清洁的心,他们就是那些被神的灵创造洁净之心的人,是被他重生、成圣的人,是借着信心得以洁净其心,又借着基督的血使心洒去邪恶良心的人;他们不是心怀二意、口是心非的人,乃是心地诚实正直、毫无虚伪的人。因此,从这样的心里发出的爱,就是没有假冒的爱,不只在言语和舌头上,乃是在行为和诚实上;这是不虚假的爱,或是“从清洁的心里彼此切实相爱”。

“和无亏的良心”;每个人里面都有良心,它或控告,或辩护,除非已经麻木、如同被烙惯了一般。然而这良心本性上是邪恶污秽的,不能正当地执行其职分:不是对罪毫不留意、不以为意、毫无懊悔,就是拘泥于小事而放过大事,或者在毁灭将临之时还说平安。所谓“良心无亏”,乃是被神的恩典洁净、被基督的血洗去死行的良心;人在这样的影响下,便能正直地尽本分,在神和人面前操练无亏的良心;而从这样的良心所发出的爱,才是正确的爱。

“和无伪的信心”;人真正从心里相信自己所承认的,这才是无伪的信心。西门行邪术的并非如此,一切暂时的信徒也都不是如此;他们的信不过是假装的信,是死的、不活动的信。真正的信心却是有功效的恩典,它伴随着好行为,尤其是借着爱运行。因此,那从无伪的信心发出的爱,也是不虚假的爱,才能真正符合这命令的目的,并构成这命令的实质。

这些话也可以看作一种层递,或者说是一种属灵的家谱,与前面无穷的家谱相对:就是那作为命令总归的爱,是从清洁的心出来;从这心里生出无亏的良心;从那里又生出无伪的信心。不过,前一种解释似乎更好。

第6节

《提摩太前书》1:6 有人偏离这些,反去讲虚浮的话。

使徒在这一节和下一节中,描述了那些他所怀疑的人,就是传异端教训、引进荒渺话语和无穷家谱的人。他们是偏离前述这些事的人;他们偏离了这命令,或偏离了律法,尽管他们极力自夸自己重视律法;至少,他们失落了律法的目标、终点和设计。他们离开了这一点,不但没有促进爱,反而在众教会中制造纷争、争执和分裂;他们也远没有清洁的心,因为他们是污秽作梦的人,是属血气的人,没有神的灵;他们也是丢弃无亏良心、在信仰上如同船破坏了的人。许米乃、腓理徒、亚历山大等人就是如此。关于这些人,使徒又说:“反去讲虚浮的话”;他在别处称这为“空谈”和“世俗的虚谈”,见《提摩太前书》6:20。他们离开福音坚实的教义,也离开处理这些教义应有的稳健方式,转而谈论虚空、闲散、无用、无益的话题,并且以空泛、贫乏、空洞的方式来讲论这些题目;用关于律法的愚拙琐碎问题并他们的答复来取悦听众,又在字句上争竞,这都是无助于人、不能造就人的;他们就是《提多书》1:10所说那些不服约束、说虚空话的人。

第7节

《提摩太前书》1:7 想要作教法师,却不明白自己所讲说的、所论定的。

“想要作律法的教师”;他们十分喜欢别人称他们“拉比,拉比”,又乐意被称为律法博士,并被人看作善于解释律法、很有讲解律法和据律法讲道的才干;这在当时最为时兴,也最得喝采,而福音的传讲却不但被不信的犹太人轻看,也被犹太化的基督徒和属肉体的挂名信徒轻看。

“却不明白自己所讲说的,也不明白自己所论定的事”;他们不明白律法,不明白律法的性质、目的、纯全、属灵性和完全,却偏偏热衷于教导它,并在其上陷入许多愚拙无学问的辩论中;参《提摩太后书》2:23,而且他们对这些问题也同样愚昧地作答。这些人就是那无知无学问的人,虽然虚有学问的外貌,自称善于解释律法,却把圣经曲解,叫自己和别人都趋于沉沦。他们对自己所说的事并不了解,也不知道凭什么论据来证实它们,然而他们在自己的断言上却非常大胆、自信。通常来说,越不能证明的人,反而越爱断言,而且断言得越有把握。

第8节

《提摩太前书》1:8 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使徒这样说,是为防备人向他提出反对,说他既如此严厉地斥责那些热衷于作律法师的人,显然他自己就是反对律法,也反对传讲律法并按正意使用律法。但他并非如此;相反,他承认律法是好的。律法本是好的,因为它出于良善的神,是他公义、圣洁、良善旨意的启示;在其本身、内容、目的和用途上都是好的。只是,必须“合法地使用”它,也就是按律法本来的目的使用它。律法不是为叫人藉此称义,因为没有人能靠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也不是为叫人借此得生命,因为生命不是藉着律法赐下的。律法的正当用途,乃是使人知罪,显明罪的本相,使罪显得极其邪恶;律法约束罪恶的外在爆发,也叫人看见自己需要基督,并把人作为训蒙的师傅引到基督那里;律法也可作为信徒行事为人的准则,虽然不是作为圣约中的行为条件。因此,律法若按此使用,就是好的;若被滥用去建立人的义、取代基督和福音,那就错了。

第9节

《提摩太前书》1:9 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

他说这话,是说明律法应如何合法地使用。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不是说义人不需要律法作生活规范,也不是说律法与他们全无关系,而是说律法不是作为一种定罪、辖制、威吓的制度,为那些已经在基督里称义并得释放的人设立的。义人不是在律法的咒诅之下,不受律法作为定罪之约的辖制。至于“为不法和不服的”等等,则是说律法特别是为显明并约束这些人的罪而设立的。“不法的”是那些藐视神律的人;“不服的”是那些悖逆权柄、不肯顺从的人;“不虔诚的”是对神没有敬畏的人;“犯罪的”是惯于行恶的人;“不圣洁的”是内里和外在都被玷污的人;“恋世俗的”是轻看圣事、亵渎神圣之物的人;“弑父母的”和“杀人的”则是公然违背人伦和生命律的人。使徒这样列举,是要表明律法与福音纯正教义并不冲突,因为福音同样反对这些罪。

第10节

《提摩太前书》1:10 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

这里继续列出律法所针对的人和罪。“行淫的”是犯奸淫、淫乱者;“亲男色的”是那些违反自然秩序、行可憎之事的人;“抢人口的”是拐卖人口、掳掠人为奴的人;“说谎话的”和“起假誓的”则是违背真理、欺哄神和人的人。总之,“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凡与健全纯正的教义相敌对的罪恶,都在律法所定罪的范围之内。真道不是放纵罪恶,反而与神圣洁的律法相合,一同责备并禁止一切恶行。

第11节

《提摩太前书》1:11 这是照着可称颂之神交托我荣耀福音说的。

“这是照着……荣耀的福音”;就是说,上面关于律法正当用途的教导,与福音并不冲突,反而与福音相一致。这福音被称为“荣耀的福音”,因为它显明神荣耀的属性,特别是他的爱、恩典、怜悯、公义与智慧;它也显明基督的荣耀,显明他位格的荣耀、职分的荣耀和工作的荣耀;并且这福音本身内容荣耀,结果荣耀,结局也荣耀。它又称为“可称颂之神的福音”,因为这福音从神而来,以神为中心,带领人颂赞这位永远可称颂的神。使徒说这福音“交托我”,是指这宝贵的信息和传讲它的职分托付给了他,他因此有责任忠心传扬,不可掺杂人意、荒渺话语或律法主义的败坏。

第12节

《提摩太前书》1:12 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

使徒从谈律法与福音的关系,转而说到自己怎样蒙召作福音的执事。“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他为自己所得的职分向基督献上感谢,因为是基督使他有能力尽这职分,赐他所需的恩赐、勇气、智慧和忠心。“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不是说基督预先看见他本来就有忠心,所以才立他,乃是基督按着自己的恩典,使他成为忠心的人,并将职分托付给他。神所委任的人,也必赐给他们所需的能力去承担所托付的工作。

第13节

《提摩太前书》1:13 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

使徒在这里追述自己归信以前的景况,以显明神恩典的丰富。他从前是“亵渎神的”,不仅亵渎神的名,也亵渎基督和他的道;是“逼迫人的”,用残酷的手段逼迫教会,捆绑、下监、甚至逼害到死;又是“侮慢人的”,就是傲慢无礼、充满蛮横和暴怒的人。然而,“我还蒙了怜悯”;这不是说他的无知为他的罪提供了借口,叫他不算有罪,而是说神在他这种情形下,仍没有立刻按他应得的刑罚待他,反而以怜悯临到他,使他回转。因为他所作的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不信遮蔽了他的眼睛,使他对自己所敌挡的是谁、自己所作的有多邪恶,缺乏属灵而拯救性的认识。正因为这样,他的蒙怜悯更显出神恩典的主权与丰富。

第14节

《提摩太前书》1:14 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

“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也就是耶和华父神的爱,埃提阿伯译本作“神的恩典”;这里所指的是父神,因为经文中把他与耶稣基督区别开来。神有丰盛的恩典和良善;他有丰富而洋溢的怜悯;他心里向所拣选之民存着满溢的爱;在归信的时候,这爱就流出、涌流且愈发丰盛;参《罗马书》5:20。

“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这些乃是神在归信中显明的爱与恩宠所带来的果效,也是神恩典在那时一同栽种在灵魂里的,正如发生在使徒身上一样。这里的“信心”,不是指神向他儿子以及向圣约、誓言和应许所显明的信实,虽然那时这些确实开始明显地兑现;也不是指托付给使徒的福音真道,虽然那也是极大的恩惠;这里乃是指信心这恩典,它是神纯粹的赏赐,是他恩典的一个特别明证;因为并非人人都有这信心,只有他的选民才有;而且这恩典极其宝贵美好,极有功用和重要性:借着它,人从基督领受一切福分,并将一切荣耀归给他;借着它,人今生享受许多平安、喜乐与安慰;来世的永生与救恩也与它相连。

至于“爱心”,这里也不是指神爱他百姓的爱,因为那已经包含在“我主的恩”里面,虽然归信确实是神大大显明爱的时候;这里乃是指内在的爱之恩典,就是爱神、爱基督、爱他百姓的爱,使徒从前是缺少这些的;但如今,不信变成了信心,从前敌挡基督和圣徒的狂怒与疯狂,也变成了对二者满溢的爱。阿拉伯译本作“同我的信心和我的爱心”。“在基督耶稣里”这个短语,或者表示这些恩典的泉源在基督里,它们从他而来,因为一切丰满都住在他里面;或者表示基督是这些恩典的对象,它们都集中在他身上,并向他运行,尤其是对圣徒的爱,也是为着他的缘故而显明出来的。

第15节

《提摩太前书》1:15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使徒这样说,是恐怕人觉得这样的大罪人竟然得救,实在奇怪,几乎难以置信;也是为概括他所受托付的荣耀福音,并与那些荒渺话语、无穷家谱、虚浮空谈和关于律法的争竞形成对照。关于基督降世、并借着他得救的教义,既是福音的总纲和实质,也确实是“可信的话”;在这事上,神对自己、对自己圣洁、公义、慈爱、恩典、怜悯等属性的信实都显明出来;对他的律法也显出信实,因为律法在这事上被尊大,得了尊荣;对他应许的话也显出信实,因为应许在此得着成全;对他的儿子也显出信实,因为他托住儿子完成这工作。基督的信实也在其中显明出来:他对父、并对他所为之担当的朋友,信守承诺,取得救恩;传道人在传讲这福音上显出信实,其他圣徒在承认并持守这福音上,也显出信实。这是真实的话,不是可以争辩或怀疑的,乃是应当最坚定地相信的;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为着这个目的,这乃是确定无疑的;基督自己也向我们保证,他来就是为此;他对罪人的态度和行动都见证这一点;他的工作和神迹也证实这一点;无数罪人借着他得救的事实,更证明这事真实无伪。

它也是“十分可佩服的”;也就是一切人都当接受,无论有学问或无学问,富足或贫穷,罪大或罪小;并且当以各样方式、以最好的态度来接受它,视它为神的话,不是人的话;以全心、乐意、带着爱、喜乐、欢腾、温柔、信心和敬畏来接受,并不惜一切代价接受它;因为这福音完全真实,绝对必要,切合一切人的景况,所以凡赞同并接受它的人,都当极其重看、宝爱它。这就是基督徒的卡巴拉,或福音的传统,是由父交给基督,由基督交给使徒,再由使徒交给圣徒,而圣徒也从心里接受它。使徒似乎是在影射犹太人的卡巴拉,即他们的口传律法;他们说m,这律法是在西奈山上交给摩西,再由摩西传给约书亚;约书亚传给长老;长老传给先知;于是代代相传,直到他们的时代。

但使徒在这里是说:如果他们也要一套卡巴拉,这里就有一套,坚固、真实、确定,并且配受领受,而犹太人的那一套却是不稳靠的,甚至是虚假不真的。事实上,他们有时也把先知的话称为卡巴拉;例如《约珥书》2:13就被他们称作“卡巴拉”n,即某种被传下又被接受的话;其中一位注释家o对此说:“凡先知吩咐以色列人、向他们说明或劝勉他们的,都是卡巴拉。”若是先知性的命令或劝戒尚且如此,那么下面这样一条福音教义,就更配得这样的称号:“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基督是父差到世上来的,但不是违背自己的意志,而是带着完全自由的同意;他在日期满足的时候,自愿来到这有罪的世界,在这里受人恶待;这“来”不是地方的移动或位置的改变,而是取了人性。他来的目的,是要作失丧罪人的救主;世人都因亚当的罪和自己的过犯成了失丧之人。

然而他并不是来拯救所有的人;若是如此,所有人就都必得救,而事实并非如此;若他说是来拯救所有的人,那么看来他在某种意义上就没有达到目的。但他确实是来拯救罪人,拯救各样的罪人,甚至是显著、恶名昭彰的罪人,是最坏、最主要的罪人。

使徒以自己作例子:“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或作“我是第一”。这不是说他在时间上是第一个罪人;亚当才是第一个犯罪的人,虽然夏娃先在过犯中。有人从这节经文得出极愚蠢的想法,以为亚当的灵魂从一个身体转到另一个身体,最后到了保罗,所以他才称自己是罪人中的第一;这实在荒谬。使徒的意思是,他在性质上是第一,在程度上是最大、最主要的罪人,不仅在得救的人中如此,在所有人中,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是如此。他这样说,不是夸张,也不是出于假谦卑,乃是出于他对自己和自己罪恶的真实感受和认识;在他看来,那些罪都显得极其邪恶。

或者说,他在罪人的队伍中是首要的,在自己独特的犯罪方式上超过别人,尤其是在亵渎基督之名、逼迫圣徒的事上;至于外表生活,他倒是合乎道德的,在他自己和别人眼中都近乎无可指责;他不是淫乱的人,不是奸夫,不是盗贼,不是勒索者等等;但在上述那些事上,他超过众人,并且是其中的领头者。这些罪的记忆一直伴随着他,叫他终生谦卑;他总是乐意承认这些罪,并因这些罪表达自己的卑贱与不配。所以他在这里不是说“我是从前”,而是说“我是罪魁”。

而这样的人,以及各样的罪人,正是基督所来要拯救的;他要把他们从一切原罪与本罪中救出来,从律法及其咒诅和定罪中救出来,从撒但的辖制、今世的邪恶、将来的忿怒,以及一切仇敌手中救出来;他乃是借着自己的顺服、受苦和受死,借着成全律法、担当刑罚、献上自己作赎罪祭,由此除掉罪、成就和好,并带来永远的公义而成就这一切的。他真是一位伟大的救主,也是独一的救主;他是完全、合宜、有能力且甘心乐意的救主;他不但救人的身体,也救人的灵魂,并且以永远的救恩拯救二者。m《先贤录》1章1节。n《米示拿·Taanith》2章1节。o Jarchi注《米示拿·Taanith》2章1节。

第16节

《提摩太前书》1:16 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

“然而,我蒙了怜悯”;虽然我是这样的大罪人,甚至是罪魁。“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这不是说使徒是在基督降世拯救罪人之后最先归信的人,因为在他之前已有许多人归信,而且其中也不乏大罪人;他自己还称自己是“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除非有人认为,他是在司提反死后逼迫教会的人中最先归信的;但这里的“第一”不是表示时间的副词,而是像前面一样表示使徒品格的名词。意思是,在他这个头号罪人、罪魁身上,耶稣基督展示了他向选民施行、以致他们得救的丰盛忍耐;他在他们一切的罪和悖逆中间,仍然等待,要向他们施恩;而保罗这个例子,就是这事充分的证明。当他看守打死司提反之人的衣裳、残害教会、拉着男女下监、逼迫他们至死的时候,主向他显出了何等的忍耐与宽容!

这一切“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或者是给他那些同样逼迫教会的同伙,或给那个时代其他将要察觉自己罪恶的人作榜样,使他们因着这恩典的例子受鼓舞,而来信靠基督,得着生命与救恩;或者更广泛地说,是给当时和历世历代一切被唤醒、被知罪的人作榜样,使他们因此对自己在基督里的救恩生出盼望,哪怕他们曾是再大的罪人;因为既然这样大的忍耐曾临到这样一个属第一等级、第一尺寸、甚至罪魁的人,又赐给他这样大的恩典,那么别人也可以有盼望。在他身上,神的恩典被描绘出来;在他的归信中,这恩典被涂上最鲜明的色彩;于是就给了人一个真实的表征,为要鼓励别人对基督有信心和盼望。这里基督被表明为信心的对象;真信心是仰望他、向着他、并就永生与救恩与他来往的。

我们的同乡米德先生认为,这里的意思还包括:使徒保罗的归信,是末后日子犹太人归信的一个样式;这个看法似乎很有道理。使徒的归信是他们归信的凭据和预尝,表明神并没有弃绝那百姓;并且这归信与他们将来的归信在某些方面极其相似:正如保罗是在一切瞎眼和不信中间归信,他们也将在自己的瞎眼和不信中归信;正如他是在罪恶满盈之际蒙恩,他们也将在罪恶满盈之后被收回;他们也将是一国在一日之间忽然生出,借着神直接的能力和恩典而归信,而不是借着他们不肯听的道的职事。这样,他们将像保罗一样归信,也将成为热诚爱护并友待外邦教会的人。

第17节

《提摩太前书》1:17 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这首颂赞,或说对神荣耀的归与,是因着施给使徒的恩典而发出的。它可以被看作同时指向三个位格的神圣者:父、子、圣灵,他们是独一的神;智慧、能力、永恒、不朽坏、不可见等属性都属于他们,而他们也同心参与向世人施恩。或者,这里也可以像《罗马书》16:27那处平行经文一样,特别指父神;他是独一的真神,与名义上和虚构的神祇相对,但这并非把子与灵排除在外;这里所用的各个称号,毫无疑问都可以归给他:他在创造、护理和恩典之工中都显出他的智慧;他是永远的王,或作万世的王、诸时代的王;他创造诸世界,并在一切时代和世代中治理它们;唯有他有不死,他是那不能朽坏的神,也是不可见的神,他的形状从未被人见过,他的声音也未曾被人听见。

也有人认为,这段话归给耶稣基督更为合适,因为使徒在前面感谢的是他,因他立自己进到职事里;而使徒所得的怜悯和格外丰盛的恩典也是从他来的;并且是他来到世上拯救罪人,又在使徒身上显明了一切忍耐;参《提摩太前书》1:12。因此,使徒就在这里迸发出这荣耀和尊贵的归与,这也与《犹大书》1:25相合。这里所说的一切都能应用于他:他是永远的王,国度属于他,无论自然界、护理界还是恩典界都是如此;他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他的国和政权无穷无尽;他是“万世的王”,这短语也可以这样翻译;因此他的国被称为“万世之国”,见《诗篇》145:13,并且存到万代;这就使他与一切地上的王分别出来。几乎没有一个王能统治一个时代,但基督已经统治并将继续统治,直到万代。这里不是像有些人猜想的那样,影射诺斯底派和瓦伦廷派的诸永世体;倒更可能是使徒在颂赞中采用了犹太人祷告里常用的一个说法,他们许多祷告都以类似方式开始:“颂赞归于你,主我们的神,万世之王”;又说“万世或诸世界之主”等等p。

接着还有别的称号,如“不朽坏的”。基督是永活的神,也是永活的救赎主;虽然按人性说他曾死过,但如今不再死,乃是永远活着,为他的百姓代求,并且在他们中间作王、保护他们。他也可以说是“不可见的”;按他的神性,他本来就是不可见的,直到道成肉身才显明出来;如今按他的人性说,他已经离开人的眼目,在地上的人不能用肉眼看见他。他又是“独一全智的神”;亚历山大抄本、叙利亚译本和武加大拉丁译本都作“独一的神”;这不是把父或灵排除在外,乃是与一切假神或本性上不是神的那些相对。并且他是独一全智的神;他本身就是智慧,也是智慧的源头,无论自然的智慧还是属灵的智慧,都从他流出;所以,“愿尊贵、荣耀归与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基督被冠以尊贵和荣耀,而他也配得这尊贵和荣耀;众人理当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他是父荣耀所发的光辉,与父同等;神性的荣耀,一切神圣属性与工作,以及敬拜的荣耀,都应归给他;救恩的荣耀,以及世人所领受一切恩典的荣耀,也都当归给他;而且不只现在,乃是直到永远。p《祷文次序》2页2;3页2;37页1、2;巴塞尔版2页1、2;3页1;4页1;5页2及多处;阿姆斯特丹版。

第18节

《提摩太前书》1:18 我儿提摩太啊,我照从前指着你的预言,将这命令交托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我儿提摩太啊,我将这命令交托你”;使徒在关于自己、自己归信和蒙召作执事的一段插叙之后,又回到原先的主题和最初的目的,重新提出他给提摩太的嘱咐。这嘱咐不仅是叫他去吩咐别人不可传别样的教训,也包括他自己要传讲福音;这里所指的是那“可称颂之神荣耀的福音”,已经托付给使徒,而使徒也把自己从他那里所听见的纯正话语的规模交给提摩太,要他保持纯正,不受败坏。

这事是“照从前指着你的预言”;这里不是指旧约中关于弥赛亚的预言,虽然提摩太从小对这些确有相当的认识,这也使他很有资格承受这样的嘱咐;但这些预言不是关于提摩太,而是关于弥赛亚的位格、职分、国度和恩典。这里也不是指使徒保罗专门领受的关于提摩太的某种启示,因为没有这方面的记载;他所得的启示和异象,关涉的不是人及其品格,更多是教义。更可能是指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们对提摩太所作的见证,就是他们向使徒所作的好报告,这些见证预示并应许他将来的大用;不过,似乎最好还是理解为当时教会中先知所发出的预言,因为那时教会中确有先知;他们在提摩太还是孩童或青年时,就预先说他会领受很大的恩赐,并会成为一个极其有用、殷勤、劳苦并有果效的福音传道人。因此,使徒提起这些预言,是要更加激励他尽职,好叫他的实际表现与这些预言相称。

“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意思是说,想到所交托给他的使命,以及从前指着他的预言,他就应当更加殷勤地完成自己的职事。这里用“争战”来形容这职分,是借用利未人服事的比喻,《民数记》8:24把那服事也称为争战;他要以热心、勇敢、忠心和正直去执行。这里所指的不是一切信徒共同的属灵争战;他们既自愿在基督这救恩元帅旗下当兵,又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与世界、肉体和魔鬼争战,并且靠着爱他们的主得胜有余。这里所指的,乃是传道人的特殊争战;他们的职责,特别是要打那美好的信心之仗,并作基督的精兵,为着他和他的福音忍受苦难;此外,除了一般仇敌之外,他们还必须与假教师对抗;他们的争战就在于宣扬并维护基督的福音,为福音竭力争辩,并削弱撒但的国、扩张基督的国;而他们争战所用的兵器,也是特别为此而设,并且在此方面大有功效。当福音的执事用这些兵器去达成这样的美好目的时,他们就是在打一场美好的仗。

第19节

《提摩太前书》1:19 常存信心和无亏的良心;有人丢弃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

“常存信心和无亏的良心”。这里的“信心”,不是指信心的恩典,而是指信仰的道理,这个意义在本书信中常常出现;参《提摩太前书》3:9。这里说“持守”这信心,不是仅指口头承认,并且在这承认上不摇动,虽然这是所有信徒都应当作的;这里更是指在传道职分中把这信心显明出来,与隐藏它、放下它或弃掉其中任何一部分相对;并且是坚定不移地持守它,不背离它,也不在它面前显出任何怯懦,不怕任何质难。对此必须加上“无亏的良心”;良心本性上并非良善,乃是因罪而污秽;只有那被基督的血所洒、因而洗净死行的良心,才是真正良善的。其结果就是圣洁、正直、合宜的生活;这里主要所指的似乎也是这一点,尤其是福音执事在忠心履行自己工作和职分时所显出的正直行为与表现;参《哥林多后书》1:12。

“有人丢弃良心”;就是丢弃无亏的良心。这并不必然意味着他们从前真有这样的良心,因为人也可以丢弃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的东西。那些亵渎并抗拒、从不接受神之道的犹太人,也说是把这道“弃绝”了,见《使徒行传》13:46;那里所用的词与这里相同,意即带着厌恶和轻蔑去拒绝某物。这些人一直厌恶在人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和由此显出的善良生活,后来终于把面具摘掉,把自己所 profess 的信仰也丢掉了,因为那信仰与他们邪恶的良心相冲突。即便承认这里暗示他们曾有过某种良心,也必须理解为不是那被基督宝血洁净的良心,而只是外表上好的良心,或相对于他们后来显露出来的状况而言的好良心而已。此外,有些缺乏神恩典的人,在某种意义上,或就某些具体行为、或就他们在人前的一般行为而言,也可能有某种好的良心,正如使徒保罗未重生时也曾如此,见《使徒行传》23:1;而后来违背或失去这种良心,并不能证明他从神真实的恩典中堕落了,尽管人有时拿这节经文来作这样的论据。

“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这里所指的不是信心的恩典,而是前面说过的信仰的教义;人可以承认这教义,后来又离弃它,甚至完全丢掉它。即便假设这里所说的是信心作为恩典,短语“如同船破坏了”也不足以证明真信徒会彻底并最终地堕落;因为人虽然遭遇船坏,却未必沉没丧命;使徒保罗曾三次遭遇船坏,但每次都得蒙保全。况且,正如有真实无伪的信,也有假装伪冒的信;没有真实恩典的人也可能有这种伪信,而这种信就完全可能如船坏一般失落。

第20节

《提摩太前书》1:20 其中有许米乃和亚历山大;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使他们受责罚就不再谤讟了。

“其中有许米乃和亚历山大”;前者在《提摩太后书》2:17中再次被提到;他在真道上所遭的船坏,或所犯的错误,是关于死人复活的教义,因此倾覆了一些挂名信徒的信心;这又伴随着他把先前似乎有过的无亏良心弃掉,因为他那亵渎和虚浮的话愈发增添不敬虔。后者看来就是那个铜匠亚历山大,他多多地害使徒,见《提摩太后书》4:14;也可能就是《使徒行传》19:33里,当使徒在以弗所时那里的亚历山大;如今他也可能仍在那里,与许米乃在一处,并在谬误观点上彼此相合,所以他们被特别点名,因为提摩太当时正在以弗所。照他们的名字看,他们二人似乎都是希利尼人;“亚历山大”是希腊人中众所周知的名字,自从亚历山大大帝以来尤其如此,甚至在犹太人中也变得常见;参《使徒行传》19:33以下;“许米乃”则是希腊人中一个由异教婚姻之神Hymen而来的名字。据说亚斯克勒庇俄斯所使复生的人中,也有一人名叫这个名字q;耶路撒冷也曾有一位同名主教r。

“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这不是指教会性的逐出教会,因为那是教会的行动,不是个人的行动;这里乃是使徒所具有的一种使徒性权柄,就是把人的身体交在撒但手里,使撒但折磨并苦待他们,为要叫他们觉悟自己的罪,同时也作为对他们的管教、惩戒,以及神向他们发怒的记号;参前文相关经文。“使他们受责罚就不再谤讟了”;或作“使他们受管教之后,不再谤讟”。他们先前的谤讟,或者是用言语来反对、辱骂、讥诮死人复活的教义;或者是借着他们不合宜的生活和行为,因为他们既以为那教义不真实,就放纵自己大大犯罪;这样,他们不但自己亵渎基督教,也使别人因他们而毁谤这信仰。q Apollodorus《论诸神起源》3卷172页。r 优西比乌《教会史》7卷14章3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