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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 第 5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1 John 5

引言 约翰一书第5章 在本章中,使徒论到信心与爱之本质;基督作为二者之对象;为他所作的见证;信这见证的必要;祷告蒙垂听之确信,以及当为谁祷告;重生之人的福乐,并他们当保守自己远离偶像的本分。信基督是重生的凭据;哪里有这信心,那里就必有对那位使人重生者的爱,也有对那些蒙重生之人的爱;而对他们的爱,是借着爱神并遵守他的诫命而显明的;遵守神的诫命,并且这些诫命并不难守,乃是爱神的证据,约翰一书 5:1。并且每一个重生的人都胜过世界,这胜利乃是借着他的信心,就是他重生之凭据,而得着的;除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人以外,不能指出还有谁胜过世界,约翰一书 5:4

基督,神的儿子,这得胜之信心的对象,被描述为借着水与血而来;灵为此作见证,并且这见证是真实的;又提出六位见证者来证明此事和他神圣儿子名分的真实性,三位在天上,就是父、道与圣灵;他们乃是一位神;三位在地上,就是灵、水与血;他们的见证彼此相合,约翰一书 5:6。因此,关于神儿子的这见证应当领受,因为这是神的见证,比人的见证更大;此外,那信基督的人,自己里面有这见证,并且尊荣神;不信的人却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为不信神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其总意是:神已将永生赐给某些人,而这永生是在他儿子里面;信神儿子的人就有这永生,不信他的人就没有:这一切都显出领受上述见证的必要;写这些事的目的,是要人信基督,并且使人知道他们在他里面有永生,约翰一书 5:9

使徒又从信基督,转到祷告中的确信,作为这信心的一个特殊结果和果子:就是,凡照着神旨意所求的,神都听;并且凡确信自己蒙垂听的人,也可以确信自己得着所求的,约翰一书 5:14。又因祷告的一项内容,是不但为自己,也为别人祷告,使徒就指出当为谁祷告:要为弟兄们普遍祷告,尤其是那些犯了罪、却不至于死的人祷告,这样的人必得生命;至于那些犯了至于死之罪的人,他并没有说当为他们祷告;因为虽然一切不义总的来说都是罪,但有一种特别的罪是至于死的,是不可为之祷告的,约翰一书 5:16

然而凡从神生的,都是有福的,因为他们不犯这罪;并且借着穿戴神的全副军装,以及神圣恩典的大能,他们保守自己脱离那恶者;恶者不能临到他们,把他们引到这罪里去;他们也知道自己是属神的,与那卧在邪恶中的世界有分别;是的,他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在肉身显现,并且将认识真神的悟性赐给他们,借此他们知道自己是在他里面,也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他与父和神圣的灵同在,乃是独一的真神,也是永生的创始者和赐予者,约翰一书 5:18。本章也就是本书信的结尾,以对这些重生之人的劝勉结束:既然他们已经保守自己脱离撒但,也当保守自己远离各样的偶像,约翰一书 5:21

约翰一书 5:1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凡信耶稣是基督的,……就是信他是古时所预言的弥赛亚,是久已应许给犹太人的,也是他们所盼望的;旧约圣经中曾以这种身份提到一位人物,诗篇 2:2;犹太人也期待他;而拿撒勒人耶稣就是这位,因为预言中弥赛亚的一切特征都显在他身上:这事是犹太人所否认的,却是使徒和耶稣跟随者所持守的信仰大要,并且极其重要;否认这事的,就是说谎的;不信这事的,必要死在罪中。

“基督”一词的意思是“受膏者”,包含了神儿子所受膏的一切职分,就是先知、祭司和君王;所以,信他是基督,就是信他是摩西所说将要来的那位先知,并且他已经宣明他父一切的心意和旨意;也信他是那位照着麦基洗德等次兴起的祭司,能为罪献上赎罪,并为罪人代求;又信他是神立在锡安圣山上的那位君王,他的律法当被遵行,他的命令当被遵守。但信耶稣是基督,或弥赛亚,并不只是对这真理表示赞同,或口头承认;鬼魔自己也曾如此,路加福音 4:41;整国整邦的人中,也有许多从未从神而生的人作过这样的承认;这也不是在人前作一种外在的承认,也不是一种闲懒、无功效、缺乏爱基督与顺服他的死信。

反之,既然他作为神的基督,其工作与职事乃是带来永远的公义,成就罪得赦免,为罪成就和平与和好,并得着永远的救恩;那么,真实信他为弥赛亚,就是心里相信以致得称义,或者说,仰望并倚靠基督的公义以得称义;在自觉有罪污秽时,求助于他的宝血,得着赦免与洁净;抓住他的赎罪祭,使罪得遮盖,并与神和好;并且领受他为独一的救主与救赎主,或者说,倚赖他得生命和救恩;而这信心会在爱他、公开顺服他的福音、并乐意顺从他的条例上显明出来。凡这样的人,都是从神生的;乃是有分于神的性情;基督已成形在他里面,圣灵各样恩典也都栽植在他里面,其中信基督就是很重要的一项;这样的人,按结果来说,就公开成为神的儿女和后嗣;所以,从神而生乃是极大的恩典,极高的尊荣与特权,也是最关紧要之事。

重生并不是由于人的能力和意志,乃是由于神丰盛的怜悯和美意;这是他丰富怜悯、大爱和白白恩宠的一个实例,因此也要求人以爱回应:凡爱那生他的,……就是爱父神;他照着自己丰盛的怜悯和主权旨意,重生了他们,使他们有活泼的盼望;既然他是生他们的父,他们就不能不爱他;并且这样的人也爱那从他生的,……这不仅指耶稣基督,他按本性是父的独生子;因为那些因收养和重生而认识神为父的人,必爱基督,因为他按本性是神的儿子;见约翰福音 8:42;也指每一个重生的人,凡从神生的都包括在内;因为他们与自己同有一位父,同属一个家、一个家庭,并且身上带着天父的形像和样式。

约翰一书 5:2 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 由此我们知道我们是神的儿女,……埃提阿伯译本作“由此知道我们爱神”;这与下文连起来就成了同语反复,是“以同证同”;而使徒的意思,是要说明何时对圣徒的爱才是正确的;那就是,当我们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的时候。爱弟兄可能出于一种缘由,反倒显明这并不是弟兄之爱,或不是属灵的爱;它可能出于天然关系、世俗友谊,或因从他们得了某种益处或恩惠,也可能出于在人身上看见了某种天然外在的长处;一个人也可能出于自己所谓的好心肠,或带着别样用心,向弟兄行爱心和善待的事;但真正对弟兄的爱是从爱神发出来的:那些正确爱圣徒的人,也藉此知道自己确是如此爱他们;他们爱圣徒,是因为他们自己爱神,并且是顺服神的命令而爱;他们爱他们,是因为他们属于神,是神所爱的对象;因为神的恩典在他们里面作成,神的形像也印在他们身上。

约翰一书 5:3 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因为爱神就是遵守他的诫命,……遵守神的诫命是爱神的凭据;这显明爱并不只在言语和舌头上、只在口头承认里,乃是在行为和诚实上;也显明这样的人在自己灵魂里感受到神的爱,并在这种爱的影响之下行事;这样的人必得着,也可以盼望得着,神向他们更大的爱之彰显。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并不是沉重、负担、令人厌烦的。这里所指的,与其说是道德律的诫命,因为肉体软弱,这些诫命难以遵守,也不能完全成全;虽然信徒实在已经脱离律法严厉的要求、咒诅和定罪,就按着里面的人喜爱律法,并且以灵甘心服事它;更不是礼仪律的吩咐,因为那些如今已经废去,并且原是难担的重担;这里更可能是指信基督和爱众圣徒的命令,约翰一书 3:23;或者也可以指福音的条例,如洗礼、主的晚餐,以及其他条例;这些事对未重生的人固然是不合意的,因为他们不愿意负基督的轭,尽管他的轭是容易的、担子是轻省的;但对重生的人来说,却并不沉重难负;尤其当神的爱浇灌在他们心里,神与他们同在,他们与耶稣基督交通,并从他得着恩典和力量的供应时,这些道路就是喜乐的道路,平安的路径,主的帐幕也是可爱可慕的。

约翰一书 5:4 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因为凡从神生的,……这可以理解为从神而生的人;也可以理解为在他们里面作成的新造之人,或恩典的原则,尤其是下文所提到的信心;这信心是从天上来的恩典,是神的恩赐,也是他灵的运行。这就胜了世界;就是胜了世界的神撒但;胜了世界里的私欲;胜了已经出去到世上的假先知;也胜了世上那些恶人,他们借着试探、网罗、恶教训、威吓、应许和坏榜样,要拦阻重生的人遵守神的诫命;但这样的人,因着那爱他们的基督,就在这一切事上得胜有余。使我们胜了世界的胜,就是我们的信心。阿拉伯译本和埃提阿伯译本作“你们的信心”;圣经把大事、英勇的行动和奇妙的得胜都归给信心;见希伯来书 11:33;但这不可理解为单独看待的信心本身这项恩典,乃是指信心所抓住的对象基督;信心是由他扶持、坚固、帮助并激励的:这样,信心就能行出奇事;当它能把基督这面盾牌拿在手中,抵挡一切敌对的仇敌时,更是如此。

约翰一书 5:5 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胜过世界的是谁呢?……这个问题本身就带着强烈的肯定:除了他之外,再没有别人是世界的得胜者;就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人。这指出那使人得胜世界的信心到底是什么;并表明,这信心并不是以人自己,或任何受造之物、事情、人物为对象的那种倚赖和信靠,乃是单单以耶稣基督为对象,并且是以他为神的儿子;这也不是对这样一个命题作单纯的同意,因为鬼魔和未重生的人也可能、也确实会如此同意;而是看见这位儿子在其位格、职分和恩典上的荣耀、丰满和相宜;是被父吸引而到他那里去;是以他这位神儿子为生命而活,并倚靠他得生命、公义和救恩:这也显明,胜过世界并不是由于信心本身,乃是由于信心的对象基督;因为他已经胜了世界,也使真正信他的人在世界之上得胜有余。

约翰一书 5:6 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水”并不是指礼仪律中的洗濯和洁净;基督来,并不是借着这些,乃是要终止这些;因为他的血洗净一切罪,那些礼仪只是其预表,而他乃是其成全和终结。也不是指他性情、生活和行为的纯洁;虽然他来到世上时,那圣者被称为神的儿子;他的性情圣洁,生活无害,并且没有犯罪,因此配作别人的赎罪祭。也不是指他百姓从罪中得洗净洁除;这固然是他来所要作并且已经作成的事,但不是他“借着什么而来”的意思。

这里所指的,乃是水洗的条例;尽管基督自己并不是来施水洗的,因为他有更大的洗礼要施,但为了使他被显明出来,约翰才用这种方式施洗;而基督作为神的儿子,乃是在约旦河的水边、在他受洗时,由约翰显明出来的;在那里,借着父从天上发出的声音,他被宣告为神的儿子。不是单用水;他并不是单借着水而来,像摩西一样,从水里被拉出来,因此得名;也不像约翰,只是外在地施行水洗。乃是用水又用血;“血”不仅与水并提;这里所说的,也不是公牛山羊的血;基督来,是要止息并废去那种流血;这里所指的是他自己的血,却也不是指他为百姓的罪成就和好与赎罪,因为那是他来所要作并已作成的事,而不是他借之而来的记号。

其意思乃是:正如在受洗时一样,在他受苦和受死时,他也被显明为神的儿子;正如百夫长和与他同在的人,看见地震和所发生的事时,就如此承认;并且在他从死里复活时,他也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这也可以从他宝血洁净和赎罪的功效上看出,而这功效正是由于他是神的儿子。这里也可能暗指他被钉十字架时,肋旁被扎所流出来的水和血,这事使徒约翰是亲眼见证者。

有些抄本在这里以及前一句加上“并藉着圣灵”;如亚历山大抄本、贝扎抄本中的三份,以及埃提阿伯译本;但这似乎并无必要,因为下文接着说,并且有圣灵作见证;这里所说的,或者是指福音,就是那赐生命的灵,并且这样称呼它,是因为借着它,神的灵在其恩赐和恩典中被领受;福音是对基督位格、职分和恩典的见证;或者更可能是指基督借着圣灵所行的那些神迹奇事;他常以这些为自己神圣儿子身份和与父同等的见证,也作为他是真弥赛亚的见证;或者也可以指圣灵自己;他在基督受洗时降在他身上,在五旬节降在使徒身上,又随着、成就并证实那为基督作见证的福音,从而为基督作见证;并且在别处,正如这里和上下文一样,圣灵也被称作基督的见证者,使徒行传 5:32;因为圣灵就是真理;他是真理的灵,也是真理本身;他本体就是真理;他的见证最真实,是应当坚信的。

拉丁武加大译本读作“因为基督就是真理”。

约翰一书 5:7 并且有三位在天上作见证,就是父、道、圣灵;这三位原为一。因为在天上作见证的有三位,……就是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有人质疑这节经文的真实性,因为叙利亚译本没有这句话,阿拉伯译本和埃提阿伯译本也没有;旧拉丁译者也没有;许多希腊抄本中也找不到;许多古代教父,甚至那些写作反对阿利乌派、而这节经文本可大有助益的人,也没有引用它:对此可以回答说,至于叙利亚译本,它虽然最古老、也最重要,但它终究只是一个译本,而且还是一个不完全的译本。约翰福音第八章行淫妇人的记载、彼得后书、约翰二书和三书、犹大书以及启示录,曾一度都缺在其中,后来才由 De Dieu 和 Pocock 博士依据厄谢主教的抄本补入;他们又根据一份东方抄本,把本节也补进这个译本。

至于旧拉丁译者,可以确定的是,在许多早期拉丁抄本里都可以见到这节经文,并且它也出现在《伦敦多语圣经》的拉丁武加大本中;而那署名耶柔米的拉丁译本也有这节经文;耶柔米在写给 Eustochium 的一封书信中,作为其所译这些正典书信的序言,就曾抱怨不忠实的译者删去了这句话。至于某些希腊抄本,如亚历山大抄本等缺少这节,只需说,它在许多其他抄本中都能找到;它也出现在一份古老的不列颠抄本里,并且在《康普鲁顿合参本》中也有,因为编者使用了各种抄本;而罗伯特·斯蒂芬斯所用十六份古抄本中,有九份有这节。

至于某些古代教父没有引用这节,也不足以证明它是伪文,因为它可能在原始抄本中有,却因抄写者的疏忽或不忠实,没有出现在他们所用的抄本里;或者它虽在他们的抄本中,他们却没有引用,因为即便没有这节,他们也已有足够的经文来维护三位一体和基督的神性。然而,无论如何,可以确定,这节经文曾被许多人引用:Fulgentius 在六世纪初反对阿利乌派时,毫不迟疑地引用它;如前所述,耶柔米在四世纪末所作的译本中有它;亚他那修约在公元 350 年也引用它;再早些,居普良在三世纪中叶、约公元 250 年就引用了它;特土良在约公元 200 年时也提及它;那时距离本书信写成,不过百年略多而已;这已足够使任何人确信这段经文的真实性。

况且,直到伊拉斯谟在他新约译本第一版中删去它之前,从未有人对它提出争议;而他自己后来也因前面提到的那份古不列颠抄本的权威,在另一版译本中又把它收入了。为基督儿子名分作天上见证的,乃是父、道和圣灵。“父”是第一位格;称他为父,并不是相对于受造之物、天使或人来说,因为他是创造主,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父,这一点对另外两个位格也是共同的;这里称他为父,是相对于他儿子耶稣基督而言;他曾在基督受洗和登山变像时,为其儿子名分作见证。

“道”是第二位格,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在初次创造时,他从无中说出万有;他起初与父神同在,并且他就是神,万物也是借着他造的;他宣告自己是神的儿子,也借着自己的工作和神迹证明自己是如此;见马可福音 14:61 等;而且他为自己所作的见证也是善且有效的;见约翰福音 8:13;又因这里所见证的是他的儿子名分,所以这里使用“道”这名称,而不是“子”。“圣灵”是第三位格,他从父出来,也称为子的灵;他也为基督的儿子名分作见证,就是在基督受洗时,如鸽子降在他身上;这就是施洗约翰所得的记号,借此他认出基督,并见证他是神的儿子。如今这些见证者的数目是三个,因为神格中确有这么多位格;并且按律法,为立定一件事,这样的数目已经足够。

还可以补充说,他们是在天上作见证,不是向天上的居民,而是向地上的人;他们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他们在天上,并从那里发出他们的见证;这也显明这见证的坚固与卓越,因为它不是出于地,而是出于天;不是人的,而是神的;约伯记 16:19 的话可以应用在这里。接着说,这三位原为一;这不只是指他们在所作见证上的合一与一致,就是他们都见证同一件事,即基督的儿子名分;也是指他们在本质或性情上的合一,因为他们就是独一的神。

因此,这段经文陈明并宣告了神的独一、神格中位格的三一、每一位格真正的神性,以及他们各自不同的位格性;他们原为一,是说明本质的合一;有三位,即父、道、圣灵,不多也不少,是说明位格的三一;每一位格都有神性,否则他们的见证就不能称作神的见证,如约翰一书 5:9 所说;他们也各有不同位格,因为若不是三个不同的位格,就不能是三个见证者,或三位作见证的。这里既是合宜之处,我要插入古代犹太人关于三位一体教义的信念;更因为这在措辞和言语上,以及在内容上,都与使徒的教训相合。

他们把神格中的三个位格称为三个“层级”;他们说:“耶和华,我们的神,耶和华,申命记 6:4;这些就是与这崇高奥秘有关的三个层级;起初,Elohim,就是神,创造了,创世记 1:1,等等。”他们又说,这三者虽然有分别,却是一,正如以下的话所显明的:“来看看这道的奥秘:有三个层级,每一个层级各自为一,然而他们全都是一,并且结合为一,一个并不与另一个分离。”又说:“这就是耶和华之合一:第一位,Elohenu,耶和华;看哪,他们全都是一,因此称为一;看哪,这三个名字好像是一,所以称为一,并且他们是一;但借着圣灵的启示,这事就显明出来,并且借着眼睛的看见,也可以知道,‘这三者为一’;这就是所听见之声音的奥秘;声音是一个,却有三样东西:火、灵和水;而它们在声音的奥秘里全都是一,它们不过是一;这里也是如此,耶和华,Elohenu,耶和华,他们是一,这三种形式、样式或事物,乃是一。”又一次说:“有两个,另有一个与他们联合,他们便成为三个;当三者为一时,他对他们说:这是以色列所听见的两个名字,耶和华、耶和华,而 Elohenu 与他们联合,这就是诚实之印的印记;当他们合而为一时,他们就在一个合一里成为一。”他们又用人灵魂的三个名称来说明这点:“这三种能力全都是一,就是魂、灵与气;它们合为一,它们就是一;这一切都照着那崇高奥秘的样式。”这里所指的就是三位一体。

“拉比以撒说:义人在今世和来世都是有福的;因为看哪,他们全人都是圣洁的;他们的身体是圣洁的,他们的魂是圣洁的,他们的灵是圣洁的,他们的气是圣洁的;这三个层级都是圣洁的,是‘照着上面的样式’。……来看看这三个层级如何粘合为一:魂、灵与气。”卡巴拉生命树中的前三个 sephirot,也就是数字,乃是指三个位格;第一个被称为至高冠冕和首要荣耀,其本质没有受造物能明白,这指向父,约翰福音 1:18;第二个被称为智慧和发光的聪明,是创造的冠冕、平等合一的光辉,高过一切元首;卡巴拉学者称他为第二荣耀;见哥林多前书 1:24希伯来书 1:3。这是神的儿子;第三个被称为使人成圣的悟性,是古老智慧的根基,被称为信心的工作者;他是信心之父,信心从他的能力流出;这就是圣灵;见彼得前书 1:2

现在他们说,这前三个数字是理性的,不是“属性”或“特质”,不像后七个那样。拉比西缅·本·约海说:“关于三个位于上方的数字,经上说,诗篇 62:11:‘神说了一次,两次我都听见’,一与二,看哪,就是那上面的数字;论到它们说,一,一,一,三个一;这就是诗篇 62:11 的奥秘。”拉比犹大·利未说:“看哪,计数者、数目和被数之物的奥秘;在神里面是一件事,在人里面却是三样;因为他用悟性衡量,用口说出,用手写下。”古代犹太人常常以“我和我的审判之家”这种形式引入耶和华说话或行动;他们有一条规则说,凡经文说“耶和华”之处,所指的是他和他的家,或他的审判;Jarchi 也常用这个说法来解释那些暗示神格中复数的经文,如创世记 1:26;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在犹太人中,审判之家,或公会,人数从不少于三人。

他们也惯常用三个“约德”字母以三角形的形式写“耶和华”一词,以表示三个位格;他们较近代的一位作者,在评注民数记 6:24 祭司祝福时说:“这三节经文都以一个‘约德’开头,是指我们用来代替那圣名(即耶和华)的三个‘约德’;因为它们对应着三样至高之物。”

约翰一书 5:8 并且有三样在地上作见证的,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在地上作见证的有三样,……就是为同一真理,即基督儿子名分作见证:就是灵、水与血。这里的“灵”,并不是指基督的人性之灵或灵魂;因为那即便可以见证他人性的真实性,却不能见证他神圣的儿子名分;并且也不能说是在地上作见证。更可能是指福音;福音被称为灵,是对基督位格、职分和恩典的见证,也是由地上的人所传扬的;或者是指赐给地上之人的圣灵恩赐,无论非常的或通常的,使他们有资格为这真理作见证;也可能是指圣灵自己,按着他住在地上百姓心里而言;在那里,他不但为他们儿子的名分作见证,也为基督的儿子名分作见证,这就是约翰一书 5:10 所说信徒里面有的那见证。

这里的“水”,不是指内在的成圣;那虽然是重生和得儿子名分的凭据,却不是基督儿子名分的凭据;这里所指的乃是水洗,就是在地上奉父、子、圣灵的名所施行的洗礼;它乃是对基督真正、天然、永远儿子名分的高贵而长存的见证。这里的“血”,不是指因基督的血而得称义,乃更可能是指圣徒、耶稣的殉道者之血;他们在地上流血,为自己对神儿子的信心作见证,并借此印证其真实性;或者更可能是指主的晚餐这项条例,它是与基督之血的交通;它表明那为赦罪而流出的血,并且显明那血继续不断洁净一切罪的功效,而这一功效乃由于他是神的儿子。

因此,地上的这三位见证者似乎就是:那伴随着神之灵和能力的福音,以及洗礼和主的晚餐这两项条例;并且这三样都归于一;它们在为基督作见证上彼此相合;道与条例彼此一致;它们的总意和实质都是基督;它们都从他而来,也都归于他;它们好像施恩座上的基路伯,彼此相对,也都望向那里;那两项条例又如教会的两乳,大小相称,彼此相似;它们大有相合,如同一对双生的小鹿。

约翰一书 5:9 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

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若有足够数目的可信之人,就是有好名声、可相信之人的见证,无论在哪件事上、任何法庭之中,总是被接纳的;摩西律法中也是如此;万事都借此得以证明和确立;人因此被称义或被定罪,也因此追究人的罪并施行刑罚,甚至处以死刑,申命记 17:6;即便在这关于神儿子、关于他来到世上、以及他位格尊荣的事上,人的见证也被接受;如东方博士的见证,他们宣告犹太人的王已经降生,并且他的星已在东方显现;希律自己也信了他们的话,因此召来祭司长,查问他应当生在哪里;又如牧人的见证,他们见证天使显现,对他们说,当时生了一位救主,就是主基督;他们也述说自己在伯利恒看见那婴孩;尤其是施洗约翰的见证,他的见证是真实的,连那些差人来见他的犹太人自己,也不能驳斥;他在众人面前清楚而忠实地作了见证。

如今,若人的见证尚且可以、并且确被接受,神的见证更大;更宝贵、更可靠,也更当坚固地信赖,因为它必然是无误的;神既不能欺骗,也不会受骗。因为这是神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就是灵、水与血的见证,不是人的见证,乃是神的见证;那伴随着神之灵的福音,乃是神的见证;同样,见证基督的洗礼和主的晚餐这些条例,也不是出于人,乃是出于神;特别是父、道、圣灵的见证,更必是神的见证,因为他们虽是三个位格,却是一位神;尤其是父神在耶稣基督受洗和登山变像时,为其儿子名分所作的见证,必当承认是神的见证,远大于任何人的见证,因此当被领受。

约翰一书 5:10 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信神儿子的,……就是信那位成了肉身、顺服律法、带来永远公义、并为人得着生命和救恩的神圣位格者;凡心里信他、倚靠他得公义和永生的人,因为他是神的儿子,真正而本然是神,所以能拯救一切信他的人,这人就有这见证在自己里面;就是他意识到自己对基督的需要,也意识到基督的相宜、丰满和卓越;神的灵光照他,使他看见自己性情的污秽、自己不能行任何属灵善事、自己无法为罪赎罪、并自己那点公义不足以在神面前称义;又使他确信,除了神儿子的血以外,没有什么能洗净他的罪;只有他的祭物能除去罪,只有他的公义能使人称义;离了他,人什么也不能作。

圣灵也见证他宝血的功效、他祭献和满足的完全、他公义的卓越,以及他恩典和能力的效能:这样,信徒就在自己里面有了这样的见证,以至即使有一万个论据被极巧妙地编造出来,替人性天然纯洁、人自由意志的能力、以及人自己公义的充分性辩护,并攻击基督的祭献与公义,以及他作为神儿子的位格尊荣,就是那使他的血、祭献和公义具有功效的尊荣,这一切在他看来也都毫无力量;他会对这些毫不动摇。这样的人也极乐意把神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就是关于他位格的荣耀与卓越的见证,接受到自己里面,并持守在心。亚历山大抄本和拉丁武加大译本作“有神的见证在他里面”;埃提阿伯译本也与之相符,这更印证了刚才的观察。不信神的;就是不领受神关于他儿子的见证。

亚历山大抄本、斯蒂芬斯的两份抄本和拉丁武加大译本作“不信子的”;埃提阿伯译本作“不信他的儿子”;阿拉伯译本作“不信神的儿子”;这正与本节前半句形成直接的对照。就是将他当作说谎的;不是将子,而是将神当作说谎的;阿拉伯译本译作“将神自己当作说谎的”;然而神是真实的神,断不能说谎;这是不可能的;并且没有什么比这更羞辱、更冒犯神的存在和本性,也没有什么比这更能充分揭露并加重人对基督这位神儿子之不信的罪:因为他不信神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就是在前面所说那些时候和场合所作的见证。

约翰一书 5:11 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 这见证就是,……其总意和实质,乃是关乎基督的位格,以及在他里面救恩的稳妥;他是真神,也是永生:就是神已经把永生赐给我们;这永生是将来荣耀和福乐的生命;在现今状态中虽未显见,但在将来的世界里,它将是看见的生命,没有今世一切忧伤和不完全,并且将达到极致的完全和喜乐,直到永远。这完全是父神白白恩典的赐予,出于他主权的美意和喜悦;他把这赐给一切蒙拣选的人,因为他们是被预定得永生的;就是一切他赐给他儿子的,以及一切被他的血所救赎、被带来信他的;他在创世以前,已经在他儿子里面把这生命赐给他们;并且在时间里赐给他们得这生命的权利、配得这生命的资格,以及这生命的凭据和定金;将来还要把这生命本身,就是全部的永生,亲自赐给他们,使他们得着并享受,直到永远。而这生命是在他儿子里面:不但这生命的旨意和应许在他里面,连生命本身也在他里面;基督在平安之约中向父求这生命,父就赐给他,使他可以在自己里面为他所有的百姓持有这生命;在他里面,这生命是安全稳妥的,是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的,是与他捆在生命册中;并且因为他活着,这生命就决不会失落,他们也决不会失去它。

约翰一书 5:12 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有了子的,……就是对他有属灵并亲身经历的认识,有真实的信心;让他住在自己心里,并在自己里面活着的人:就有生命;不但有属灵的生命,因为他被基督使其活过来,并凭信心因他而活;也有永生;他对基督的认识本身就是永生;他在信心和盼望中已经有了,并且也有得这永生的权利和定金;同时他也在自己的代表基督里面有这生命,因为他有了基督,而这生命就在基督里面。没有神儿子的;就是对他没有认识,也没有信心,也没有享受的人:就没有生命;他死在罪中,与神的生命隔绝,没有永生的权利,也没有与之相称的资格,终究也不能享受它,反而必要受第二次的死。

约翰一书 5:13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就是写在这整封书信中,尤其是写在这段上下文中的事;其中说到,胜过世界归于那信基督是神儿子的人;又说到为他儿子名分作见证的六位见证者,以及神所作的见证,就是永生的恩赐在他里面:这些话特别是写给那些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他们不但相信基督是神的儿子,这六重见证足以坚固他们在这点上的信心;并且他们也信靠他的名,得公义、生命和救恩;这一切都在这名里,而不在别处;他们也公开承认对他的信心,奉他的名受洗,并且继续信他,持守对他的信仰告白。

写这些事给他们的目的,是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知道确有永生这回事;知道这永生是在基督里面;知道信徒在他里面有这永生,并且自己里面也有其开端;知道他们对这永生有权利,也有与之相称的资格,并且必定享受它;这种知识是借着信心、在神之灵的见证之下而得的;尤其上面所写关于永生的事,就是永生乃神白白恩典的礼物,它是在基督里面;并且可以确知,凡有了他或信他的人,就有永生;这一切都足以传达、培养并增长这样的知识。

并且叫你们可以信奉神儿子的名;他们已经这样信了,也仍然如此;意思是,上述关于神儿子的事写给他们,为要鼓励他们继续信他是这样的神儿子;坚守对他的信仰,并且持守到底;也使他们对他的信心增加;因为信心是不完全的,是能够增长并大大增长的;再没有什么比圣经更能促成这种增长,或更合宜作其工具了,尤其是读和听人解释圣经,而其中最有帮助的,就是那些论到基督的位格、职分和恩典的部分。亚历山大抄本、贝扎的一份抄本、拉丁武加大、叙利亚和埃提阿伯译本作:“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约翰一书 5:14 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我们若向他存着这样的坦然无惧,……或者是向神,就是祷告所归向的那一位;或者是向神的儿子,因为信他的人借着他的血和公义,在施恩宝座前得以坦然亲近神;他们能放胆无惧地来到神面前,并自由敞开地陈明祈求,正如这里所用之词所表示的;尤其是当他们有基督的灵同在,蒙基督宝血洒净,并且对自己蒙听允答有安慰的把握时,更是如此。

这就是犹太人所谓的“祷告的留意”或“祷告的专心”;他们解释说:“人在祷告之后,心里断定那位圣洁可称颂的神必赐给他赏报,为他作一切所需用的,并且垂听他的祷告,因为他是存心祷告的。”但我们使徒在这里所表达的,要好得多,并且有更美得多的根基:就是,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照神的旨意求,就是在所求之事上,以及在祈求的方式上,都与神的旨意相合。这里所指的,不是他隐藏的旨意,或他的定旨和预旨;这些是人所不知道的,不过,凡已经显明出来的部分,人也不当祷告与之相反,因为这些永不能废去;所以,当神已经显明他的定旨,说旷野中的以色列人不得进入迦南地,或说他已经弃绝扫罗作王时,在这些情形下,摩西若为前者祷告,撒母耳若为后者祷告,都是不合宜的;撒母耳记上 16:1

虽然就弃绝的预旨而言,我们不应把任何个人排除在祷告之外,因为谁也不能确知某人是被弃绝的;但若为一般被弃绝者的归正和得救祷告,就不合乎我们的本分,因为那会与神的定旨相违。至于那些神已经借着预言宣告、并在自己里面定意要成就的事,如犹太人的归正、外邦人数目的满足、敌基督的毁灭,以及福音教会的荣耀,我们就应当祷告,求神按他自己的时候快快成就;而我们也确信必蒙垂听。

但这里所指的乃是神所启示的旨意;由此可见,一切恩典都积蓄在基督里面,一切属灵福气都与他同在,恩典之约凡事都安排妥当,充满了大卫那可靠的怜悯,以及极大又宝贵的应许;这一切都是为神百姓的益处和使用而储藏的;所以,若他们求任何恩典,或恩典的供应,求任何积蓄在基督里、在圣约里、或在诸应许里的属灵福分或怜悯,他们在所求之事上就是照神的旨意而求;他们可以确信,无论迟早,必得着所求。

照他的旨意而求,在方式上,则是奉基督的名而来,提说他的公义,并为他的缘故祈求;是凭着信心,带着热切、诚实和正直,把一切祈求献上;带着敬畏、谦卑和顺服神旨意的心,也带着恳切恒切;这样祈求的人,神都听见,甚至要在自己的时候应允并赐下所求,虽然不总是在他们所想的时间里;有些事较快,有些事较慢,都是照着他无限的智慧,并按他自己的方式,而这方式总是最好的,虽不一定合乎他们自己的意思;正如使徒保罗的情形,哥林多后书 12:7。亚历山大抄本和埃提阿伯译本读作:“我们若照着他的名求什么”;就是向基督求,这与约翰福音 14:13 相合。s 《巴比伦塔木德·Bava Bathra》164 页 2 栏。

约翰一书 5:15 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 既然知道他听我们,……我们就可以确信,他确实听并应允一切照他旨意祈求的人:无论我们求什么,我们知道,或确信,自己已经得着向他所求的。因为信徒向神所怀的那神圣坦然,就是相信凡他们照他旨意所求的,一般而言必蒙成全;而每一个个别祈求也是如此;甚至在所渴想的怜悯或所求的恩惠尚未赐下以前,他们也确信按着神自己的时候和方式必得着它,仿佛现在已经实在拿在手里一般。

约翰一书 5:16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人若看见弟兄犯罪,……那些在施恩宝座前有如此地位、如此放胆和自由的人,应当不但为自己,也为别人使用这权利,尤其是为跌倒的信徒;这里说的“弟兄”,不是按天然关系或民事关系说的,乃是按属灵意义说的,就是那被判断为重生了、属于神家、属于神家庭、并是福音教会成员的人;因此他就在圣徒的看顾、察验和照料之下;而人会看见他犯罪,因为最好的人也不能完全没有罪,也难免在思想、言语或行为上犯罪。

并且他所犯的罪是不至于死的罪;每一样罪,连最小的罪,按其本性说都是致死的,或配得死的;罪的工价原是死,并且是永死;然而神选民的一切罪,事实上都不是至于死的,也不以死为结局;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的罪在性质上与别人的罪不同,或因他们的善行足以抵消之;乃是由于神的恩典,以及基督的宝血和公义;借此他们得蒙赦免、得称义,也脱离了刑罚或永死的义务,而那正是他们罪所当得的。可是,一个人怎么知道弟兄的罪不是至于死的呢?既然从性质和类别上看,它与别人的罪并无不同。

可由此知道:他不持续留在其中;他不活在持续不断犯罪的状态中;他的生活不是一条不法的道路;他所犯的罪不是在他里面作王掌权的;虽然他跌入其中,却借着神的恩典再起来,并不住在其中;并且他对自己的罪有感觉,照着敬虔的样式忧愁,厌恶这罪,也厌恶自己;以此为羞耻,坦诚承认,并为之悲哀,又离弃它。现在,当一个刚强的信徒或属灵的人看见或知道一位弟兄犯了罪,并且情况是如此时,他就可以求;他就当为他向神祷告,求神安慰他,向他显明自己的爱,把赦罪的恩典应用在他身上,并赐他自己的同在和脸光的照耀。

神必将生命赐给他;也就是说,神必把生命赐给那犯罪的弟兄;这里的“生命”可以指安慰,就是使他下沉的灵苏醒过来,使他可以欢欢喜喜、安舒地活着,免得他因过度忧伤而被吞灭;或者说,神要让他得知自己的罪已蒙赦免,这对他就像从死里得生命一样,也使他对永生、对自己有权得永生并与之相称,生出安慰的盼望。为那些犯不至于死之罪的人,或如叙利亚和阿拉伯译本所译,“赐给那些犯不至于死之罪的人”;因为这句话只是描述神因圣徒为之祷告而赐生命的对象,并不是说把生命赐给祈求的人,再由他去赐给犯罪的人。拉丁武加大译本将整句译作:“生命将赐给那犯不至于死之罪的人”;这样译就没有什么困难了。埃提阿伯译本的确译作:“祷告的人将使那犯不至于死之罪的人活过来”;有些解经家倾向于这意思,并认为本节应与提摩太前书 4:16 对照。

有一种罪是至于死的;这不仅像其他一切罪一样配得死,而且凡犯这罪的人,无一例外,必定并不可避免地以死亡为结局;那就是亵渎圣灵的罪;这罪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因此必然是至于死的;这是一种故意犯罪,不是在行为上的,而是在教义上的;是在得知真道之后故意犯罪;就是违背自己内心所得的亮光,恶意而顽梗地否认福音的真理,特别是否认平安、赦免、公义、永生和救恩都是借着耶稣基督而得;这样一来,就再没有别的祭可以为这罪而设;剩下的只有战惧等候审判和烈火,要临到那些敌挡生命之道的人;并且正如在摩西律法下,擅敢行事的罪人必不得怜悯而死,在福音之下,这些凌辱之人也必要如此;见马太福音 12:31。有人认为,这里是暗指犹太人一种名叫“shammatha”的革除会籍,其词源按某些犹太作家的说法,就是“那里有死”。

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使徒虽然没有明明禁止人为这罪得赦免而祷告,但他所说的话实际上已等于如此;他并没有鼓励人这样作,也没有给人任何得蒙成就的盼望,反而恰恰相反;事实上,一旦这罪已被知道,或能被知道,就不当为它祷告,因为它是不可赦免的;不过,由于什么时候一个人犯了这罪,实在极难判断,所以使徒措辞极其谨慎。t 《巴比伦塔木德·Moed Katon》17 页 1 栏。

约翰一书 5:17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凡对神或对人的不义,都是干犯神律法的罪,神的忿怒也显明在这些事上,并且它们都配得死;然而,并非一切不义都是至于死的;大卫所犯的罪,对神对人都是不义,但这些罪仍被除去,他也没有死;彼得也犯了极重的罪,极大亏负了他亲爱的主,但他的罪也不是至于死的;他得了使人得生命的悔改,又重新得着赦罪恩典的应用。也有不至于死的罪;加上这句话,是为要安慰软弱的信徒;他们听见有一种至于死、不可为之祷告的罪,可能担心自己的罪也是那一类,其实并不是;因为虽然他们犯了许多不义,但神向他们施怜悯并赦免他们,希伯来书 8:12;因此他们的罪并不至于死。

约翰一书 5:18 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就是那借着神的灵和恩典重生、借着他的能力活过来的人;他里面有基督成形,是有分于神性情的人,并有各样恩典栽植在他里面:必不犯罪;就是不犯那至于死的罪;也不活在罪中,不在罪的权势和辖制之下,虽然他并非完全无罪。……从神生的;拉丁武加大译本作“神的生育保守他”;就是说,在他里面所生的那个新人,恩典的原则,或神的种子,保守他脱离显著的罪行,尤其保守他不犯那至于死的罪,也保守他不落在其他罪的统治权下;但其他各译本和抄本都像我们这样读,下文也是如此:必保守自己;这并不是说人能凭自己的能力和力量保守自己;否则,圣徒为何向神祈求他保守他们,甚至基督自己也为他们这事向神祈求呢?

唯有神是他百姓的保守者,唯有他所保守的人才真得安全,也是借着他的能力他们才得蒙保守;但这里的意思是,信徒借着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尤其是拿起信德的盾牌,抵挡自己内心的败坏、世界的网罗,特别是撒但的试探,从而保卫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他不能临到他,不能伤透他的心,不能毁灭他里面的生命原则,也不能胜过并吞吃他;他可以试探他,筛他,击打他,极大地使他受苦忧伤,但他不能触及他的生命,也不能以第二次的死害他;甚至有时,信徒蒙恩能如此运用信德的盾牌,或者借着信心如此举起基督这面盾牌,并四面转动,使这里所指那恶者撒但,因其极其邪恶,竟不能靠近他,也不能侵入他;不能借着试探在他身上作工,甚至一点也不能损害他的平安、喜乐和安慰:圣徒从神的应许和基督的宣告中知道自己必蒙保守到底;诗篇 125:1

约翰一书 5:19 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是神的儿子,也是他所重生的;这一点可借着神的灵知道;神的灵向圣徒的灵见证他们是神的儿女;也可借着重生恩典的果子和功效知道,如爱弟兄之类。全世界都卧在邪恶中;也就是说,世上的人,就是地上居民中的绝大多数,他们仍像进入这世界时一样,并未从神而生;这些人沉迷于罪恶;他们心思的倾向是向着罪,他们立志行恶,任凭自己陷在其中,沉浸于其中,并受其权势辖制。或者可译作“卧在那恶者里面”;就是在撒但这世界之神里面;他们在其影响之下,照着他的意思被引导,由他治理,听从他的招呼和命令;这也是人因悲惨的经历所知道的,也是很容易观察到的:“并且不能领会将来应许给义人的事;因为这世界满了不义和软弱。”(以斯拉二书 4:27

约翰一书 5:20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就是神格中的第二位,他与父平等,与父同一性情;他从父那里、从天上来到这世界,并不是藉着地方的移动,而是藉着取了人性;他是在肉身中来到,或成为肉身,为要借着自己的顺服、受苦和死亡,为他百姓成就救恩;约翰和别人知道这事,因为他们亲自认识他,与他来往;他们亲眼看见他,亲耳听见他,亲手摸过他;他住在他们中间,向他们传道,在他们面前行神迹,这一切都证明他确是他所宣称的;并且也可以知道,弥赛亚必然已经来到,因为但以理所定的七十个七,既然规定了他来的时间,如今早已满了;权杖已经离开犹大,第二圣殿也已毁坏,而这两件事都不应在弥赛亚来到以前发生;又拿撒勒人耶稣就是那位已经来的弥赛亚,这也可以从关于他的特征和他所行的工作中知道。

并且将悟性赐给我们;并不是赐下一个新的理解力官能,而是把新的光赐进悟性里,使人得着属灵之事的知识,就是关于他自己、关于在他里面的神、关于福音真理,以及一切神圣属天之事的知识;因为神的儿子来到世上,是作世上的光,也把属灵的光赐给人。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或如亚历山大抄本、其他一些抄本,以及拉丁武加大、阿拉伯和埃提阿伯译本所作,“那位真神”;就是说父神,他是真神,与外邦人的假神相对,但并不因此排除子和灵;惟有人借着基督,才能得着对他作基督之父、并在基督里作立约之神与父的属灵认识;这就是永生;见马太福音 11:27

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亚历山大抄本和拉丁武加大本省略了“耶稣基督”这几个字;然而可以确定,这里“他的儿子”所指的就是耶稣基督;他是真活神的儿子,并且他自己也是真实的;不但如后文所言,他是真神;他也是真人,有真实的身体和理性的灵魂;并且在履行他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职分上,是真实忠信的;他忠实宣明神一切的旨意,诚诚实实教导神的道;他向那差派他的父尽忠,在为百姓的罪成就和好时维护了父的荣耀;他君王职分的一切施行也都是公义真实的;是的,他就是真理本身,是一切预表的实体,在他里面,一切应许都是是与阿们,他里面也有福音的一切真理和智慧的宝藏。

如今,他的百姓是在他里面;在创世以前,他们就已在隐秘中在他里面,因他爱他们,在他里面拣选他们,把他们交在他手中,在他里面保守他们,并由他代表他们;到了归正时,他们公开地在他里面,因他们在他里面被重新创造,被带来信他、靠他而活,而他也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他里面,正如枝子在葡萄树上;这可由他将圣灵赐给他们、把他的恩典交通给他们,以及他们与他的交通而知道。这是真神,也是永生;就是说神的儿子,因为关系代词“这”最近所指的先行词就是他;他与父和圣灵一同,是真神,有别于一切虚假、虚构或徒有其名的神,也有别于那些仅仅按职分,或按不恰当、比喻意义而称为神的。

基督真实而实在是神;这可从一切神性的完全看出来,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满都居住在他里面;也可从创造和护理这些神圣作为归于他看出来;也可从人向他所献上的神圣敬拜看出来;同时也可从他所拥有的诸名与称号看出来,尤其是“耶和华”这个名,这是受造之物所不能分享的。他又称为“永生”,因为永生是在他里面;也是他把永生赐给他的百姓;而那永生本身主要也在于享受并见他,并且效法他。

约翰一书 5:21 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阿们。 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阿们。要远避外邦人的偶像和拜偶像的事;当时的圣徒因住在拜偶像的外邦人中间,又与他们有亲属关系,加上在他们庙中吃祭偶像之物时所用的自由过大,因而可能被引诱落入其中。也要远避其他一些偶像,就是那些打着基督徒名号的人可能引进来的,如诺斯底派,他们敬拜西门和海伦娜的像;这段经文也可以看作后来罗马教徒引入敬拜画像之风的解毒剂。再者,错误和假教训,既是人心所捏造、也是人所偏爱的,也可以称为偶像,应当加以防备并远离;人的心中私欲,以及世界上一切被世人崇拜的恶事,也都如此;甚至任何被爱得过分的受造之物都是偶像;因此贪婪被称为拜偶像;任何受造之物或事物都不该爱过于神或基督:独一活着而真实的神,父、子、圣灵,唯独他当受敬拜、敬畏和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