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历代志上》第9章引言 前面已经按着以色列诸王记上所载,给出了各支派的家谱,见《历代志上》9:1;接着记述那些从巴比伦被掳之地归回后,首先定居在耶路撒冷的人:有以色列人,见《历代志上》9:2;有祭司,见《历代志上》9:10;有利未人,以及若干祭司和利未人所承担的职责与职分,见《历代志上》9:14。最后,本章又重复记载了以色列王扫罗祖先和后裔的家谱,见《历代志上》9:35。
第1节 这样,以色列众人都按家谱被记数了,……并不是这卷书的作者如今在前几章中所作的记载;因为有两个支派根本没有记述,其余各支派也只是部分记述而已。其实,他们原已有详尽的记录。看哪,他们都写在以色列诸王记上;这不是指正典中的《列王纪》,而是指诸王所吩咐保存得相当详尽的编年史、日记和记事录,前面诸书中也常提到这些文献。作者在神的引导下,从其中摘取适宜保存的内容,把家谱一直记到十个支派被掳的时候;但因那些支派的家谱随着他们一同失落了,所以他不能再往下写,也无从再说什么。至于犹大,这个词应当断开,并照希伯来文重音来读:他们因自己的罪过被掳到巴比伦去;就是因拜偶像,而如今他们又已经归回。作者打算进一步记述他们的情况。
第2节 那些首先住在自己地业、自己城中的居民,……就是最先因古列下诏而从巴比伦归回的人;他们重新享有从前的产业,住在自己先前的城邑,或分配给他们的城邑,或他们自己所拣选的城邑。共有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和殿役。归回的全体百姓,仍像被掳以前一样分为四类:以色列人就是普通平民,属民政体系;祭司是办理圣事的宗教职分人员;利未人是服事祭司的人;殿役则是那些“被献上”的人,正如这词本身所表示的,是为圣所作服役之工的人,如劈柴挑水之类。基遍人就是这样的人,见《约书亚记》9:27;大卫后来也曾指派一些人作这类工作,见《以斯拉记》8:20。
第3节 住在耶路撒冷的,有犹大子孙,也有便雅悯子孙,……因为这两个支派被掳去并归回的人数最多;又有以法莲和玛拿西的子孙,就是那些在耶罗波安引进偶像崇拜时归附犹大的人,或在撒马利亚被沙缦以色围困攻取时逃到犹大的人;这些人后来与犹大一同被掳,如今也一同归回。此外,还有那些在十个支派被掳时一同被掳去、后来抓住古列诏令机会归回的人。
第4节 乌太是亚米忽的儿子,……《尼希米记》11:4称他为亚他雅,虽然那里所记他的祖先与这里不同。这里的家谱是从他父亲亚米忽起,经过暗利、音利、巴尼、法勒斯,一直追溯到犹大。
第5节 示罗的子孙,……并不是因以法莲境内的示罗城而得名,因为这里所说的人属于犹大支派;他们或者是一个名叫示罗尼的人之后裔,见《尼希米记》11:5;更可能的是,他们就是《民数记》26:20所说的示拉族,是因犹大的儿子示拉而得名。所以这里他尔根译本作:“又有示拉支派的人。”长子亚帅雅和他的众子;这人就是《尼希米记》11:5所说的玛西雅。
第6节 谢拉的子孙,……谢拉也是犹大的一个儿子。耶乌利和他们的弟兄,共六百九十人;或者说,他们的族人共有六百九十人,因为这个数字包括前面所提到法勒斯、示拉和谢拉的全部后裔。
第7节 便雅悯人中,……就是那些属于便雅悯支派、与犹大一同被掳去、又一同归回,并且在被掳前曾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有米书兰的儿子撒路;关于他的家谱,《尼希米记》11:7所载与此不同。又有何达威雅的儿子、哈西努亚的孙子;这些人也许各有两个名字,在那里称为约珥和毗大雅。
第8节 又有耶罗罕的儿子伊比尼雅,……还有另外两人,以拉和米书兰,他们的祖先也都记在这里。此外我们别处没有提到他们。他们都属于便雅悯支派,被说成定居在耶路撒冷。
第9节 他们的弟兄,按着家谱,共九百五十六人,……这就是住在那里的便雅悯人总数,远超过犹大的人数,见《历代志上》9:6。这些人都是各父家的族长,在自己父家中作首领;就是前面所提到那七个人,全都是支派和宗族中的重要人物。
第10节 祭司中,……就是那些归回并住在耶路撒冷的祭司。有耶大雅、耶何雅立、雅斤;耶大雅是耶何雅立的儿子,而雅斤在《尼希米记》11:10中也称作雅斤。
第11节 又有希勒家的儿子亚撒利雅,……也就是亚撒利雅的儿子西莱雅,见《历代志上》6:13。他的家谱从希勒家上溯,经过米书兰(在《历代志上》6:12称为沙龙)、撒督、米拉约,直到亚希突。亚希突是神殿的首领,也就是其中的大祭司;这里应当是指亚希突,而不是指以斯拉时代的亚撒利雅或西莱雅,因为那时的大祭司是约书亚。
第12节 又有耶罗罕的儿子亚大雅,是巴施户珥的孙子,……在这份家谱中,耶罗罕与巴施户珥之间省略了三个人:毗拉利雅、暗洗、撒迦利亚,见《尼希米记》11:12;然后才是这里所说玛基雅的儿子巴施户珥。又有亚第业的儿子玛赛;他的家谱从此往上,经过雅哈细拉、米书兰、米实利密,一直到音麦;音麦是大卫所设立二十四班祭司中五个首领之一,见《历代志上》24:14。这人及其祖先的名字,在《尼希米记》11:13中也有记载,只是略有不同。
第13节 他们的弟兄,作父家首领的,共一千七百六十人。这些人与其他祭司合起来,构成这个数字;比住在耶路撒冷的犹大人和便雅悯人加起来还多。他们都是神殿事奉工作中极有能力的人:不仅身体强壮,足以承担祭司职分中某些需要体力的工作;也有刚强勇敢的心志,能欢欢喜喜地着手办理神的事奉,并保守其不致败坏。
第14节 利未人中,……前面已经记述了百姓中的前两类,就是以色列人和祭司;如今本书作者转而记述第三类,即利未人。首先提到的是示玛雅;他的祖先哈述、亚斯利甘、哈沙比雅,都是米拉利的子孙;米拉利是利未的第三个儿子。
第15节 又有巴克巴甲、黑勒施、加拉、玛探雅,……这是另外四位利未人的首领。最后那位的家谱,借着米迦和细基利,一直追溯到亚萨;亚萨是大卫时代的歌唱者,是利未长子革顺的后裔。希勒鲁斯认为其中第一位就是《尼希米记》11:17所说的八卜迦。见《圣名录》401、548页。
第16节 又有示玛雅的儿子俄巴底,……《尼希米记》11:17称他为沙母亚的儿子押大。又有加拉的儿子、耶杜顿的孙子;耶杜顿就是以探,是大卫时代另一位歌唱者。还有以利加拿的孙子、亚撒的儿子比利家;他住在尼陀法人村庄中,就是尼陀法周围的村落,那地方在犹大支派境内,见《历代志上》2:54,《尼希米记》7:26。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指比利家的祖先以利加拿住在那里;也可以指比利家本人,只是要译作“曾住在那里”,因为他如今住在耶路撒冷。
第17节 守门的,……或作看守会幕各门的人,有沙龙、亚谷、达们、亚希幔和他们的弟兄;其中沙龙是首领,统管这四位守门者和他们的弟兄。
第18节 他们从前在王门东边供职,……就是在君王进入圣殿所经过的门口,那门位于东边。这些守门者在被掳归回之后,仍照从前一样被安置在同样的秩序中。他们是在利未营中作守门的;或者说,在利未人的营中供职,这营曾在旷野时围绕会幕安营。七十士译本作:“这些就是利未子孙营中的众门。”这些守门者便是安置在那些门口。
第19节 可利的儿子沙龙,……就是《历代志上》9:17所提到的那人。他的家谱一直追溯到可拉的儿子以比雅撒,见《出埃及记》6:24。他和他的弟兄,就是他父家的可拉族人,因出自可拉而得名,负责事奉的工作,看守会幕的门,直到圣殿建成。他们的列祖曾管理耶和华的营,就是利未人;利未人是耶和华的军队,他们的事奉也被描写为争战,见《民数记》4:5。他们看守入口,不许不洁净的人进入会幕;也不许祭司以外的人进入祭司院;或者如金基所说,也包括至圣所的入口。
第20节 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从前作他们的首领,……就是管理这营、管理利未人,并作他们中间的首领。这里应当是指摩西时代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他继承父亲担任这一职分,见《民数记》3:32。虽然有人如金基所说,认为这不是祭司非尼哈,而是另一个同名的利未人;但既然经文说他是“从前”的人,就很可以理解为那位非尼哈。又说,耶和华与他同在;就是神激发他为自己的尊荣和荣耀大发热心,帮助并坚固他去行神的旨意和工作,尤其是在心利那件事上,见《民数记》25:7。他尔根译本作:“耶和华的话帮助他。”这话也可用来鼓励如今担任同一职分的人。
第21节 米施利米雅的儿子撒迦利亚,……有人认为这是指大卫时代的一个人;但看起来更像是指巴比伦被掳之后的人,见《历代志上》26:1。虽然如此,他和他的弟兄所任的职分,原是大卫时代所设立的,如今仍照旧遵行其秩序。他是会幕门口的守门者;也就是总守门的人,看守那门。或许是通往外院的门,以阻止一切不洁净的人进入;也可能是通往祭司院的门,使除祭司外无人可以进去。
第22节 凡被拣选在各门作守门的,共有二百一十二人,……这是照大卫时代所定的数目,不可少于这个数字。这些人都按家谱记在各自的村庄里,就是他们所居住的地方。大卫和先见撒母耳派定他们各尽其职;这制度最初是先知撒母耳拟定,再传给大卫,由大卫付诸实行,并要恒常永久地遵守。
第23节 这样,他们和他们的子孙都看守耶和华殿的各门,……那些在大卫时代被派看守殿门的人,他们的后裔承继了这一职分,因为这是世袭的;就是会幕之殿,按着班次看守。在大卫时代,那会幕设在基遍;后来在圣殿建成以前,又另有一座设立起来。
第24节 守门的分在四方,……因为照《历代志上》9:22的他尔根译本,共有二十四班:向东、向西、向北、向南;同一译本又说,东边六班,西边六班,北边六班,南边六班。
第25节 他们住在村庄里的弟兄,……就是分派给他们居住的人,要每隔七日,按时来与他们一同供职;也就是说,他们每周换一班。旧班次卸下职务,新班次就从所住的村庄前来接替,而旧班次则回到自己的村庄去。
第26节 这四个利未人作首领的守门者,各有定职,……这四位首领统管那二百一十二人,而他们自己之上另有一位总管,见《历代志上》9:17。这四个人从不轮换,也不到乡村去;他们总是在圣所现场,坚守职任,监督其余的人。并且他们管理神殿的房屋和府库;见《历代志上》26:20。
第27节 他们住在神殿的四围,……住在殿外墙四周的房间里,好就近办理职任;因为看守的责任在他们身上,要守卫神殿。并且每日早晨开门也是他们的职分;就是说,殿山的门和妇女院的门由他们开启。至于其他的门,正如莱特富特博士所说,那是祭司所负责的。在第二圣殿时期,据说便基别负责晚上关门,因此早晨开门也归他管理。参《圣殿事奉》第7章第1节;《米示拿·舍客勒》5章1节。
第28节 他们中间有人负责管理事奉所用的器皿,要按数目将器皿带进带出。这些器皿是祭司献祭时使用的,由利未人拿给他们,用后再送回原处。
第29节 其中也有人被派监管器皿和圣所的一切器具,……这些都交托他们照管;遇有需要时由他们发出,使用完毕后,他们也负责查验是否归还。还有细面、酒、油、乳香和香料;这些都是素祭、奠祭等所用之物,见《历代志上》26:20。在第二圣殿时期,亚希雅负责管理奠祭,见《米示拿·舍客勒》5章1节。
第30节 祭司的子孙中有人调制香膏。因为虽然利未人负责管理香料,却不可用这些香料调制膏油,只有祭司才可以,见《出埃及记》30:23。
第31节 利未人中有一个名叫玛他提雅,是可拉族沙龙的长子,……关于沙龙,见《历代志上》9:19。他有定职,管理盘中所做的物;就是用盘做的素祭,因此他也负责细面、油和乳香,必要时交给祭司使用,见《利未记》2:5。七十士译本作:“管理大祭司盘中祭物的工作。”仿佛这里特别指大祭司的素祭,见《利未记》6:20。我们在《米示拿》中也读到大祭司的供物用这个词来表达;这个词的意思不是“盘”本身,而是指盘中煎炸的祭物。便米勒在此处说,这人是一位大祭司,每日献上伊法十分之一的素祭,一半在早晨,一半在晚上,正如《利未记》6:20所说;但这不可能,因为经文明说他是利未人。参《米示拿·米拿霍特》11章3节;《常献祭》1章3节;舍林汉《米示拿·赎罪日》2章3节,第16页。
第32节 他们弟兄中还有哥辖子孙,负责陈设饼,每安息日预备这些饼,……就是那每周陈列在约柜前陈设饼桌上的十二个饼;旧的撤去,新的摆上。这些利未人的工作,就是制作陈设饼,并每周预备妥当,好供祭司摆在桌上;实际摆设这事不是他们作,而是祭司作。在第二圣殿时期,这项工作由迦母家负责。见《米示拿·舍客勒》5章1节。
第33节 这些人就是歌唱的,是利未人各父家的首领,……他们中还有一些人从事歌唱,作诗班长,主持这项事奉,见《历代志上》6:31。他们住在房屋中,得以免除别样的工作和事奉;他们就住在圣殿的房屋里,好就近执行自己的职任,也免得沾染污秽,不适于事奉。因为他们昼夜办理这事;他们中总有人在作诗、唱诗颂,或教导别人怎样唱。
第34节 这些利未人的族长,在他们的世代中都是首领,……就是本章前面所提到的一切人。他们住在耶路撒冷;总是居住在那里,不像较低等的利未人那样轮流到乡村去,因为他们的职分要求他们常驻城中。他们是守门的、歌唱的等人的首领,负责监督并指导其余的人。
第35节 第35至44节。基遍有基遍的父亲住在那里,……他的名字在这里提出来,而《历代志上》8:29并没有写出。就是耶利;他妻子的名叫玛迦;与那里所记相同,不过这里称她为他的姊妹,正如妻子有时也会这样称呼,见《创世记》20:2。从这里直到本章末了,是重复记载以色列王扫罗祖先和后裔的家谱;这样写是为了承接并连接随后关于犹大诸王的历史,这历史从本书开始,在下一卷继续,直到巴比伦被掳,见《历代志上》8:29及其注释。
第36节 :- .
第37节 :- .
第38节 :- .
第39节 :- .
第40节 :- .
第41节 :- .
第42节 :- .
第43节 :- .
第44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