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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 第 16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Mark 16

第1-8节 第十六章(1-8)安息日过后。——参见马太福音 28:1-8 注释。“雅各的母亲马利亚”(不像马可福音 15:40 那里作“雅各和约西的母亲”)一如先前,对应于马太福音 28:1 的“那个马利亚”。“撒罗米”也如先前一样,只见于圣马可的记载。

第2节 (2)太阳出来的时候。——按字面是:太阳已经升起的时候。乍看之下,这与圣马太所说“天还黑的时候”似乎略有出入。然而,清晨的薄雾,或前一日曾笼罩那城之幽暗的部分延续,都完全可以用来调和这两种记述。

第3节 (3)她们彼此说……——按字面是:她们彼此正在说。这些话正要到她们嘴边,那时她们举目一看,就见石头已经滚开了。

第4节 (4)因为那石头原来很大。——这些话曾被解释为说明她们先前发问的缘故,但更自然的看法似乎是:圣马可借此说明他为何用了“滚开了”这个词,而不是仅仅说“挪开了”或“移去了”。

第5节 (5)一个少年人坐在右边。——圣马可如此描写那位,圣马太(马太福音 28:1)则只是简单称他为“主的使者”。

第6节 (6)不要惊恐。——这些话与马太福音 28:5-8 大体一致,但省略了对妇女们更充分的提醒,就是要她们记念主还在加利利与她们同在时所说过的话。

第8节 (8)她们又发抖又惊奇。——按字面是:战抖和惊骇抓住了她们。

第9-11节 (9-11)先向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现。——参见约翰福音 20:11-18 注释;但要注意,圣马可所记她是耶稣“曾从她身上赶出七个鬼来的”这一点,并非取自圣约翰,而是出于路加福音 8:2

第9-20节 (9-20)耶稣复活了,清早……——参见马太福音 28:16-20 注释。以下这些经文的历史,在各方面都很引人注目。它们不见于两份最古老的抄本——西奈抄本和梵蒂冈抄本——在许多其他抄本中也被标为可疑,并且在一些译本中缺失。在其中一些抄本里(如梵蒂冈抄本),在马可福音 16:8 与路加福音开头之间还留有空白,仿佛抄写者暂停了工作,等待材料补足。耶柔米已经注意到这一缺失,并说“几乎所有希腊文本都省略这些经文”。优西比乌也说,对“准确的抄本”而言,事实正是如此;而优西比乌与亚扪纽为查考而编制的平行经文表,也没有提到这些经文。

另一方面,爱任纽(约主后 170 年)提到了它们;它们也见于亚历山大抄本、剑桥抄本,以及另外十二份安色尔体抄本中,而这些抄本几乎(有人说完全)与那两份省略它们的抄本一样古老。当我们转向内证时,就会发现:这段叙述到此之前一直紧密跟随圣马太的脚踪,现在却成了一个高度浓缩的摘要,概括了圣约翰所记主向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现之事(马太福音 20:11-18),圣路加所记往以马忤斯路上的事(路加福音 24:13-35),主向十个门徒显现之事(约翰福音 20:19-25路加福音 24:36-43),马太福音 28:16-20 所记给十一门徒的使命,以及路加福音 24:50-53 所记的升天。对这些事实,可以有两种解释。

(1)我们可以设想,这卷福音书的作者曾写过两份抄本,其中一份未完成,止于马可福音 16:8;这份落到一些人手中,他们把它作为完整本抄写下来,于是就成了那些缺少这些经文之抄本的原型;而包含后续经文的那些抄本,则是依据更完整的文本写成,而那更完整的文本是圣马可自己所写。(2)这卷福音书原本已由作者写完,却因某种缘故,无论是意外还是有意,受到了残损;于是一些抄写者忠实地照此残本复制,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最好给它作某种补足,就把他们在其他福音书中所见的材料加以浓缩,写成结尾。在这两种假设中,后一种似乎更为可信。鉴于这些事实,最好把注释大体保留给那些在别卷福音中出现、并且大概更接近原始形态、也肯定更加完整的记载。

第12-13节 (12-13)这事以后,耶稣变了形像向他们显现。——参见路加福音 24:13-35 注释。

第14节 (14)后来向十一个门徒显现。——参见路加福音 24:36-43 注释。

第15节 (15)他又对他们说。——参见马太福音 28:16-20 注释。然而,圣马可所记有许多明显独特之处,因此使人想到,这也许是指另一次场合。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凡受造的。——更好译作:传给一切受造之物。当然,这话的普世性仍受事情本身性质的限制。

第16节 (16)不信的必被定罪。——更好译作:必被定罪。这个希腊词未必含有英语该词后来所附带的那种不可逆转、无穷无尽之定罪观念。

第17节 (17)说新方言。——这一点值得注意,因为这是福音书中唯一明确提到五旬节恩赐之具体形式的经文。不过,圣灵的应许本身在我们主的教导中一向十分突出(路加福音 11:13约翰福音 14:17约翰福音 14:26),并且从使徒行传 1:8 看来,在复活与升天之间,这应许曾特别被重申。至于这恩赐本身的性质,参见使徒行传 2:4使徒行传 10:46使徒行传 19:6哥林多前书 12:10哥林多前书 14:4-26 注释。

第18节 (18)手能拿蛇。——圣保罗在米利大岛上的事,是此类情形唯一有记载的实例(使徒行传 28:1-6)。我们会记得,从前制服“蛇和蝎子”的权柄就已经赐下了(路加福音 10:19)。若喝了什么毒物……——新约中对此并无记载实例,但关于圣约翰被人递上毒杯的传统,正可作为说明。

第19-20节 (19-20)主耶稣和他们说完了话以后。——参见路加福音 24:53 注释。我们记得,圣马太并未记载升天之事(参见马太福音 28:20 注释)。圣马可与圣路加都简略记下了这事。圣约翰则在他所记主的话中暗示了这一点(约翰福音 6:62约翰福音 20:17)。使徒行传 1:3-11 则以更详尽的方式叙述此事。最后两节的措辞形式,以及用“主”而非“耶稣”,使人想到,它们可能是后来加到关于我们主生平和教训之原始记录上的补充。(参见路加福音 7:13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