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1-5节。这些经文是整卷预言的引言。神已经向以色列显明了祂的爱;以色列本应作出相称的回应,然而相反,以色列却滥用了神的慈爱。(1) 默示。参见以赛亚书 13:1;耶利米书 23:33-40;撒迦利亚书 9:1;12:1 的注释。玛拉基。参见导论。
第2节 (2) 我曾爱你们。即,已充分显明我对你们的爱。先知接着说明神如何显出如此大的爱的明证。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吗?从这事实看,人或许会以为他们应当享有相似的特权;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却爱雅各,(3) 恶以扫……这里并未触及神爱雅各、恶以扫在伦理上的原因,而这对论证也并非必要。先知所要着重的是神对以色列的爱;他提到对以扫的恨,不过是为形成强烈对比。这里所指的是以色列和以东这两个民族,而不是雅各和以扫这两个人。这段经文在诗篇 137:7 的话中得着生动说明,那诗是被掳归回之后写成的:“耶路撒冷遭难的日子,以东人说:拆毁,拆毁,直拆到根基!耶和华啊,求你记念这仇!”(关于保罗如何运用玛拉基的话,参见罗马书 9:13 的注释。)使他的山岭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野狗……这里究竟指哪一历史事实,尚有一些争议。但综合耶利米书 49:7;49:17-21,并与耶利米书 25:9;25:21 相较,我们大体上可以合理推断,这里所指的是尼布甲尼撒对以东人的征服。大鱼。更好译作“野狗”。七十士译本和 Gesenius 依据一个发音相近的阿拉伯词,把这词译作“住处”。
第4节 (4) 以东人却说。更好译作“若以东说”。我们现在虽被毁坏。更好译作“我们虽被打碎”。以东徒然企图恢复自己,这些企图将被视为神因其邪恶而向这民族发怒的明证,因此它将得着“罪恶之境”“耶和华永远恼怒之民”这些称号。“境”意为“边界”“疆土”;拉丁文为 fines。Keith 在《预言的证据》309、310 页论到这预言按字面应验时,写道:“在记述基督以前约三百年德米特里入侵以东地时,狄奥多罗斯形容那地是荒漠,居民无房可住;他也没有提到那地区除彼特拉之外的任何城市。然而,约瑟夫所列举在罗马人入侵巴勒斯坦时仍存在于彼特拉阿拉伯的一些城市名称、罗马帝国晚期以彼特拉为首府并为都会主教驻地的巴勒斯坦第三行省的十八座城市名称、D’Anville 地图上标出的城镇,以及 Burckhardt 和 Laborde 所记载以东仍存的城邑遗址,都证明以东在被穷乏之后,确曾再度归回并重建那些荒凉之处;同时,那些至今仍可见、仍有名称的‘毁坏的城邑和地方’,也表明这些荒废之地虽然照着预言被重建,却又如同预言所说再度被拆毁,如今成为彻底荒凉中的‘废墟之地’。”
第5节 (5) 你们必亲眼看见。比较诗篇 37:34;52:6;91:8 等表达。对个人如此,对国家也是如此:安然站立并亲眼见敌人毁灭,被看作是神恩待的记号。耶和华必在以色列境界之外被尊为大。有些人译作“愿耶和华被尊为大”,如诗篇 35:27;40:16;另一些人译作“耶和华为大”,即祂已施展祂的大能。后者在此似乎更合宜。从边界。有人说应译作“在边界之外”。这种译法并不符合该表达的用法;它只是意为“在……之上”或“越过”。(比较耶利米书 4:6。)其意似乎是:耶和华特别在以色列边界上方盘旋保护,如今祂显为大,因为祂恢复了以色列,却毁灭了那不敬虔之以扫后裔的民族性。“以色列的边界”是有意与“罪恶之境”形成对比。玛拉基书 1:6;2:9。祭司职分受责备。本段各部分之间关系紧密,因此应当作为一个连续段落来读。其分段为玛拉基书 1:6-14;2:1-9。
第6节 (6) 儿子。神在申命记 32:6;32:18 明确称为以色列的父。(比较出埃及记 4:22:“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主人。比较以赛亚书 1:3。我的尊荣。即,我当得的尊敬。我的敬畏。即,你们对我的惧怕。惧怕有两种:一种是奴仆式的,所怕的是刑罚,不是过犯;一种是儿女式的,所怕的是过犯。神向祂儿女所要求的敬畏和爱,就是那喜爱事奉祂的尊崇,以及那惧怕冒犯祂的爱。
第6-14节 (6-14) 先知因亵渎神名而发出的责备,是向祭司这些负有责任的人说的,但也适用于全体国民。
第7节 (7) 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直译是“献上”。食物。这不是陈设饼,因为陈设饼并不是献在坛上的。此处译作“食物”的词,在阿拉伯文里意为“肉”;在希伯来文里意为“一般的食物”。这词用于平安祭中焚烧的脂油部分(利未记 3:11;3:16),在那里译作“食物”。(见该处经文。)在利未记 21:6;21:8;21:17;21:21-22;22:25 中,它用于祭物总称,但那里不一致地译作“饼”。污秽的。这希伯来词在摩西五经中并不以这意义出现,但在但以理书 1:8 的反身语态中,我们见到它表示“使自己被食物玷污”;在本节则以主动语态出现,意为“污秽了你”。上下文表明,“污秽的食物”意为“不适合献上的食物”。
“污秽了你”与“亵渎了〔我的名〕”(玛拉基书 1:12)同义,因为在希伯来圣经中,“神”与“神的名”常常是等同的表达(比较玛拉基书 2:5)。Keil 将“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上”错误地译作平行于“藐视我名的人”,并在某种程度上视之为解释后者;而他认为“你们在哪里藐视了你的名?”“我们在哪里污秽了你?”这两个问题的实际回答,是“因你们说……”等语。
他把整段译成:“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你们这些藐视我名的祭司!’你们却说:‘我们在哪里藐视了你的名?’‘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你们却说:‘我们在哪里污秽了你?’(答)〔你们藐视了我的名,污秽了我〕,因为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这种译法的错误,在于假定“不带冠词的‘献上污秽的食物’”可以平行于“带定冠词的‘你们这些藐视我名的祭司’”。其实,英文译本在这里完全正确。我们仅作最轻微的措辞调整,并加上为使意思完全清楚所需的括注,重述如下: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祭司啊,你们藐视我的名!”〔这是先知向祭司发出预言性责备的开头;但依照先知生动的写作风格,他们被设想为在他刚说出第一句时便打断他。〕“可是”〔藐视神名的人!
〕你们说:“我们在哪里藐视了你的名?”(答)“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你们却说:“我们在哪里污秽了你?”(答)“如今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这岂不为恶吗?”等等。说。即,你们的行为表明你们心里就是这样想的。“这是他们内心的思想……他把这些思想化为突兀、大胆、刺耳的话,使他们因其丑恶而受惊,仿佛在说:这正是你们行为的意义。他揭示了那白粉外表之下潜伏的虫蛀与腐朽。”Pusey 语。桌子。即坛,正如以西结书 41:22:“这就是在耶和华面前的桌子。”(比较结 49:16。)]
第8节 (8) 若。更好译作“当”。瞎眼的……瘸腿的……有病的。这与利未记 22:22 等相违。现在,为要向他们显明他们冒犯神威严之罪是何等严重,先知就问他们:他们若将这样不健全的牲畜献给他们的省长,还能指望蒙悦纳吗?省长。这希伯来词大概源于外来语,但早在所罗门时代就已用来指犹大的省长(列王纪上 10:15)。关于《列王纪》成书年代,参见该书导论。
第9节 (9) 本节带有严厉的讽刺意味。这里特意用“神”而不用“耶和华”,是要与上文提到的人间“省长”形成对比。意思是:“你们知道自己不敢这样轻慢地对待你们的人间省长;那么,这样无礼的行为在神这全地的审判者面前,怎会有蒙恩的指望呢?”好叫他恩待我们。这些话也许是指祭司祝福中的措辞(民数记 6:24)。我们。先知像摩西那样,把自己包括在百姓之中(出埃及记 34:9):“又求你赦免我们的罪孽和罪恶”;事实上,神自己也曾把摩西包括在内(出埃及记 16:28):“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们不肯守我的诫命和律法,要到几时呢?”这祸是你们手下所行的。更好译作“这事是由你们造成的”。“由你们”因位置而得强调。意思是:“正是借着你们(祭司)这些本该正确引导百姓的人,才招致了这可耻的行为。”或者,考虑到玛拉基书 1:8 和 1:10 的措辞,我们也许应这样译:“这〔可鄙的祭物〕乃是出于你们的手!”这里“这”是轻蔑性的,犹如拉丁文 istud。无论哪一种理解,这一句都是插入语,因此“他岂能看你们的情面吗”必须与前面的“恳求神恩待我们”紧密相连。他岂看你们的情面吗?更好译作“他岂会因你们的缘故而向任何人施恩吗?”也就是说,当你们行出这样的事时,还能算是配作代求的人吗?这个问题当然实际上是否定的。(比较撒迦利亚书 4:10。)
第10节 (10) 许多注释家认为,先知此处是在说:就耶和华从他们的供物中所得的喜悦而言,圣殿不如关上为好。甚愿你们中间有一人关上殿门,免得你们徒然在我坛上烧火。持上述见解的人会把这句译作:“但愿你们中间哪怕有一人把门关上,免得你们徒然点燃我的坛火。”“徒然”如同 δωρεάν(加拉太书 2:21)。按这种解释,本节中的责备与以赛亚书 1:11-15 十分类似。但“甚至”一词只能指“你们”(Keil 另有看法),而这在我们看来几乎足以否定那种解释。因为我们只能勉强把它解释为:“但愿在你们这些本该推动神事奉的人中,竟有一个人会〔既然祂的事奉如今已成 mockery〕关上……”因此,我们倾向于保留古老英文译本的简单译法。在那种情况下,“甚至在你们中间”(或许更好作“就在你们中间”)的意思是:“甚至在你们这些以服事我为职责、也本该以此为最大喜乐的人中间”;在那样的语境里,这种理解非但不牵强,反而最为自然。因为白白地。比较撒母耳记上 2:13-16 中祭司的态度。
第11节 (11) 本节没有动词,就语法规则而言,其中的分词既可译为现在时,也可译为将来时。若把这些话理解为指现在,我们就会遇到一个无法克服的困难:在玛拉基时代,主的名无论怎样都不能说是在全地为大,也不能说在各处都有人向祂献上纯洁的祭物。我们也不能像许多注释家那样,以为这里所指的是外邦人的礼仪,虽然借着偶像无知地献给独一真神。(比较蒲柏那首普世祷文:“万有之父,在各世代、各地土,受圣徒、野人、智者敬拜,无论称耶和华、朱庇特或主。”)因为经文丝毫没有暗示有这样的意思;而且,这种思想也完全不属于旧约,旧约总是把异教礼仪看作极其可憎之物,并总是把外邦人归附真神敬拜看作将来的事。因此,我们只能把这些话理解为对将来以色列被弃绝、外邦人被召的预言。在各处。与那独一之地形成对照(申命记 12:5-7)。
(比较我们主对撒玛利亚妇人的话:约翰福音 4:21-24。)必有人奉我的名烧香……这固然是这些词的一种可能译法;但这希伯来词在别处并不用作“香”,按利未记 1:9 所用动词的被动分词,它更自然可译作“被焚烧”。因此,Pusey 博士在此处的脚注很值得一读,事实上他的脚注通常都如此。故我们宁可把这句话理解为:“必有供物焚烧归于我的名,就是洁净的供物。”无论如何,除非我们期待将来普世重新设立物质祭牲的献祭,否则这两种表达都必须按属灵意义来理解;其实,这也是解释此类经文唯一合理的方式。
(参见撒迦利亚书 2:6-13;3:8-10;6:9-15,尤其是 14:16-21 的注释。)因此,若有基督徒想援引本节支持他们在教会中烧香的习俗,他们也必须照着撒迦利亚书 14:16-21,每年上耶路撒冷守住棚节。这里的“供物”,如前一节一样(比较撒母耳记上 2:17;以赛亚书 1:13),指一般的祭礼礼物,而不是相对于肉祭而言的素祭。“洁净”一词带有强调意义,并不是像特利腾会议所说那样,指弥撒中无血的祭与流血祭相区别,而是与“污秽的”(玛拉基书 1:7)相对。
以上这些评论并非出于争辩的精神,不过是为了真理的缘故;并且,免得有人以为这种解释是由特利腾会议首创的,我们请读者参阅 Pusey 博士的注释,他在那里借着游斯丁、爱任纽、希波吕托、居普良、耶路撒冷的居里罗、金口约翰、奥古斯丁,以及特土良、优西比乌、狄奥多雷特等人的引文,表明这是 quod semper, quod ab omnibus, quod ubique。因此,那些宁可偏爱所谓权威而不看冷静批判结果的人,就必须不同意我们。
第12节 (12) 你们却亵渎。更好译作“你们却亵渎它”,即“我的名”(玛拉基书 1:11)。据犹太传统说,这里的“它”是“我”的委婉说法。神祭司现今轻蔑的行为,与预言中外邦列国的敬畏形成对照。其上的食物……其上的食物,与玛拉基书 1:7 的“食物”同义。这表明他们认为它是可藐视的,因此不肯费心献上律法所规定的祭物。
第13节 (13) 你们又说。更好译作“你们又说”。你们嗤之以鼻。更好译作“你们向它吹气”,即,以轻蔑对待它,正如我们说“嗤之以鼻”。圣殿的事奉,本该是他们最高的特权和喜乐,他们却视之为重担、为可藐视之物。“拿来”应作“拿来”。被撕裂的。这词 Gâzûl 在别处意为“偷来的”(申命记 28:31),或“被抢夺的”,即“被掠夺的”(申命记 28:29)。它在这里也许并非完全不可能是 trêphâh“被撕裂的”的一个较晚用词(比较相关的阿拉伯词 ajzal,“背上擦伤”),但在圣经后的犹太文献中并不是这样用。相反,拉比传统使用我们这个词时,明确指“偷来的”不可献为燔祭。
例如《Sifrâ》(Vayyikrâ, Perek 6, Parashta 5, ed. Weis 7 b)注释利未记 1:10 的话时说:“‘从羊群中’、‘从绵羊中’、‘从山羊中’:这些词都是限制性的,也就是排除有病的(另比较玛拉基书 1:8)、年老的、心里已经献给偶像的、以及被自己污秽沾染的;‘它的供物’〔英文作 his offering,比较撒迦利亚书 4:2 注〕,是要排除那偷来的。”(也见《巴比伦塔木德》Baba Kamma 66 b。)英文译本在以赛亚书 61:8 的译法也是本于此,并且有《巴比伦塔木德》Sukkah 30a 以及耶柔米和路德的权威支持。
也许人们之所以倾向于献一只偷来的牲畜,是因为它很可能带有记号,使小偷不敢拿去卖钱,免得被认出;于是他就把不得已装作美德,把那无法以别的方式处置的东西拿来献给神。
第14节 (14) 有人认为本节提到了两种情形。第一,一人行诡诈(把母的献作燔祭,这是违背律法的,而他的群中却有公的);第二,一人许愿(要献平安祭,这种祭无论公母都可以,只要没有残疾,见利未记 22:23),却献上一只有残疾的牲畜。但更好的是把它理解为只提到一种情形,即:某人许了愿,在群中有公的,却献上一只有残疾的母的。若是无残疾的母的,也可作为还愿祭;但无残疾的公的更贵重,因为它可以献为燔祭,而母的则不能。至于有残疾的母的,则是最差的,实际上也是不合法的。人并非必须许愿;但若许了愿,他的供物就应当是最好的,正如他绝不敢把不是最好的东西献给君王或统治者(玛拉基书 1:6)一样。那么,那些明明拥有最好的,却故意向神许愿,随后又把最差的献给祂的人,该是何等可咒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