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1)保罗、西拉瓦努和提摩太。第一次书信的寄信团体尚未解散。这证明第二封书信写于第二次宣教旅程结束之前,因为此后我们就不再读到西拉瓦努与保罗同在。这里的问安语与前书完全相同,只是帖撒罗尼迦后书1:2末尾那一句,在前书中被误加了进去,而在这里才放得恰当。回到“页首”
第3节
(3)弟兄们,我们该常为你们感谢神。这里的感谢被看作一种已经承担的实际债务,若不偿还,便是不诚实。因为。这是说明为何说“这是合宜的”,并不只是接在“感谢神”之后;若只是那样,“这是合宜的”这句话就显得过于无力,因为其中所含的意思并不超过“我们理当如此”。最好的意译是:“我们感到有责任为你们感谢;而事实上,我们这样做也确是合宜的,因为……”大大增长。原文是一个充满热情的词:“增长到超越一切界限。”这是取自植物或动物生长的比喻。这正是保罗上次写信时所挂虑的一点:那时他们的信心还有不足之处(帖前3:10)。爱心。在这里,保罗也记得他在前书中对他们所说的话,在那封书信里,他曾用整整一段论到弟兄彼此之间的爱。“你们众人每一个人的”这一说法很值得注意,表明使徒对每一个归信者都有个别的关怀。正如使徒性的教导是私下向每一个基督徒分别提出的(帖前2:11),照样,他们如今也得知每一个基督徒各自的长进情形。那些曾引出帖前3:12、帖前4:6-10、帖前5:12-14之类经文的分歧,显然都已止息,彼此相爱的心正在倍增。回到“页首”
第4节
(4)甚至我们自己。为何保罗和他的同工比别的朋友,或甚至比帖撒罗尼迦人自己,更不大可能这样以他们为夸耀呢?可能是因为称赞自己所结的果子,几乎像是在称赞自己;但更可能的是,因为写信的人先前曾在这一点上有所顾虑并表达过忧心:这与帖后1:3的思路更相合。在神的众教会里因你们夸口。不仅是在向神感恩时这样(虽然“众教会”公共崇拜中的赞美之辞,或许也包括在内),也是在对别人谈论时,在哥林多或别处也是如此;同样地,保罗也曾向帖撒罗尼迦人“夸奖”哥林多人(林后9:2)。你们的忍耐和信心。事实已经充分证明,保罗再没有理由忧虑,那试探人的借着逼迫而施行的试探,并没有使使徒的劳苦归于徒然(见帖前3:5)。“忍耐”在新约中并不是温顺消极的顺服,而是一种英雄式的坚忍。这里的“信心”几乎等同于“盼望”,只是它指出了这种盼望的根据,即对永生神的信靠;它也包含忠信的意思。逼迫和患难。这两个词的区别在于,“患难”是更一般性的,并不一定含有个人敌意;“逼迫”则表示有一群人正在组织积极的行动来骚扰教会。写这封信的时候,他们仍在“忍受”这样的逼迫。回到“页首”
第5节
(5)这正是……原文在热切的文气中省去了这些连接词,这一句几乎是用同位语的方式附加在“你们所忍受的一切逼迫”之后;其效果如同英语中用破折号所表达的:“你们所忍受的这一切逼迫,正是神公义审判的明证……”神公义审判的凭据,并不太在于帖撒罗尼迦人的信心和爱心的活力与增长,而更在于他们受逼迫这一事实本身;这样的逼迫本身就预示了在末日神公正的审判将如何判决。“公义”这个形容词不宜被赋予过重的意义,好像这里是说“神审判之公义的明证”;重点只是先指出一位公平的审判者将可能作出怎样的裁决。叫你们可算配得。这里表达的不是神将来的审判所产生的结果,而是忍耐受苦本身所产生的结果;这些受苦显明那审判将会如何。“算为配得”(或也许更好说“宣告为配得”)事实上就是“审判”或判决本身。
“你们如此受苦,使我们能够预见神公正的判词:就是你们将被宣告(希腊文时态指出那是一个明确作出判断的时刻)适合领受神的国。”这里“算为配得”这个词,与神学上“功德”的问题毫无关系。神的国。这原是初次在帖撒罗尼迦传道时一个突出的主题(见《帖撒罗尼迦前书》导论)。那么,帖撒罗尼迦的基督徒现在还不在神的国里吗?是的,但只是作为国民;将来他们所配得的,不是进入这国,而是承受这国本身,也就是说,承受它,成为其中作王的(参提后2:12中的平行论证)。你们也为这国受苦。保罗在关系从句中很喜欢用这个“也”字;它使关系从句和先行词的联系更为紧密,从而更清楚地显出受苦与作王之间那种生命性的关联。
他们是“为着这国”受苦,不只是为了得着它,也是为了它的缘故,为保卫它而受苦,因自己是这国的公民而受苦,为扩展它的权柄而受苦。回到“页首”
第6节
(6)因为这原是。直译是:“若果真这是公平的。”这是保罗常用的一种说法,当他要根据某个他知道读者也会承认的事实来论证时,常这样说(如罗8:9)。“你们所受的逼迫,清楚表明神公正的判决将是什么,就是祂必宣告你们为配;除非你们否认(而你们并不会否认)这样一件事是公平的:即以患难报应那施逼迫的人,以安息报应那受逼迫的人。”上下文表明,保罗并不是说一切受苦都应当得着福乐作为回报;但他确实把这看作一种众所公认的公平原则:当人是为神国的缘故受苦时,神将来应当如此赏报他们。在神看来。这样的报应制度在人看来是公平的;难道在神眼中反倒不像公平吗?圣经总是表明,人的良心有能力辨认神行事的原则:凡对人是公义的,对神也是如此,反之亦然。回到“页首”
第7节
(7)与你们同得安息。为什么说“与我们”呢?这显出他们对帖撒罗尼迦人当前试炼的同情,因为这意味着写信的人自己也已经借着同样的试炼赚得了,或正在赚得(见徒18:12)那样的安息。“安息”(或“舒缓”)是与逼迫使他们一直承受的“紧张压力”相对的。这样的“安息”要到审判之日才会完全实现。从天上。保罗似乎特别喜欢提醒人注意“主耶稣”(用祂人性的名字,以表明祂对苦难者的体恤)将要从何处显现(见帖前1:10;帖前4:16)。同祂有能力的天使。直译是:“同祂能力的使者”,即那些受托掌管并执行祂权能的天使。众天使随同而来,不只是为了威仪,也是为了执行神的旨意(见太13:41;太13:49;太24:31)。回到“页首”
第8节
(8)在火焰中。多数批评家都同意这里应当改变标点,把“天使”后面的逗号去掉,而把逗号放在“火焰”之后。这里的火焰并不是施行报应的工具,也不是地狱的火,而是神同在常见的图像性属性(出3:2;出19:18;但7:9)。施行报应。原文中的这个表达,据说在希腊文献中除以西结书25:14外别处找不到(虽然希伯来文在民31:3中有一个几乎完全对应的说法),因此很难准确断定其意义。它当然不是“报私仇”的意思,好像我们的主怀着个人怨恨来发泄报复。它的意思似乎是“施行应得的报偿”,也就是为每一个人指定公义所要求他必须付出的补偿。这个“报应”一词本身,只能表示代替别人而施行的报应。参帖前4:6和诗79:10。不认识神的人。照希腊文,下一句前面“那些”一词也应重复一遍。
这样就把罪人分成两类:“那些不认识的人”和“那些不顺从的人”。比较弗4:17-18和帖前4:5可见,前一类是指外邦人;比较罗10:16、罗10:21(以及许多别处)可见,不顺从乃是犹太人的特征。这里希腊文所用的否定词表明,他们之所以要受刑罚,正是在于这无知和那不顺从;因此,当然只有那些自甘无知的外邦人,那些本来可以归向真神却选择仍作外邦人的人(罗1:28),才是忿怒的对象。这里从上下文看,保罗主要想到的是那些实际逼迫真道的外邦人和犹太人。不听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福音的人。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说法;可参看相关经文。福音,就是“喜信”,其中不仅包含事实的陈述,也包含一个要人顺从的律法呼召,而这律法正是由这些事实引出的。甚至接受福音中的应许,也要求人有顺服(参路24:47;徒11:18;启22:3)。
这里特别称它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福音”,因为犹太人(他们构成这类罪人的主要部分)的罪,正是在于故意弃绝耶稣为基督。回到“页首”
第9节
(9)他们要受永远沉沦的刑罚,这就具体说明了所要施行的“报应”。但“沉沦”一词并不是绝对孤立地作为“灭绝”的同义词使用。单就这一段经文本身,并没有理由使我们认为失丧者会按这个词通常的意思被“毁灭”。他们乃是要“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受到毁灭”,也就是说,永远与之隔绝。这里“主的面”,更直译地说就是“主的脸”,以及“祂权能的荣光”,都是取自东方君王宫廷的比喻,在那里只有蒙恩宠的臣仆才得以常在君王面前,与君王亲近相处。将来与基督亲密相交,这是赐给一切得救者的,也是神原本要赐给失丧者的理想心意,因此被逐离这亲近,本身就是一种积极意义上的“毁灭”。但对于那些盼望弥赛亚以君王威仪掌权的犹太人来说,这种刑罚就特别恰当。这个词也用在林前5:5;帖前5:3;提前6:9。
至于这里译为“永远的”(或“永恒的”,因为这与来6:2等处所用的是同一个词),对于保罗的读者而言,它显然会传达出时间上不停持续的意思;当然,在这种情形下谈论时间本身,不过是迁就人的语言,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在来世中是否会有别的事物代替时间;然而,就经文本身而言,这些经文(太18:8;太25:41;太25:46;可3:29;来6:2;犹1:7)并没有任何内容暗示失丧者的状态在将来还会发生改变。在这一点上,正如在另一些教义上一样,似乎存在两组不同的经文,而以我们现今的处境来看,要在逻辑上把它们调和起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回到“页首”
第10节
(10)当祂降临的时候。这并不只是重复帖后1:7所提到的时间点,即“当主……”;而是引入一个对比:在“那日”,圣徒的荣耀将呈现出一幅与前文相对照的景象。这样一来,帖后1:9所说的刑罚就显得更加可怕,同时读者的心思也被引回到一个更有益于默想的题目上来。在祂圣徒身上得荣耀。这并不完全是祂降临的目的,而是祂降临所产生的结果。比较约13:31-32;约14:13;约17:10;帖后1:12可见,圣徒乃是彰显基督荣耀完全的对象,也是借着他们来彰显;在“那日”看见圣徒将被高举到何等地步,一切旁观者所承认的,不是这些人的圣洁或伟大,而是那位能将他们如此高举者的神圣权能。
正如逼迫人的被分为两类受罚一样,得救的人也从两个方面被描述:与“不认识神的人”相对,他们是“圣徒”,即完全归神为圣的人;与“不听从福音的人”相对,他们是“那些信了的人”(因为过去时是较好的读法),即接受了福音的人。正如亵渎的外邦人看着圣徒,就承认他们素来不认识之神的“荣耀”;照样,悖逆的犹太人看见忠心信主的人,也恰当地会被“惊奇”充满(徒13:41),然后在灭亡之前,对顺服受苦之律而达到的荣耀感到惊异。因为我们对你们作的见证。加上这句话,是为说明为何写信的人特别说“在一切信的人中间”(这里用过去时,是因为它从审判日回望福音被传给人、信与不信开始分化的那个时刻);原因就在于,帖撒罗尼迦人将被包括在“一切信了的人”之中。在那日。
把这句话放在末尾,是要使读者再一次仿佛亲眼看见那幅奇妙的景象,那正是写信者先知般的眼目所专注凝望的。回到“页首”
第11节
(11)因此。直译是“为此”,即为着他们得以被发现列在蒙福者之中的事。“也”字是用来强调“祷告”:我们不只满足于盼望,也实际地为此向神祈求。“为此”在语法上似乎是系于“呼召”这个词,“为着那呼召,我们也常常为你们祷告,求我们的神看你们配得。”看你们配得这呼召。这里的“这”字也许最好不译出来;保罗心中所想到的“呼召”,乃是“那日”的呼召,如太25:34所表达的那样,而这动作与帖后1:5所说的是同一回事。但他们不是已经蒙召得荣耀了吗?是的(帖前4:7),并且已经顺从了这呼召;而且神仍在时时刻刻呼召他们(见帖前2:12;帖前5:24注释);但这并不能保证他们在最后那决定性的呼召临到时仍然配得。“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原文中代词“你们”有一些强调。成就你们一切所羡慕的良善。
不如译作“成就一切良善的旨意”,或“成就凡仁慈所看为美善的一切”。大多数现代注释家把这里的“良善”理解为帖撒罗尼迦人自己的良善,于是使这句话在逻辑上成为前句的先行条件:“愿祂看你们配得祂的呼召,并且(为此目的)成全你们一切美善的道德愿望。”但这似乎没有必要。“仁慈”在这里是绝对地使用,几乎是拟人化地使用;当然,实际上是指神的仁慈,但这里把它当作抽象的“仁慈”来讲。因此,这句话自然地保留为前句的解释:“愿祂最终呼召你们,并在那里成就在你们身上一切仁慈所能筹划的事。”并用大能成就信心的工作。这里的“工作”也是神的工作,不是帖撒罗尼迦人的工作。
它的意思与考珀那首著名圣诗中的类似短语相同:“当恩典之工完成时,你将很快看见我的荣耀。”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像帖前1:3那样说“使你们出于信心的活动达到完全”,而是“使那因信心而在你们里面得以发生的工作,达到其大能的完成”。因此,这里的信心,与其说是与不信相对,不如说是与眼见相对。如此施加在帖撒罗尼迦人身上的“仁慈”和“能力”(不是借着他们,乃是在他们身上运行),就在一切观看审判的人,无论天使还是人,身上产生下一节所描述的结果。回到“页首”
第12节
(12)叫主……的名。这一节总括了帖后1:8-10所说的话。在末日,众人看见赐给基督徒的恩惠时,不论灭亡的人还是得救的人,都将不得不承认那位曾被拒绝其基督身份的耶稣的荣耀(即祂神性的完全),也承认那些因忠于祂而曾受人藐视的基督徒的荣耀(即他们真实的尊贵)。基督徒在那日理当分享基督的“荣耀”(即完全的承认;参帖前2:6注),因为当失丧者认出祂是谁的时候,也就必然同时承认他们跟从祂是对的,是有智慧的。“照着恩典”这几个字只连于“你们也在祂里面得荣耀”;这是神的恩慈旨意(因为这里“恩典”几乎没有它严格的神学意义),基督也与此旨意相合,要我们得以这样“在祂里面得荣耀”。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