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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 第 36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2 Chronicles 36

第1节 第三十六章。约哈斯的统治(历代志下 36:1-4)。(参较 列王纪下 23:30-35;以斯拉一书 1:32-36。)

(1)那时。——即“于是”。国民立约哈斯。——参较历代志下 26:1;33:25。约哈斯或沙龙并不是长子(代上 3:15)。参看列王纪下 23:30 的注释,本节与那里一致。

第2节

(2)约哈斯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三岁。——列王纪亦然,并照常补出他母亲的名字。(此处七十士译本亦如此。)第3节

(3)埃及王在耶路撒冷废了他。——更准确说,是把他废黜了。以斯拉一书 3:33 补充“使他不得作王”,这几乎是上下文所要求的。七十士译本依从列王纪下 23:33 的读法:“法老尼哥在哈马地的利比拉拘禁他,使他不得在耶路撒冷作王”;但叙利亚译本和武加大译本支持现存的希伯来文本。七十士译本在本节开头写道:“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又在论到罚银的那句之后补上“王把他带到埃及去”。罚国中。——即向国中征收罚款。列王纪亦然:“向国中罚银。”利比拉在叙利亚,靠近奥龙提斯河。尼哥可能曾命令或诱使约哈斯到那里去见他。

第4节

(4)埃及王立以利亚敬。——本节与列王纪下 23:34 一致。带他到埃及去。——即使他到埃及去。列王纪说:“他到了埃及,就死在那里。”参较耶利米书 22:10-12。七十士译本补充说:“他把金银给了法老。于是那地开始被估定,为要把银钱交在法老口中。众民各按力量被索取金银,好交给法老尼哥。”第5节 约雅敬的统治(历代志下 36:5-8)。(参较 列王纪下 23:36 至 24:7;以斯拉一书 1:37-41耶利米书 25:26

(5)约雅敬……在耶路撒冷。——见列王纪下 23:36,那里补出他母亲的名字。此处七十士译本亦然。他行……耶和华。——见列王纪下 23:37,那里又补充“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七十士译本亦然。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即 Nabium-kudurri-uçur,意为“尼波保护王冠!”他是拿波帕拉撒的儿子;拿波帕拉撒以成功反叛亚述而建立了这个王朝。现存他的铭文主要与宫殿和圣殿的建造有关。

施拉德引用了苏黎世博物馆一块砖上的简短铭文:“巴比伦王拿布-库杜里-乌楚尔,我是以撒吉拉和以西达〔两座著名圣殿〕的修复者,是巴比伦王拿布-阿巴拉-乌楚尔之子。”真正带有历史性的铭文,除一段记载他第三十七年(主前568年)远征埃及的残片外,几乎没有别的;另有一段在贝鲁特附近纳赫尔-凯勒卜岩石上的碑文,也已难以辨认。七十士译本此处插入了约雅敬三年臣服尼布甲尼撒、后来又背叛他,以及列王纪下 24:1-4 所载其他事件与评语。七十士译本把“耶路撒冷满了无辜人的血”归于约雅敬,而不是玛拿西,这与希伯来文本相反。用铜链锁住他。——即“两条铜链”,如历代志下 33:11。要将他带到巴比伦去。——即使他前往。这里并没有说明这个打算是否实行了。

(参较历代志下 33:11:“把他带到巴比伦去。”)据耶利米书 46:2,尼布甲尼撒在约雅敬第四年于迦基米施大败尼哥;看来他在严厉羞辱犹大王之后,仍让他继续作附庸王。(七十士译本、以斯拉一书、武加大译本和阿拉伯译本有“把他带到巴比伦去”,但叙利亚译本没有。)特纽斯说这一定是正确读法,然后又否认其历史可信性。他进一步断言,为了给“耶利米预言的应验留下充分空间”(见历代志下 36:8 注),历代志作者把约雅敬描写成在其在位最后一年活着被带到巴比伦。这种说法并不是建立在客观历史根据上,而是建立在对历代志作者的主观偏见上。但以理书 1:1 因抄写者错误,把尼布甲尼撒第一次攻取耶路撒冷放在约雅敬第三年;其实尼布甲尼撒是在约雅敬第四年才登基。(王下 25:8耶 25:1。)第7节

(7)尼布甲尼撒又将……带去。——即“耶和华殿中的器皿,尼布甲尼撒也带到巴比伦去”。列王纪没有提到,但但以理书 1:2 证实了此事。在他的庙里。——即“米尔达克,我主”的庙(Bilu,即彼勒),他的铭文里常常提到这位神。尼布甲尼撒所建的彼勒斯大庙(彼勒-米罗达)在希罗多德看来是世界奇观之一(《历史》1.181以下)。

第8节

(8)约雅敬其余的事。——参较列王纪下 24:5。他所行可憎的事。——即他对神和对人的罪恶,大概是指拜偶像和暴政。(参较耶利米书 25:6;7:5-11;22:13-19;其中控告他贪婪、流无辜人的血等。)他身上所显出的事。——参历代志下 19:3。指他总体的品格和行为。像亚们(历代志下 33:25)的情形一样,这则对约雅敬统治的简略记述省去了他晚年的细节,因为这段统治之所以值得记念,主要是由于尼布甲尼撒的入侵。然而七十士译本以列王纪下 24:5-6 取代本节,并在后者中插入“与他列祖同葬在乌撒园中”(ἐν γανοζαῆ 或 γανοζάν;见王下 21:26)。特纽斯说“这些话当然(!)在原文中”,只是被历代志作者和列王纪编者删去了,因为它们与耶利米的预言(耶 22:18-19;36:30)相冲突,而这显然正是他如此确信其真实性的原因。约雅斤(历代志下 36:9-10)。(参较 列王纪下 24:8-17;以斯拉一书 1:41-44耶利米书 22:24-30以西结书 19:5-9。)第9节

(9)约雅斤登基的时候年八岁。——列王纪下 24:8 正确地作“十八岁”;若干手稿、七十士译本(亚历山大抄本)、叙利亚译本、阿拉伯译本也都如此。先知以西结论到他的那些话,不可能适用于一个八岁的孩子。(差异在于漏掉了最小的希伯来字母 yod,这个字母作数字时表示十。)三个月零十天。——列王纪作“三个月”;而此处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作“一百天”,即三个月零十天。特纽斯认为加上这十天,是要使约雅斤在位覆亡的日子落在月中的第十日,像西底家时耶路撒冷被围和城破也都在初十一样(历代志下 25:1;25:8)。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见列王纪下 24:9。(另参上引耶利米和以西结的经文。)按那位先知所说,约雅斤“吞吃人,残害寡妇,使城邑荒凉”。

第10节

(10)过了一年。——见旁注。“年回的时候”意指春季,那时诸王通常出兵打仗。(撒母耳记下 11:1列王纪上 20:22。)列王纪详细记述了耶路撒冷被围、投降,以及王和众首领并一切勇士被“尼布甲尼撒的臣仆”掳到巴比伦去的事。并有各样宝贵的器皿。——见历代志下 32:27。“有些器皿”早已被掳去(历代志下 36:7)。(见王下 24:13耶 27:18-22。)立他的兄弟西底家。——西底家其实是约雅斤的叔叔,是约西亚的儿子、约雅敬的兄弟。这里“兄弟”也许像别处一样,有“亲属”的意思。(参较代上 3:15,那里西底家显为约西亚的儿子;又见王下 24:17。)诸译本读作“他父亲的兄弟”,这是校正过的读法。特纽斯认为,历代志作者所用的手稿里,“叔叔”这个词已模糊难辨。

第11节 西底家与最后的灾祸(历代志下 36:11-21)。(参较 列王纪下 24:18 至 25:21;耶利米书 39,52;以斯拉一书 1:44-55。)

(11)西底家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一岁。——列王纪下 24:18 亦然,并加上他母亲的名字(哈慕她,也是约哈斯的母亲)。不听从耶利米……耶和华口中的话。——列王纪中没有这句。(参较耶利米书 21;22:1-10;27,28,32-34,37,38。)本节和下一节提到西底家的两项特别罪:一是轻忽耶利米的劝告,二是向尼布甲尼撒起誓后又背誓。

第13节

(13)他也背叛。——见列王纪下 24:20。巴比伦王曾叫他指着神起誓。——尼布甲尼撒立西底家为犹大的附庸王时,自然会叫他指着他列祖的神向自己起誓效忠。这件事在列王纪里没有专门记载;但先知以西结把它作为攻击王和贵胄的预言重点(结 17:11-21;尤其参较17节“他藐视我所起的誓”)。硬着颈项,刚硬着心。——参较申命记 2:30列王纪下 17:14耶利米书 19:15 中类似的话。西底家本人并非不喜欢先知耶利米,而且曾不止一次向他求问;但他太软弱、太胆怯,不能违抗那些与埃及暗通款曲的首领,坚持先知的劝告。

第14节 掌权阶层的罪,招致神的审判(历代志下 36:14-16)。(参较列王纪下 17:7-23。)

(14)众首领。——即众官长。大大干犯。——即多方行不忠。效法外邦人一切可憎的事。——见以西结书 8:5-18;在那里,2 Chronicles 36:11 和 36:16 特别指出“祭司的首领和百姓”。后者那节的二十五个人,就是大祭司和二十四班祭司的首领。(又参较耶利米书 32:32 等。)他的使者。——即众先知(王下 17:13)。

第15节

(15)从早起来差遣。——意即不断地、殷勤地差遣。耶利米书 25:3-4 说:“耶和华也从早起来,差遣他的仆人众先知到你们这里来”(又参耶 26:5;29:19;35:14-15)。怜恤他们。——即宽容他们,向他们存忍耐。居所。——mâcôn(历代志下 30:27诗篇 26:8;参较耶利米书 25:6)。

第16节

(16)他们却戏笑神的使者。——“他们一直在戏笑”,mal’îbîm;仅见于此(是亚兰语式)。藐视。——mitta’te’îm,仅见于此。严格说来是“口吃般地讥诮”。这个动词的另一种形式见于创世记 27:12。(关于事实本身,参较以赛亚书 28:9-14以西结书 33:30耶利米书 17:15;20:7-8。)以致无法可救。——即无医治,也就是无拯救,σωτηρία(参较历代志下 21:18)。神止息灾祸时,就称为医治(历代志下 30:20)。耶和华的忿怒……上升。——像烟一样“升上去”(‘âlâh),如诗篇 18:8撒母耳记下 11:20

第17节

(17)所以使迦勒底人的王上来攻击他们。——“使……上来”,是呼应前文“忿怒……上升”。在他们圣所的殿里。——就是他们所玷污的地方(历代志下 36:14)。他们犯罪的场所,也见证了他们的灭亡。白发老人。——更准确说,是灰发苍苍的人、年老的人(yâshçsh)。(参较以西结书 9章,那里明确把耶路撒冷陷落的惨状归于神的作为;又见耶利米书 15:1-9申命记 32:25。)主将他们都交在他手里。——参较耶利米书 37:6;32:3-4。都。——原文直译是“全部,一切”,τά πάντα。若作“他们都”,应是 hullâm;但本文是 hakkôl。(36:18 的“这一切”也是如此。)耶路撒冷于主前588年被攻取。

第18节

(18)神殿里的一切器皿,无论大的小的。——关于这些器物的清单,见列王纪下 25:13-17;又见耶利米书 27:19 以下。

第19节

(19)焚烧神的殿。——见列王纪下 25:9。拆毁城墙……——见耶利米书 39:8列王纪下 25:9-10。毁坏一切美器。——直译:“她一切可喜爱的器皿都归于毁灭”(lĕhashcîth)。参较以赛亚书 64:11:“我们一切可爱的美物尽都荒废了。”列王纪下 25:13 提到,把殿中那些大器皿打碎,是为了更方便地把它们的材料运走。作他和他子孙的仆婢,直到波斯国兴起来。——这是应验耶利米关于尼布甲尼撒的预言:“列国都必服事他和他的儿孙,直到他本国遭报的时期来到”(耶 27:7)。也参较以赛亚对希西家的话(王下 20:18)。

第21节

(21)好应验。——lĕmalûth(带亚兰语色彩的形式)。耶利米口里的话。——即耶利米书 25:11-12 预言的巴比伦七十年被掳。(又参耶利米书 29:10:“耶和华如此说,为巴比伦所定的七十年满了以后,我要眷顾你们。”)直到这地享受安息。——“享受”一词是 râçĕthâh,格赛纽斯释为 persolvit,即“补足”“偿还”如同债务。意思是说,在长久的被掳岁月中,这地将享受那因人忽略安息年律法(利未记 25:1-7)而被剥夺的安息。接下来的话,“地多时无人居住,就守安息”(直译:“荒凉的一切日子,它都安息”)取自利未记 26:34-35。要满七十年。——即为要应验耶利米所预言七十年的被掳。我们绝无权把圣经作者的话强解为:耶路撒冷被迦勒底人攻陷时,恰好已有七十个安息年被忽略,也就是这项律法已有490年(70×7)未被遵守,甚至自以色列设立王国以来从未遵守(490+588=1078)。这七十年是从约雅敬第四年,亦即预言发出之时(耶 25:1;25:12),算到古列元年以及所罗巴伯率众归回之时,即主前536年。古列诏书,准许归回(历代志下 36:22-23)。(参较 以斯拉记 1:1-3;以斯拉一书 2:1-5以赛亚书 44:28;45-47)

(22)波斯王古列元年。——本节与以斯拉记 1:1 相同,只是此处作“借耶利米口”,而那里作“从耶利米口”;后者大概较正确。(参较上文历代志下 36:12。)此处也有若干手稿如此。耶和华借耶利米所说的话。——即关于七十年的话。激动他的心。——见历代志上 5:26历代志下 21:16。使他下诏。——即“使声音传过”(历代志下 30:5)。通告全国……又写在诏书上。——即“传遍全国,也写在文书上”。文书。——miktâb(历代志下 35:4)。耶和华。——Iahweh。以斯拉记 1:3 在此处作 Iehi,即“愿……与他同在”;以斯拉一书 2:5 亦然。“愿耶和华他的神与他同在!”(Iahweh ‘immô)是历代志中常见的公式,因此这里大概是正确的。

(一些希伯来手稿和武加大译本把两种读法合并了。)就可以上去。——上到哪里去?这句话在这里戛然而止,但在以斯拉记 1:3 继续完成。至于历代志与以斯拉记之间的关系,见导言。波斯王古列如此说。——参较大流士一世在著名的贝希斯敦铭文中的话,其开头说:“我是大流士,大王,万王之王,波斯王”;而每一段都以“王大流士说”开始。耶和华天上的神已将天下万国赐给我。——参较大流士的话:“王大流士说:靠着阿胡拉马兹达的恩典,我为王;阿胡拉马兹达赐我帝国。”耶和华天上的神。——即耶和华,天上的神。“天上的神”是奥尔玛兹德或阿胡拉马兹达的称号,就是波斯信仰即琐罗亚斯德教中的至高神。古列若把以色列的神认同为他自己的神,尤其若他听闻过以赛亚书 44:28 以下的预言,这一点毫不足怪。

这种出于政治考量的宗教融合,在后来的罗马帝国乃是既定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