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民数记 第 36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1

1. 族长中的众首领。神在关于承继之事上似乎颁布了一条不完全的律法,这看起来也许很奇怪,仿佛若不是玛吉家族中的各家首领提醒摩西,神就没有想到现在所要说的这一点:若西罗非哈的女儿嫁到别的支派去,她们的产业就会被转移;但她们所得的分明是落在玛拿西支派的阄中,因此这样转移产业是不公正的。因为凡落到别支派之人手中的,都是对那原有分地的削减。所以,神前不久既然为保全个人的权利作了安排,如今便处理整体的利益或损失。那么,那种反对意见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难道神对何为正当只考虑了一半吗?按我的看法,神安排祂的回答方式,是要在被求问时才把各人的权利指明出来。西罗非哈的女儿前来,向摩西和长老请求公义,神便应允她们的祈求。

如今,支派的首领前来,提出因产业转移而使他们遭受损失的问题;于是神就规定,别的支派不可因他们的损失而得益。总之,神本可以主动预先顾及此事,但祂宁可在那些所求不过是公正合理之事的人提出请求之后,才将此恩赐下。因为不能说这里像常见的情形那样:人人都固执地维护自己的案件,急于增进自身利益,以致一个问题又生出另一个问题;因为当神审理此案时,祂宣告双方所要求的都只是正当之事。因此可见,神是有意暂缓祂的裁决,直到这些裁决自然地从案件本身的情形中显明出来。常言道,律法不会为那些罕见发生的事预作规定。因此,人们通常会认为这条律法是多余的;尤其是,若不是情势引出了这个问题,摩西若去论述这样一件小事,多少还会减损他教导的权威。

总之,神容许人就这些并非首要、却令人疑惑的事亲切地向祂求问,好叫后世把祂的回答看作祂慈父般宽厚的明证。同时,让我们记住:若我们对天上的事也有如玛拿西子孙对地上之事那样的关切,那么我们所当遵守的准则就总会向我们显明。

Verse 2

2. 他们说:“主吩咐我主。” 他们在这里提出一种看似不一致之处:各支派既已照着神的吩咐分得土地,如今若产业转到别的支派去,他们所得的阄就会被打乱。然而,他们同时认定一件公认不可能的事,就是神绝不会与自己相矛盾;因此,必须给出一种解释,以消除律法上的矛盾。照他们所说,神的律法本当不可侵犯,既然吩咐土地要用拈阄的方式分配,那么妇女怎能把本支派的产业带到别处去呢?这样,他们在寻求补救这弊病时,是把自己交托于神的治理之下,并且恭敬地接受祂所规定的。并且,他们进一步指出由此将生出的荒谬情形:就是到了第五十年,当众人要归回自己原来的地业时,玛拿西支派所得的产业中,将有多少被西罗非哈的女儿带走,就要被削减多少。因此,他们合理地要求颁下一项判例,使前面两条律法彼此协调,否则这两条律法看起来就像互相抵触。

Verse 5

5.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 这里所记述的,并不与前面所说摩西把这事呈到神面前去相同;然而,这里是用更简略的话说出同一件事,就是摩西是照着神的口谕回答百姓的,由此我们推知,他曾就此求问神。而且,神不仅裁定玛拿西子孙有理,也认可他们的申诉,因为他们满足于自己所得的分地,只为自己要求那不可在不违背神圣命令的情形下被转移之物。由这个特殊事件,引申出一条普遍的律例:凡得了产业的女子,不可嫁到本支派以外去,因为这样她就会借着嫁妆使本族亲属受损。不过,与此同时,女子仍然得了自由结婚的许可,只要她们放弃父家的产业即可。诚然,这些话看来似乎适用得更广,好像是说,男子娶妻也不可娶本族以外的人;但这条律法的意义,应当从促使它设立的原因去寻求。而且毫无疑问,这里所禁止的混杂婚姻,乃是指那些会扰乱世袭权利秩序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