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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第 1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1

1. 这些话。 这后两段经文本应归入补篇;在其中,神后来将祂先前所赐的律法讲解得更清楚、更亲切;其中也包含劝勉,用以使百姓的心顺服,并包含称赞,用以推崇并坚固律法。总而言之,摩西被设立为神的执事和使者,借着他的口向以色列规定一切正当公义之事。 但当他说“在何烈山与他们所立的圣约以外”(申命记 29:1)时,意思是十诫必须得到更充分的解释,免得其简略使无知而迟钝的百姓难以明白。因为神不像地上的君王那样,因经验而用新诫命来增补自己的律法;祂乃是顾念百姓迟钝软弱的悟性。因此,这个表示例外的词“以外”并不是指另加什么内容,只是表明神再次重申了祂的圣约,使人更清楚、更确定地明白它。 在这一点上,神格外显明了祂的宽厚:在百姓进入那地之前,距圣约首次颁布约四十年之后,祂重新更新了这圣约,并加上清楚的解释,因为那时祂所面对的是新的一代。为此,这地方被特别提起,因为由此可清楚看出时间的流逝。

Verse 6

6. 主我们的神在何烈山对我们说话。 在这第二次叙述中,摩西明确宣告,神不仅借着云彩升起给了他们一个可见的记号,也亲口吩咐百姓离开西奈山,继续完成其余的路程。因此,神说,他们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已经够久了;因为在离开那里之前,他们已经整整住满一年。虽然从那里到加低斯巴尼亚还有十一天的路程,但为了免得任何事耽搁这本来就十分懒散的百姓,神便以这事的容易来激励他们,告诉他们只要抬起脚往前走,就能到达所应许的安息。

Verse 9

9. 那时我对你们说。 这里他没有说设立审判官的建议是从别人那里来的;也许他不敢向这骄傲悖逆的百姓提任何人的名字,免得他们因厌恶那建议的提出者是外人,就拒绝本来良善的事。毫无疑问,他这里是在重述先前发生过的事;因此,他从自己的切身感受承认,若只由他一人治理全体百姓,他就无力承担这重担。 他提出的理由是:百姓人数极其众多,在他们中间必然会生出许多争端和纠纷。至于他说到他们人数增多,这个增长的起点不可从出埃及时算起;他乃是在追念神那奇妙而几乎难以置信的恩惠,因为当他们在残酷的暴政下、几乎注定要被全然毁灭时,人数竟大大增多;随后他又加上一句祷告,愿同样的福分将来也继续临到他们。然而,他在这些话里也是在提醒他们,治理的重担将会一天比一天更艰巨、更沉重,因此他就更容易劝服他们立刻预备那终究无法避免之事。

Verse 13

13. 你们要选举有智慧的人。 由此更清楚可见,那些要主持审判的人,并不是单凭摩西的意志设立的,而是由百姓投票选出的。这正是最可取的一种自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专横地被加在我们头上、强迫我们顺服;而是允许选举,使得除非某人得到我们的认可,否则他就不应作我们的治理者。 下一节对此有更进一步的证实:摩西叙述说,他等候百姓的同意,凡事都没有在众人不喜悦的情形下进行。再者,他在这里没有像《出埃及记》18章那样提到同样的德性,只是用三种资格来区分审判官,就是他们应当有智慧、有见识、有经验;这一切其实都可归为一点:他们应具备敏锐的理智和谨慎,并且这理智与谨慎要由经验和操练加以证实;因为若没有技巧和洞察力,单有最大的正直或勤勉也不足以胜任治理者的职分。 至于第一个词,希伯来人虽然常把它用在狡诈欺骗的负面意义上,但在这里却是指敏锐通达。第二个词,我解释为指那些谨慎的人,就是有健全判断与分辨力的人。第三个词可以取主动,也可以取被动;因此有人将它译作“为人所知”或“经受过考验”,但在这里主动意义最为合适。因此,审判官必须有经验并熟悉事务,因为唯有受过操练的人才足以处理政务。

Verse 16

16. 我吩咐你们的审判官。这项吩咐在《出埃及记》18章里并没有记载,因为那里摩西唯一的目的,是说明这项变更的起因;但现在他略去对岳父的称赞,只是提醒以色列人记念他当时怎样待他们。然而,这番劝勉的总意是:他们应当在弟兄之间秉公判断;下一节对此有更充分的说明,就是禁止他们“看人的外貌”。因为没有什么败坏比按人的外貌断案更严重;这总会使人的心离开案件本身的是非。因此,基督正确地把“按公义判断”和“凭外貌判断”对立起来(约翰福音 7:24)。连哲学家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他们主张,应尽可能用固定的法律约束审判官,免得在无人约束之下,他们因偏爱或憎恶而被牵引向左向右。事实上,只要人的理智能力足够,公平与正直本会占上风,除非审判官受了徇情偏袒的影响。

从上下文看,摩西禁止在大小之间有所分别,便可明白“看人的外貌”是什么意思。虽然审判官常常因轻视贫穷困苦的人而加害于他们,但摩西在这里特别指出更常见的过失,就是他吩咐他们“不可惧怕人”;因为事情常常是这样:本来公正、也愿意寻求公平正义的人,却因惧怕权贵的威吓而偏离正路,不敢勇敢面对他们的恶意。因此,摩西要求审判官有刚强的心志,使他们在维护正义时,不致因招来任何人的仇恨而退缩。但我们尤其当留意他纠正他们惧怕惊惶的理由;因为他说,他们不可惧怕世人,因为“审判是属乎神的”。他在这里并不只是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提醒他们将来必须向神交账;他乃是表明:若因惧怕人而偏离正路,是何等荒谬,因为这样便是把神的威严任意糟蹋,置于轻慢之中。

换句话说,他们既是神的代表,就当把这尊荣归给神:视众人为在自己以下,并以不可动摇的刚毅抑制恶人的狂妄,使唯独神居首位。这也是约沙法所说之话的用意:“你们办事应当谨慎;因为你们判断不是为人,乃是为主。”(历代志下 19:6) 如果这真理深深印在官长和牧者心里,他们就不会如此频繁地摇摆不定;因为倚靠神的帮助,他们就能坚定地站立,抵挡那些常使他们可怜地惊惶失措的一切恐吓。所以,凡蒙召担任任何公职的人,都当以这教训扶持自己:他们是在作神的工,而神足能保守他们脱离全世界的强暴与诡诈。同时,我们也从这些话得知,一切掌权之职在神面前都是神圣的,因此凡被召担任这些职分的人,都应当敬虔勤勉地事奉神,并常常思想:掌权的是神,他们不过是祂统治之下的执事。

Verse 27

27. 你们在帐棚里发怨言。 别处他说他们也哭了;这里他只提他们发怨言,因为这样更适合他的责备。于是他提醒他们,他们的忘恩负义和悖逆是何等恶毒:神明明把特别的恩惠赐给他们,他们却因此埋怨神,好像祂重重地伤害了他们一样。神以拯救他们这件事,不能再更明显地向他们显出祂父亲般的爱了。因此,他们报答祂的方式实在极其邪恶,就是抱怨自己被残忍地领出来送死,并把祂极大的爱解释成恨恶。 从下一节可以清楚看出,虽然摩西没有按严格次序叙述细节,他的话却并无矛盾。稍早以前,他似乎毫无保留地称赞探子,好像他们忠实诚实地尽了本分;但现在,从百姓的话语中,他表明那些探子其实正是叛乱的始作俑者,因为他们所制造的恐惧,使那些本应被鼓舞的人反倒灰心丧志。

Verse 29

29. 那时我对你们说,不要惧怕。 他在这里略去了迦勒和约书亚的讲话,因为他只是简要陈述自己对百姓所说之话的要点。他只是说明,当他努力使他们恢复理智时,他的劳苦和用心都毫无成效。 此外,他根据经验论证说,他们实在应当把盼望放在神的帮助上,因为神如同光一样走在他们前面;为证明这一点,他提醒他们,在埃及人被击溃之后,神并没有停止施展祂的大能,反而一直保守那些祂曾经拯救的人,直到最后。因此,他的论点是:虽然他们可能知道自己软弱,但借着神的大能,他们仍必得胜,因为神已在祂的护理之下看顾他们,并宣告自己作他们的引领者;这正是“走在你们前面”这句话所表明的。 为免他们还有任何迟疑,他又把他们眼前的艰难,与他们亲身经历过的神权能的神迹相对照;这些神迹不仅显在救赎的开端,也显在他们持续蒙拯救的过程中。那时他们处于迷失绝望的境地,神却用无数方式使他们出死入生。因此他得出结论说,他们不应当惧怕;并不是要他们完全没有一切恐惧和挂虑,而是要他们心中因神随时的帮助而生的信靠占上风,从而胜过一切拦阻。他特别强调,神曾在“你们眼前”为他们争战,好借他们自己感官所见的证据,使他们更加确信。

Verse 31

31. 在旷野里,你所看见的。 这里是在追念神恩典一贯的作为;由此他们本可以稳妥地推断,那位曾以如此多恩惠一路扶持他们的神,在这最后的关键行动上也仍旧不会改变。因此,他使用“背负”这个形象,因为若不是神仿佛把他们担在自己肩上,这条路根本无法通行,正如父亲背抱婴孩一般。 这样,一方面,神那难以言喻的良善被高举,因为祂竟肯如此俯就,把百姓抱在自己怀中;另一方面,百姓也被提醒自己的软弱,因为若不是神的大能扶持,他们几乎连一步也不能前行。别处摩西保留了这比喻的一部分,把神比作鹰(申命记 32:11),说祂把雏鸟背在翅膀上,教导它们飞翔。的确,若不是以超自然的方式被托起,以色列人连他们所遭遇困难的百分之一都承受不了。

Verse 32

32. 然而在这事上,你们却不信主。 他指出,他们看待神作为的眼光实在带着极深的偏见,因为神的大能他们曾多次经历,也彻底明白,却仍未因此被激发去信靠祂。因为在“事”这个词上,他包含了神所作的一切证明;借着这些证明,神见证了:使他们得着完全救恩所必需的一切,都唯独在祂里面。可以说,这是现实而实际的教训,因为神借着向他们伸手,呼召他们信靠祂。 然而,他指责他们的不信,乃是针对神的应许而说的;因为信心不仅在顺服上敏捷乐意,也使整个人得着振奋和活力;照样,他们之所以迟钝无力,是因为他们没有留心那位应许将迦南地赐给他们的神,也没有安息在祂的圣约上。与此相关,他又说,神指定他们安营与起行的地方;因为若不是祂有意引导他们前进,这种不断迁移便是多余的。所以,他们没有把这些停驻与前行的记号归向其真正目的,实在是极大的怠惰;因为当神向他们伸手时,他们这样做就等于藐视神。

Verse 34

34. 主听见了你们说话的声音。 我在别处已经说明,神“听见”是什么意思,也就是没有什么事能向祂隐藏,祂必要察验并审判我们一切的言语行为。这一点值得我们留意;因为人若不是以为神并不在场,就绝不敢向祂发怨言,以为自己可以不受刑罚。 第二,我们由此知道,神这位公义的审判者,并不是轻率无故地刑罚人,也不会在未充分审究案情之前就显出严厉。因此,他的意思是:当他们几乎就要得着那确定的产业时,却因自己的悖逆和败坏而使自己失去了它。

Verse 37

37. 主也向我发怒。 他并不是怯懦地把自己所承认的不忠之罪推到他们身上;而是因为他之所以跌倒,乃是由于被他们顽梗的邪恶所压倒,所以他理当责备他们,说神因他们的罪向他发怒。若他借着这个借口企图在神面前减轻自己的罪,或拿他们的罪来替代自己的罪,那就只会使恶更为加倍;但他在责备百姓时,正当地抱怨说,他犯罪的原因是从他们而起。仿佛他是在说:他们竟如此悖逆,甚至连他也被他们败坏,被牵连进入他们的罪和刑罚之中。 不过,他在这里补充了先前略而未提的关于约书亚的事。约书亚被立为摩西的继承人,乃是为要鼓励百姓;因为他们听见神早已预备妥当,使他们在摩西死后不致缺少一位领袖,在神的引导下治理他们,这实在是一个显著的盼望根据。 至于神为何在众人中拣选此人,尤其当别处对迦勒还有更高称赞时,这只有神自己知道。我们知道,神照着自己的旨意拣选那些祂定意委任职分的人,所以人的尊荣全系于祂白白的恩待。“站在”某人面前,就是随时在旁听候差遣;而这里似乎特别把这作为约书亚的身分条件提出来,为要使那刑罚显得更加明显,因为事情完全倒转了过来:接替摩西的,竟是原先作他仆人的人。

Verse 39

39. 至于你们的小孩子。 我已经说明,神怎样调和了祂的审判:一方面,没有一个有罪的人可以逃脱惩罚;另一方面,祂的信实仍坚定不变,不可侵犯,人的邪恶也不能使祂与亚伯拉罕所立的圣约失效。因此,祂宣判他们永不得享受他们所轻看的产业;但同时又宣告,祂仍必忠实地成就自己所应许的,并向他们的儿女施行怜悯,就是那些在他们绝望之中被他们判定必落为仇敌掠物的儿女。 当祂把这恩典限定在那些尚不能分辨善恶的小孩子身上时,祂就是表明:凡已达到懂事年龄的人,无论大小,都在这罪上有分,因为这传染已蔓延全体。如此众多的人竟都被魔鬼般的疯狂挟制,以致几乎没有一人不受其害,这实在是个骇人的怪事;除非某些老人因别人之恶而不是因自己之恶,被及时的死亡先行挪去。若其中哪怕有百分之一的人在这罪上是无辜的,神也必留下若干幸存者。 “没有善恶的知识”,就等于“不能分辨左右手”;神在《约拿书》4:11中正是借这说法,使那些尚无判断能力的小孩子免于定罪。然而,有些人却愚妄地想从这里证明婴孩没有原罪的污秽,并且人除了各自凭自己意志所犯的罪以外,再没有别的罪责。因为这里所讨论的,并不是人类本性的状态;这里不过是把孩子和那些明知故犯、故意惹动神忿怒的人分别开来。至于那败坏,就是一切邪恶的根,虽然未必立刻在实际罪行中结出果子,却并不因此就不存在。

Verse 41

41. 那时你们回答我说。 促使以色列人不合时宜地奋起行动的那种悔改,来得太迟了;而且,正如我上面已经说明的,他们并不是真实而严肃地悔改,因为当他们本应耐心承受神的管教时,他们却想把这管教甩开,并借着另一种新的悖逆行动,把它远远推开。总而言之,他们所作的,无非是踢刺棒而已。 但人一旦被自己的幻想所驱使,力量就是如此猛烈,以致神所禁止的事,他们也敢去作。更糟的是,当他们再次被拦阻时,他们仍然不肯顺服,这就暴露出他们更加严重的愚妄。此外,神不仅禁止他们争战,而且明明拒绝赐下帮助。那么,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怕呢?他们先前在神的引导下、照祂的命令,并带着得胜的确据时,竟顽梗地不肯上去;如今却在违背神旨意、失去祂帮助盼望的时候,反倒要去从事那件事。 然而,假冒为善就是这样蒙蔽人的心思,以致他们竟以为自己是在纠正、补偿那被他们加倍恶化的罪。于是摩西叙述他们如何受到了自己应得的报应;意思就是说,虽然他们学得很慢,但借着所经历的失败,他们终究还是知道了不顺服神是何等致命,因为愚昧人若不在杖下,就绝不会学会智慧。

Verse 45

45. 你们回来,在主面前哭泣。 他在这里诉诸他们自己良心的见证;因为若不是出于内心感受的强烈催逼,他们绝不会来到哭泣祷告的地步。既然他们已经充分确信,临到他们顽梗的刑罚是公正的,那么,他们被迫寻求神;因此,尽管神显明自己不为所动,他们也没有理由发怨言。 在最后一节中,“许多日子,照着你们所住的日子的数目”这句话含义有些模糊。有人把动词译成过去完成时,说“就是我们先前住在那里的那些日子”,于是推测他们在那里又停留了四十天。但同样也很可能,这里所指的是一段不定的时间;仿佛他说,百姓在那里耽延了很久,由此可以推知,他们像发呆的人一样躺着,不知道该怎么办。 摩西这里所说的是加低斯巴尼亚,就是探子从那里被差遣出去的地方;并不是米利暗死去、百姓因没有水而发怨言的那个加低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