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12 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 众所周知,犹太人向保罗发怒,比起别的任何原因,尤其是因为他把福音也传给外邦人。然而“为这缘故”这句话是关联整节的,因此不可仅仅限制在最后关于“外邦人”的那一句上。但我不以为耻 为了不让囚禁他的监牢在任何程度上削弱他的权威,他反而用两个论据加以申辩。第一,他表明他的缘由非但不可耻,反而对他是荣耀的;因为他被囚,不是因作恶,而是因顺从那呼召他的神。当我们能以无亏的良心来对抗人不公的判断时,这是难以言喻的安慰。第二,他从盼望有美好结局这一点来论证,他的被囚并无可耻之处。凡善于运用这个防卫的人,无论面临多大的试探,都能够胜过。而当他说自己“不以为耻”时,也是以自己的榜样激励别人有同样的勇气。
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 每逢世界把信徒看作被定罪、被毁灭的人时,这就是他们唯一应当投奔的避难所:知道神认可他们,这就够了;因为若他们倚赖人,结果会怎样呢?由此我们也应当推知,信心与意见是何等不同;因为当保罗说“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时,他的意思是:单有“相信”还不够,除非你得着神的见证,并对它有十足的确定。因此,信心既不倚靠人的权威,也不是那种对神半信半疑的依靠;它必须与知识相连,否则就不足以抵挡撒但无数的攻击。凡与保罗一样享有这认识的人,都会凭经验知道,我们的信心被称为“胜过世界的胜利”(约翰一书 5:4),实在是有充分根据的;基督所说“阴间的门不能胜过它”(马太福音 16:18),也同样有充分根据。
在一切风暴和狂涛之中,那心里坚定相信神“不能说谎”(提多书 1:2)、也不能欺骗,既然说了就必定成就他所应许之事的人,必享有安稳不动的平静。相反,那没有把这真理印在心上的人,就会不断像芦苇一样左右摇摆。这一段极其值得留意;因为它极好地表达了信心的能力,表明即使在看似绝望的处境中,我们也应当把这样的荣耀归给神,以致毫不怀疑他必真实、必信实;同时它也表明,我们应当完全依靠神的话,正如神亲自从天向我们显现一样;因为没有这种确信的人,其实什么也不明白。让我们始终记得,保罗不是躲在阴影里从事哲学式的思辨,而是在现实摆在眼前的时候,庄严地宣告:对永生的坚定盼望是何等宝贵。
并且深信他能保全 因为危险的能力和巨大常常使我们惊惶,至少也会试探我们的心使之不信,所以我们必须用这面盾牌来防卫自己:神的大能足以成为完全的保护。基督也是这样,当他吩咐我们持守确切盼望时,就使用这个论据: “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约翰福音 10:29) 他的意思是,我们已经脱离危险,因为那位把我们置于自己保护之下的主,极其有能力压制一切敌对势力。诚然,撒但不敢直接向我们暗示说,神不能成就、或被拦阻不能成就他所应许的事,因为如此粗鄙地亵渎神,会使我们的感官都感到震惊;但他会先占据我们的眼睛和悟性,夺去我们对神大能的一切感觉。因此,我们的心必须被充分洁净,才不仅能尝到那大能,还能在各种试探中保守这滋味。
如今,每逢保罗说到神的大能,你要把它理解为他实际运行的、或可称为“有效的”大能,正如他在别处所称的那样(歌罗西书 1:29)。信心总是把神的大能与他的话联结在一起,并不把它想像为遥远的,乃是在内心领受之后,持有并保守它。正如论到亚伯拉罕时所说: “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罗马书 4:20) 我所交托他的 请注意,他用这句话来指永生;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们的救恩在神手中,就像我们把物件交给保管人存放、信赖其诚信一样。若我们的救恩是靠自己保管,那它岂不是会不断暴露在无数危险之下吗?但如今它既已托付给这样一位守护者,就完全脱离了一切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