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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 第 5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1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就是从神而生的。他用另一个理由证实,信心与弟兄之爱是联合的;因为神既借着信心重生我们,他就必然要被我们当作父来爱,而这爱也包含他一切的儿女。因此,信心不能与爱分离。

第一条真理是:凡从神生的,都信耶稣是基督。在这里你再次看见,唯独基督被摆明为信心的对象,因为公义、生命和一切可羡慕的福分,以及神本性的一切丰盛,都在他里面可寻得。因此,唯一真实的信法,就是把我们的心思指向他。此外,相信他是基督,就是从他那里盼望一切关于弥赛亚所应许的事。

这里称他为“基督”并非无缘无故,因为这名称表明父所指派给他的职分。正如在律法之下,万有的完全复兴、公义与福乐都是借着弥赛亚所应许的;照样,今日这一切都在福音中更清楚地显明出来。因此,若不从耶稣寻求救恩,就不能把他当作基督来接受,因为父差遣他原是为此,他也日日被呈现在我们面前。

因此,使徒宣告,凡真实相信的人,都是从神而生的;因为信心远超人心所能及,所以我们必须被天父吸引归向基督;没有一个人能凭自己的力量升到他那里去。这正如使徒在他的福音书中所教导的,他说,那些信独生子之名的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也不是从情欲生的(约翰福音 1:13)。保罗也说,我们所领受的,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所赐给我们的事(哥林多前书 2:12)。因为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赏赐;惟有圣灵能洞察这奥秘。再者,基督既赐给我们作成圣,并带来重生的灵,总之,他既把我们联于他自己的身体,这也是另一理由,说明若不是从神而生,就没有人能有信心。

“爱那生他的,也必爱那从他生的。”奥古斯丁和一些古人把这话应用在基督身上,但并不正确。因为使徒虽然用了单数,却是把所有信徒都包括在内;而上下文也清楚表明,他的目的无非是要把弟兄之爱的根源追溯到信心。这诚然是从自然界通常情形引出的论证,但在人间所见的事被转用于神。

但我们必须注意,使徒并不是只这样论到信徒,而把外人撇在一边,好像只有前者该被爱,后者便无需关怀、无需顾念;他乃是借着这起初的操练教导我们去爱所有的人,毫无例外,只是吩咐我们先从敬虔的人开始。

Verse 2

他在这几句话中简要说明什么是真爱,就是向着神的爱。到目前为止,他教导我们:若不爱弟兄,就绝不会真正爱神,因为爱弟兄始终是真爱神的结果。但现在他教导我们,惟有当神居首位时,人才能被正确而合宜地去爱。这一定义是必要的;因为常有这样的事:人离开神去爱人,就像不圣洁、属肉体的友谊只顾私利或其他转瞬即逝的目标一样。既然他先前提到的是果效,现在便转而提到原因;因为他的目的,是要表明彼此相爱的培养方式应当使神得尊荣。

他把爱神与遵守律法连在一起,这是完全正当的;因为当我们爱神为我们的父和主时,敬畏就必然与爱相连。此外,神不能与他自己分开。既然他是一切公义与公平的泉源,那么爱他的人,心里就必然预备好顺服公义。因此,爱神并不是懒惰或不活动的。

我们也从这段经文中学到,什么叫遵守律法。因为如果我们只是被惧怕所逼迫,靠遵守诫命来顺服神,那我们离真正的顺服还很远。所以,首先,我们的心应当以甘心的敬畏献给神;然后,我们的生活也要照着律法的准则被塑造。这正是摩西在概括律法时所说的意思:“以色列啊,耶和华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爱他,顺服他。”(申命记 10:12

Verse 3

“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这句话加在这里,是免得困难像往常一样削弱或减退我们的热心。因为那些起初怀着喜乐的心和极大的热忱追求敬虔圣洁生活的人,后来发现自己的力量不足,就会疲倦。所以约翰为激发我们的努力,说神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但另一方面,有人可能会反对说:我们的经验却恰恰相反,圣经也见证律法的轭是难以承受的(使徒行传 15:2)。原因也很明显,因为舍己好像是遵守律法的前奏,人能说舍己是容易的吗?不,既然律法是属灵的,正如保罗在罗马书 7:14 所教导的,而我们不过是属肉体的,我们与神的律法之间就必然存在极大的冲突。对此我回答说,这困难并不是出于律法的本性,而是出于我们败坏的肉体;这正是保罗明说的,因为在他说律法不能使我们得称义之后,立刻就把责任归到我们的肉体上。

这个解释完全调和了保罗与大卫所说的话,那两者表面看来似乎完全矛盾。保罗把律法称作死亡的执掌者,宣告它除了给我们带来神的忿怒之外别无功效,说它是为增添罪而赐下的,它活着是为杀死我们。大卫却说,律法比蜜更甘甜,比金子更可羡慕;在各种称赞中,他还提到:律法能苏醒人心,使人归向主,并赐人生命。然而保罗是把律法与人败坏的本性相比,因此冲突由此产生;大卫则是显明那些被神借圣灵更新之人的思想和感受,因此有那种肉体所不知道的甘甜与喜乐。约翰也没有忽略这一区别;因为他把“神的诫命不是难守的”这话限定在神的儿女身上,免得有人按字面去理解;他乃是暗示,正是借着圣灵的能力,顺服神对我们而言才不致艰难、也不致厌烦。

不过,这问题似乎仍未完全答复;因为信徒虽然受神的灵治理,仍与自己的肉体进行艰苦争战;无论他们怎样劳苦,也几乎只能完成自己本分的一半;不但如此,他们几乎要在重担之下失败,正如人所说,立在圣所与悬崖之间。我们看见保罗如何像被掳的人那样哀叹,喊着自己真是苦啊,因为他不能完全事奉神。对此我的回答是:律法之所以称为容易,是就我们被天上的能力充满、胜过肉体私欲而言。因为不论肉体怎样抗拒,信徒都发现,除了跟从神之外,别无真正的喜乐。

还必须注意,约翰说的不单是那只包含命令的律法,他还把神慈父般的宽容与之联结起来,借此缓和律法的严厉。既然我们知道,当我们的行为达不到律法要求时,主仍恩慈地赦免我们,这就使我们更乐于顺服,正如诗篇 130:4 所说:“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

所以,律法之所以容易遵守,乃是因为信徒靠着赦免得扶持,当他们达不到应有的样子时,也不致灰心。同时,使徒提醒我们,我们必须争战,好叫我们可以事奉主;因为整个世界都拦阻我们,不让我们走主所呼召我们的路。因此,惟有勇敢抵挡世界的人,才是真正遵守律法的人。

Verse 4

他既说凡从神生的都胜过世界,也就进一步指出胜过世界的方法。因为人还可能继续问:这得胜是从哪里来的?于是他说明,对世界的得胜在于信心。

这段经文十分重要;因为尽管撒但不断发动可怕而猛烈的攻击,神的灵却宣告我们已在危险之外,借此除去惧怕,激励我们勇敢争战。而这里所用的过去时态,比现在时或将来时更有力;因为他说“已经胜了”,是要叫我们确信,好像仇敌已经被击退了一样。诚然,我们一生都在争战,我们天天都有冲突,甚至每时每刻,仇敌都从四面八方挑起新的、各种各样的战役;但神给我们披挂军装不是只为一天,信心也不是一天之功,乃是圣灵持续不断的工作,所以我们已经分享了胜利,好像我们已经得胜了一样。

然而,这样的信心并不会使人懈怠,反而使我们始终警醒地专注于争战。因为主如此吩咐他的子民要有把握,却不是要他们安逸自恃;相反,他宣告他们已经得胜,是要他们更勇敢、更奋力地争战。

这里“世界”一词含义很广,包括一切敌对神之灵的事物:因此,我们本性的败坏是世界的一部分;一切私欲、一切撒但的诡计,总之,一切使我们离开神的事都在其中。面对这样强大的势力,我们要打一场极其庞大的仗;若不是神应许将得胜赐给我们,我们还未开战就已经被征服,而且每天要被征服百次。但神借着应许胜利来鼓励我们争战。正如这应许使我们永远得着神不可战胜的能力,照样,它也废去人一切的力量。因为使徒在这里不是教导神仅仅给我们一些帮助,使我们靠着他的扶助便足以抵挡;他乃是把得胜完全建立在信心上,而信心又是从别处领受那使它得胜的能力。因此,那些向自己的能力高唱凯歌的人,就是夺取了神所独有的荣耀。

Verse 5

这是对前一句话的理由,也就是说,我们借着信心得胜,因为我们从基督得着力量;正如保罗也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书 4:13

因此,惟有那对自己不敢倚靠、单单安息在基督能力上的人,才能胜过撒但和世界,不至于败在自己的肉体之下。因为他这里所说的“信心”,乃是真实地领受基督,或有效地抓住他,借此把他的能力应用在我们自己身上。

Verse 6

“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他。”为了使我们的信心能安稳地建立在基督身上,他说,律法影儿的真实实体都显现在他里面了。因为我毫不怀疑,他借着“水和血”这两个词,是在暗指律法中古时的礼仪。此外,这个比较的目的,不仅是要我们知道摩西的律法已因基督的来到而废去,更是要我们在他里面寻求那些从前礼仪所预表之事的成全。那些礼仪虽然种类繁多,但使徒用这两样总括了圣洁与公义的全部完全;因为借着水,一切污秽被洗去,使人得以洁净清白地来到神面前;借着血,则成就了赎罪,并赐下人与神完全和好的凭据。然而律法只是借着外在记号描绘出弥赛亚将要真实而完全成就的事。

因此,约翰很恰当地证明,耶稣就是主从前所应许的基督,因为他带来了那使我们得以全然成圣的恩惠。

至于基督借着血使神与人和好,这一点毫无疑问;但他如何是借着水而来,则可能引起疑问。不过,把这里的水解释为洗礼,并不大可能。我确信约翰在这里所陈述的,是他在福音记载中所说之事的果效与结果;因为他在那里说,有水和血从基督肋旁流出,这无疑应当看作神迹。我知道,死人身上自然也会有类似情形;但这事之所以发生,乃是出于神的旨意,要使基督的肋旁成为流出血与水的泉源,好叫信徒知道,那洁净人的恩典,就是古时各样洗礼所预表的,都在他里面;也叫他们知道,从前一切洒血所预示的事,如今都已经应验。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希伯来书第九章和第十章中已更详尽地论述过。

“并且作见证的就是圣灵。”他借这句话说明,信徒如何知道并感受到基督的大能,就是因为圣灵使他们确信;为使他们的信心不致摇动,他又补充说,完全而真实的坚固稳定,是由圣灵的见证产生的。他称圣灵为“真理”,因为他的权威无可置疑,对我们来说也当是完全足够的。

Verse 7

“在天上作见证的原来有三位。”有些人把整节都删去了。耶柔米认为,这事发生并非出于错误,而是出于故意,而且确实只是拉丁文本方面如此。但由于连希腊抄本也彼此不一致,我不敢对此断言什么。不过,既然加上这句话后文意更顺畅,而且我看见它见于那些最好、最受认可的抄本中,我倾向于把它当作真实的经文。

其意思就是:神为了极其充分地坚固我们对基督的信心,用三种方式见证我们应当安息于他。因为我们的信心既在独一的神性本质中承认三个位格,同样也以三重方式被引到基督那里,好叫它能安稳地立在他身上。

当他说“这三是一”时,他所指的不是本质,而是同心合意;仿佛他说,父、他的永恒之道和圣灵,都和谐一致地为基督作同样的见证。因此,有些抄本作“归于一”。但即便你按别的抄本读作“是一”,也毫无疑问,父、道与圣灵之所以说为一,意义与后面血、水、圣灵三者归于一完全相同。

不过,圣灵这一位见证者既被提到两次,似乎成了不必要的重复。对此我回答说:既然他以不同方式为基督作见证,把双重见证归给他也是合宜的。因为父连同他的永恒智慧和圣灵,仿佛以权威的方式宣告耶稣是基督;在这里,我们所当思想的是神性的至尊威严。但圣灵住在我们心里,作为定金、凭据和印记,为要印证这判定;如此,他便借着自己的恩典再次在地上说话。

但既然并非所有人都接受这读法,所以我接下来要照着使徒只指地上见证者的意思来解释。

Verse 8

“作见证的原来有三样。”他把前面所说关于水与血的话应用到正题上,为的是叫那些拒绝基督的人无可推诿;因为他用极其充足而清楚的见证证明,这一位就是从前所应许的那位,因为水和血既是救恩的凭据和果效,就真实地见证他是神所差来的。他又加上第三位见证者,就是圣灵;但圣灵仍居首位,因为若没有他,水和血纵然流出,也不会带来任何益处。正是他把水和血的见证印在我们心上;正是他借着自己的能力,使基督之死的果效临到我们;是的,他使为我们救赎所流的血渗透进我们的心;总而言之,是他使基督和他一切的福分成为我们的。所以保罗在罗马书 1:4 说,基督借着复活显明自己是神的儿子之后,立刻加上“借着圣灵的成圣”。因为无论基督身上彰显出怎样神圣荣耀的记号,若非圣灵为我们开启信心的眼睛,这些记号对我们仍然是模糊的,也会从我们眼前逸去。

读者如今就能明白,约翰为何把圣灵与水和血一同作为见证者提出;因为圣灵特有的职分,就是借着基督的血洁净我们的良心,并使那洁净真正发生功效。关于这一点,在彼得后书开头有一些类似的说法,那里几乎用同样的表达方式,就是说,圣灵借着基督之血的洒净来洁净我们的心。

我们又可从这些话中学到,信心所抓住的并不是一个空洞、虚无的基督,而是同时抓住他那使人得生命的能力。因为基督被差到地上来,若不是要借着他受死的祭使神与人和好,若不是父把洗净人的职分交给他,又是为着什么呢?

然而,有人也许会反对说,这里所提的区别是多余的,因为基督借着赎我们的罪就已经洁净了我们;这样,使徒似乎把同一件事说了两次。我承认,洁净确实包含在赎罪之中;所以我并没有把水与血看作彼此分开的两件事。但若我们各人思想自己的软弱,就会 readily承认,把血与水区分出来,并非徒然,也并非无故。此外,使徒如前所述,是在暗指律法中的礼仪;而神因为顾念人的软弱,从前设立的不但有祭祀,也有洗濯。使徒的意思是明确表明,这两者的真实实体都已经在基督里显明出来;因此他先前才说“不是单用水”,意思是说,我们的救恩不是只有一部分在基督里,乃是全部都在他里面,所以不该到别处去寻求什么。

Verse 9

“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他用从小到大的推理来证明:人拒绝基督,是何等忘恩,因为正如他所说,基督是神所印证的。若在世事上,我们尚且信从那些可能说谎、可能欺骗之人的话,那么当神仿佛坐在自己的宝座上、作为最高审判者说话时,反倒不给他同样甚至更大的信任,这是何等不合理!因此,拦阻我们领受基督的,只是我们自己的败坏;因为他已经给了我们充分的凭据,叫我们相信他的能力。此外,他所谓神的见证,不单指圣灵印在我们心里的见证,也包括我们从水和血所领受的见证。因为那洁净和赎罪的大能,不是属地的,乃是属天的。所以,基督的血不可按人的通常方式来估量;我们更当仰望神的旨意,就是他立定这血为涂抹罪恶之用,并仰望那从其中流出的神圣功效。

Verse 10

“因为神的见证就是这样。”这里的连接词并不是表示原因,而是作解释之用;因为使徒在提醒我们神比人更当受信之后,现在又补充说,若不信基督,我们就不可能对神有信心,因为神单单把他摆在我们面前,并使我们站立在他里面。因此他推论说,我们信基督是稳妥且心里平安的,因为神以自己的权威为我们的信心作保。他不是说神在外面向我们说话,而是说每一个敬虔的人都在内里感觉到,神是他信心的创始者。由此可见,信心与那种依赖别的事物、转瞬即逝的意见是何等不同。

“那不信的……”正如信徒有这样的益处,知道自己因有神作根基,就不至落入错误的危险;同样,他也指出,不敬虔的人犯了极大的亵渎,因为他们把神当作说谎的。毫无疑问,对神来说,没有什么比他自己的真理更宝贵,所以再没有比夺去他这荣耀更可怕的冒犯了。因此,为要激励我们相信,他从反面提出论证:若把神当作说谎的是可怕而该咒诅的亵渎,因为那样就夺去了特别属于神的东西,那么,谁还敢拒绝相信福音呢?在福音里,神要自己被看为格外真实可信。这一点必须谨慎留意。

有人奇怪,为何神如此推崇信心,为何不信又被如此严厉地定罪。但这关系到神的荣耀;因为神既然有意在福音中彰显他真理的特别明证,那么凡拒绝那向他们显明之基督的人,就是把神的一切都夺去了。所以,即使我们承认一个人在其余生活方面像天使一样,只要他拒绝基督,他的圣洁就是魔鬼式的。我们也因此看见,在教皇派之下,有些人极其喜悦那圣洁的外表面具,却仍顽梗地抵挡福音。让我们明白,真正宗教的开端,就是顺服地领受这教义,就是神已用自己见证大大坚固的这教义。

Verse 11

“神已经将永生赐给我们。”他既已陈明这恩惠,现在就邀请我们来相信。的确,神既向我们宣告什么,我们就当立刻毫无争议地领受,这是神所当得的敬畏。但既然他白白把生命赐给我们,若我们不以迅速的信心领受这如此甘美、如此可爱的教义,我们的忘恩就无法容忍。毫无疑问,使徒这些话的用意,是表明我们不但应当敬虔地顺服福音,免得冒犯神;也应当爱慕福音,因为它把永生带给我们。因此我们也学到,在福音中尤其应当寻求的,就是白白赐下的救恩;因为神在那里劝我们悔改、敬畏,这些都不应与基督的恩典分开。

但使徒为了使我们常留在基督里,又再次重申生命在他里面;仿佛他说,父神并未为我们设立别的得生命之路。事实上,使徒在这里简要地包含了三件事:第一,在神以他白白的恩惠使我们复生之前,我们都被交于死亡;因为他明明说,生命是神的恩赐,因此也可推知,我们本来没有生命,且这生命不能靠功德获得。第二,他教导我们,这生命是借着福音赐给我们的,因为在福音中,神的良善和慈父般的爱向我们显明。最后,他说,若不是借着信基督,我们便不能成为这生命的有分者。

Verse 12

“没有子的人……”这是对前一句话的印证。神既然使生命不在基督以外,就已经足够叫人知道生命当在他里面寻求;但恐怕有人转向别处,使徒就把一切不在基督里寻求生命的人都排除在生命的盼望之外。我们知道什么叫有基督,因为基督是借着信心拥有的。因此,他表明,凡与基督身体分离的人,都没有生命。

但这似乎不合人的理性;因为历史上显示,有一些伟大人物,具有英雄般的美德,却对基督全然陌生;似乎很不合理,说这样卓越的人竟毫无尊荣。对此我回答说:如果我们以为凡在自己眼中卓越的事,在神面前也必蒙悦纳,那我们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如路加所说:“人所尊贵的,是神看为可憎恶的。”(路加福音 16:15

由于人心中的污秽对我们是隐藏的,我们就满足于外在的样子;但神看见,在这外表之下隐藏着最肮脏的污秽。因此,那些从污秽之心流出、又不指向正当目标的华美德行,在他面前有恶臭,并不足为怪。此外,清洁从何而来?对真宗教的真实关切又从何而来?不都是从基督的灵而来吗?因此,离了基督,就没有什么值得称赞。

还有另一个理由足以除去一切疑惑;因为人的义在于罪得赦免。若把这一点拿掉,那么神确定的咒诅和永死就临到所有人。唯独基督使父与我们和好,因为他已经一次借着十字架的祭平息了父的忿怒。由此可知,神只在基督里向人施恩,也只有在他里面才有公义。

若有人反对说,路加所提到的哥尼流(使徒行传 10:2)在被召来信福音之前,就已经蒙神悦纳了:对此我简要回答,神有时待我们,叫信心的种子在第一天就显出来。哥尼流对基督并没有清楚而分明的认识;但既然他对神的怜悯已有某种领会,他就必然也同时对中保有某种认识。然而,神行事隐秘而奇妙;让我们不要理会那些无益的猜测,只持守那一条神已经向我们显明的清楚救恩之路。

Verse 13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心既应当天天长进,所以他说,他写信给那些已经信的人,是要叫他们信得更坚固、更确实,从而对永生享有更充足的把握。因此,教义的功用不仅是引导无知的人认识基督,也是使那些已经受教的人越发得着坚固。所以,我们应当殷勤尽学习的本分,使我们的信心在一生的过程中不断增长。因为我们里面仍有许多不信的残余,我们的信心又是如此软弱,以至于我们所信的,其实还没有真正被充分地信,除非得到更丰满的坚固。

但我们应当注意,信心是如何得着坚固的,就是借着向我们解释基督的职分和能力。因为使徒说,他写这些事,就是说,永生不该在基督之外别处寻求,为的是叫那些已经是信徒的人还能继续信,也就是在信上长进。因此,敬虔教师的本分,就是要尽可能高举基督的恩典,好叫门徒在信心上得坚固,并因在这恩典中得满足,而不再寻求别的。

教皇派用各种方式遮蔽这真理、削弱这真理,他们单凭这一点就足以显明,他们最不关心的就是纯正的信心教义;是的,因此他们的学校比世上一切险滩和漩涡更应当避开,因为几乎没有人进入其中而不在信心上遭遇确定的船破。

使徒在这段经文中进一步教导我们,基督是信心特有的对象,并且与信他名之信心相连的,就是救恩的盼望。因为在这里,相信的目的,就是叫我们成为神的儿女和后嗣。

Verse 14

“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他借着信心所结的果子来称许他先前所说的信心,或者说,他指出我们特别的把握所在,就是敬虔的人敢坦然呼求神;正如保罗在以弗所书 3:12 所说,我们借着信,就笃信不疑地得以进到神面前;又如罗马书 8:15 所说,是圣灵给我们口,使我们呼叫“阿爸,父”。毫无疑问,若我们被赶离神的面前,就没有什么比这更使我们悲惨;相反,只要这避难所向我们敞开,即使处在极端患难中,我们也算有福;不仅如此,正是这一件事使我们的苦难也成为有福,因为我们确信神必作我们的拯救者,并且倚靠他向我们所存的慈父之爱,奔向他。

所以,让我们记住使徒这项宣告:呼求神是我们信心最主要的试验;若不是完全确信我们的祷告不会徒然,神就不是被我们正确地、凭信心地呼求。因为使徒否认那些怀疑迟疑的人是有信心的。

由此可见,在教皇派之下,信心的教义已被埋没,几乎熄灭,因为一切确定性都被夺去了。他们的确喃喃念许多祷词,也多谈祷告神;但他们是带着疑惑和摇摆不定的心去祷告,还教导我们也这样祷告;然而,他们甚至把使徒所要求为必要的这种把握定为有罪。

“照他的旨意。”他借着这句话顺带提醒我们,祷告正确的道路或规则是什么,就是人要使自己的愿望服从于神。因为神虽然应许要成就他子民所求的一切,却并没有让他们放纵地求任何心中所想到的事;他同时也给他们规定了一条法则,好照此祷告。毫无疑问,这种限制对我们最有益;因为若容许我们各人求自己所喜欢的,而神又都照着我们的愿望成全,那对我们的安排就太糟了。因为什么对我们有益,我们并不知道;不仅如此,我们里面还沸腾着败坏、有害的欲望。但神赐下双重的补救,免得我们所求不合他的旨意:一方面,他借着自己的话教导我们该求什么;另一方面,他又设立圣灵作我们的引导者和治理者,约束我们的情感,不容它们越过应有的界限。保罗说:“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圣灵却帮助我们的软弱,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激发我们。”(罗马书 8:26)我们也当求主的口来指引、带领我们的祷告;因为神已经在他的应许中,为我们定下了正当祷告的道路。

Verse 15

“我们若知道……”这并不是看起来那样多余的重复;因为使徒先前一般性地论到祷告蒙垂听的果效,现在则特别说明,敬虔的人向神所求所问的,没有一样不是他们所得着的。但当他说信徒一切的祈求都蒙垂听时,他所说的是正当而谦卑的祈求,是符合顺服之法则的祈求。因为信徒并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也不沉溺于任何自己喜欢的事,而是在祷告中始终顾念神所命令的。

所以,这是把一般教义应用到每个人特别而私人的益处上,免得信徒怀疑神是否垂听各人个别的祷告;这样,他们就能安静等候主成就他们所求的,并且既从一切烦扰忧虑中得着释放,便把自己忧虑的重担卸给神。然而,这种安稳与平静并不应减弱他们祷告的恳切,因为一个确信结局美好的人,并不应因此停止向神祷告。信心的确定绝不会生出冷淡或懒惰。使徒的意思是:每一个人在这些需要中,只要已把自己的叹息交托在神怀中,就当得着平静。

Verse 16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使徒进一步扩展他所提到之信心的益处,使我们的祷告也能有益于弟兄。这已经是极大的恩惠:当我们一受压迫,神就慈爱地召我们到他面前,并准备帮助我们;而他还垂听我们为别人所献的祈求,这更是对我们信心不小的坚固,使我们能完全确信,在自己的事上也绝不会遭遇拒绝。

同时,使徒劝勉我们要彼此关切对方的救恩;他也要我们把弟兄的跌倒看作激发祷告的催促。诚然,当我们看见那些被基督之血救赎的灵魂走向灭亡,却毫无怜悯之心,这是一种铁石般的冷酷。但他指出,现成就有一种补救之法,借此弟兄可以帮助弟兄。他说,那为将亡之人祈求的,就必使他得生命;虽然“他必赐给他生命”这句话也可以应用在神身上,意思仿佛是:神必因你的祷告而把一个弟兄的生命赐下。但意思仍是一样,就是信徒的祷告竟有如此功效,能把弟兄从死亡中救回来。若我们把这话理解为人赐生命给弟兄,那是一种夸张说法;但其中并无不妥,因为神白白恩慈赐给我们的,甚至为着我们的缘故赐给别人的,也可说是我们给别人的。这样大的恩惠,理当大大激励我们为弟兄求罪得赦免。而使徒在向我们推荐怜悯之心时,也同时提醒我们,要多么谨慎,免得残酷地定罪弟兄,或以极端严厉的态度对他们的得救绝望。

“有不至于死的罪。”为免我们把一切犯罪之人的得救盼望都丢弃了,他指出,神并不因他们的跌倒而如此严厉地惩罚,以致把他们弃绝。由此可见,我们仍当把他们视为弟兄,因为神还把他们留在自己儿女的数目中。因为他说有些罪不至于死,并不只是指圣徒天天所犯的那些罪,甚至也包括那些严重惹动神忿怒的罪。因为只要还留有赦免的余地,死亡就没有完全掌权。

然而,使徒在这里并不是像后来人们通常所做的那样,区分轻罪和死罪。因为教皇派中流行的那种区分,完全是愚蠢的。索邦派承认,除非有最粗鄙明显、几乎可以摸得着的邪恶,否则几乎没有什么算死罪。这样一来,他们认为,在轻罪中,即便灵魂深处藏着极大的污秽也无妨。总之,他们以为,原罪的一切果子,只要不外露出来,就都能被圣水轻轻一洒而洗净!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呢?因为他们并不把对神恩典的怀疑,或任何私欲、邪恶欲念视为亵渎性的罪,除非这些念头得到了人的同意。若人的灵魂受不信攻击,若不耐烦引诱他向神发怒,无论多么可怖的情欲吸引他,在教皇派看来,这些都轻到不算是罪,至少在受洗之后是如此。这样,他们把最大的罪行都当作轻罪,也就不足为怪了;因为他们是用自己的天平,而不是用神的天平来衡量。

但在信徒中间,这应当是一条无可置疑的真理:凡与神律法相违背的都是罪,并且按其本性都是致死的;因为凡有违犯律法的地方,就有罪和死。

那么,使徒的意思是什么呢?他说那些罪不是致死的,乃是指那些虽然配受死、却并未被神如此惩罚的罪。所以他不是按罪本身来衡量,而是按神慈父般的恩慈来判断,因为神虽然仍看见过犯,却赦免其罪责。简言之,神并不把那些他已经恢复生命的人交给死亡,虽然他们自己并没有使自己不至与生命隔绝的能力。

“有至于死的罪。”我已经说过,那种再没有赦免盼望留下的罪,就这样称呼。但人可能会问,这是什么罪;因为神既如此严厉地惩罚它,它必定是极其严重的。从上下文可推知,这并不像有人所说的那样,是局部的跌倒,或违犯某一条诫命,而是背道,就是人全然使自己与神隔绝。因为使徒随后又说,神的儿女不犯罪,也就是他们不离弃神,不全然把自己交给撒但作他的奴仆。这样的背离是致死的,毫不奇怪;因为神绝不会如此夺去属他之人圣灵的恩典,他们总还保留着一点真实宗教的火花。故此,那些如此堕落、以致全无敬畏神之心的人,必是被弃绝、交给灭亡的人。

若有人问,他们悔改的救恩之门是否已经关闭;答案很明显:既然他们被交给可弃绝的心思,又失去了圣灵,他们就不能做别的,只能以刚硬的心越来越坏,罪上加罪。再者,亵渎圣灵的罪总是带着这种背离,因此毫无疑问,这里所指的就是那罪。

但还会有人再问:我们凭什么证据知道一个人的跌倒是致命的?因为若对此不能确定,使徒作这样的例外,说不必为这种罪祷告,就成了徒然。的确,我承认,有时确实需要判断一个跌倒的人是否已毫无盼望,还是仍有补救余地;从这段经文看,这也是明显无可争辩的。然而,这种情形极少发生,而且神把他无穷丰富的恩典摆在我们面前,又吩咐我们照着他的榜样施怜悯,所以我们不该轻率地下结论,说某人已自取永死的判决;相反,爱应当使我们存盼望。但若有些人的不敬虔在我们看来已然全无指望,仿佛主亲手指明了一样,我们也不该与神公义的审判争辩,或想要比他更怜悯。

Verse 17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这段经文可以有不同解释。若把它作转折来理解,意思也很合适:“虽然一切不义都是罪,但并不是每一样罪都至于死。”另一个意思也同样合适:“既然罪就是一切不义,那么就可得出结论:并不是每一样罪都至于死。”有些人把“一切不义”理解为完全的不义,好像使徒是说,他前面所说的那种罪是不义的极峰。然而,我更倾向于接受第一种或第二种解释;而且由于结果几乎相同,我就把究竟哪一种更恰当留给读者自己判断。

Verse 18

“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如果你像那些狂热派所主张的那样,以为神的儿女是完全纯洁、毫无罪污的,那么使徒就与自己矛盾了;因为这样一来,他就取消了弟兄彼此代求的本分。因此,他所说“不犯罪”的人,是指那些并不全然从神的恩典中堕落的人;他也由此推论说,应当为神一切的儿女祷告,因为他们所犯的不是至于死的罪。接着又加上一个证明:凡从神生的,都保守自己,也就是在敬畏神中保守自己;他不容自己被引诱得那么远,以致失去一切宗教感觉,把自己全然交给魔鬼和肉体。

因为当他说“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时,他所指的是致命的伤;神的儿女并不是完全不受撒但攻击,而是借着信德的盾牌挡开他的打击,使这些打击不能刺透他们的心。因此,属灵的生命在他们里面从不熄灭。这就是“不犯罪”的意思。信徒固然会因肉体的软弱而跌倒,但他们会在罪的重担下呻吟,厌恶自己,也不停地敬畏神。

“保守自己。”那本来专属于神的事,使徒却转而归到我们身上;因为若我们中任何一个人要作自己救恩的保守者,那将是极其可怜的保护。因此,基督求父保守我们,这就表明这事不是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完成的。自由意志的拥护者抓住这句话,要借此证明我们得以保守不犯罪,一部分靠神的恩典,一部分靠自己的能力。但他们没有看见,信徒所说的这种保守能力,并不是出于自己。事实上,使徒也不是在谈他们自身的能力,好像他们能凭自己的力量保守自己;他只是说明,他们应当抵挡撒但,好使自己永不被他的火箭致命地伤害。而我们知道,我们争战所用的武器,没有一样不是神所赐的。因此,信徒保守自己不犯罪,是因他们被神保守(约翰福音 17:11)。

Verse 19

“我们是属神的。”他从前面的教义引出一个劝勉;因为他先前普遍地论到神儿女的事,现在则把它应用在他所写信的人身上;他这样做,是要激励他们谨慎防罪,并鼓励他们抵挡撒但的攻击。

读者当注意,惟有真实的信心,才可以说把神的恩典应用在我们身上;因为使徒所承认的信徒,只是那些有尊荣成为神儿女的人。他所说的把握,也绝不是诡辩家所谓的“或然的猜测”;因为他说,我们“知道”。意思是,既然我们已经从神而生,就当借着与世界分别、借着生活的圣洁,努力证明我们蒙召得着这极大尊荣并非徒然。

这对一切敬虔的人都是极其必要的劝戒;因为无论他们把眼睛转向哪里,撒但都预备了引诱,想把他们从神那里拉开。若不是如此看重自己的呼召,以致轻看世上一切拦阻,他们就很难在道路上坚持下去。因此,为了在争战中预备妥当,必须记住两件事:世界是邪恶的,而我们的呼召是出于神。

使徒所说的“世界”,毫无疑问是包括整个人类。他说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就是把世界描绘成处在撒但权势之下。因此,我们没有理由迟疑,不去躲避这个定罪神、又把自己交给撒但奴役的世界;也没有理由惧怕它的仇恨,因为它本来就与神隔绝。简言之,既然败坏弥漫整个本性,信徒就当学习舍己;又因为世上所见的尽是邪恶与败坏,他们就必须弃绝血气之私,才能跟从神。同时,还要加上另一点:既然呼召他们的是神,他们就可以在这保护之下,对抗世界和撒但一切的诡计。

Verse 20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神的儿女既从四面八方受攻击,他就如前所说的那样,鼓励并劝勉他们坚持抵挡仇敌;理由是,他们是在神的旗帜下争战,并且确实知道自己受他的灵治理。但现在他提醒他们,这种知识尤其在哪里可以找到。

所以他说,神已经这样向我们显明出来,如今再没有理由疑惑。使徒在这一点上并非无故地停留;因为若我们的信心不是真实地建立在神身上,我们在争战中就永远站立不住。为此,使徒表明,我们借着基督已经获得了对真神确实无疑的认识,好叫我们不在不确定中摇摆。

他所谓“真神”,并不是指说真话的神,而是指那真正是神的;他这样称呼,是要把他与一切偶像分别出来。因此,这里的“真”是与虚假的相对;这里用的是“真实的”,而不是“诚实的”。约翰福音里有一处类似的经文:“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 17:3

他把照亮我们心思、使我们认识神的职分归给基督,这是完全正当的。因为他是那看不见之神独一真实的形像,是父独一的解释者,是生命独一的引导者;是的,他就是世界的生命、光和真理,所以我们一旦离开他,就必然在自己的妄想中成为虚空。

基督被说成“赐给我们悟性”,不仅因为他在福音中向我们显明真神是怎样的一位,也借着他的灵光照我们;更因为在基督自己里面,我们有那道成肉身显明出来的神,正如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他里面,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歌罗西书 2:9)这样,神的面仿佛就在基督里向我们显现出来;并不是说在基督来以前,人对神毫无认识,或只有可疑的认识,而是说如今他把自己显得更充分、更清楚了。这也正是保罗在哥林多后书 4:6 所说的: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如今已经照在我们心里,使我们得见神荣耀的知识,显在基督的面上。

还必须注意,这恩赐是选民特有的。基督固然向所有人不加分别地点燃他福音的火炬,但并不是所有人的心眼都被打开来看见这光;相反,撒但把瞎眼的帕子蒙在许多人身上。所以,使徒所说的是基督在他子民心里点燃的那光;这光一经点燃,就永不熄灭,虽然在一些人里面可能暂时被压住。

“我们也在那位真实者里面。”他借着这些话提醒我们,他所说的那种知识是何等有功效,因为借此我们与基督联合,并与神成为一;这知识有一条活的根扎在心里,因此神活在我们里面,我们也活在他里面。他没有用连词,而是说:“我们在那位真实者里面,就是在他儿子里面”,似乎是在表达我们与神联合的方式;仿佛他说,我们是借着基督在神里面。

“这是真神,也是永生。”虽然亚流派曾试图回避这段经文,今日也有人附和他们,但这里确实是见证基督神性的一个显著明证。亚流派把这句话应用于父,好像使徒又一次重复说父是真神。但这样重复实在太冷淡了。前面已经两次见证,那位真神就是在基督里向我们显明的那一位,为何还要再加上一句“这是真神”呢?这话用在基督身上最为合适;因为使徒先教导我们,基督是带领我们到神那里去的向导,如今又进一步强调说,基督就是那位神,免得我们以为还要到更远处去寻求;他又借着所加上的“也是永生”来证实这一点。毫无疑问,这里所说的,同一位既是真神,也是永生。我且不提这个代词通常是指向最近所提到的人。我只说,基督被称为永生,是最恰当不过的;而约翰一贯使用这种说法,这是无人能否认的。

这意思是:当我们有了基督,我们就拥有那位真实而永恒的神,因为除他以外,神无处可寻;第二,我们也因此成为永生的有分者,因为永生虽然藏在父里面,却在基督里向我们显明并赐给我们。生命的源头固然在父,但我们应当汲取生命的泉源,却是基督。

Verse 21

“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虽然这是一句独立的话,却仿佛是前面教义的附录。因为福音那使人得生命的光,不仅应当驱散黑暗,也应当从敬虔之人的心中驱散一切迷雾。使徒不但定罪拜偶像,也吩咐我们提防一切形像和偶像;借此他表明,只要人一开始恋慕偶像或形像,对神的敬拜就不可能继续保持纯正无杂。因为迷信深深根植在我们里面,只要有一点点机会,就会使我们感染它的毒素。干木头下面放上炭火,尚且不一定那么容易燃烧;而拜偶像这事,只要给人一个机会,就会抓住并吞没人的心思。谁看不见图像就是那些火花呢?我说什么火花呢?不,倒不如说是火把,足以点燃整个世界。

同时,使徒所说的不仅是雕像,也包括祭坛,并把一切迷信的器具都涵盖在内。再者,教皇派歪曲这段经文,把它只应用在朱庇特、墨丘利之类的像上,实在可笑;好像使徒不是在普遍地教导:每当人把有形体的样式归给神,或让雕像和画像成为敬拜神的一部分时,宗教就已经被败坏了。让我们记住,我们当谨慎地持守对神属灵的敬拜,把一切可能使我们转向粗俗、属肉体迷信的事物远远除去。

约翰一书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