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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4:13-25 — 因信得应许
Rom.4.13-25
13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14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15但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 16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17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18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19他年约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20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 21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 22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23“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24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25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
翻译注释
4/1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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