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 耶和华的统治,就其目的和最终结局而言,完全是有益的;但在通向那结局的过程里,却也充满威严与审判。而这本身,同样是人欢喜的理由。
诗中描写了神施行审判的方式:它们是奥秘的,“云彩和幽暗在祂四围”;它们建立在最严格的公义上,“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根基”;它们也是大有能力的,“有烈火在祂前头行”。
接着,诗人说明这些审判所带来的结果:祂的仇敌被毁灭,祂的荣耀被显明,祂的百姓则满了喜乐。正因为看见王审判的确定、方式和得胜,诗人才更深感觉到这些审判背后的缘由:祂是圣者,所以一切邪恶都是祂所恨恶的,因为邪恶会伤害祂的百姓;而神圣洁的烈焰,根底里其实就是祂的爱。因此,祂的圣民当学会一个功课,就是“恨恶罪恶”。
那顺服之人的应许极其美丽:“有光为义人而种,喜乐为心里正直的人预备。”这是一幅黎明的图景,光向四方播散。恨恶罪恶,就是行在光中;行在光中,就能认清通向所盼望之终局的真正道路;走在那条路上,心里便真的有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