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节 这首诗最终的意义,集中显明在最后四节。它是一篇为脱离战败而发出的祷告;其申诉之所以有力量,在于它承认神的治理。无论顺境或灾祸,最终都在神的权下;这里所谓“祸患”,当然是指灾难和苦难,而不是道德上的恶。诗人首先歌唱这位赐福的神(1-8节),并从两方面承认这一点:历史证明了祂,列祖的见证也证明了祂。当年百姓得地为业,全然是因神的作为;就个人而言,他们也承认,自己的信赖不该放在任何别的事物上,只能放在神身上。 然而“但”这个词一出现,局面就转了。如今是灾祸之日,而诗人承认,这灾祸也是出于神:“你丢弃了我们”“你使我们转身退后”等等(9-16节)。可是,百姓并没有背道;相反,他们乃是为神和祂的名而受苦(17-22节)。保罗在罗马书 8:36 中引用这些话,正帮助我们看见这一点。 接下来便是求神起来帮助并施行拯救的祷告。这祷告本身既诚实又合理;然而,基督徒经验相较之下所达到的新约高度,在这里也特别清楚地显出来:使徒并没有求从苦难中脱离,而是宣告,在这一切事上我们已经得胜有余,并确信没有什么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
诗篇 第 44 章 · G. 坎贝尔·摩根
圣经全书阐释 · Exposition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