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5 节 利未记最后一大段,论到在土地上那些作为拥有凭据之外在记号的律法,并附带一些应许与警告,最后又以关于许愿和还愿的指示作结。 与土地有关的记号,首先是土地的安息年,其次是禧年中的赎回。这些记号不断向百姓表明:神才是这地原初的拥有者和主宰者,没有人可以把这地视为绝对属于自己。在禧年之中,人和人之间的重要关系也被郑重强调。这一年相关的律法,仔细规定了它如何影响土地、房屋和人的身份。人在这地上唯一真正有权利拥有的,就是他自己劳碌所得的。并且在禧年里,奴仆要得释放,这也提醒人,没有谁可以对另一个人拥有绝对而最终的所有权。律法还明确规定,在受奴役期间,不可严酷地辖制奴仆。在这些律法中,社会秩序的根基被稳固地奠定下来。无论财产还是占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以上人与神的关系这一根本事实为条件。
利未记 第 25 章 · G. 坎贝尔·摩根
圣经全书阐释 · Exposition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