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 这里开始进入《士师记》的最后一部分,性质上像是附录。这里记述的事,必然发生在约书亚死后不久。历史作者大概正是为了显出百姓内部的真实状况,才把这些材料附加在这里。
米迦所作的事,是违反第二条诫命的。他为自己和自己的家制造了若干偶像。这样做的时候,他并不是在接受外邦人的偶像崇拜;他母亲说“我儿啊,愿耶和华赐福与你”,这话就表明她承认耶和华。并且,后来米迦劝那利未人作自己祭司时所说的话,也说明同样的事实:“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这些像原是他想用来帮助自己敬拜耶和华的,但正如我们所说,这样做在第二条诫命中是被明确禁止的。
整个故事都揭露出一种败坏的景况。米迦曾偷他母亲的钱;在归还之后,又在母亲的催促下,把这件事附会成某种宗教举动。那利未人为了谋生,答应作米迦家里的祭司,则进一步显出败坏。米迦一面违背神的命令,一面却想借此维持自己与神的关系;那利未人则堕落到靠妥协换取物质安稳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