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节 继续前章开始的讲论,这里坚持说明:不可献假祭,也不可让假敬拜者靠近。对于这等人,律法详细规定了处理方法。首先必须仔细查究;要定罪,至少须有两三个见证人。若遇到特别困难的案件,就要交给祭司和最高审判者,也就是宗教与民事的法庭。
随后,摩西启示出神治理必须借以表达的三重媒介:君王、祭司、先知。论到君王时,摩西的话带着先知性的远见。他预见到百姓进入那地以后历史中会发生的事,因此预先定下设立王的原则:王必须是神所拣选的,也必须出自本国之民;不可为自己增添马匹、妃嫔、金银。这些都是周围列国君王的特征;而以色列的王却要过较为简朴的生活,以实现更高的理想。并且,他必须是律法的学习者,也是实行者。
这是神对王权理想的一幅非凡画像。若把历代君王都拿来按这幅标准衡量,将是件很有意思的事。那样做必然会带来双重认识:一方面,君王越是接近这理想,就越能加强国家生命;另一方面,违背这些原则越深,由他们统治所带来的灾祸也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