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7 节 在这里出场的帖土罗是一位罗马律师,因为犹太人若要在罗马法庭前陈述案件,就必须雇用这样的人。他所提出的控告显然都是虚假的。他把保罗称为“瘟疫一般的人”,这种说法毫无根据。主要的控告是说他“是鼓动天下生乱的”。这项指控同样明显毫无根据,但其中的诡诈也很清楚。唯一能够被证实的控告,就是保罗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
保罗的申辩,是一个绝佳的例证,说明一个自知无可隐藏的人,所具有的力量与尊严。他对腓力斯的陈词既有礼,又勇敢,也清晰。他带着平静的轻蔑,否认了控告他的各项罪名,只有一项除外,因为他坦然承认自己是“按着那道事奉”,而他话里显然带着一点讽刺,说那道是“他们所称为异端的”。
后续的发展极有意思。腓力斯的裁决对保罗有利,于是保罗被交付一种宽松的监禁之中,也因此受保护,免遭仇敌加害。腓力斯其后的行动则出于复杂的动机,结果使他让保罗在自己和土西拉面前申诉;土西拉是那个杀害雅各的希律的女儿,而她自己也是个放荡的女人。保罗在这里的讲论是如此忠诚而有力,以致使腓力斯心里生出恐惧。保罗在该撒利亚留了两年。后来腓力斯被召回,就把保罗留在捆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