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约翰书。 第一章。 在这封书信中,使徒为该犹灵魂的兴盛而向他表示欣慰(约翰三书 1:1-2),为他在良善基督徒中所享有的美名而欢喜(约翰三书 1:3-4),又称赞他对基督仆人的爱心与款待(约翰三书 1:5-6)。他也抱怨那野心勃勃的丢特腓对人轻慢无礼(约翰三书 1:9-10),举荐低米丢(约翰三书 1:12),并表示盼望不久亲自去看望该犹(约翰三书 1:13-14)。
约翰三书 第 1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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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s 1-2
1 长老写信给亲爱的该犹,就是我在真理中所爱的。2 亲爱的兄弟啊,我愿你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正如你的灵魂兴盛一样。在这里我们看见,I. 写信并寄出这封信的神圣作者;这里确实没有直接指出他的名字,而是用了一个更概括的称呼:长老,就是在年岁和职分上都为长老的人;这两方面都当受尊荣和敬重。有些人曾质疑这是否就是使徒约翰;但他的文风和精神似乎都在这封书信中显明出来。蒙基督所爱的人,也会因基督的缘故爱弟兄。该犹不至于怀疑这信是从谁来的。使徒原可以采用更多更显赫的称号,但基督的仆人不宜追求浮夸宏大的头衔。他称自己为长老,几乎把自己放在教会中较普通的牧者之列。或者,也可能那时大多数非常任的传道人,就是使徒们,已经去世,这位圣洁的幸存者便采用这较为普通的称号“长老”,借此扶持那继续常存的教牧职分。
“我这作长老、作基督受苦的见证、同享后来所要显现之荣耀的,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人。”(彼得前书 5:1) II. 这封书信所问安并尊荣的人。前一封信是写给一位蒙拣选的夫人,这一封则是写给一位蒙拣选的绅士;这样的人都配得敬重与珍视。他在这里被指出,1. 借着他的名字,就是该犹。我们读到过几位同名的人,尤其有一位是使徒保罗在哥林多施洗的,该人也可能就是当时接待使徒并款待他的那位主人(罗马书 16:23);若不是这人,也必是在名字、产业和性情上与他相似的弟兄。然后,2. 借着使徒对他亲切的表达:“亲爱的”,以及“我在真理中所爱的”。表达出来的爱往往会点燃爱。这里似乎显明了使徒之爱的真诚,或这爱的属灵性质。
它的真诚在于:“我在真理中所爱的”,即为真理的缘故爱他,因为他住在真理中,也行在那在耶稣里的真理中。为了真理的缘故爱我们的朋友,这才是真爱,是出于信仰的福音之爱。III. 问安或致意,其中包含一个祷愿,并以亲切的称呼引入:“亲爱的”,就是在基督里蒙爱的人。传道人若想得着人的爱,就必须先显出自己的爱。这里有,1. 使徒对他朋友的良好看法,就是他的灵魂兴盛。的确有一种灵魂的兴盛,这是今生仅次于天上的最大福分。这以重生为前提,也意味着里面有属灵生命的根基;这个根基正在增长,当属灵的财富不断增进时,灵魂便是在荣耀国度的正路上。2. 他对朋友的美好祝愿,就是愿他的身体也能像灵魂一样兴盛健壮。恩典与健康是两位丰富的同伴;恩典会善用健康,健康也会服事恩典。
常常会有丰盛的灵魂住在衰弱的身体里;人在这样的护理之下,必须操练恩典而顺服;但我们实在可以盼望并祷告,愿那些灵魂兴盛的人也有健康的身体;这样,他们的恩典就能在更广阔的行动领域中发光。
Verses 3-8
3 我听见弟兄们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乐。4 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5 亲爱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地做的。6 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你若配得过神地送他们前行,这就好了。7 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8 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在这些经文中,我们有,I. 使徒从这位朋友身上所听见的美好见证:“有弟兄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约翰三书 1:3),“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约翰三书 1:6)。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见,1. 关于该犹所作的见证,或所见证的内容,就是他里面的真理,他信心的真实、信仰的真诚,以及他对神的委身;而这一切又借着他的爱心得以显明,这爱心包括他对弟兄的爱、对贫穷人的恩慈、对基督徒客旅的接待,以及愿意为福音的事奉供给他们。信心应当借着爱生发功效;它借着爱的服事而发出光彩,也促使别人称赞它的纯正。2. 作见证的人,就是从该犹那里来的弟兄,他们作了见证,也证明了这一点。凡领受了善待的人,都有责任作出美好的见证;虽然好名声对于昂贵的服事来说只是微小的报答,但它“强如贵重的膏油”,有真诚与敬虔之心的人也不会拒绝。3. 这报告和见证是在谁面前陈明的,就是“在教会面前”。这似乎是使徒当时所在的教会。
至于这究竟是哪一间教会,我们并不确定;他们为何有这样的机会在教会面前见证他的信心和爱心,我们也无法断定;也许是因为心里充满了,口里就说出来;他们不能不为自己所看见、所感受到的作见证;也许他们还想请教会为这样一位支持者持续的生命与功用祷告,好叫他“身体健壮,正如灵魂兴盛一样”。II. 使徒自己对他的评价,再次以亲切的称呼引入:“亲爱的兄弟啊,凡你向弟兄和作客旅之人所行的,都是忠心地做的。”(约翰三书 1:5)1. 他乐意接待人,善待弟兄,甚至善待陌生人;只要这些人属于基督,就足以使他们被该犹的家接纳。或者,他不仅善待与自己同一教会的弟兄,也善待从远方来的人;凡属信心之家的人,他都欢迎。
2. 他似乎具有普世性的胸怀;他能越过严肃基督徒之间那些细小的差异,并向一切带着基督形像、做基督工作的人施予帮助。3. 他在所做的事上是凭良心而行的:“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忠心地做的”;你是作为忠心的仆人来做这一切的,也当从主基督那里盼望得着产业的赏赐。这样忠心的人听见别人称赞自己,也不会因此自高自大;对我们里面善的称赞,不是为滋长骄傲,乃是为鼓励我们继续持守,因此也应当这样善加利用。III. 使徒因此而有的喜乐,在于这美好的报告本身,以及这报告的美好根据:“弟兄们来作见证时,我就甚喜乐。”(约翰三书 1:3)“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就是照基督教信仰的规范而行。我们拥有真理最好的证据,就是我们“按真理而行”。
善人会为别人灵魂的兴盛而大大欢喜;他们也乐于听见别人身上的恩典与良善。“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神。”爱是不嫉妒的,反而因别人的美名而欢喜。正如好父母看见儿女如此会喜乐,善良的传道人看见自己的儿女在信仰上显出真诚,并使他们所承认的信仰得荣耀,也必同样喜乐。IV. 使徒就如何进一步对待那些与该犹同在的弟兄而给他的指引:“你若配得过神地送他们前行,这就好了。”当时在爱中行事的日子里,陪送旅行中的传道人和基督徒,至少陪他们走一段路,似乎是常见的习惯(哥林多前书 16:6)。给陌生人指引道路是一种恩慈,对旅人来说,遇见合适的同伴也是一种安慰:这是一项可以“配得过神”去做的事,就是以配得过神、或与我们对神当有的敬重和关系相称的方式去做。
基督徒不仅应当考虑自己必须做什么,也应当考虑自己可以做什么,什么是自己可以做得最荣耀、最可称许的;“高明人却谋高明事”。基督徒即便是在日常生活和善意往来的普通行动中,也应当以配得过神的方式去做,视之为服事神,并以神的荣耀为目标。V. 这种劝导的理由有二:1. “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由此可见,这些人是作传道职分的弟兄,他们出去传福音、推广基督信仰;也许他们正是这位使徒自己差遣出去的。他们出去是为使外邦人归信;这是一项极美的事奉。他们出去是为神和主的名;这是传道人最高的目标,也应当是他主要的动力和动机,就是为主的名招聚并建立百姓。他们出去时也带着白白的福音,要在所到之处无偿地传扬它:“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这样的人配受加倍的尊荣。
有些人虽未蒙召亲自传讲福音,却仍可以对福音的进展有所贡献。福音对于初次听见的人,应当是白白传给他们的。不认识福音的人,不能指望他们重视它;教会和基督徒中的爱国之士都应当同心支持圣洁信仰在异教国家中的传播;有公共精神的人应当按各自的能力一同参与;那些白白分享基督福音的人,应当由那些愿意慷慨解囊的人给予扶持。2. “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就是为真正的信仰做工。基督所设立的就是那真正的信仰;这信仰已经蒙神证实。凡在其中真实、也忠于它的人,必会恳切盼望、祷告,并为它在世上的传播尽力。真理可以在许多方面得到扶持和帮助;那些不能亲自宣讲真理的人,仍可以接待、陪伴、帮助并支持那些宣讲真理的人。
Verses 9-11
9 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10 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还不以此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他们赶出教会。11 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I. 这里有一个很不相同的榜样和人物,就是教会中的一位职员、一位传道人,却不如普通信徒那样慷慨、胸襟宽广、乐于接纳人。传道人有时反而会被别人胜过、超越。关于这位传道人,我们看见,1. 他的名字,是一个外邦名字:丢特腓,却带着一种不属基督的精神。2. 他的性情和心态,充满骄傲和野心:“他好为首。”这种酵很早就发作并运行起来。基督的传道人若喜爱居首位,在神的教会中追求主导地位,这是极不相称、极不合宜的品格。
3. 他藐视使徒的权柄、书信和朋友。(1.) 对使徒权柄的藐视:“他所行的事”是违背我们的安排,又“用恶言妄论我们”。这样的轻慢竟会达到如此地步,实在令人惊异!然而,野心会使人对那些拦阻它的人生出恶意。心中的恶毒和不善,很容易借着嘴唇发泄出来。心和口都必须谨慎看守。(2.) 对使徒书信的藐视:“我曾写信给教会”(约翰三书 1:9),就是为推荐这样那样的弟兄。“但丢特腓不接待我们”,就是不接受我们的信,也不接受其中的见证。这似乎就是该犹所属的那间教会。福音教会似乎本就是这样一种团体,可以向它写信,也可以把信传达给它。福音教会理当要求、也应当允许那些想在他们中间被接纳的陌生人携带荐信。使徒似乎是借着并连同这些弟兄一同写信的。对于一个野心勃勃、专好高升的心灵来说,使徒的权柄或书信都算不得什么。
(3.) 对他所推荐之弟兄的藐视:“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他们赶出教会。”(约翰三书 1:10)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之间可能存在一些差异或不同习俗。牧者应当认真考虑,哪些差异是可以容忍的。牧者并没有绝对的自由,也不是辖制神产业的主。自己不行善已经不好;但拦阻愿意行善的人就更糟了。教会权柄和教会惩戒常常被滥用。许多人本应当被欣然欢迎地接纳进教会,却反倒被赶了出去。但那些赶逐弟兄的人有祸了,因为主基督必要接纳这些弟兄进入他自己的团契和国度。
4. 使徒对这骄傲专横之人的警告:“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约翰三书 1:10)就是必要记下并责备这些事。这似乎暗示了使徒的权柄。但使徒似乎并不是要设立一个主教法庭,传唤丢特腓到那里受审;而是要来到那件事所属的教会中,亲自查究此事。教会中的专制和暴虐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只是但愿人们能更明确地认定,这种权柄究竟属于谁! II. 这里是针对这种相反人格所给的劝勉,就是不要效法这样的榜样,事实上也不要效法任何恶事:“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约翰三书 1:11)不要模仿这种不属基督、又有害的恶;却要追求与之相反的善,就是智慧、纯洁、和平与爱。即便对已经良善的人,警戒和劝勉也并非多余。那些带着爱的警戒和劝勉,最有可能被人接受。“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对此警戒与劝勉,分别附上了理由。1. 对劝勉的理由:“要效法善”;因为“行善的”人,就是自然、真实地行善、并以此为乐的人,“属乎神”,是从神生的。行善的实践是我们与神之间那蒙福父子关系的证据。2. 对警戒的理由:“不要效法恶”;因为“行恶的”人,就是心志倾向于追求恶的人,“未曾见过神”,就是对神圣洁的本性和旨意没有真正的认识。作恶的人徒然自称或夸口说自己认识神。
Verses 12-14
12 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13 我原有许多事要写给你,却不愿意用笔墨写给你;14 但盼望快快地见你,我们就当面谈论。愿你平安。众位朋友都问你安。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这里我们有,I. 另一位人物的品格,就是低米丢,除此之外人们对他所知不多。但在这里,他的名字将要长存。在福音中的名声、在众教会中的美名,胜过有儿有女。他的品格就是对他的推荐。他的称赞在于,1. 普遍性:“低米丢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很少有人被众人一致称赞;有时这样也未必是好事。但普遍的正直与良善,乃是通向普遍称赞的道路,并且有时也确实得到这样的称赞。
2. 这称赞是应得的,并且根基稳固:“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约翰三书 1:12)有些人虽有好名声,却不是得着真理本身的见证。那些在神和人面前都因其心灵和行为而蒙称许的人,是有福的。3. 这又得着使徒和他朋友们见证的印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并且还诉诸该犹自己的认识:“你们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大概这位低米丢为使徒当时所在教会的人所认识,也为该犹所在教会的人所认识。能为人所熟知,或因善而被人认识,是好的。我们必须乐意为善人作见证;那些得着称赞的人若其称赞者能诉诸最熟悉他们之人的良心,这对他们是有益的。
II. 书信的结语,其中我们可以注意到,1. 有些事留待当面交谈:“我原有许多事要写给你,却不愿意用笔墨写给你;但盼望快快地见你。”(约翰三书 1:13-14)许多事更适合当面沟通,而不适合写在信里。一次简短的亲身交谈,可能省去许多书信的时间、麻烦和费用;良善的基督徒也理当乐于彼此相见。2. 祝福:“愿你平安”;愿一切福乐都临到你。那些自己良善并蒙福的人,也愿别人同样如此。3. 传给该犹的公开问安:“众位朋友都问你安。”一位支持宗教传播的人,配得众人的纪念;这些敬虔之人也借此显明他们对信仰以及对该犹的友情。4. 使徒对该犹所在教会或附近基督徒的特别问安:“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我怀疑需要这样逐一问安的人并不很多。但我们必须学习谦卑,也要学习爱。基督教会中最卑微的人也应当被问安。
那些盼望在天上同住的人,在地上彼此问安致意,也是理所当然的。而那位曾靠在基督胸膛上的使徒,也把基督的朋友安放在自己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