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1. 问安(约叁1:1)。2. 正文(约叁1:2-12)。(a) 为身体健康的美好祝愿(约叁1:2)。(b) 该犹的高尚品格: (a) 始终如一(约叁1:3-4);(b) 好客接待(约叁1:5-7)。(c) 接待基督徒旅行传道人之一般责任(约叁1:8)。(d) 丢特腓反对使徒(约叁1:9-10)。(e) 劝勉该犹不要效法这样的恶榜样(约叁1:11)。(f) 一般真理:行善者与行恶者的对比(约叁1:12)。(g) 对低米丢的称赞,并呼吁人信任他(约叁1:12)。3. 结语(约叁1:13-14)。]第1节 (1)长老。参看引言,以及约贰1:1。该犹。即常见的罗马名字该犹(Caius)。在徒19:29、徒20:4、罗16:23、林前1:14都提到过一个该犹。
仅这些人与约翰所写对象在年代上的差异,就足以否定将他们认同为同一人的任何尝试。没有任何材料表明他是否是一位长老。我诚心所爱的。或译“我在真理中所爱的”。(参看约贰1:1。)第2-12节 (2 a.) (2)亲爱的。约翰的爱,是建立在该犹作为基督徒的高尚品格之上。凡事兴盛。这也可以理解为“在一切事上”。身体健壮。禁欲主义者也许会惊讶,像这位最伟大的使徒之一,竟会如此关切这一点。然而,一个人身体越健康,就越能彻底作神的工。疾病也许被容许用来管教偏行己路或悖逆的心;但一个信心坚固、品格已经建立的基督徒,实在不该轻看健全身体这无可估量的福分。功能性或器质性的失调,或精力衰弱,都会按比例削弱思想、决断和行动的能力。正如你的灵魂兴盛一样。
“兴盛”一词按字面是“行路顺利”,因此与约叁1:3-4中“行”的观念相连。使徒首先想到的是灵魂的健康;有了这个,他就可以祝愿身体的健康来支持它。(2 b.) (3)我甚欢喜。比较约贰1:4。“因为”引出约叁1:2中高度称赞的缘由。你心里存的真理。就是基督内住于你里面,并借着该犹的基督徒生活和始终如一显明出来。正如你按真理而行一样。这是弟兄们所提供的进一步证据,表明该犹里面有真理这件事,已经在实际中受过检验。希腊文中的“你”是强调语,表明还有别人,例如丢特腓,不能这样说。(4)我没有比这更大的喜乐了。这是由个别实例引出的一个一般性陈述。这里的比较级是双重比较级,即比较级再加比较级;这可能只是用法不规则,显示作者并非古典希腊文学者,也可能是为了加强语气。
弗3:8中也有类似的比较级,其语气显然是加强的。我的儿女,是指那些特别由约翰照顾的众教会成员。(5)你这样行是忠心的。即:行得配得上一个忠心的人,与你基督徒的身份相称。也可译作:“凡你所行的,都是忠心的工作。” 凡你所行的。都是出于正当动机,像是向基督而作的。无论该犹的服事采取何种形式(这里暗示形式会多种多样),使徒对他品格的评价如此之高,以致确信他所作的必定有智慧,也作得好。就是对作客旅之弟兄。按照另一种异文,可作“而且他们还是客旅”,如林前6:6、弗2:8、腓1:28。无论哪种读法,这些客旅都应是基督徒;但若按正文读法,这些弟兄对主人来说多少是认识的人。
在早期时代,接待旅行中的基督徒是一项格外重要的责任,原因在于:(1) 旅行所需时间很长;(2) 基督徒普遍贫穷;(3) 公共客店里他们会遇见的社会环境很差。这责任在罗12:13、提前3:2、多1:8、来13:2、彼前4:9都有劝勉。(6)爱心,也可译“爱”。在教会面前。就是使徒当时所在的那个教会;这些人很可能正是从那里被差派出去作宣教士,至少也是带着明确的宗教目的出去的。你若配得过神地给他们送行。也许这些奉差之人仍住在该犹那里时,就把报告送回了他们原来的教会。约翰似乎暗示,该犹仍然还可以为他们作一些事。“你若送他们前行”,在希腊文中用的是过去时,意思是:“当你已经送他们前行时,这就成了一件美事。” 配得过神。比较多3:13、林前16:11。
这会包括路费、供应、爱心、照顾、鼓励、祷告,以及该犹照着自己的财力、当时的情形和受助者的需要,以谦卑而合宜的方式效法神的护理。(7)因他们是为那名出外。其目标是最高的,就是荣耀神的名。因此,他们的行程必然带有某种宣教性质。比较徒5:41、徒15:40、罗1:6、雅2:7。没有从外邦人受什么。大概是指他们所传讲对象中的异教徒。若从已建立的教会,或那些信主已久而富有的基督徒那里接受物质支持,并不会损害福音信息的利益。但若在那些第一次听见福音的人中间,若给人一种出售真理的印象,就会极其有害。比较林前9:18、林后11:7、林后12:16、帖前2:9。(2 c.) (8)所以我们。与那些异教徒形成对比。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原文在约叁1:8中对“接待”一词有双关。比较太10:40。
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作工。就是与他们同作工。合作的原则,是基督国度最早且最核心的观念之一。凡想单独作工的人,就失去了同情与共鸣的巨大力量,必然会犯错,也难免激起反对,并且还有可能在自己心里养成一种未曾察觉的任性、自恃和属灵骄傲。那些不愿帮助别人善工的人,充其量也只是冷淡的基督徒、软弱的信徒;他们在基督徒之爱的这项重大试金石上失败了;他们限制了神的作为,因为神拣选借着人作工;他们拦阻福音的广传,并延缓基督的再来。比较林后8:23、腓1:27、西4:11、帖前3:2。(2 d.) (9)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也可理解为“我曾给教会写过一点东西”。这可能是他福音书或约翰一书的抄本,也可能是一封已经失传、并无特别重要性的书信。这教会,就是该犹和丢特腓所居住地方的教会。
关于丢特腓,除了以下事实之外,别无可说:他个人的野心使他犯下严重的罪,就是拒绝那位救主所爱的门徒之权威;他恶言毁谤约翰和他的朋友;他拒绝接待约翰所在教会所差来的使者;他甚至竟把那些愿意接待他们的人赶出当地会众。我们可以推测:由于该犹对约翰的忠诚,他与丢特腓之间几乎没有来往,以致丢特腓甚至不让人听见约翰曾写过信;当地大多数人当时大概仍站在丢特腓一边,所以约翰在写给该犹时,称那些人为“教会”和“他们”;并且从约叁1:11看,直到此刻约翰仍认为,再劝该犹不要效法丢特腓、或屈从其影响,并非多余。那好为首的。就是把把持整个群体的影响力当作自己邪恶的目标。(10)所以我若去。比较约壹2:28。显然,约翰在这两封书信里都期待启程作同一次旅行。说恶言攻击。
就是空洞的毁谤;如同总被“围绕王座的炽烈光芒”吸引而来的飞蛾一般。爱之使徒那炽热属灵的情感,很容易被一个未重生的假冒者误解;但实在没有必要去想象一个专横暴发者那些毫无根据的胡言乱语。并且把他们赶出去。这未必是正式的革除教籍;但丢特腓在实现自己目的这件事上,已经成功到一个地步,能把这些态度较正的人排斥在当地的基督徒团契之外。(2 e.) (11)不要效法恶。约翰这些简洁的劝勉极具其特色,而在当时情势和上下文中更显出强烈含义。该犹大概有许多理由会去跟从丢特腓:求和气、求合群、不愿显得特立独行、受大众榜样影响,以及普通人对真理和公义那种懒散冷漠。但善恶之分是永恒而不可调和的。丢特腓的行为是出于魔鬼的;若该犹因性情柔顺、出于好意而让步,就可能引发重大的道德后果。
比较约5:29、约18:23、弗5:1、帖后3:7、帖后3:9、来13:7、彼前3:10-11、约壹3:12。(2 f.) 行善的属乎神。比较约壹3:10。“行善”包括一切实际的美德。比较彼前2:14-15、彼前2:20、彼前3:6、彼前3:17。行恶的未曾见过神。比较约壹2:3、约壹3:6、约壹3:10、约壹4:2-4、约壹4:6、约壹4:8、约壹5:19。(2 g.) (12)低米丢,很可能就是这封书信的带信人。有众人给他作见证。更准确地说,是“见证”。有众人。就是所有认识他的基督徒。又有真理本身给他作见证。基督住在他里面,借着低米丢在各种境遇中所显出的新美德,显明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低米丢的行事与神所启示的真理一致,这就表明神与他同在。比较徒4:13。我们也给他作见证。
约翰又以尽可能最强烈的方式,加上他自己独立的第三重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这里并没有骄傲或自我夸耀;这只是诉诸该犹忠诚的信实,诉诸约翰照着其他使徒所传、并按基督福音之纯朴所作的见证。信徒个人的经历,会使他们确信这位最后一位使徒之见证是真实的。比较约19:25、约21:24。
第13节 (3) (13)我原有许多事要写给你。更准确地说:“我本有许多事想要写。” 却不愿意写。比较约贰1:12。 (14)愿你平安。这是使徒所能给予的最好祝愿,取代了通常希腊书信结尾中的“务要刚强”或“愿你安好”。这是我们主复活后的问安;是美好良心里的内在平安,是普世友谊中的外在和平,也是将来荣耀之天上平安,甚至今生就已经开始。比较约20:19、约20:26、罗5:33;加6:16;弗6:23;帖后3:16;彼前5:14。 朋友们都问你安。更准确地说:“那些朋友们。”约翰在此使用这个新约中并不常见的称呼,是要唤起人想起主在约15:13-15的话。 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那些朋友安。每一位朋友都要从使徒那里收到个人问安;该犹知道他们是谁,就如同约翰把名字写下来一样。在一封简短的私人书信中,像保罗书信那样列出一长串特别问安并不合宜,尤其是使徒盼望不久就亲自见他们。约翰也许想到他主在约10:3中所显出的理想。